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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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0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11 名。本次董事会已于 2013 年 2 月 19 日提前 10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徐晓青及朱震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待《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 2013 年 2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1-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无异议,方可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将由董事会办公室另行拟定,并于会议召开前 15 天送达公司股东。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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