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山分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建行中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2.57-83.33 | 0.65%-2.40% |
| 产品期限 | 产品金额(万元)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 25天 | 5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注:产品起始日为2025年8月4日。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单位:万元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 1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0 | - | - | 50,000 |
| 合计 | 50,000 | - | - | 5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91%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50,000 |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0 | ||||
| 总理财额度 | 50,000 | ||||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