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立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立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因大华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聘请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次更换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立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已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所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所、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三)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三、执业记录
(一)项目组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宏,199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自2021年起担任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灵丹,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斌,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金枫酒业、中衡设计等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立信所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 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审计风险管理部、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2. 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技术标准部或审计风险管理部。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 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审计风险管理部独立复核和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工作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 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由具有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审计合伙人担任,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审计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立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
括收入确认、商誉减值等。同时立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七、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恪守对公司保密信息保密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所有客户保密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事务所和项目组层面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措施及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对公司2024年报审计的相关工作。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