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补选董事、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金发先生、张大伟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连玉先生提交的辞任申请,并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王金发 |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2025年8月13日 | 2026年9月25日 | 到龄退休 | 是 | 高级顾问(退休返聘) | 否 |
张大伟 | 董事 | 2025年8月13日 | 2026年9月25日 | 到龄退休 | 否 | 不适用 | 否 |
刘连玉 | 能源服务业务线总裁 | 2025年8月13日 | 2026年9月25日 | 到龄退休 | 是 | 高级顾问(退休返聘) | 否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王金发先生和张大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刘连玉先生的辞任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金发先生、张大伟先生和刘连玉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
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王金发先生和张大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刘连玉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樊元峰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副董事长葛长新先生的辞任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董事会对葛长新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超女士和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超女士和林茂亮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五、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
基于业务优化和组织重构,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具体如下:
张启应先生的职务调整为业务总裁;
张瑞先生的职务调整为副总裁;
王冬冬先生的职务调整为副总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不变,以上职务调整不影响其任职期限。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