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81,879,471.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2,271,496,7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121,119,984股后,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150,376,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9,197,7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63,127,278.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2.7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3,929,561.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8.93%。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包括对未来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明阳智能、公司、本公司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明阳 | 指 | ChinaMingYangWindPowerGroupLimited,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风电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张传卫、吴玲、张瑞 |
能投集团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中山瑞信 | 指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股东 |
宁波博蕴 | 指 | 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股东 |
Keycorp | 指 | KeycorpLimited,公司关联股东 |
FirstBase | 指 |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公司关联股东 |
WiserTyson | 指 |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公司关联股东 |
风力发电 | 指 |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通过传动系统促使发电机发电,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
风电场 | 指 |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 | 指 |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
并网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
新增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每年新增的装机容量 |
MySE | 指 | 基于SCD技术开发的MingyangSuperEnergy系列三叶片风电机组,是公司针对低风速、山地、海上等复杂自然环境特征的风电场开发设计,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小体积、轻量化、便于运输、吊装等特性的风力发电机组 |
MW和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GW=1,000MW |
rpm | 指 | Revolution/Minute的简写(缩写)=r/min=转/分钟=rpm |
MWp、MWP | 指 | MWp是设定的装机容量单位 |
EPC | 指 |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
绿电 | 指 | 在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近零或等于零的电能量,比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发电等 |
GDR | 指 |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明阳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ingYangSmartEnergyGroup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YS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成奎 | 郑洁珊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电话 | (0760)28138459 | (0760)28138459 |
传真 | (0760)28138974 | (0760)28138974 |
电子信箱 | wangchengkui@mywind.com.cn |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mywind.com.cn |
电子信箱 | myse@mywind.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明阳智能 | 601615 | 无 |
GDR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MINGYANGSMARTENERGYGROUPLIMITED | MYSE | 无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十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孟庆卓、佟西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秦镭、先卫国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0月20日至2024年5月9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秦镭、彭立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5月9日至今 |
注: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结束。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4年5月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先卫国工作变动,公司保荐代表人变更为秦镭、彭立强,详见《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4-051)。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7,158,316,717.94 | 28,123,843,438.14 | 27,859,076,459.80 | -3.43 | 30,747,775,048.56 | 30,747,775,04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6,114,493.48 | 376,722,128.30 | 372,451,216.45 | -8.12 | 3,444,710,792.65 | 3,454,607,512.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5,406,114.24 | 204,546,989.70 | 205,768,750.28 | -14.25 | 3,100,460,020.27 | 3,110,356,74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3,166,821.84 | -2,590,267,971.93 | -2,591,549,270.70 | 不适用 | -795,897,943.83 | -795,897,943.8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237,473,763.09 | 27,533,641,651.71 | 27,422,713,697.82 | -4.71 | 28,111,246,388.41 | 28,113,710,200.58 |
总资产 | 86,794,501,247.32 | 84,246,306,841.71 | 83,861,255,864.75 | 3.02 | 68,940,811,440.84 | 68,940,224,911.0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0.16 | -11.76 | 1.57 | 1.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0.16 | -11.76 | 1.57 | 1.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9 | 0.09 | -11.11 | 1.43 | 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1.34 | 1.33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14.53 | 14.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6 | 0.73 | 0.74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13.08 | 13.1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075,351,028.23 | 6,720,710,782.26 | 8,440,559,256.23 | 6,921,695,65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4,183,268.60 | 356,473,249.32 | 147,854,295.34 | -462,396,31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0,702,594.41 | 265,131,367.17 | 123,009,929.24 | -503,437,776.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9,896,242.16 | -2,883,165,315.51 | -84,379,900.82 | 2,234,274,636.6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986,756.60 | -52,058,298.00 | 57,802,697.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136,587.87 | 72,210,291.13 | 105,402,384.4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418,499.27 | -21,921,165.37 | 47,544,444.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2,750,440.54 | 190,413,258.46 | 205,125,596.6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295,190.41 | 17,750,641.93 | 2,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 | -15,776,059.84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82,558.76 | 20,164,968.91 | -6,179,726.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77,387.66 | 38,456,343.83 | 67,621,006.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908,637.29 | 152,154.79 | -176,382.34 | |
合计 | 170,708,379.24 | - | 172,175,138.60 | 344,250,772.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2,856.92 | 1,182,821.44 | -70,035.48 | -48,052.12 |
应收款项融资款 | 786,989,059.96 | 964,286,203.65 | 177,297,143.6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2,673,711.33 | 131,963,004.53 | 9,289,293.2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60,117,024.70 | 615,540,590.66 | 55,423,565.96 | -14,210,914.98 |
合计 | 1,471,032,652.91 | 1,712,972,620.28 | 241,939,967.37 | -14,258,967.1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主旋律下,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供给侧实现低碳目标的关键领域备受瞩目。2024年在各国政策扶持与产业技术突破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延续了快速稳健的发展态势,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刷新纪录。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统计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新增585GW,占全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的92.5%,年增长率达到15.1%,创下历史新高。在国家高质量发展和“双碳”战略驱动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
报告期内,明阳智能以创新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使命,以做全球清洁能源智慧化、普惠制的领导者为愿景,致力于打造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与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紧跟国内外产业趋势,以前所未有之策促进战略执行,筑圈建群深耕海上、“沙戈荒”、大通道等重点区域,谋划重大战略加速向中东部挺进,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组织体系优化和机制创新,推动公司迈向质量、效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公司坚守高端装备自主创新不动摇,坚定执行“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和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总体思路,坚定深耕海上和海外两个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风机业务聚焦技术攻关和产品设计,打造多维竞争力
公司通过前沿技术突破和平台化创新从性能、成本、质量等各个维度构建核心竞争力。在技术研发端,重点突破深远海极端风况分析、超大型叶片气动结构耦合、高扭矩密度传动系统等核心技术,建立开放性创新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推出适配不同场景的标杆机型:如针对中东南部低风速区域实现高捕风效率的新一代MySE7.5-233陆上风机、针对“沙戈荒”场景专用的MySE12.XMW超大型陆上风机机组等;海上领域成功实现全球单体容量最大的MySE18.X-20MW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保持单机容量和风轮直径双重技术制高点,构筑起"大型化+轻量化"协同增效的技术护城河。
为实现全产业链降本增效目标,公司从各层面实施平台化、精细化成本管控。在技术领域推行平台化产品战略,通过零部件标准化、材料创新及风资源精细化评估,构建整机一体化仿真体系,实现设计阶段降载降本;制造环节搭建全生命周期毛利率模型,严控单位成本波动率最小,同时联合供应商通过技术协作和供应链金融实现降本,并同步推进叶片人工效率提升、混塔造价下降等工艺优化,强化物流成本与海上技改费用管控;工程运维方面重点打造智慧化系统,实现运维成本结构性优化;投资管理层面构建"投-融-建-管-营-退"全周期管控体系,通过工程标准化管理使各类地形平均造价降低,建立投资预算与费用定额机制,确保建设成本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当前明阳智能已形成覆盖海陆场景的梯度化产品矩阵,以"性能-质量-成本"黄金三角持续巩固行业领跑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208.33亿元,实现风机新增订单27.11GW,实现风机对外销售10.82GW,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1.66%。
(二)继续推进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通过“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充分利用制造业务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提升自身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和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自建自营新能源电站的收益能力;同时,公司在适当时机对外转让部分项目公司的股权,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电站平均发电小时数2,057小时,公司共实现新能源电站发电收入
17.2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装机容量2.05GW,在建装机容量4.69GW。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电站产品销售收入27.92亿元,同比增长34.21%,同时公司在电站资产证券化领域继续进行深入探索,将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模式推进到下一个发展阶段。
(三)推进公司“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拓展绿色电氢氨醇场景应用创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慧能源应用场景牵引创新需求,推动新能源技术高端化、产业生态化、应用场景化,探索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应用和实现路径,形成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通过与重点国际客户推进绿色燃料长协签订,联合国际国内战略合作伙伴在重点区域规划“风光储氢燃”、海洋能源与绿色化工项目等,完善“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带动增量市场突破。
(四)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探索多元融资模式
公司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深化产业与资本融合,通过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的批复(文号:证监许可[2024]969号)。该项目已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陆上风电公募REITs及首单民营企业风电公募REITs。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公司实现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重要模式,通过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模式及商业模式,进一步打造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产业集团,实现能源绿色、普惠和智慧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行业蓬勃发展,风电装机与招标规模双创新高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双碳”目标引领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正加速构建,2024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和招标规模均实现新突破。从装机规模上看,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其中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同时,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7982万千瓦,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中占比超过五分之一。从招标规模来看,2024年全国风电招标规模迎来大幅增长,招标项目规模化、大型化趋势仍在延续。
(二)陆上风电大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分散式风电政策持续推进
在陆上风电领域,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首批规划的“沙戈荒”区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基本完工。第一批基地已建成9,199万千瓦、约占95%,投产9,079万千瓦,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正积极推进。
与此同时,分散式风电政策落地,为风电装机规模提升提供有效路径。2024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明确在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探索建设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新机制。在2024年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中,同样提出加快建设多元清洁、安全韧性的能源供给新体系,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等。
(三)海上风电加速向深远海领域拓展,漂浮式技术成为关键发展方向
在海上风电领域,大型化与规模化趋势仍在持续,同时随着近海风电资源开发趋近饱和,海上风电产业加速向深远海领域进军。据PrinciplePower统计,全球超过80%的海上风能资源潜力都蕴藏在水深超过40m的海域。而我国深远海风能可开发量是近海的3-4倍。2024年12月23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正式明确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应在离岸30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布局,为深远海风电开发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深远海风电的开发离不开漂浮式技术的突破。相较于传统的固定式风机组,漂浮式风电更适用于深海远海海域,可大幅提升风能资源利用率。2024年,国内漂浮式风电项目加速落地,如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16.6MW“明阳天成号”漂浮式风电平台正式投运,其采用多项全球首创技术,包括超高性能混凝土浮筒和智能感应系统,展现了我国在漂浮式风电领域的领先实力。在政策与技术的双重驱动下,漂浮式风电正逐步迈向商业化。未来,随着风机大型化、新材料应用及规模化建设,漂浮式风电的造价有望进一步降低,成为深远海风电开发的核心解决方案。
(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程加速,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根据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特点,我国明确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伴随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这对我国
新型电力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可再生能源具有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特征,如何进一步提升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升级变得愈发重要。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11月29日,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首次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我国正加速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并逐步建立起全国化、多功能、健全稳定的电力交易市场,提高绿电消费需求、实现新能源环境价值的工作也在持续有效推进。
(五)海外市场潜力巨大,中国风电企业积极走向海外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2024年全球风能报告》,GWEC预测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有望从2023年的117GW增长到2028年的182GW,复合年均增长率约9.4%,其中海风新增装机规模有望从2023年的11GW增长至2028年的37GW,复合年均增长率约27.5%。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代表的主要能源消耗地区先后出台新规划,在加大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规模的同时进一步简化新能源电站的审批手续,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或资金支持,为风能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当前的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风电企业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通过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与国际合作伙伴共同开发项目等多样化的途径来扩大其全球业务。
(六)风电行业内卷趋势减缓,行业中标价格企稳
2024年,中国风电行业迎来结构性转折,低价竞争态势显著缓解,行业中标价格企稳回升,行业逐步从“价格战”向“价值竞争”转型,在2024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开幕式上,12家风电公司签署了《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自律公约》,并成立公约执行管理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该公约约束限制恶性竞价行为,推动企业回归技术研发与服务质量竞争。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统计,至2024年年底风机中标均价已有明显回升趋势。在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行业盈利水平有望获得改善。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风电机组制造
明阳智能风电整机制造板块包括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主要核心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公司针对世界各地不同风况和气候条件,包括低温、沙尘、台风、盐雾、高原等严酷环境,研发和设计了适应不同特殊气候条件的陆上和海上风机,形成了“覆盖当前,着眼未来”的多产品布局,包括单机功率覆盖2.5-15MW系列陆上型风机,以及单机功率覆盖5.5-25MW系列海上型风机。此外,公司创新性地提出漂浮式风机的概念,研发出推动人类文明走向远海的“黑科技”。从全球首台MySE5.5MW抗台风漂浮式风机到MySE7.25MW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机,漂浮式风机跨越到了“双一百”,攻克了离岸100公里、水深100米的深水区;再到16.6MW的全球独创单体容量最大漂浮式风电平台“明阳天成号”,公司不断突破海上风电的技术“边界”。每个系列的风机又包含不同叶轮直径,适应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的风况特点。在同一叶轮直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环境条件推出了常温型、低温型、超低温型、宽温型、高原型、海岸型、抗台风型、海上型等系列机组。
图:明阳智能风电整机产品线
(二)新能源电站发电与配售电业务在新能源电站运营环节,公司通过建立新能源电站智能管理大数据平台,对新能源电站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并结合物联网、云存储及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重点打造远程监控、在线状态监测、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风/光功率预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新能源电站运营全过程的透明化管理。目前公司在运营新能源电站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熟业务形态。同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后市场服务价值链核心团队,覆盖新能源电站的基础定检、运维、优化等高端服务板块。在保障新能源电站运营的前提下,通过提升新能源电站发电量,实现提升公司运营新能源电站发电收入的目标。
配售电业务主要包括售电业务和配电业务。在售电业务上,公司下属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发电主体批发购电,获得电价差收益;另一方面,售电公司通过为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获得调峰收益。在配电相关业务上,公司主要开展智慧化增量配电网项目服务。配电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政府优选等方式获取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建设区域内220kV、110kV、35kV、10kV的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完成区域组网。公司向协议用电企业供电并收取电费,同时为其提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等能源效率管理服务与电力运维服务。
(三)新能源电站产品销售
在新能源电站环节,公司基于“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理念,以“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转让一批”为主要的经营模式。通过对新能源电站进行“滚动开发”,实现“风资源溢价”、“风电产品销售”和“EPC价值”等多重价值量的兑现。
(四)其他业务
除以上主营业务外,公司围绕新能源专精特新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拓展,包含光伏产业、电力电子与储能产业、氢能产业、智慧能源与数字能源产业等。
在光伏领域,公司持续推进HJT光伏电池和组件业务、Topcon光伏组件业务和钙钛矿新型光伏电池研发项目并不断取得产品进展和技术突破。在电力电子与储能领域,公司重点布局风电电控、储能系统、电力电子(柔性输电及SVG、光伏逆变)三大核心业务,围绕国家战略方向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打造新型能源系统。在氢能领域,公司立足高端PEM和海水制氢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公司内部绿氢示范项目为契机,向市场提供高端、高性价比和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智慧能源与数字能源领域,公司聚焦“风光储氢燃”综合解决方案,创造更高附加价值,包括构建资产托管与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推进清洁能源普惠制为己任,坚持创新引领、自主研发,推动公司业务围绕风机制造、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全面发展。报告期内,在国际权威风电行业媒体WindpowerMonthly公布的年度“全球最佳风电机组”评选结果中,公司凭借三项全球金奖、两项全球第二,以及多个“全球最佳”的成绩领跑行业,并蝉联全球创新产品入选榜单最多的风电企业,展现了公司研发团队科技创新和自主研发的强大实力,同时也彰显出全球市场对公司风电产品的高度认可。
在市场占有率上,公司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中,明阳智能凭借1229万千瓦的风机新增装机容量位列榜单第三。其中,明阳智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排名第一,市场份额占比达31.3%。
在产品研发上,公司在陆上和海上风电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且深厚的技术积累,具有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发电量等特性的MySE系列风机技术路线已经获得了业内一致认可。2024年,由明阳智能自主研制的新一代漂浮式风电平台——“明阳天成号”成功投运,并陆续斩获包括世界绿色设计组织“绿色设计大奖”、WindPowerMonthly“全球最佳海上风电机组”金奖等在内的多项殊荣。此外,明阳MySE16.7-292海上风机也成功入围WindPowerMonthly评选的“全球最佳海上风电机组”榜单。MySE7.X-233陆上风机入围“全球最佳陆上风电机组(5.91MW以上)”榜单。
在客户服务上,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生产基地布局方面提供“公司-客户零距离”服务,在全国完成了一系列生产基地的建设,保证了产品、备件等资源能够在生产交付和后市场运维服务中实现低成本运输和快速响应。同时公司打造了海上风电智能运维规划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故障预警模型、离线故障预警模型、健康度管理平台等智慧运维新模式,可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与智慧运营服务。
(二)强大的核心技术壁垒
公司是国内风机大型化的先行者,具有产品更新快、成本更低、发电量更高、技术路线优势更加明显的先发优势。公司风机技术路线历经了十余年实践积累和数次升级,具有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效率高、发电性能优异、防腐性能优良、工程施工便捷、易维护等优点。
明阳智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通过技术先进性与产品可靠性的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风电创新解决方案。在关键部件创新方向,自主研发超长柔性叶片高效低载设计、大部件拓扑优化设计以及传动系统轴系轻量化设计等核心技术;在系统集成创新方向,创新开发电气系统一体化设计、构网型机组技术;目前公司已完成最大至25MW全功率产品谱系布局:陆上产品线形成2.5-15MW+风电产品的解决方案,海上产品线形成10-25MW大容量机组梯队,同时构建起5.5MW、7.25MW以及16.6MW漂浮式风机技术创新体系。面向未来,明阳依托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机组大型化创新突破,并不断丰富漂浮式风机的技术储备。
作为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推动者和技术引领者,明阳智能将持续推动风电技术创新浪潮,不断延拓风电开发边界,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可持续、全方位的支持。
1、海上风电技术
目前公司的MySE系列风机依靠成熟可靠的结构设计,相对于同行业有着明显的尺寸和重量优势。MySE系列风机配备有全密封的机舱设计与高效热能交换器,保证机组具有优异的海上防腐性能;同时能使很多不可开发的海上风电资源变成可开发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经济性需求。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通过持续精进核心技术,针对中国海上的独特条件对MySE系列风机进行定制化设计,具有优异的抗台风性能。公司通过掌握海量数据,全面分析台风的风速风向、湍流强度、风切变、阵风系数、机组运行状态等,将研究成果融入到MySE系列风机的抗台性能设计中。公司研发团队通过模拟台风的工况条件,计算得出台风条件下机组的载荷情况,从而让MySE系列风机符合最严苛的台风环境条件要求。在抗台智能化方面,针对不同地区、风场甚至机位,搭载个性化的抗台控制策略,公司风机可进行智能逻辑判断,主动应对台风侵袭。
2、超长叶片技术
公司一直坚持海陆叶片自主设计,具备完备的叶片气动、结构、载荷迭代设计开发能力,可以自主完成新叶片型号的设计及制造,用以与自主设计的风机机型匹配进行迭代优化,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制了叶轮直径达292米的全球已下线叶轮直径最大的海上机组叶片。机组搭载的超长叶片通过材料、工艺、结构、精益制造和智能数字“五位一体”的创新矩阵,结合多目标优化方法,保证高可靠性、轻量化、低载荷和优异的捕风发电能力。创新材料应用使得叶片可以有效应对严寒、高温、风沙等极端环境条件,高可靠性工艺研发保证了出品叶
片的质量一致性和结构安全性。此外,公司通过采用轻量化设计以及气弹裁剪设计技术,保证叶片低成本以及台风下运行可靠性。叶片技术的创新,是风机未来度电成本降低的核心手段之一,同时掌握整机设计技术和叶片设计技术将使公司在竞争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3、深海漂浮式风电技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革新、引领行业创新,成为国内漂浮式机组开发应用的积极践行者。公司专注于深远海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风机性能的优化和安全可靠性的增强等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为推进漂浮式风力发电技术不断进步贡献力量。同时,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投入,在风浪数据收集、海上风机创新研发和海上风电施工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积累,围绕深海漂浮式技术与国内外优秀研究机构进行了多次技术交流合作及技术攻关,为深海台风海域提供了优良载荷传递、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半潜式漂浮式基础解决方案,为公司海上风机走向深海提供了安全可靠、成本可控的重要基础。
明阳智能持续以创新技术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挺进。在继与中国三峡、中国海油联合研发出国内首台漂浮式风电平台“三峡引领号”以及国内首台投运于水深超百米、离岸距离超百公里的“海油观澜号”后,公司又自主研制出双主机、双风轮设计的漂浮式风电平台“明阳天成号”。“明阳天成号”在风机形态及材料运用等方面实现了多项全球首创,推动了风机制造的革新。
(三)核心关键部件自研自产能力,强化自主化水平和产业链控制力
风机零部件质量决定风机质量。公司具备叶片、齿轮箱、变频器、变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各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能力,以及进行一体化建模与模型验证研究的能力。公司掌握风机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还可以从整机系统角度对风机部件进行优化设计,提高风机运行效率及可靠性,从而更好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要,保持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深化供应链整合,实施积极的供应链政策。通过加强对上游供应链的管控力度,公司在有效控制质量、保证交付的前提下,成本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储备和持续投入,使公司可向供应商输出技术,整合其生产能力深度绑定或自我配套生产能力,服务于公司的整机技术迭代,并可更好地满足公司持续的机型升级需求。
(四)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优势
通过整合全球资源,公司目前拥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团队、传动系统设计团队、核心仿真团队、整机研发测试团队、电气系统设计团队等。公司还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风电技术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美国硅谷、德国汉堡,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建立高端前沿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与国际知名机构TNO(荷兰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展开科研创新合作,在复杂地形风资源测算、气动弹性力学研究、传动链系统设计、先进控制策略开发等风电前沿技术领域突破发展。
(五)自主研发赋能多场景解决方案,构筑从技术到市场的复合型护城河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实力、项目经验沉淀与产品创新体系,形成技术创新-场景落地-商业闭环的三维驱动,打造出多场景定制化解决方案,构建起从技术突破到市场占位的竞争壁垒。公司已形成针对多种复杂应用场景的风电解决方案,方案涵盖了平原高切变、超低风速区域,“沙戈荒”大基地,东南沿海台风区域,海上大场景,深远海漂浮式风电,综合能源立体融合开发,西藏超高海拔区域等多个应用场景。
如针对平原高切变以及超低风速的环境条件,明阳智能为此类场景量身定制了高性能叶片。以MySE233叶片为例,先进的翼型族、低诱导系数、碳纤维主梁等设计,结合全球领先的结构效率、国内首创的结构化壳体等技术,有效提升了风电机组的效率和可靠性。此外先进的高塔架技术也助力实现在低风速环境下的高效发电。公司的混塔方案不仅实现了卧式浇筑精度更高、构件尺寸运输更方便、干式连接施工速度更快,还可以有效降低成本。
针对超一类区域,超低温度、极限风速等环境情况会带来冷启动与低温运行、机组极限安全性、气动稳定性等挑战。为充分利用超一类区域的优质风资源,明阳智能为投运在该区域的风机配备暴风切出、机舱热量管理系统、超一类风速安全模式,不仅实现了风资源的充分利用,还提高了风机在超一类区域的安全性。在暴风切出技术的优化下,同等条件风机发电量可提升8%-15%。
在台风高发带,公司基于2600多台抗台风机组在强台风海域正常运行的经验优势,通过配备的高精度传感装置长期在线监测,建立海量实测数据库,并借助先进的预测模型、科学的设计体系、精准的抗台风策略以及精细化的抗台风管理,明阳智能风机从诞生之时就被植入了抗台风“基因”。2024年9月超强台风“摩羯”袭击海南、广东等地,明阳智能超1700多台风机直面狂风暴雨与惊涛骇浪,经受住了超强台风的考验,展现出卓越的抗台风性能。通过强化自主创新与场景化应用能力,公司构建起“核心技术+工程实践+产品迭代”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可复制的商业化范式。
(六)全球化战略稳步推进
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三十余年来,“明阳造”高端清洁能源装备投运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动高端清洁能源装备与解决方案的迭代与进步,以高可靠性、高发电量、高收益性的产品持续深耕国际市场,并将秉持“长期主义”理念推动风电、光伏等项目在全球落地应用,让清洁能源普惠全球。报告期内,公司携手全球化工巨头携手开发、建设和运营的首个中德海上风电场项目明阳巴斯夫湛江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启动,同时公司与巴斯夫深化战略合作,共同成立联合创新开发实验室,旨在携手推动风电叶片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东北亚,公司已经与韩国签署本地化合作协议进入韩国市场,“明阳造”中国海上风机在日本顺利通过验收,并以有效的抗震技术经受住7.6级地震考验。在东南亚,公司与菲律宾新能源投资公司APPower达成海上风电和绿氢合作意向。在欧洲地区,如德国、英国、意大利、塞尔维亚等地,明阳智能首次让中国风机走向欧洲,真正擦亮中国风机的名片。
(七)“风光储氢燃”全产业链发展
在光伏领域,公司发布"青龙""白虎"等四款HJT高效组件,获T?V北德认证,实现沙漠及屋顶等多场景灵活应用。在储能领域,公司推出全球领先的35kV高压级联储能系统,单机容量达GWh级,集成自主研发的PCS/BMS/EMS三电系统,攻克"三北地区"调峰调频难题。在氢能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台30MW纯氢燃气轮机"木星一号"点火成功,突破氢气燃烧三大技术瓶颈,构建"电-氢-电"长时储能新模式,单机组可解决100万千瓦风光弃电问题。
通过可再生能源全产业链布局,公司构建了多维度零碳应用场景矩阵,在“大海上”,公司投运的全球最大漂浮式平台“明阳天成号”,采用5-25MW深远海产品线及柔性直流输电技术;针对“沙戈荒”场景,公司定制化解决风光弃电难题,通过“绿电制氢-储氢发电”实现跨季储能;针对“零碳园区”场景,公司集成“电氢氨醇”、"氢能供热"等创新模式,形成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在包括内蒙古等在内的多个区域,明阳智能聚力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积极推动新能源技术高端化、产业集群化和应用场景化,携手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区域新能源迈向黄金时代。公司正以场景应用牵引“电氢氨醇”、“绿色算力”等模式创新,为多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方案,把绿色资源禀赋转换为零碳产业经济的新动能。
(八)率先布局深海经济,“风渔融合”重塑海洋产业生态
明阳智能通过全球首创的“明渔一号”风渔一体化智能装备,在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实现了深远海“绿电直供+生态养殖”的突破性实践。该装备离岸69公里,水深45米以上,集成海上风机与深水养殖网箱,开创性地将风电导管架基础改造为类人工鱼礁,上部捕风发电年产能超4500万千瓦时,下部深海区采用智能投喂、洗网及环境监测系统,形成“绿色能源驱动蓝色粮仓”的立体开发模式。在天然高流速、富氧海域环境下,第二季规模化养殖收获金鲳鱼、黑鲷等8万余斤,肉质达类野生标准,验证了“风电供电-科学养殖-生态修复”闭环的可行性。与此同时,风机基础吸引野生鱼群栖居,周边生物量大幅提升,构建起海洋生态与能源开发协同共生的新范式。明阳智能联合渔业协会、科研机构及冷链物流等20余家产业链伙伴,打通“育苗-饲料-加工-销售”全链条,推动我国从单一海上风电开发向“绿电制氢+深海养殖+生态修复”的综合性深海经济转型,为全球海洋资源高效利用提供了中国方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15,831.67万元,同比下降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11.45万元,同比减少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3,747.38万元,同比减少4.7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158,316,717.94 | 28,123,843,438.14 | -3.43 |
营业成本 | 24,959,005,553.54 | 25,748,464,894.75 | -3.07 |
销售费用 | 711,905,688.37 | 632,933,684.17 | 12.48 |
管理费用 | 1,085,329,733.40 | 969,244,400.06 | 11.98 |
财务费用 | 342,440,213.42 | 93,289,776.97 | 267.07 |
研发费用 | 562,581,054.65 | 604,366,959.60 | -6.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3,166,821.84 | -2,590,267,971.9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5,289,312.22 | -6,183,754,586.5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9,859,516.52 | 10,186,964,125.93 | -35.6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电站项目投资现金支出同比减少以及大额存单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借款、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减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5,831.67万元,同比下降3.43%;营业成本2,495,900.56万元,同比下降3.07%。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电行业 | 26,703,882,093.97 | 24,666,512,918.94 | 7.63 | -3.45 | -2.86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 | 20,833,274,400.70 | 20,929,418,590.25 | -0.46 | -12.40 | -9.13 | 减少3.61个百分点 |
风电场发电 | 1,729,417,335.70 | 741,183,089.38 | 57.14 | 15.35 | 33.63 | 减少5.86个百分点 |
电站产品销售 | 2,791,873,589.91 | 1,586,521,250.19 | 43.17 | 34.21 | 10.48 | 增加12.20个百分点 |
其他 | 1,349,316,767.66 | 1,409,389,989.12 | -4.45 | 352.87 | 281.33 | 增加19.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26,089,415,555.76 | 24,120,592,038.89 | 7.55 | -5.34 | -4.74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国际销售 | 614,466,538.21 | 545,920,880.05 | 11.16 | 535.84 | 653.81 | 减少13.9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6,703,882,093.97 | 24,666,512,918.94 | 7.63 | -3.45 | -2.86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风机 | 台 | 1,909 | 1,672 | 371 | 4.26 | 0.66 | -33.1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主要产品的生产量、库存量,包含内部(公司合并范围内)风机订单的生产量、库存量,但销售量指外部风机订单销售量。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风电行业 | 原材料 | 21,911,995,990.84 | 88.83 | 23,038,981,338.90 | 90.73 | -4.89 | |
风电行业 | 人工成本 | 710,261,985.20 | 2.88 | 709,963,942.97 | 2.80 | 0.04 | |
风电行业 | 其他费用 | 2,044,254,942.90 | 8.29 | 1,643,666,547.41 | 6.47 | 24.37 | |
风电行业 | 合计 | 24,666,512,918.94 | 100.00 | 25,392,611,829.28 | 100.00 | -2.8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 | 原材料 | 19,957,191,266.74 | 95.36 | 21,987,714,315.73 | 95.47 | -9.23 | |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 | 人工成本 | 603,319,643.28 | 2.88 | 642,718,458.53 | 2.79 | -6.13 | |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 | 其他费用 | 368,907,680.23 | 1.76 | 401,880,977.16 | 1.74 | -8.20 | |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 | 合计 | 20,929,418,590.25 | 100.00 | 23,032,313,751.42 | 100.00 | -9.13 | |
风电场发电 | 原材料 | 6,190,127.61 | 0.83 | 3,940,030.62 | 0.71 | 57.11 | |
风电场发电 | 人工成本 | 42,805,431.86 | 5.78 | 40,449,976.62 | 7.29 | 5.82 | |
风电场发电 | 其他费用 | 692,187,529.91 | 93.39 | 510,280,490.76 | 92.00 | 35.65 | |
风电场发电 | 合计 | 741,183,089.38 | 100.00 | 554,670,498.00 | 100.00 | 33.63 | |
电站产品销售 | 原材料 | 927,630,920.28 | 58.47 | 829,995,318.06 | 57.80 | 11.76 | |
电站产品销售 | 人工成本 | 11,727,589.52 | 0.74 | 10,997,643.85 | 0.77 | 6.64 | |
电站产品销售 | 其他费用 | 647,162,740.39 | 40.79 | 595,033,252.49 | 41.43 | 8.76 | |
电站产品销售 | 合计 | 1,586,521,250.19 | 100.00 | 1,436,026,214.40 | 100.00 | 10.48 | |
其他 | 原材料 | 1,020,983,676.21 | 72.44 | 217,331,674.49 | 58.81 | 369.78 |
其他 | 人工成本 | 52,409,320.54 | 3.72 | 15,797,863.98 | 4.27 | 231.75 |
其他 | 其他费用 | 335,996,992.37 | 23.84 | 136,471,826.99 | 36.92 | 146.20 |
其他 | 合计 | 1,409,389,989.12 | 100.00 | 369,601,365.46 | 100.00 | 281.3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26,258.5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4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320,531.97 | 11.80 |
2 | 单位二 | 295,594.25 | 10.88 |
3 | 单位三 | 205,174.75 | 7.55 |
4 | 单位四 | 158,413.13 | 5.83 |
5 | 单位五 | 146,544.43 | 5.40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10,487.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275,135.58 | 11.06 |
2 | 单位二 | 102,206.79 | 4.11 |
3 | 单位三 | 86,786.01 | 3.49 |
4 | 单位四 | 74,024.96 | 2.98 |
5 | 单位五 | 72,334.27 | 2.91 |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62,581,054.6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41,037,742.20 |
研发投入合计 | 1,103,618,796.8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9.0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06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7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5 |
硕士研究生 | 837 |
本科 | 1,004 |
专科 | 178 |
高中及以下 | 1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3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5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4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现金流变动情况说明,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3,580,281.79 | 0.04 | 14,141,343.55 | 0.02 | 137.46 | (1) |
其他应收款 | 1,206,031,526.58 | 1.39 | 843,788,292.32 | 1.00 | 42.93 | (2) |
存货 | 13,537,532,115.73 | 15.60 | 9,699,971,948.76 | 11.51 | 39.56 | (3) |
持有待售资产 | 471,478,355.77 | 0.54 | - | - | 100.00 | (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82,432,437.08 | 2.28 | 1,522,949,500.26 | 1.81 | 30.17 | (5)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00.00 | 0.01 | - | - | 100.00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804,763,159.59 | 0.93 | 539,499,971.39 | 0.64 | 49.17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42,906,034.21 | 0.05 | - | - | 100.00 | (8) |
在建工程 | 4,988,640,821.26 | 5.75 | 8,777,325,916.28 | 10.42 | -43.16 | (9) |
使用权资产 | 254,570,604.39 | 0.29 | 381,039,870.30 | 0.45 | -33.19 | (10) |
长期待摊费用 | 58,335,702.92 | 0.07 | 116,250,957.21 | 0.14 | -49.82 | (11) |
短期借款 | 1,576,852,627.32 | 1.82 | 880,955,954.28 | 1.05 | 78.99 | (12) |
预收款项 | 1,400,516.31 | 0.00 | - | - | 100.00 | (13) |
应交税费 | 179,828,757.30 | 0.21 | 259,641,170.30 | 0.31 | -30.74 | (14) |
持有待售负债 | 265,940,037.74 | 0.31 | - | - | 100.00 | (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8,453,578.61 | 1.88 | 2,589,890,019.92 | 3.07 | -37.12 | (16) |
租赁负债 | 179,232,500.52 | 0.21 | 280,595,145.69 | 0.33 | -36.12 | (17) |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主要是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出售风电场项目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3)存货:主要是发出商品及电站产品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4)持有待售资产:主要是新增待出售电站项目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主要是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投资中信建投明阳新能源REITs基金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新增厂房出租所致。
(9)在建工程:主要是电站项目建设完工转固所致。
(10)使用权资产:主要是租赁减少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升压站共用支出摊销完毕所致。
(12)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3)预收款项:主要是新增预收厂房租金所致。
(14)应交税费:主要是本期缴纳税费增长导致应交税费余额下降所致。
(15)持有待售负债:主要是新增待出售电站项目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
(17)租赁负债:主要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97,360.76(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2%。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3,042,713.15 |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办理信用证、定期存款、土地复垦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245,151,781.91元使用受到限制;因存放在第三方证券机构160,069,160.79元受到限制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42,320,921.84元使用受到限制;公司在注册资本金额及经营范围变更过程中,因银行账户年检信息未通过,导致银行存款5,500,848.61元使用受到临时限制 | ||
应收账款 | 895,944,610.50 | 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 |
固定资产 | 1,592,799,159.45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无形资产 | 149,418,902.14 | 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长期股权投资 | 624,200,000.00 | 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对外投资均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对外投资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2,856.92 | -70,035.48 | - | - | - | - | 1,182,821.4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2,673,711.33 | -19,433,306.80 | 28,722,600.00 | 131,963,004.5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60,117,024.70 | -15,348,463.79 | - | 70,772,029.75 | - | 615,540,590.66 | ||
合计 | 684,043,592.95 | -15,418,499.27 | -19,433,306.80 | - | 99,494,629.75 | - | - | 748,686,416.6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917 | 1,583,580.02 | 自有资金 | 1,252,856.92 | -70,035.48 | - | - | - | 1,182,821.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751 | 99,999,510.00 | 自有资金 | 51,402,259.98 | -9,668,435.28 | - | - | - | 41,733,824.7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山西省安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02520 | 143,707,531.59 | 自有资金 | 142,925,338.41 | -1,659,933.60 | 58,164,029.75 | - | 199,429,434.5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245,290,621.61 | / | 195,580,455.31 | -11,398,404.36 | - | 58,164,029.75 | - | - | 242,346,080.7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和2024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95,990.27万元和55,751.10万元,并签署相应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股转协议(开鲁明阳)》”和“《原股转协议(奈曼旗明阳)》”),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和2024-063)。基于消纳、电价等市场及行业政策环境变化,且经交易各方达成一致,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签署补充协议,(1)将《原股转协议(开鲁明阳)》的股权转让总价款调整为81,623.86万元,其中《原股转协议(开鲁明阳)》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股权转让款不再执行,其他各期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支付条件不变;(2)将《原股转协议(奈曼旗明阳)》的股权转让总价款调整为48,678.94万元,其中《原股转协议(奈曼旗明阳)》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股权转让款不再执行,其他各期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支付条件不变。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491,000,000.00 | 100.00 | 2,415,326,429.14 | 1,494,215,752.95 | 1,161,828,933.04 | -155,011.91 | 3,848,610.97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1,198,214,570.00 | 82.00 | 4,089,814,287.53 | 4,005,876,892.05 | 18,002,669.37 | 483,095,404.29 | 435,250,454.38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8,000,000.00 | 82.00 | 1,276,496,345.04 | 644,924,075.19 | 171,489,822.84 | 76,978,082.53 | 70,404,006.93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开发 | 600,000,000.00 | 100.00 | 1,981,299,304.60 | 1,224,231,822.95 | 1,385,566,295.49 | 128,829,895.18 | 105,568,248.70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开发 | 300,000,000.00 | 100.00 | 897,148,649.75 | 812,489,750.50 | 16,646,756.24 | 132,060,065.40 | 98,787,950.97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开发 | 1,750,860,000.00 | 100.00 | 8,908,560,504.24 | 2,020,295,394.55 | 455,174,531.18 | 237,124,285.22 | 263,817,145.45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与技术服务 | 11,021,100.00 | 92.81 | 216,171,087.30 | 141,353,538.53 | 130,182,133.05 | 43,850,047.07 | 37,853,296.42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30,615,900.00 | 100.00 | 2,692,610,950.97 | 1,145,901,194.12 | 1,411,239,143.28 | 67,473,095.65 | 67,845,777.38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100,000,000.00 | 100.00 | 1,607,119,305.66 | 154,030,482.52 | 1,650,822,390.92 | 58,800,343.12 | 50,367,684.22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地蕴天成、能动无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做全球清洁能源智慧化、普惠制的领导者”为战略定位和公司愿景,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与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将始终践行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公司聚焦“大海上”、“沙戈荒”、“风光储氢燃”一体化等战略,深化海陆全方位创新布局,旨在用创新技术推动风电向“双碳”“平价”时代迈进。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与之配套的产业服务业态,实现价值链延伸,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坚持“三支柱”理念贯穿经营工作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的经营理念,不断为客户创造持久价值,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注重提升系统运营能力,加快资源整合与效益转化,以推动明阳智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2、坚持“两海”战略纵深推进
通过打造新能源应用场景,不断牵引和释放市场需求;以“大海上战略”与“全球化战略”为双翼,紧抓海洋能源与海洋经济的发展机遇,牢牢占据海上漂浮式大风机的先发优势,积极推动面向深远海的“深蓝立体融合开发”。与此同时,公司以海外市场为新增长极,进一步强化能力中心建设,聚焦重点目标市场,着力构建国际化产业生态圈,全面提升全球竞争力。
3、坚持创新驱动,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
通过塑造“新质生产力”重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链布局,致力于打造具备成本与市场双重竞争优势的国际及国内海陆产品线。公司将聚焦数字能源、海洋融合开发等关键技术领域,依托技术突破推动绿色低成本电力的实现,构筑全新的碳成本竞争优势,并以绿色新动能引领绿色新经济的持续发展。
4、坚持拓展应用场景,创造能源转型新模式
推动技术与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大海上”、“沙戈荒”、“绿电氢氨醇”、“绿色算力”及零碳园区等领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牢牢把握全球数字化与低碳化的市场机遇,将绿色资源禀赋转化为零碳产业经济的新动能,向产业集群化、全产业链及全生命周期价值创造不断延伸。
5、坚持打造数字明阳,塑造智慧能源“新生态”
通过搭建全球数字化、智慧化的能源管理体系,推动产品服务化、服务数字化、数字价值化及价值资本化的全链条转型,最终构建明阳智能“数字大脑”,为企业高效、智能化运营提供坚实支撑。
6、坚持重构变革,开创固本善治“新局面”
坚定推进明阳智能的全面重构。通过实施组织变革、体系优化以及机制创新,公司致力于全面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治理能力,为明阳智能稳健高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风电产业作为政策导向型行业,其发展趋势与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控关联较大,面临因政策动态调整引发的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政策变化可能引发产业链上下游投资节奏紊乱、技术路线更迭加速及区域市场割裂,导致行业呈现阶段性产能过剩与供给不足交替的波动特征。
2、海外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正在积极地开拓海外市场。但海外业务所面临的宏观政策、商务环境与国内相差较大,需要经验丰富的团队和专业技术的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可能存在因种种因素而导致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供应链风险
风机核心部件受供应链端大宗商品采购价格影响较大。供应链扰动(如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瓶颈)可能影响关键设备如期交付,导致项目工期延长及成本超支。
面对上述风险,明阳智能将持续强化政策研判、深化技术护城河及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以系统性举措应对上述风险,维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市场分析和金融储备,通过业务发展多元化、区域布局弹性化及资本工具创新应用,缓冲市场风险带来的经营震荡。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因其能为公司提供更广阔的视角和丰富的专业经验。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还能增强公司治理的整体效能。公司重视董事会成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评估董事会构成及储备董事候选人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行业经验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董事会具备高效的治理能力和科学、全面的决策能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其有效落实。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和报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定期报告外,公司2024年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107个。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并将2024年度社会责任工作编制成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实践与成效,力求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社会责任等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和谐,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详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8月28日 | 详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19日 | 详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传卫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 男 | 62 | 2017年3月23日 | 2026年9月25日 | 833,400 | 1,909,600 | 1,076,200 | 二级市场增持 | 397.13 | 否 |
葛长新 | 副董事长 | 男 | 66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204.45 | 否 |
张启应 | 董事 | 男 | 46 | 2019年9月16日 | 2026年9月25日 | 2,600,000 | 2,600,000 | - | - | 287.55 | 否 |
首席技术官 | 2017年3月23日 | 2026年9月25日 | |||||||||
智造业务线总裁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王金发 | 董事 | 男 | 60 | 2017年3月23日 | 2026年9月25日 | 4,654,620 | 4,654,620 | - | - | 200.55 | 否 |
张瑞 | 董事 | 男 | 34 | 2017年3月23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133.19 | 否 |
光伏业务线总裁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樊元峰 | 董事 | 男 | 55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334,000 | 334,000 | - | - | 129.05 | 否 |
张大伟 | 董事 | 男 | 60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 | 是 |
朱滔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9.60 | 否 |
刘瑛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9.60 | 否 |
施少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9.60 | 是 |
王荣昌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9.60 | 否 |
王利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75,000 | 75,000 | - | - | 175.49 | 否 |
翟拥军 | 监事 | 男 | 47 | 2017年3月23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68.07 | 否 |
成永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62.14 | 否 |
刘连玉 | 能源服务业务线总 | 男 | 60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190.44 | 否 |
裁 | |||||||||||
梁才发 | 首席财务官 | 男 | 53 | 2019年5月28日 | 2025年1月24日 | 954,286 | 954,286 | - | - | 202.50 | 否 |
房猛 | 首席财务官 | 男 | 45 | 2025年1月24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 | 否 |
王冬冬 | 首席运营官 | 男 | 43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340,000 | 340,000 | - | - | 143.81 | 否 |
刘建军 | 首席风控官 | 男 | 48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464,400 | 464,400 | - | - | 130.30 | 否 |
张超 | 副总裁 | 女 | 36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253.38 | 否 |
易菱娜 | 副总裁 | 女 | 40 | 2020年3月27日 | 2026年9月25日 | 518,027 | 518,027 | - | - | 122.88 | 否 |
韩冰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220,000 | 220,000 | - | - | 152.87 | 否 |
叶凡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3年9月26日 | 2026年9月25日 | 101,000 | 101,000 | - | - | 110.94 | 否 |
王成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24年10月21日 | 2026年9月25日 | - | - | - | - | 29.40 | 否 |
潘永乐 | 副总裁 | 男 | 40 | 2023年9月26日 | 2024年10月21日 | 120,000 | 120,000 | - | - | 71.02 | 否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0月21日 | |||||||
合计 | / | / | / | / | / | 11,214,733 | 12,290,933 | 1,076,200 | / | 3,103.56 | / |
注1:上表中披露的董监高持股数为其直接持股数量。注2:
(1)公司第三届董事及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并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张传卫(连任)、葛长新、张启应(连任)、王金发(连任)、张瑞(连任)、樊元峰、张大伟、朱滔、刘瑛、施少斌、王荣昌;第三届监事:王利民、翟拥军(连任)、成永峰。任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
(2)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张传卫(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葛长新(副董事长)、张启应(智造业务线总裁兼首席技术官)、刘连玉(能源服务业务线总裁)、张瑞先生(光伏业务线总裁)、梁才发(首席财务官,已于2025年1月离任)、王冬冬(首席运营官)、刘建军(首席风控官)、张超(副总裁)、易菱娜(副总裁)、韩冰(副总裁)、叶凡(副总裁)和潘永乐(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已于2024年10月离任)。任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张传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成奎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6年9月25日),董事会同意聘任房猛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9月25日)。注3:
(1)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张大伟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长张传卫、副董事长葛长新、董事张启应、王金发、张瑞、樊元峰所领取的报酬为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报酬,非董事津贴报酬。公司第三届监事(王利民、翟拥军、成永峰)所领取的报酬为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报酬,非监事津贴报酬。
(2)王成奎自2024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披露税前报酬数据期间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房猛自2025年1月担任首席财务官,无需披露2024年报酬情况;潘永乐任职自2024年10月21日止,其披露税前报酬数据期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传卫 | 张传卫先生为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至1988年任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至1993年任中外合资珠海丰泽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创立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至今;2020年至今任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创立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至今。 |
葛长新 | 2004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历任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总经理,华润电力火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办&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董事局副主席&高级副总裁,2018年2月退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高级顾问。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张启应 | 2003年至2006年任上海汇众萨克斯减震器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至2011年历任AerodynEnergiesystemeGmbH上海代表处项目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至2014年历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9年9月历任公司工程研发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技术官兼联席运营官;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兼联席运营官;2020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智造业务线总裁兼首席技术官。 |
王金发 | 1986年至1997年任河南信阳高压开关厂真空开关分厂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河南信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书记。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首席行政官。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瑞 | 2012年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采购部总监、董事。2017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业务副总裁、战略发展与产业规划中心主任、运营中心副主任、运营计划部部长、采购管理部总经理、CEO助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光伏业务线总裁。 |
樊元峰 | 1993年7月到2010年12月期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监察室主任,支行行长等职。2010年12月2023年9月,历任公司融资管理部总经理、业务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业务副总裁。 |
张大伟 | 2016年8月至今,任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历任广州恒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15年6月任广东中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朱滔 | 2012年12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瑛 | 2015年6月至2021年7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8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6月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施少斌 |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中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7年至今任广东贝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任广州市人之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广州市医事助医 |
公益促进会法定代表人;2020年2月至今任广州市宜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贝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贝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广州菲尔医学检验有限公司;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荣昌 | 2008年7月至今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023年2月至今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利民 | 1989年7月至2013年9月历任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科员、党组秘书,黑龙江省地煤集团总公司科长、处长,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广核风电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工程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计划经营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业务副总裁。 |
翟拥军 | 1998年至2002年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02年至2005年任广州市阳光科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05年至2010年任香港晶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区审计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14年至2017年任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监。2017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监察审计部和内部审计部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成永峰 | 200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建主任;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自主创业;2021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CEO办公会副秘书长、党群工作部主任、变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刘连玉 | 1989年至1996年任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规划处项目负责人;1996年至1999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计划司水电处主任科员;1999年至2002年任原国家电力公司战略规划部规划处副处长;2002年至2006年任中国国电集团计划发展部项目前期处处长;2004年至2005年任中国国电集团中山燃气发电项目筹建处主任;2005年至2007年任中国国电集团中山燃气发电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核电办副主任;2006年至2008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2006年至2009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核电办主任,计划部副主任;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部主任。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联席运营官。2020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能源服务业务线总裁。 |
梁才发 | 1993年至2013年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及事业部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9年4月任公司财务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
房猛 | 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计算机本部海外财务经理、财务计划与分析负责人、财务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部长;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
王冬冬 | 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工程师、主任设计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6年2月历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支持与测试所副所长、风电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历任公司制造总监、执行总裁助理、业务副总裁 |
兼生产制造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运营中心副主任兼生产制造部及海上工程运维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运营中心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 |
刘建军 | 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4年至2007年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至2017年历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控官。 |
张超 | 2017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华东智慧能源研究院董事长、业务副总裁兼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欧洲中心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易菱娜 | 2008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秘书、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秘办副主任、投资者关系副总监、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上市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变革管理办公室主任、CEO办公会秘书长、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韩冰 | 韩冰先生为第八届阳江市政协委员会委员。2007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国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业务副总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能源运营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新能源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叶凡 | 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任三一电气产品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系统设计副总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助理、首席营销官、业务副总裁、市场营销总部总经理、明阳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与解决方案部总经理、创新与产品研发中心主任、市场与智慧能源方案中心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王成奎 | 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〇工厂技术员、副主任,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2024年8月任公司资本市场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潘永乐 | 2006年参加工作,拥有多年证券研究工作经验。2019年7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CEO助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传卫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9月12日 | 至今 |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至今 | |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 董事 | 2018年10月16日 | 至今 | |
Keycorp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至今 |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15日 | 至今 |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24日 | 至今 | |
王金发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3年12月15日 | 至今 |
张瑞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9月12日 | 至今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2月24日 | 至今 | |
张超 | 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1年7月15日 | 2024年6月17日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年12月24日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传卫 | 天津明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年3月11日 | 至今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7月18日 | 至今 | |
明阳能源投资(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0月17日 | 2024年8月9日 |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5年1月23日 | 至今 |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年12月17日 | 至今 |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2月12日 | 至今 |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月3日 | 至今 | |
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8月8日 | 至今 |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月28日 | 至今 | |
明阳风电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0月29日 | 至今 | |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2年1月20日 | 至今 |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2月8日 | 至今 | |
FirstWindyInvestmentCorp. | 董事 | 2008年4月25日 | 至今 | |
KingVenture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2024年8月9日 | |
TechSino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2025年2月14日 | |
SkyTrillion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2024年11月15日 | |
Asiatech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2024年6月14日 | |
RichWindEnergyThreeCorp | 董事 | 2018年10月16日 | 至今 | |
RichWindEnergyTwoCorp.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至今 | |
王金发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2月17日 | 至今 |
浙江华蕴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3月18日 | 至今 |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7月18日 | 至今 |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16日 | 至今 | |
张瑞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12月17日 | 至今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30日 | 2024年3月11日 | |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20日 | 至今 | |
浙江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22日 | 2024年11月21日 | |
海南瑞旭丰蓖麻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7月27日 | 至今 |
明阳新材科技(铁岭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28日 | 2024年9月27日 | |
张大伟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9月3日 | 至今 |
广东中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17日 | 至今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5日 | 至今 | |
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2年3月24日 | 至今 | |
朱滔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26日 | 至今 |
刘瑛 |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6月21日 | 至今 |
施少斌 | 广东贝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2年10月17日 | 至今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27日 | 2024年6月12日 | |
广州市宜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2月27日 | 至今 | |
广州贝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0年2月20日 | 至今 | |
广州市人之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5月17日 | 至今 | |
广州贝旭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2月20日 | 至今 | |
王荣昌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2月14日 | 至今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10日 | 至今 | |
翟拥军 | 海南玺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29日 | 至今 |
梁才发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16日 | 至今 |
王冬冬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18日 | 至今 |
刘建军 | 北京开物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月23日 | 至今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27日 | 至今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6日 | 至今 |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17日 | 至今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11日 | 至今 |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1月8日 | 至今 | |
张超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7年6月30日 | 至今 |
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6月30日 | 至今 |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7月13日 | 至今 |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7日 | 至今 |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1月9日 | 至今 |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6年12月16日 | 至今 |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6年12月16日 | 至今 | |
河南华阳长青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月18日 | 至今 |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26日 | 至今 |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0月22日 | 至今 | |
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1年11月28日 | 至今 |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7月24日 | 至今 |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24日 | 至今 | |
TechSinoLimited | 董事 | 2010年4月8日 | 2025年2月14日 | |
NiceJuneLimited | 董事 | 2017年6月9日 | 至今 | |
河南明智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23日 | 至今 | |
中山星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8月3日 | 至今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27日 | 至今 | |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23日 | 至今 | |
广东睿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16日 | 至今 | |
易菱娜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17日 | 至今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16日 | 至今 |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8月27日 | 至今 | |
韩冰 | 国清洁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4日 | 2024年9月6日 |
广东睿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16日 | 至今 | |
叶凡 | 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30日 | 至今 |
潘永乐 | 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8月8日 | 至今 |
天津明阳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8日 | 至今 |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4月19日 | 至今 | |
广东粤源共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13日 | 至今 |
北京永氢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5月31日 | 至今 | |
苏州明阳氢能装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3月5日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自2025年3月5日起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报酬根据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均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实际支付报酬情况详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3,103.56万元(含报告期内离任/聘任/选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成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潘永乐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变动安排 |
房猛 | 首席财务官 | 聘任 | |
梁才发 | 首席财务官 | 离任 | 工作变动安排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王金发先生于2021年9月根据前期发布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因操作失误,将10,000股卖出误操作成买入,导致短线交易。王金发先生于2022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详见《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次误操作发生当日,王金发先生已立即告知公司,并委托公司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王金发先生已将误操作所得收益全部归还公司。
2、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
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监事郑伟力的配偶廖祥燕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多次买卖
公司股票。其中,累计买入20,500股,买入金额569,110元;累计卖出16,500股,卖出金额447,302元。经公司核算,廖祥燕前述交易亏损10,725元。郑伟力的母亲徐大芳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累计买入64,700股,买入金额1,593,785元;累计卖出55,800股,卖出金额1,361,985元。经公司核算,徐大芳前述交易亏损12,276元。
2023年8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鉴于廖祥燕和徐大芳的证券账户均由廖祥燕控制及操作,将上述两个证券账户的所有交易合并计算,认定交易期间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3年6月7日,经测算,相关交易最终收益为76,224元。上述收益已上交公司。
郑伟力先生于2023年9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警示。2024年6月,郑伟力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详见《关于公司原监事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合规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督促相关人员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第四次 | 2024年1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第五次 | 2024年2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第三届第六次 | 2024年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第七次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第八次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第九次 | 2024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次 | 2024年6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一次 | 2024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第十二次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三次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四次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五次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传卫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2 |
葛长新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1 |
张启应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1 |
王金发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1 |
张瑞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0 |
樊元峰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1 |
张大伟 | 否 | 12 | 11 | 11 | 0 | 1 | 否 | 2 |
朱滔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刘瑛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1 |
施少斌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王荣昌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朱滔、葛长新、王荣昌 |
提名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刘瑛、张启应、朱滔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荣昌、王金发、施少斌 |
战略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传卫、施少斌、刘瑛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无异议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80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13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3,9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968 |
销售人员 | 676 |
技术人员 | 2,062 |
财务人员 | 351 |
行政人员 | 2,297 |
运维人员 | 3,593 |
合计 | 13,9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下 | 8,353 |
本科 | 4,386 |
研究生以上 | 1,208 |
合计 | 13,94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的薪酬策略是“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公司薪酬分配原则是以“岗位、业绩、能力”为付薪依据,同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以及人才市场实际供求关系为公司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中高层干部采用年薪制;文职/业务/技术类人员采用月薪制;车间生产人员采用计件工资制。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超产奖金、专项奖金、加班工资、福利以及社保、公积金等构成。其中标准工资是由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组成;岗位工资是依据岗位重要程度(岗级)而定,同一职级不同岗级有不同的薪酬区间;职务工资是依据员工任职能力级别(职级)而定,同一岗级不同职级有不同的薪酬区间;绩效奖金是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及业绩实现而定,根据其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绩效奖金;岗位津贴是依据国家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和员工所任岗位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而定(如防尘津贴);加班工资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考勤规定,按员工实际加班工时计发的额外加班费;超产奖金是指一线员工在超过定额保底的情况下计发的奖金;专项奖金是依据项目立项方案或某专项奖励制度,经考核或验收而计发(如某新产品研发奖和某专利奖)。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明阳学堂作为人才战略的“培养基地”,其定位及培养方向依托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能力、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等,规划部门定位与系列人才培养与发展,逐步建立起以“依托战略+人才发展+绩效提升”为核心的培训体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为建立明阳人才方阵、持续培养一批有使命感、有能力带领明阳走向更大成功的未来领导者,明阳学堂启动“业务专项定向人才培养”+“三大人才梯队建设”的工作。
明阳学堂注重综合运用课堂培训、行动学习、导师辅导和岗位历练等发展方式在不同层级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应用。强调“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以致用中统一思想、统一语言、统一行为,助推公司人才供应链和业务绩效达成,成为公司战略落地的坚强后盾。
2024年,公司投入员工培训经费超过650万元。报告期内,共有培训师近300名,举办了近三千场次培训,线上及线下授课时长达734,499课时。公司继续加大培训投入,从课程、讲师、资源、形式等方面系统升级,通过内外资源结合、线上线下混合培养方式给员工提供系统全面的学习机会。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430,877.1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36,167.57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1)《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5日和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审议程序、实施及变更做了相关规定。2019年8月26日和2019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此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均未涉及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关于利润分配规划的具体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选择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确保10%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议案。
上述规划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对股利分配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审议程序
A.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
B.公司因《公司章程》约定的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C.公司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D.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如遇到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预计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含税)。鉴于相应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且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公司持续进行了股份回购,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含税),以此计算2023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3,959,210.91元(含税),占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75.58%。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2,271,496,7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121,119,984股后,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150,376,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9,197,7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63,127,278.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2.7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3,929,561.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8.93%。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04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53,929,561.16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6,114,493.4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88.9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809,197,717.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463,127,278.1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22.73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998,799,017.0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998,799,017.0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389,182,471.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43.8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6,114,493.4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981,879,471.71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确定(1)授予股票期权2,272.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817.60万份,预留454.40万份;(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00人;(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23.85元。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 | 详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和《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
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为符合解除限 | 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
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589,4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4年3月12日上市流通。(2)将7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4年6月3日注销完毕。 | 2024-027)和《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4.591元/股调整为4.287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455元/股。 | 详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93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5,287,600股和2,111,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4年11月4日上市流通。(2)将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注销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9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剩余0股,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执行完毕。 | 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和《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其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绩效考核、薪酬激励、职业发展规划等多维度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同时,公司注重高级管理团队的长期发展,通过持续优化激励体系,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行业情况,建立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集团授权审批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对各级子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办公管理、广告宣传及危机管理、政府关系、知识产权与品牌管理、关联交易和人力资源管理进行相应授权和审批,以达到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约束,确保各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新设子公司和以购买合并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司,同受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公司通过集团委派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完成业务整合;并要求子公司接受集团内部审计部的监督,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的统一部署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要求,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逐项进行认真严肃的自查,未发现需要整改的情况。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200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污染物监测并出具合规报告。2024年,公司环境监测报告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未发现重大缺陷。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1-1)废气
业务类型 | 涉及主要子公司 | 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生产环节 | 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 |
叶片生产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叶片修型打磨、切割作业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
叶片滚漆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 ||
光伏产品制造 | 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玻璃制造 | 含镉废气、有机废气等 |
通用工序-锅炉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吉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锅炉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
(1-2)废水
公司生产环节涉及废水主要有:
①生活废水,涉及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和风力、光伏电厂,污染物主要为CODcr等污染物,一般通过隔油及化粪池等工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罐车运输等方式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置。
②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玻璃制造所产生的含镉或有机物等污染物废水由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自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净化达标后的水可再循环使用。
(1-3)固废
①一般固废
A.一般生活垃圾,利用园区内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B.废弃生产材料,主要是叶片生产基地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纸皮、木板、胶类、玻纤布、固化树脂等,通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②危险废物
公司主要危险固废主要涉及风力电站,主要污染物是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等部件需要维修或定期保养时更换后废润滑油(整体更换周期约为5-10年)。公司分区存放,明确标记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1-4)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污染来源生产基地装置运行产生的噪音,公司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减少原始噪声值,并将动力设备放置在单独房间内,空压机设置在独立机房内,机房房外噪声一般小于70dB。生产车间等房间换气排风设备采用低噪声
轴流风机,对室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相关标准。
(2)主要污染物排放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业务主要涉及以下行业: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
67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 | ||||
83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五十一、通用工序 | ||||
109 | 锅炉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公司生产叶片不存在以煤、石油焦、油、发生炉煤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情形;公司生产风机主机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地处北方,为冬季取暖使用了相应的锅炉,但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依据上述规定及公司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各地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主要采用简化或登记管理。
(3)主要污染物处理方式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已经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建立《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程序和预案进行环境预防及治理。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其处理方法如下: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噪声 | 公司降低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为隔声门窗降噪,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在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期间,公司主动张贴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如有施工过程中的噪音问题,周边居民可以沟通与监督。在强噪音的打桩施工环节中,公司会采用软启动的方式(即首桩采用小幅度的冲击,而后强度逐渐增强),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废气 | 公司采用先进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废气的净化处理和排放控制,实时检测和监测废气排放情况,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法规和标准。同时,公司要求生产车间必须采取通风、净化处理,除尘器、过 |
滤芯要定期更换或清理,以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卫生标准,车间外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并要保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防止由于设施故障而造成废气污染。 | |
废水 | 公司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系统,实时检测废水排放情况,定期进行废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废水处理的有效性。同时,公司要求无法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的车间废水,需对应采取治理措施,在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 |
固体废弃物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公司按需设置可回收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存放容器或临时场所,并进行适当的标识。公司各部门进行分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垃圾放置在一般垃圾堆放区,危险废弃物统一放置在危废放置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垃圾由各部门移交给行政保障中心;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转移处理。 |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环境管理体系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强化公司业务运行中各个环节的环保要求。目前,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为确保环境相关事务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得到充分考虑,我们建立EHS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EHS管理委员会各层级工作职责,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三级环境管理架构,畅通环境事务沟通与协作,推动内外资源有效整合。
2、开展环保培训持续强化环境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员工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环保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公司环保政策与目标阐释、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措施讲解、污染防治设施介绍,以及典型环保事故案例剖析和预防环保事故的基础知识普及。通过系统培训,加深员工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全员环保素养。
3、传递绿色文化公司致力于用清洁能源点亮绿色生活,用切实行动传播绿色声音。2024年,我们持续积极投入国际植树节、“地球一小时”等环保公益宣传,引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
4、维护生态系统
(1)保护生物多样性公司深知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渔业资源进行合理补偿,定期选取当地适宜增殖放流的备选品种投放至自然水域中,以增加目标物种的种群数量,保护和恢复濒危或衰退物种的种群,增强水域的生态功能。
陆地生物保护:由于风机建设与运营可能对鸟类及其生境产生影响,公司在叶片生产过程中,全部采用非反光材料进行涂装,最大程度减少风机叶片对鸟类的视觉影响,从而降低鸟类与风力发电设施发生碰撞的风险。同时,公司设立鸟类观察救助站,并采用雷达监控设备,可实时监测鸟类的飞行轨迹,预测鸟类与风机的潜在碰撞风险,也为进一步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水下生物保护:公司在海上项目启动前对鱼类产卵场实行施工避让,把海缆施工及桩基施工期与长尾大眼鲷5至7月的产卵期完全错开,保护鱼类产卵繁殖。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也会为鱼类活动设立危险级范围和警告级范围,例如在风机桩基打桩环节,我们将离桩基中心450米的距离范围内设置为危险级,将离桩中心4.5公里左右距离范围内设置为警告级,对鱼类活动进行可能的驱赶、搬移,避免鱼类受到伤害。
(2)维护生态系统
针对陆地生态保护,公司在陆上电站项目选址前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调查,重点排查现场颠覆性(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天然林、压覆矿、行政界限等)、地形地貌(山地、植被)、水文气
象(雨季施工、防洪等)等自然条件,避免选择具有高生态风险的区域;同时,提前制定场内外的大件运输方案、机位及场地吊装方案,尽量减少对当地地形与周围环境的破坏。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641.1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投运全球风力、光伏新能源项目1,500余个,投运机组超20,000台,全球累计装机超100GW,产生的环境效益相当于每年减少碳排放1.52亿吨。2024年12月,公司自主研发、全球单体容量最大的漂浮式风电平台“明阳天成号”在阳江明阳青洲四海上风电场投运。搭载着两台
8.3兆瓦海上风机的“明阳天成号”,总容量达到16.6兆瓦,扫风面积相当于7个标准化足球场,风机年平均发电约5,400万度,可满足3万户三口之家一年的日常用电。项目投运后,每年因风电替代火电可减少巨量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效助力全球零碳绿色发展。
凭借着极致的创新设计与对绿色发展的贡献,“明阳天成号”荣获世界绿色设计组织(WGDO)颁发的“2024绿色设计国际大奖”,这是全球风电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例;9月,成功入选由中国能源报和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共同发起的“双碳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ForceonClimate-relatedFinancialDisclosures,TCFD)的建议框架,公司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公司对经营相关的气候风险及机遇的识别、分析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包括:气候相关风险的治理、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情况分析。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621.53 | |
其中:资金(万元) | 2,621.53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捐赠及公益项目主要通过当地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开展,部分项目无法精准统计人数。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益慈善
公司将《公益捐赠管理办法》列入制度体系建设计划,以更好地对社会公益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并推动各大区、基地开展属地化的公益慈善活动,助力当地慈善事业发展,展现企业社会责
任感与担当精神。2024年,公司公益慈善投入达2,621.53万元,并凭借在社会公益方面的突出贡献,获“彭博绿金中国ESG50最值得关注企业”的殊荣。
2、志愿服务公司定期发布志愿任务招募,组织敬老爱老、文明城市、爱心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2024年,公司志愿者活动累计422人次、服务时长累计2,096小时。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79 | |
其中:资金(万元) | 79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580 | 2024年公司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合作共建“山海叠翠?港产融合”示范片区,为当地带来约580个就业岗位。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主要通过当地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开展,部分项目无法精准统计人数。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乡村振兴帮扶公司推动下属大区、基地同属地各级政府沟通对接,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实际需求定制化帮扶举措,全力推动帮扶村社增产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其中,阳江基地与阳西县政府制定“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开发方案,致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拓宽村民就业渠道及岗位;张家口基地与宣平堡乡霍家房村签订《万企兴万村帮扶协议书》,明确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等帮扶重点,努力实现村企互惠双赢。
《万企兴万村帮扶协议书》帮扶重点:
产业振兴 | 实施高效农业、优质种业、特色种养殖、民俗旅游、田园综合体、农副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项目,并通过消费帮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
生态振兴 | 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和管护村内道路、公共厕所、公共照明灯等基础设施 |
文化振兴 | 利用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
人才振兴 | 加大对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民等乡村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 |
组织振兴 | 支持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 |
2、乡村风电开发公司将乡村风电作为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的重要路径,在广西桂林白蔑、黑龙江依兰、绥化北林、天津滨海新区等风电项目中探索“风农融合”发展模式,科学利用闲置土地与农村生物质资源,改善乡村能源结构,打造生态复合工程,与农户合作创收,让“新能源+乡村振兴+文旅”实现协调发展。
截至2024年底,公司首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程已在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建成200MW示范项目,惠及全县288个村,并带动建筑、建材、发电设备等行业发展。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 | 2018.02.01 | 是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 | 2018.02.01 | 是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原博惠蕴成、共青城博蕴、中山博创,下同)、WiserTyson、FirstBase以及Keycorp | 注3 | 2018.02.01 | 是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刘连玉 | 注4 | 2018.02.01 | 是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 | 注5 | 2018.02.01 | 否 | 1、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2、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6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以及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7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 | 注8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1.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2.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3.张传卫、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翟拥军、刘建军、刘连玉; | 注9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注10 | 2018.10.15 | 否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 注11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张传卫、王金发、张启应、张瑞、刘建军、刘连玉 | 注12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媛 | 注13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 | 注14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 注15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 | 注16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2.张传卫、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翟拥军、刘建军、刘连玉; | 注17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2.境外中间层公司RWE2、RWE3和中国明阳;3.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 | 注18 | 2018.10.15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9 | 2018.02.0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0 | 注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2.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 | 注21 | 注21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王金发、张启应、张瑞、梁才发、王冬冬、易菱娜、刘建军 | 注22 | 注22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3 | 2020.07.03 | 是 | 注2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 注24 | 2021.12.14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传卫 | 注25 | 2022.05.18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6 | 2019.08.28 | 是 | 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注27 | 2019.08.28 | 是 | 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8 | 2022.11.11 | 是 | 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注29 | 2022.11.11 | 是 | 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张启应、王金发、张瑞、樊元峰、王利民、梁才发、王冬冬、刘建军、易菱娜、韩冰、叶凡、潘永乐 | 注30 | 2024.10.15 | 是 | 自2024年11月4日起至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2.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3.张传卫、王金发、张启应、张瑞、张超、刘连玉、翟拥军、梁 | 注31 | 2023.05.04 | 是 | 注3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才发、王冬冬、易菱娜、刘建军、潘永乐 |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 | 注32 | 2023.08.25 | 是 | 注3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1.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2.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股东WiserTyson、FirstBase;3.张传卫、葛长新、张启应、王金发、张瑞、樊元峰、张大伟、朱滔、刘瑛、施少斌、王荣昌、王利民、翟拥军、成永峰、刘连玉、梁才发、王冬冬、刘建军、张超、易菱娜、韩冰、叶凡、潘永乐 | 注33 | 注33 | 是 | 注3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自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方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注2: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承诺方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该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注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承诺方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该承诺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承诺方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注4: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注5:1、在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承诺方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该股东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承诺方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该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承诺方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该承诺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该承诺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3条的规定。
6、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7、承诺方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承诺方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6: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方保持多层境外持股结构不变,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也不得违反股份锁定期和减持股份承诺,通过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转让公司股份。注7:1、承诺方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受承诺方控制或由承诺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承诺方或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承诺方同意将根据公司的要求,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承诺方或附属企业向公司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承诺方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其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请求承诺方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方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注8:在收购完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或合伙人份额后,不得通过该等公司或合伙企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注9:1、本承诺出具日后,承诺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承诺方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方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承诺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方/承诺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承诺方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注10:除履行完毕尚未执行完毕的关联交易外,不再与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关联交易。2024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月16日,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注11:如公司境外子公司MingYangWindPowerUSA.INC.(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司)、MingYangWindPowerEuropeanR&DCenter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MingYangRenewableEnergy(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导致被发改部门追责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赔偿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就损害赔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1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承诺方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承诺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方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13:对于承诺方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注14:如因李媛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且李媛无法及时足额赔偿的,承诺方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注15:1、如公司因未足额或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缴款项,并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公司在获取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被认定合同无效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损失,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注16: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承诺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方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承诺方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方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承诺方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承诺方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18:如出现承诺方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一致行动关系承诺、稳定股价措施声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等承诺声明事项的,承诺方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承诺方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履行承诺声明的具体原因。
2)直接或间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违反锁定承诺,承诺方通过转让、质押境外中间层公司股权变相转让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等)所得收益全额归公司所有,由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向公司董事会全额上缴该等收益,并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诺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3)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公司相应扣减应向承诺方支付的分红,直至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上缴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以及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
4)在违反承诺事项影响未消除(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事项已纠正完毕,公司已收缴完毕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之前,承诺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任何间接权益。注19:承诺将尽快办理相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公司因上述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注20:1、2019年6月26日,就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如下:
承诺将尽快办理尚未取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者被有关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2020年4月26日,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2021年7月8日,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4、2022年4月26日,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或未办理竣工备案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明阳智能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若明阳智能及其重要子公司(包含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由于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明阳智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注21:2020年4月8日及2020年7月5日,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2:2020年4月8日及2020年7月5日,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注23: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注24: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用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公司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人将全额予以补偿。注25:就公司2022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承诺如下:
1、针对发行人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存在的尚未办理房产竣工备案或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风力发电场及/或光伏发电场存在的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如其后续因前述情况导致发行人及/或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被影响、或者招致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及/或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或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内没有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发行人及/或子公司由于前述情况而受到索赔、罚款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前述支出及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注26:公司承诺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购买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27: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2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注29: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30:自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未来6个月不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注31:1、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上述期间拟实施股票增持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注32:本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张传卫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909,6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注33:1、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公司回购股票的期间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上述期间拟实施股票增持的,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详见本节“(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电器”)收购其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根据协议内容,中山电器承诺,广东明阳龙源在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575.48万元、3,167.24万元和3,588.9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若广东明阳龙源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中山明阳电器须在业绩承诺期最后1年审计数据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向明阳智能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合计应补偿金额=(承诺期内广东明阳龙源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90%-承诺期内广东明阳龙源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广东明阳龙源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本次股权转让款。中山明阳电器就广东明阳龙源对明阳智能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合计应不超过中山明阳电器获得的股权转让款金额。详见《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明阳龙源2024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778.44万元。由于上述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交易不产生商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孟庆卓、佟西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孟庆卓(1年)、佟西涛(4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时任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公司时任监事郑伟力先生的配偶、母亲、子女证券账户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以及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明阳智能”股票的行为;其中,买入“明阳智能”股票合计78,000股,金额合计1,875,557元,卖出合计73,500股,金额合计1,838,447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郑伟力于2024年
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郑伟力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二)相关说明及整改情况
1、公司换届完成后,郑伟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郑伟力先生此前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上缴至公司。
2、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主要涉及公司时任监事郑伟力先生个人。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同时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山电器收购其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2024年1月16日,广东明阳龙源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详见《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向中山电器收购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涉及的业绩约定及实现情况,详见本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明阳智能 | 公司本部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452.67 | 2021年9月9日 | 2021年9月9日 | 注1 | 连带责任担保 | 注1 | 是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明阳智能 | 公司本部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5,880.00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5月30日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注2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联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88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88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8,9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10,516.2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16,396.2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9.6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63,516.2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63,516.25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注1: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此前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2020年8月,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原股东吉林省百强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同时,百强集团将持有的洮南百强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该笔担保的主债务为洮南百强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租赁本金为30,452.67万元;公司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未提供担保物。洮南百强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除主合同租赁物外的全部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2024年10月,公司对该债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解除;2024年12月,北京洁源收购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洮南百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注2: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洁源”)为公司联营方,且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承德洁源董事,通过参与联营公司运营和管理,风险可控。该笔担保的主债务为承德洁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2,000万元,公司及承德洁源的控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向承德洁源提供担保,即按公司对承德洁源的持股比例(即49%)计算,公司对该笔主债权本金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未提供担保物。承德洁源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对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类型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其他 | 自有资金 | 10,000.00 | 0 | 不适用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99.90 | 0 | 不适用 |
注1:发生额为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注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华泰证券 | 其他 | 499.90 | 2024-09-27 | 2024-10-08 | 自有资金 | 国债逆回购 | 否 | 保本保收益 | 2.230% | 2.43 | 2.43 | 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10-11 | 2024-1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20%-2.66% | 10.19-22.59 | 19.90 | 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年10月26日 | 580,311.23 | 577,204.73 | 577,204.73 | - | 479,554.73 | - | 83.08 | - | 33,568.60 | 5.82 | 126,236.42 |
合计 | / | 580,311.23 | 577,204.73 | 577,204.73 | - | 479,554.73 | - | / | / | 33,568.60 | / | 126,236.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8,122.95 | 16,483.77 | 38,122.95 | 100 | 2024-10-31 | 是 | 是 | 无 | - | 不适用 | 否 | 23,472.0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60,840.21 | 2,151.58 | 60,840.21 | 100 | 2024-12-31 | 是 | / | / | - | 不适用 | 注1 | 89,111.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065.53 | - | 7,065.53 | 100 | 2021-1-10 | 是 | 是 | 无 | - | 项目已转让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8,983.98 | - | 38,983.98 | 100 | 2021-4-30 | 是 | 是 | 无 | 1391.34 | 6,158.21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 |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2,868.31 | - | 32,868.31 | 100 | 2021-4-30 | 是 | 是 | 无 | - | 项目已转让 | 否 |
行股票 | 电项目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0,184.88 | - | 60,184.88 | 100 | 2021-4-30 | 是 | 是 | 无 | - | 项目已转让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6,278.15 | - | 56,278.15 | 100 | 2021-4-30 | 是 | 是 | 无 | - | 项目已转让 | 否 | 2,052.8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2,579.69 | - | 2,579.69 | 100 | 2023-12-31 | 是 | / | / | - | 不适用 | / | 37,125.2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7,125.22 | 37,125.22 | 100 | 2024-3-31 | 是 | 是 | 无 | - | 项目已转让 | 否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92,472.05 | 1,405.80 | 1,405.80 | 2 | 2025-12-31 | 否 | 是 | 无 | -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明阳玉门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111.20 | 13,527.45 | 13,527.45 | 67 | 2025-12-31 | 否 | 是 | 无 | -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30,572.56 | - | 130,572.56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无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577,204.73 | 33,568.60 | 479,554.73 | / | / | / | / | / | 1,391.34 | / | / | 151,761.28 |
注1: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总额162,374.6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为87,625.35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设备及产线因汕尾地区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原因减少投入;2)部分建设内容采用优化设计、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等方式节约了支出。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 2024年8月6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49,951.41 | 60,840.21 | 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明阳玉门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总额162,374.6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为87,625.35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设备及产线因汕尾地区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原因减少投入;2)部分建设内容采用优化设计、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等方式节约了支出。 | 0 |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上市2024年6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发电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出具了无异议函件。2024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准予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508015)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306,500股。综上,公司回购专户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21,119,984股。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250,700 | 0.407 | -9,153,200 | -9,153,200 | 97,500 | 0.004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250,700 | 0.407 | -9,153,200 | -9,153,200 | 97,500 | 0.00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250,700 | 0.407 | -9,153,200 | -9,153,200 | 97,500 | 0.004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62,508,506 | 99.593 | 8,988,200 | 8,988,200 | 2,271,496,706 | 99.99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262,508,506 | 99.593 | 8,988,200 | 8,988,200 | 2,271,496,706 | 99.99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271,759,206 | 100.000 | -165,000 | -165,000 | 2,271,594,206 | 10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589,4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4年3月12日上市流通;(2)将7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4年6月3日注销完毕。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93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5,287,600股和2,111,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4年11月4日上市流通。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期初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271,759,206股。报告期内,公司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共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3日完成上述7名激励对象,合计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报告期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271,594,206股。
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蕴”)、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FirstBase”)、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以下简称“WiserTyson”)和Keycorp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将其所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3)。
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71,496,706股,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能投集团 | 20,005.1612 | 8.81% | 8,646.0000 | 43.22% | 3.81% |
宁波博蕴 | 3,664.7003 | 1.61% | - | - | - |
中山瑞信 | 1,780.3587 | 0.78% | 1,780.3500 | 99.9995% | 0.78% |
北海瑞悦 | 226.2876 | 0.10% | - | - | - |
FirstBase | 11,947.0011 | 5.26% | 11,400.0000 | 95.42% | 5.02% |
WiserTyson | 15,706.2475 | 6.91% | - | - | - |
Keycorp | 4,468.3336 | 1.97% | 839.0000 | 18.78% | 0.37% |
合计 | 57,798.0900 | 25.44% | 22,665.3500 | 39.21% | 9.98% |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 | 5,465,100 | 5,287,600 | - | 77,500 | 股权激励 | 2024-11-4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1,622,400 | 1,589,400 | - | - | 股权激励 | 2024-3-12 |
2019年股权激励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2,163,200 | 2,111,200 | - | 20,000 | 股权激励 | 2024-11-4 |
合计 | 9,250,700 | 8,988,200 | - | 97,500 | / | /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共有7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合计16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4年6月3日注销完毕。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此外,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共有6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合计9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注销完毕。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美元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2021-12-14 | 1.60% | 2亿美元 | 2021-12-16 | 2亿美元 | 2024-12-16 |
其他衍生证券 |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期初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271,759,206股。报告期内,公司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共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3日完成上述7名激励对象,合计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报告期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271,594,206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842.46亿元(调整后),负债总额为556.71亿元(调整后),资产负债率为66.08%;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867.95亿元,负债总额为595.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59%,较2023年有所上升。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2,36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2,60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 - | 157,062,475 | 6.91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 - | 119,470,011 | 5.26 | - | 质押 | 114,000,000 | 境外法人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460,000 | 113,591,612 | 5.00 | - | 质押 | 1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3,852,803 | 75,764,659 | 3.34 | - | 无 | - | 其他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5,640,000 | 50,640,000 | 2.23 | - | 质押 | 50,6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KEYCORPLIMITED | - | 44,683,336 | 1.97 | - | 质押 | 44,390,000 | 境外法人 |
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6,647,003 | 1.61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820,000 | 35,820,000 | 1.58 | - | 质押 | 35,8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7,539,900 | 34,046,207 | 1.50 | - | 无 | - | 其他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892,183 | 31,962,783 | 1.41 | - | 无 | -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 157,062,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62,475 | ||||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 119,47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470,011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3,591,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591,61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764,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5,764,659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50,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640,000 |
KEYCORPLIMITED | 44,683,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83,336 |
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47,003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35,8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20,00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34,046,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46,20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62,7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62,78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121,119,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KEYCORPLIMITED、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因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的方式,将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并独立登记为股东账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股。(2)上述股东中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KEYCORPLIMITED、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变动,是由于补充(1)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2)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的质押所致。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待回购注销股份 | 97,500 | - | - | 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待回购注销股份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授予对象,据公司所知,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共有6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合计9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注销完毕。详见《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成立日期 | 2007年9月1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1291.SZ)43.91%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即2,271,594,206股)为基数计算。注2: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81%。经关联股东全部表决权委托后,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5.4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张传卫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10年至2015年期间,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中国明阳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至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企业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 |
姓名 | 吴玲 |
国籍 |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10年至2015年期间,为美国纽交所主板上市企业中国明阳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至2024年10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企业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张传卫的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张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本公司董事、光伏业务线总裁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23年至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企业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张传卫的一致行动人。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即2,271,594,206股)为基数计算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5月5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预计回购数量为2,500-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至2.20% |
拟回购金额 | 50,000-100,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89,813,48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2023年5月4日公司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为基数计算;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至1.76% |
拟回购金额 | 30,000-60,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2024年2月19日起不超过3个月 |
回购用途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31,306,5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2024年2月19日公司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为基数计算;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美元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 | MOXIB2108G | 2021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4日 | - | 2024年12月14日 | 0 | 1.60 | 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场外交易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2024年6月14日兑付第五期利息160万美元。 |
2024年12月16日完成该笔债券本息兑付。 |
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10层 | 郑健彪、孟庆卓、佟西涛 | 佟西涛 | 010-85665702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美元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是否为专项品种债券 | 专项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 | 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MOXIB2108G | - | 是 | 绿色债券 | 2 | 0.0011 | 0.0011 |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币种:美元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偿还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所涉金额 |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及所涉金额 | 其他用途及所涉金额 |
MOXIB2108G | - | 0 | 0 | 0 | 0 | 0 | 0 |
(2).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不适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项目进展情况 | 项目运营效益 | 项目抵押或质押事项办理情况(如有)等 | 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披露的事项 |
MOXIB2108G | - | 项目已出售 | - | - | - |
报告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是√否报告期末项目净收益较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内容下降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的重大不利事项:
□是√否
(3).临时补流
□适用√不适用
4、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含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和合规变更后的用途)是否一致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是否合规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
MOXIB2108G | - | 用于内蒙古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示范项目开鲁6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及相关采购支出 | 是 | 是 | 是 |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因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被处罚处分
□适用√不适用
(三)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美元
债券代码 | MOXIB2108G |
债券简称 | - |
专项债券类型 | 绿色债券 |
募集总金额 | 2 |
已使用金额 | 1.9989 |
临时补流金额 | 0 |
未使用金额 | 0.0011 |
绿色项目数量 | 1 |
绿色项目名称 | 内蒙古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示范项目开鲁6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承诺用途或最新披露用途一致 | √是□否 |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变更 | □是√否 |
变更后用途是否全部用于绿色项目 | □是□否√不适用 |
变更履行的程序 | 不适用 |
变更事项是否披露 | □是□否√不适用 |
变更公告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闲置资金金额 | 0.0011 |
闲置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计划情况 | 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概述、所属目录类别,项目所处地区、投资、建设、现状及运营详情等 | 募集资金投向内蒙古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示范项目开鲁6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已建成投运,并于2024年度出售。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及是否会对偿债产生重大影响(如有) | 无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所遴选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的标准、方法、依据和重要前提条件 | 认证标准:1、《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2、《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3、《绿色债券原则》(GreenBondPrinciples)(2021年6月版);4、《联合赤道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方法体系》(LEIS0002-2021)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预期与/或实际环境效益情况(具体环境效益情况原则上应当根据《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对于无法披露的环境效益指标应当进行说明) | 不适用。本债券为境外绿色债券。 |
对于定量环境效益,若存续期环境效益与注册发行时披露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变动幅度超15%)需披露说明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管理方式及具体安排 | 公司为发行绿色债券专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每笔支付履行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以确保每笔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执行情况 | 公司建立台账,保留使用凭证,以记录和跟踪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且定期和监管银行进行对账,监管募集资金使用去向。 |
公司聘请评估认证机构相关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认证内容及评估结论 | 认证机构: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认证、绿色金融咨询和环保咨询业务。核心技术力量包括多位省部级资深环保专家、注册咨询师、金融分析师以及60多位注册环评师,拥有行业领先的绿色金融咨询服务能力,是国内首批绿色金融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之一。 |
认证结论:本期绿色债券符合上述标准要求,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绿色产业项目标准。根据项目总投资及发行金额比例折算,本期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二氧化碳减排量为46.99万吨/年,标准煤节约量为17.33万吨/年。 | |
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如有) | 不适用 |
其他事项 | 本绿色公司债券已到期。2024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本债券的本息兑付。 |
3、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4、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6、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7、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8、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9、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10、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11、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5,406,114.24 | 204,546,989.70 | -14.25 | |
流动比率 | 1.28 | 1.16 | 0.12 | |
速动比率 | 0.78 | 0.76 | 0.02 | |
资产负债率(%) | 68.59 | 66.08 | 2.51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3 | 0.12 | 0.01 | |
利息保障倍数 | 1.42 | 1.59 | -0.17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72 | -5.77 | 2.05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68 | 4.11 | -0.43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6971号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阳智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明阳智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及附注七、61。
1、事项描述明阳智能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及运营维护服务、电站产品销售。2024年度,风机及相关配件收入和电站产品销售收入为2,362,514.80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86.99%。由于收入是明阳智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明阳智能自审批客户订单至销售交易入账的收入流程以及关键内部控制,重点是本期收入确认节点等关键控制流程的变化及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明阳智能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及履约义务,以及这些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完成还是时点完成,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制定是否符合收入会计准则;
(4)针对销售收入进行了抽样测试,核对至相关销售合同中涉及控制权转移条款,检查证明履约义务完成的支持性文件;此外,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5)针对销售收入从检查销售合同、原始生产记录、产品发运物流信息穿透至客户函证程序,以评估明阳智能收入确认金额和时点的准确性;
(6)了解和评估了明阳智能电站产品相关业务流程及关键内部控制,电站产品收入确认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理性,同行业同类业务可比性;检查电站产品销售相关合同、电站产品控制权转移支持性文件、向客户进行函证、评价电站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准确核算,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8)针对发出商品,选取样本进行函证,并核查至会计记录、发票、出库单、原始发运记录及签收记录,核对发出商品的数量,并与收入是否确认进行了核对。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6及附注七、10。
1、事项描述
明阳智能主要从事国内销售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及运营维护服务,其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重大,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4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1,374,261.95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508.74万元,账面净值1,353,753.21万元。
管理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并且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明阳智能披露的会计政策,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由于存货对资产的重要性,管理层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并考虑历史售价及未来市场趋势。鉴于该项目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作出的重大判断,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对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重点是物料入库及时性控制流程的变化及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抽查并复核存货的数量以及关注实物状况等。
(3)取得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我们对管理层估计中的关键估计进行了合理性评价,包括通过比较分析历史同类在产品至完工时仍需发生的成本、估计售价与合同售价进行比较等。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了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评价公司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价格选取依据,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三)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的存在和受限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9、附注五、11、附注七、1、附注七、12、附注七、30及附注七、31。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阳智能货币类资产及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1,924,803.3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58,377.1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198,243.2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268,183.03万元。
鉴于明阳智能货币类资产及理财产品金额重大,占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22.18%,我们将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的真实性及受限情况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的存在和受限情况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测试了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包括本期注销、余额为零的账户,与账面记录核对,以检查明阳智能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实信贷记录明细与公司记录是否存在差异;
(4)对全部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验证期末余额、抵质押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池业务等;
(5)对大额存单执行监盘程序,并向银行函证其是否存在、是否抵质押等受限情况;
(6)抽取样本,对银行对账单与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进行了双向核对;
(7)检查公司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是否准确分类核算,披露是否准确。
(四)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预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1及附注七、50。
1、事项描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阳智能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余额为154,219.21万元。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明阳智能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性能在2-5年的质量保证期内向客户提供质量保证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明阳智能须提供维修及更换大部件服务。该服务未来的成本由管理层根据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销售数量和历史维修经验估计。
由于该项估计会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余额产生重大影响,且相关成本的预提需要管理层重大估计和判断,我们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的预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预提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了明阳智能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预提流程,测试和评价了与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所采用方法的一贯性及假设的适当性;
(3)通过检查相关销售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来验证管理层在计算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评价合同条款与关键假设的一致性;
(4)复核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的计算过程,抽样检查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时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复核了由于质量保证期内未消耗而被冲销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金额;
(5)将实际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与以往的预计进行比较,分析发生的维修成本以及在质保期内的维修情况;
(6)与管理层讨论了当前或期后是否存在重大产品缺陷,以及可能对已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产生的重大影响。
四、其他信息
明阳智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明阳智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明阳智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明阳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明阳智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明阳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明阳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明阳智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明阳智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583,771,022.88 | 13,044,532,972.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82,821.44 | 1,252,856.9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3,580,281.79 | 14,141,343.55 |
应收账款 | 七、5 | 13,776,923,643.11 | 14,140,503,206.2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964,286,203.65 | 786,989,059.96 |
预付款项 | 七、8 | 716,624,965.91 | 766,867,284.5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206,031,526.58 | 843,788,292.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6,912,115.57 | 76,049,647.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3,537,532,115.73 | 9,699,971,948.7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662,942,444.38 | 809,011,938.98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471,478,355.7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982,432,437.08 | 1,522,949,500.2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89,300,251.46 | 2,097,597,014.99 |
流动资产合计 | 50,126,086,069.78 | 43,727,605,418.5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0,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04,763,159.59 | 539,499,971.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31,963,004.53 | 122,673,711.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15,540,590.66 | 560,117,024.7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2,906,034.21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4,437,903,663.54 | 13,430,638,520.55 |
在建工程 | 七、22 | 4,988,640,821.26 | 8,777,325,916.2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4,570,604.39 | 381,039,870.30 |
无形资产 | 七、26 | 2,482,930,280.67 | 2,049,977,053.7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八 | 227,008,615.55 | 240,544,900.8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68,569,375.91 | 68,569,375.9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8,335,702.92 | 116,250,957.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20,487,147.40 | 1,161,151,733.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324,796,176.91 | 13,070,912,387.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668,415,177.54 | 40,518,701,423.15 | |
资产总计 | 86,794,501,247.32 | 84,246,306,841.7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76,852,627.32 | 880,955,954.2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517,195,130.76 | 11,434,390,544.4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016,725,356.61 | 11,243,948,885.15 |
预收款项 | 七、37 | 1,400,516.3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289,672,830.58 | 7,648,527,539.3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65,867,281.70 | 353,567,041.6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9,828,757.30 | 259,641,170.3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71,345,185.17 | 2,757,700,829.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265,940,037.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28,453,578.61 | 2,589,890,019.9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24,283,468.88 | 648,037,711.64 |
流动负债合计 | 39,137,564,770.98 | 37,816,659,696.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3,941,868,567.24 | 11,480,062,600.75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79,232,500.52 | 280,595,145.69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402,243,662.97 | 2,827,124,148.9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618,197,535.67 | 1,732,196,128.44 |
递延收益 | 七、51 | 363,033,611.54 | 416,654,776.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89,135,406.28 | 1,117,458,022.4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393,711,284.22 | 17,854,090,822.91 | |
负债合计 | 59,531,276,055.20 | 55,670,750,519.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271,594,206.00 | 2,271,759,2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833,342,902.64 | 17,109,242,743.56 |
减:库存股 | 七、56 | 1,310,681,503.52 | 560,642,480.21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4,177,712.67 | 49,344,950.77 |
专项储备 | 七、58 | 127,720,399.63 | 74,772,468.49 |
盈余公积 | 七、59 | 800,205,863.05 | 783,825,171.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481,114,182.62 | 7,805,339,591.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237,473,763.09 | 27,533,641,651.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5,751,429.03 | 1,041,914,670.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263,225,192.12 | 28,575,556,322.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6,794,501,247.32 | 84,246,306,841.71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13,010,044.29 | 9,574,429,404.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2,821.44 | 1,252,856.9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43,383.55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000,209,778.03 | 13,244,311,250.39 |
应收款项融资 | 912,994,530.43 | 756,608,955.16 | |
预付款项 | 887,889,018.48 | 990,672,464.0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471,004,606.58 | 6,090,128,038.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979,170.00 | 19,191,474.07 | |
存货 | 7,310,936,330.66 | 6,432,398,056.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517,883,355.45 | 536,765,372.3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82,432,437.08 | 1,522,949,500.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26,127,999.89 | 5,954,128,985.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46,423,670,922.33 | 45,109,688,267.6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2,826,685,825.20 | 10,949,866,646.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5,147,270.95 | 102,892,832.7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7,111,156.10 | 383,268,335.5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4,569,830.08 | 561,781,133.51 | |
在建工程 | 549,297,292.93 | 519,950,015.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8,644,186.84 | 30,062,101.91 | |
无形资产 | 1,214,398,647.43 | 960,040,549.9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88,982,954.49 | 235,640,071.4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71,894.24 | 9,963,481.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2,145,618.18 | 580,268,737.6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13,390,964.54 | 12,692,102,319.5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080,045,640.98 | 27,025,836,225.71 | |
资产总计 | 74,503,716,563.31 | 72,135,524,493.4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1,261,250.42 | 450,097,5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35,557,843.24 | 11,089,605,154.39 | |
应付账款 | 17,177,450,114.14 | 14,240,317,758.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849,366,795.43 | 10,880,539,354.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927,014.53 | 141,469,986.95 | |
应交税费 | 37,737,635.06 | 26,114,041.44 | |
其他应付款 | 4,091,949,072.12 | 4,403,909,552.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0,657,514.64 | 250,706,951.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8,958,075.19 | 1,064,027,757.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269,865,314.77 | 42,546,788,056.0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20,993,635.90 | 766,372,244.5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8,805,356.76 | 16,362,737.35 | |
长期应付款 | 942,127,723.65 | 801,866,058.8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24,346,793.92 | 1,691,631,079.84 | |
递延收益 | 114,707,776.39 | 143,662,032.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4,130,936.29 | 1,048,896,276.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65,112,222.91 | 4,468,790,429.65 | |
负债合计 | 50,634,977,537.68 | 47,015,578,485.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1,594,206.00 | 2,271,759,2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123,052,718.07 | 17,115,177,744.69 | |
减:库存股 | 1,310,681,503.52 | 560,642,480.21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88,270.32 | 21,413,907.8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00,205,863.05 | 783,825,171.42 | |
未分配利润 | 4,981,879,471.71 | 5,488,412,457.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868,739,025.63 | 25,119,946,007.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503,716,563.31 | 72,135,524,493.40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158,316,717.94 | 28,123,843,438.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7,158,316,717.94 | 28,123,843,438.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826,262,389.66 | 28,175,460,861.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959,005,553.54 | 25,748,464,894.75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5,000,146.28 | 127,161,146.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711,905,688.37 | 632,933,684.1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85,329,733.40 | 969,244,400.06 |
研发费用 | 七、65 | 562,581,054.65 | 604,366,959.60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2,440,213.42 | 93,289,776.97 |
其中:利息费用 | 506,261,711.27 | 353,475,918.85 | |
利息收入 | 203,650,412.13 | 235,992,328.4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22,269,922.22 | 343,754,170.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57,534,460.40 | 839,026,609.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938,227.31 | 20,948,492.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418,499.27 | -59,968,176.7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88,040,043.79 | -510,155,338.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4,983,485.09 | -181,645,939.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85,730.99 | 4,188,519.6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1,930,951.76 | 383,582,421.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1,584,701.64 | 104,924,234.2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8,684,053.60 | 126,028,895.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4,831,599.80 | 362,477,760.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2,957,701.97 | -24,445,756.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1,873,897.83 | 386,923,516.8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9,968,879.80 | 386,923,516.8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5,018.03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6,114,493.48 | 376,722,128.3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759,404.35 | 10,201,388.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804,678.07 | 6,801,605.3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67,238.10 | 6,859,317.5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922,339.33 | 3,414,021.7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922,339.33 | 3,414,021.7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55,101.23 | 3,445,295.7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55,101.23 | 3,445,295.7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2,560.03 | -57,712.2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7,069,219.76 | 393,725,122.2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0,947,255.38 | 383,581,445.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121,964.38 | 10,143,676.3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780,538.34元。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366,565,693.48 | 28,879,346,321.4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4,449,218,602.32 | 27,408,541,533.91 |
税金及附加 | 68,648,218.07 | 39,246,955.87 | |
销售费用 | 506,458,916.81 | 434,437,478.06 | |
管理费用 | 436,490,711.06 | 375,931,865.88 | |
研发费用 | 250,089,670.87 | 209,585,847.77 | |
财务费用 | 23,338,824.77 | -156,031,407.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7,458,286.82 | 110,705,440.64 | |
利息收入 | 184,393,241.03 | 225,100,821.26 | |
加:其他收益 | 380,582,872.58 | 197,016,583.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99,607,121.15 | 242,096,424.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296,789.44 | 14,860,769.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835,214.92 | -68,109,334.3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888,995.76 | -356,205,194.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2,169,280.51 | -114,223,614.1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2,230.13 | 10,498,471.3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6,189,482.25 | 478,707,383.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34,091.92 | 48,760,619.94 |
减:营业外支出 | 23,829,774.80 | 44,185,857.3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693,799.37 | 483,282,145.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113,116.97 | 49,446,929.9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806,916.34 | 433,835,215.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806,916.34 | 433,835,215.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725,637.54 | 3,525,623.6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5,081,278.80 | 437,360,839.4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499,452,171.18 | 24,843,471,844.0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8,726,425.99 | 272,358,394.0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834,249,988.77 | 1,517,611,903.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562,428,585.94 | 26,633,442,141.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385,745,177.63 | 24,243,238,747.7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0,469,935.11 | 2,054,200,766.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48,073,622.03 | 1,032,823,939.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901,306,673.01 | 1,893,446,659.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65,595,407.78 | 29,223,710,113.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3,166,821.84 | -2,590,267,971.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31,726,621.29 | 1,389,500,930.6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3,278,116.23 | 80,098,027.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892,291.61 | 958,85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438,523,007.61 | 1,021,741,314.0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82,637,192.41 | 157,463,949.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3,057,229.15 | 2,649,763,079.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47,153,839.85 | 7,612,448,666.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1,192,701.52 | 1,171,068,479.1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50,000,519.6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8,346,541.37 | 8,833,517,665.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5,289,312.22 | -6,183,754,586.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00,000.00 | 938,67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00,000.00 | 938,67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309,115,160.63 | 13,328,526,257.0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515,799,376.90 | 1,490,878,840.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52,414,537.53 | 15,758,075,097.1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20,304,931.69 | 3,147,705,157.5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9,313,203.85 | 949,473,390.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8,572,100.00 | 68,419,2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572,936,885.47 | 1,473,932,422.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2,555,021.01 | 5,571,110,971.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9,859,516.52 | 10,186,964,125.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322,663.12 | 77,532,997.9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46,726,045.58 | 1,490,474,565.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71,044,966.34 | 10,580,570,401.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17,771,011.92 | 12,071,044,966.34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407,313,502.94 | 26,925,605,376.3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249,152.51 | 139,290,614.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5,554,055.95 | 5,925,164,754.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46,116,711.40 | 32,990,060,745.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540,560,861.91 | 24,392,733,248.4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8,667,078.70 | 691,575,316.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8,849,019.27 | 427,322,317.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51,995,913.06 | 4,956,439,721.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50,072,872.94 | 30,468,070,603.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043,838.46 | 2,521,990,142.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99,719,972.28 | 1,121,905,963.6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0,501,144.25 | 50,010,840.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000.00 | 7,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5,653,386.62 | 3,340,494,752.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95,942,503.15 | 4,512,419,056.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76,876,664.55 | 1,113,211,093.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34,251,890.87 | 1,625,104,038.4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83,728,831.54 | 4,373,097,489.9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4,857,386.96 | 7,111,412,622.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1,085,116.19 | -2,598,993,565.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31,060,331.39 | 1,286,372,244.5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0,418,877.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1,060,331.39 | 2,896,791,121.5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1,400,000.00 | 1,279,291,906.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25,336,661.91 | 692,580,672.5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1,705,925.25 | 557,120,577.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68,442,587.16 | 2,528,993,156.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382,255.77 | 367,797,965.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153,728.77 | 80,134,586.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90,900,427.65 | 370,929,128.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26,106,622.07 | 8,455,177,493.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7,007,049.72 | 8,826,106,622.07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09,242,743.56 | 560,642,480.21 | 49,344,950.77 | 74,772,468.49 | 783,825,171.42 | 7,805,339,591.68 | 27,533,641,651.71 | 1,041,914,670.95 | 28,575,556,322.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09,242,743.56 | 560,642,480.21 | 49,344,950.77 | 74,772,468.49 | 783,825,171.42 | 7,805,339,591.68 | 27,533,641,651.71 | 1,041,914,670.95 | 28,575,556,322.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000.00 | -275,899,840.92 | 750,039,023.31 | -15,167,238.10 | 52,947,931.14 | 16,380,691.63 | -324,225,409.06 | -1,296,167,888.62 | -16,163,241.92 | -1,312,331,130.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67,238.10 | 346,114,493.48 | 330,947,255.38 | 26,121,964.38 | 357,069,219.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5,000.00 | -275,899,840.92 | 750,039,023.31 | -1,026,103,864.23 | 5,274,814.30 | -1,020,829,049.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3,774,814.30 | -283,774,814.30 | 5,274,814.30 | -278,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5,000.00 | 7,874,973.38 | -59,328,298.49 | 67,038,271.87 | 67,038,271.87 | ||||||||||
4.其他 | 809,367,321.80 | -809,367,321.80 | -809,367,321.80 | ||||||||||||
(三)利润分配 | 16,380,691.63 | -670,339,902.54 | -653,959,210.91 | -48,572,100.00 | -702,531,310.91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380,691.63 | -16,380,691.63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3,959,210.91 | -653,959,210.91 | -48,572,100.00 | -702,531,310.9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2,947,931.14 | 52,947,931.14 | 1,012,079.40 | 53,960,010.54 | |||||||||
1.本期提取 | 101,132,891.65 | 101,132,891.65 | 3,282,704.77 | 104,415,596.42 | |||||||||
2.本期使用 | -48,184,960.51 | -48,184,960.51 | -2,270,625.37 | -50,455,585.88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594,206.00 | 16,833,342,902.64 | 1,310,681,503.52 | 34,177,712.67 | 127,720,399.63 | 800,205,863.05 | 7,481,114,182.62 | 26,237,473,763.09 | 1,025,751,429.03 | 27,263,225,192.1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72,085,706.00 | 16,966,961,745.66 | 90,875,421.69 | 42,485,633.24 | 23,532,432.80 | 740,435,107.35 | 8,159,084,997.22 | 28,113,710,200.58 | 251,630,063.91 | 28,365,340,264.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542.50 | -2,470,354.67 | -2,463,812.17 | 14,385.24 | -2,449,426.93 | ||||||||||
前期差错更正 | 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0,000,000.00 | 6,264,266.73 | 106,264,266.73 | 7,302,570.03 | 113,566,836.76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2,085,706.00 | 17,066,961,745.66 | 90,875,421.69 | 42,485,633.24 | 23,532,432.80 | 740,441,649.85 | 8,162,878,909.28 | 28,217,510,655.14 | 258,947,019.18 | 28,476,457,674.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500.00 | 42,280,997.90 | 469,767,058.52 | 6,859,317.53 | 51,240,035.69 | 43,383,521.57 | -357,539,317.60 | -683,869,003.43 | 782,967,651.77 | 99,098,648.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59,317.53 | 376,722,128.30 | 383,581,445.83 | 10,201,388.59 | 393,782,834.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6,500.00 | 42,280,997.90 | 469,767,058.52 | -427,812,560.62 | 770,532,311.10 | 342,719,750.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62,425.51 | 18,662,425.51 | 770,532,311.10 | 789,194,736.6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6,500.00 | 23,618,572.39 | -30,976,738.20 | 54,268,810.59 | 54,268,810.59 | ||||||||||
4.其他 | 500,743,796.72 | -500,743,796.72 | -500,743,796.72 | ||||||||||||
(三)利润分配 | 43,383,521.57 | -734,261,445.90 | -690,877,924.33 | -690,877,924.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383,521.57 | -43,383,521.5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0,877,924.33 | -690,877,924.33 | -690,877,924.3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1,240,035.69 | 51240035.69 | 2,233,952.08 | 53,473,987.77 | |||||||||
1.本期提取 | 81,896,866.03 | 81896866.03 | 5,523,375.07 | 87,420,241.10 | |||||||||
2.本期使用 | -30,656,830.34 | -30656830.34 | -3,289,422.99 | -33,946,253.33 | |||||||||
(六)其他 | 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09,242,743.56 | 560,642,480.21 | 49,344,950.77 | 74,772,468.49 | 783,825,171.42 | 7,805,339,591.68 | 27,533,641,651.71 | 1,041,914,670.95 | 28,575,556,322.66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15,177,744.69 | 560,642,480.21 | 21,413,907.86 | 783,825,171.42 | 5,488,412,457.91 | 25,119,946,007.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15,177,744.69 | 560,642,480.21 | 21,413,907.86 | 783,825,171.42 | 5,488,412,457.91 | 25,119,946,007.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000.00 | 7,874,973.38 | 750,039,023.31 | -18,725,637.54 | 16,380,691.63 | -506,532,986.20 | -1,251,206,982.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25,637.54 | 163,806,916.34 | 145,081,278.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5,000.00 | 7,874,973.38 | 750,039,023.31 | -742,329,049.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09,367,321.80 | -809,367,321.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5,000.00 | 7,874,973.38 | -59,328,298.49 | 67,038,271.8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380,691.63 | -670,339,902.54 | -653,959,210.9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380,691.63 | -16,380,691.6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3,959,210.91 | -653,959,210.9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594,206.00 | 17,123,052,718.07 | 1,310,681,503.52 | 2,688,270.32 | 800,205,863.05 | 4,981,879,471.71 | 23,868,739,025.6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72,085,706.00 | 17,075,559,172.30 | 90,875,421.69 | 17,888,284.19 | 740,435,107.35 | 5,788,779,810.10 | 25,803,872,658.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542.50 | 58,877.98 | 65,420.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2,085,706.00 | 17,075,559,172.30 | 90,875,421.69 | 17,888,284.19 | 740,441,649.85 | 5,788,838,688.08 | 25,803,938,078.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500.00 | 39,618,572.39 | 469,767,058.52 | 3,525,623.67 | 43,383,521.57 | -300,426,230.17 | -683,992,071.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5,623.67 | 433,835,215.73 | 437,360,839.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6,500.00 | 39,618,572.39 | 469,767,058.52 | -430,474,986.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000,000.00 | 500,743,796.72 | -484,743,796.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6,500.00 | 23,618,572.39 | -30,976,738.20 | 54,268,810.5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383,521.57 | -734,261,445.90 | -690,877,924.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383,521.57 | -43,383,521.5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0,877,924.33 | -690,877,924.33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1,759,206.00 | 17,115,177,744.69 | 560,642,480.21 | 21,413,907.86 | 783,825,171.42 | 5,488,412,457.91 | 25,119,946,007.67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为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3月22日及2017年6月9日,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2017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拥有的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股本设置为1,103,822,378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69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0,000股,每股发行价4.75元,2019年1月23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9,722,378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共计220名,授予限制性股票2,33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222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6月11日止,本公司已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23,340,4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22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3,062,778.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对本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4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16,979,491.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转换为A股普通股,转换总股数为133,949,221股,本次转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0,928,712.00元。
2021年6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1年8月10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0,828,712元。
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9.80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9月17日,本公司已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5,498,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8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6,326,712.00元。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0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4,255,706.00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5月23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3,783,206.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27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和伦敦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ConductAuthority)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8日核准,同意本公司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13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1,280,5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证券全称:MingYangSmartEnergyGroupLimited,GDR上市代码:MYSE,对应的基础证券为156,402,500股公司A股股票,募集资金656,890,500美元。2022年7月29日,根据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安排,公司超额配售2,380,000份GDR,对应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11,900,000股。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公司发行GDR总计募集资金706,870,500美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2,085,706.00元。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3年5月22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1,983,706.00元。
2023年9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4名已离职或因被选举为公司监事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3年11月23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1,759,206.00元。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7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4年6月3日,完成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1,594,206.00元。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89438199M。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战略发展中心、招标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财务中心、法务风控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企划与综合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风能研究院、审计部、纪检监察部、采购部、政府事务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如: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对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风力发电;售电业务;投资太阳能发电站开发、投资矿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1,附注五、26,附注五、26,附注五、3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或金额大于1000万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3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占合并净资产5%以上或净利润占合并净利润10%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10%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亿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
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十三。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3:发电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等款项。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融资租赁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电站产品开发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等。
本公司建造及持有的电站项目于初始立项时分类为存货或固定资产,对以向客户出售为单一目的的电站项目做为存货核算和列报。对于公司计划持有并运营或并无明确对客户出售目的的电站项目则归类为非流动资产作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核算和列报。电站产品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前所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除电站产品开发成本之外的其他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
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计划成本计价,并于月末根据加权平均法一次计算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定制类产成品包括风力发电机主机、机舱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个别计价的方式核算;非定制类产成品包括叶片、控制部件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适用□不适用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3:发电业务
合同资产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8。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4-5 | 19.20-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4-5 | 32.00-4.75 |
工装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检测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类别 | 标准 | 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实质上已完工;(2)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生产设备及其他 | (1)无需安装调试的,验收入库;(2)需安装调试的,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风电项目许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软件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风电项目许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支出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5)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风机销售、运营维护服务、电力销售、售电服务、建造服务、电力销售服务等。
①本公司风机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转让风机整机及配件的履约义务,当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本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本公司并未因此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或额外的质量保证,故该产品质量保证不构成单独的履约义务。
②运营维护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运维合同期间,在各年度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收入。
③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将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销售给电网公司的履约义务,电力销售每月按上网电量及电价结算并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④售电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售电合同通常包含按约定提供售电服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电力交易服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依据采购的电价与销售电价之差额,确认电力交易销售收入。
⑤建造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在履约进度能合理确定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⑥电站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电站产品销售合同为转让电站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持有销售的电站产品用于向客户销售,电站产品销售是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之一。目前电站产品的转让,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进行交易,交易实质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销售电站产品资产。
当根据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判定相关电站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本公司确认电站产品销售收入。本公司通过转让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实现电站产品资产的销售,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对价的基础上,将股权对价调整为电站产品销售的对价。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39。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确认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基建建设业务的收入及费用需要由管理层做出相关判断。如果预计基建建设合同将发生损失,则此类损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基建建设合同预算来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由于基建建设的特性,导致合同签订日期与项目完成日期往往归属于不同会计期间。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
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及预计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持续监督,并定期评估业主的资信能力。如果有情况表明业主很可能在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发生违约,本公司将就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这一修改将反映在本公司重新评估并需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以下说明 |
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销售费用 | 813,612,543.62 | -813,612,543.62 | - |
营业成本 | - | 813,612,543.62 | 813,612,543.62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无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3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扣除固定比例 | 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0.6-30 |
印花税 | 合同所列金额 | 0.0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开始时间 | 证书有效期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GR202444007939 | 2024年12月11日 | 3年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2003037 | 2023年12月8日 | 3年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44013038 | 2022年12月22日 | 3年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GR202212003603 | 2022年12月19日 | 3年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444200973 | 2024年12月26日 | 3年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1007771 | 2023年12月20日 | 3年 |
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2002862 | 2023年12月8日 | 3年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341003588 | 2023年12月8日 | 3年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44001519 | 2023年12月28日 | 3年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411010018 | 2024年12月31日 | 3年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44015228 | 2022年12月22日 | 3年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GR202344011830 | 2023年12月28日 | 3年 |
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44015317 | 2023年12月28日 | 3年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GR202415000448 | 2024年12月7日 | 3年 |
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415000474 | 2024年12月7日 | 3年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444009113 | 2024年12月11日 | 3年 |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优惠政策享受期间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吐鲁番新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锡林郭勒盟明阳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至2030年度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至2030年度 |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优惠政策享受期间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度至2024年度 |
东方明阳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至2024年度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税收优惠到期日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7年12月31日 |
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7年12月31日 |
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7年12月31日 |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免征期间 | 减半期间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信阳明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明阳智慧(临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乐昌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韶关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韶关市浈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南阳杰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肇源县明阳风力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承德县洁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承德高新区洁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锡林郭勒盟明阳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税收优惠开始日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2日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3月1日 |
②风力发电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税收优惠开始日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7年3月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7年4月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8年5月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 |
③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集团符合上述优惠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优惠政策享受期间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13,970.02 | 182,354.21 |
银行存款 | 14,130,465,741.69 | 12,070,862,612.13 |
其他货币资金 | 453,091,311.17 | 973,488,005.7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合计 | 14,583,771,022.88 | 13,044,532,972.0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7,255,050.57 | 44,218,993.70 |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详见附注七、31。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2,821.44 | 1,252,856.92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182,821.44 | 1,252,856.92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82,821.44 | 1,252,856.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33,580,281.79 | 14,141,343.55 |
合计 | 33,580,281.79 | 14,141,343.5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52,745,587.27 |
合计 | - | 52,745,587.2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441,314.66 | 100.00 | 861,032.87 | 2.50 | 33,580,281.79 | 14,503,942.10 | 100.00 | 362,598.55 | 2.50 | 14,141,343.55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441,314.66 | 100.00 | 861,032.87 | 2.50 | 33,580,281.79 | 14,503,942.10 | 100.00 | 362,598.55 | 2.50 | 14,141,343.55 |
合计 | 34,441,314.66 | / | 861,032.87 | / | 33,580,281.79 | 14,503,942.10 | / | 362,598.55 | / | 14,141,343.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441,314.66 | 861,032.87 | 2.50 |
合计 | 34,441,314.66 | 861,032.8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2,598.55 | 498,434.32 | - | - | - | 861,032.87 |
合计 | 362,598.55 | 498,434.32 | - | - | - | 861,032.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5,361,485,118.52 | 5,881,882,028.38 |
6个月至1年 | 2,251,562,486.99 | 1,757,853,765.80 |
1年以内小计 | 7,613,047,605.51 | 7,639,735,794.18 |
1至2年 | 2,932,036,058.49 | 4,607,919,122.16 |
2至3年 | 2,801,608,182.91 | 1,907,341,916.0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34,683,731.95 | 618,121,540.73 |
4至5年 | 293,813,674.47 | 191,166,899.39 |
5年以上 | 378,354,754.04 | 314,685,840.03 |
合计 | 15,153,544,007.37 | 15,278,971,112.5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4,538,048.39 | 5.11 | 371,283,716.03 | 47.94 | 403,254,332.36 | 160,025,563.05 | 1.05 | 142,153,296.69 | 88.83 | 17,872,266.3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79,005,958.98 | 94.89 | 1,005,336,648.23 | 6.99 | 13,373,669,310.75 | 15,118,945,549.51 | 98.95 | 996,314,609.65 | 6.59 | 14,122,630,939.86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13,441,737,448.98 | 88.70 | 916,545,796.99 | 6.82 | 12,525,191,651.99 | 13,597,255,061.29 | 88.99 | 807,258,631.82 | 5.94 | 12,789,996,429.47 |
发电业务 | 834,551,050.10 | 5.51 | 77,785,786.99 | 9.32 | 756,765,263.11 | 1,441,770,734.72 | 9.44 | 185,810,613.85 | 12.89 | 1,255,960,120.87 |
工程建设业务 | 102,717,459.90 | 0.68 | 11,005,064.25 | 10.71 | 91,712,395.65 | 79,919,753.50 | 0.52 | 3,245,363.98 | 4.06 | 76,674,389.52 |
合计 | 15,153,544,007.37 | / | 1,376,620,364.26 | / | 13,776,923,643.11 | 15,278,971,112.56 | / | 1,138,467,906.34 | / | 14,140,503,206.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349,859,397.99 | 104,969,550.65 | 30.00 | 补贴款回收延期 |
单位二 | 202,118,413.47 | 67,390,094.81 | 33.34 | 补贴款回收延期 |
单位三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单位四 | 58,245,000.00 | 45,431,100.00 | 78.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五 | 29,887,344.60 | 29,887,344.60 | 100.00 | 补贴款回收延期 |
单位六 | 27,541,205.14 | 27,541,205.14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七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八 | 14,852,287.20 | 4,030,020.84 | 27.13 | 诉讼 |
合计 | 774,538,048.39 | 371,283,716.03 | 47.9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5,096,736,307.17 | 56,573,773.01 | 1.11 |
6个月至1年 | 1,808,638,989.77 | 40,875,241.17 | 2.26 |
1至2年 | 2,745,217,396.21 | 189,420,000.34 | 6.90 |
2至3年 | 2,507,350,404.56 | 248,478,425.09 | 9.91 |
3至4年 | 943,702,302.08 | 168,073,380.00 | 17.81 |
4至5年 | 177,096,336.26 | 66,428,835.73 | 37.51 |
5年以上 | 162,995,712.93 | 146,696,141.65 | 90.00 |
合计 | 13,441,737,448.98 | 916,545,796.9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发电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93,680,785.73 | 5,168,781.82 | 1.76 |
6个月至1年 | 97,609,308.38 | 2,645,212.26 | 2.71 |
1至2年 | 230,196,321.94 | 18,945,157.30 | 8.23 |
2至3年 | 104,367,019.82 | 16,260,381.69 | 15.58 |
3至4年 | 42,365,973.18 | 8,511,324.01 | 20.09 |
4至5年 | 30,537,880.81 | 10,147,737.80 | 33.23 |
5年以上 | 35,793,760.24 | 16,107,192.11 | 45.00 |
合计 | 834,551,050.10 | 77,785,786.9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工程建设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9,258,681.63 | 96,293.40 | 0.50 |
6个月至1年 | 3,362,067.00 | 33,620.67 | 1.00 |
1至2年 | 22,614,226.46 | 1,130,711.32 | 5.00 |
2至3年 | 17,520,581.06 | 1,752,058.11 | 10.00 |
3至4年 | 39,961,903.75 | 7,992,380.75 | 20.00 |
合计 | 102,717,459.90 | 11,005,064.2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38,467,906.34 | 301,064,664.92 | 3,189,687.23 | 21,155,497.66 | 38,567,022.11 | 1,376,620,364.26 |
合计 | 1,138,467,906.34 | 301,064,664.92 | 3,189,687.23 | 21,155,497.66 | 38,567,022.11 | 1,376,620,364.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155,497.6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085,777,371.01 | 1,301,232,005.73 | 2,387,009,376.74 | 9.86 | 65,489,930.87 |
单位二 | 474,004,490.66 | 841,373,830.20 | 1,315,378,320.86 | 5.43 | 48,260,175.70 |
单位三 | 801,248,734.72 | 353,166,297.91 | 1,154,415,032.63 | 4.77 | 107,586,558.88 |
单位四 | 533,230,248.64 | 211,620,000.00 | 744,850,248.64 | 3.08 | 6,342,095.76 |
单位五 | 443,237,364.97 | - | 443,237,364.97 | 1.83 | 43,186,834.20 |
合计 | 3,337,498,210.00 | 2,707,392,133.84 | 6,044,890,343.84 | 24.97 | 270,865,595.41 |
其他说明: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6,044,890,343.8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4.9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70,865,595.41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端制造业务 | 8,998,670,504.58 | 22,865,622.61 | 8,975,804,881.97 | 8,303,761,357.20 | 21,475,804.31 | 8,282,285,552.89 |
工程建设业务 | 59,488,116.43 | 1,633,481.64 | 57,854,634.79 | 336,604,551.70 | 10,612,725.46 | 325,991,826.24 |
小计 | 9,058,158,621.01 | 24,499,104.25 | 9,033,659,516.76 | 8,640,365,908.90 | 32,088,529.77 | 8,608,277,379.13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8,393,112,458.90 | 22,395,386.52 | 8,370,717,072.38 | 7,828,686,545.12 | 29,421,104.97 | 7,799,265,440.15 |
合计 | 665,046,162.11 | 2,103,717.73 | 662,942,444.38 | 811,679,363.78 | 2,667,424.80 | 809,011,938.98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5,046,162.11 | 100.00 | 2,103,717.73 | 0.32 | 662,942,444.38 | 811,679,363.78 | 100.00 | 2,667,424.80 | 0.33 | 809,011,938.98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620,993,045.68 | 93.38 | 1,241,986.09 | 0.20 | 619,751,059.59 | 660,396,693.17 | 81.36 | 1,320,793.39 | 0.20 | 659,075,899.78 |
工程建设业务 | 44,053,116.43 | 6.62 | 861,731.64 | 1.96 | 43,191,384.79 | 151,282,670.61 | 18.64 | 1,346,631.41 | 0.89 | 149,936,039.20 |
合计 | 665,046,162.11 | -- | 2,103,717.73 | -- | 662,942,444.38 | 811,679,363.78 | -- | 2,667,424.80 | -- | 809,011,938.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20,993,045.68 | 1,241,986.09 | 0.20 |
合计 | 620,993,045.68 | 1,241,986.09 | 0.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
工程建设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214,924.90 | 169,822.06 | 0.56 |
1至2年 | 13,838,191.53 | 691,909.58 | 5.00 |
合计 | 44,053,116.43 | 861,731.6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变动金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高端制造业务 | - | 78,807.30 | - | - | |
工程建设业务 | - | 484,899.77 | - | - | |
合计 | - | 563,707.07 |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964,286,203.65 | 786,989,059.96 |
合计 | 964,286,203.65 | 786,989,059.9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76,317,019.67 | - |
合计 | 3,576,317,019.67 |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22,159,618.88 | 85.64 | 683,564,400.18 | 88.68 |
1至2年 | 79,514,749.50 | 10.95 | 85,500,989.27 | 11.09 |
2至3年 | 23,360,165.69 | 3.22 | 716,387.11 | 0.09 |
3年以上 | 1,440,911.28 | 0.20 | 1,089,796.05 | 0.14 |
合计 | 726,475,445.35 | 100.00 | 770,871,572.6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单位一 | 16,853,670.72 | 2.32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58,358,338.44 | 8.03 |
单位二 | 54,716,700.76 | 7.53 |
单位三 | 32,165,619.48 | 4.43 |
单位四 | 31,213,003.70 | 4.30 |
单位五 | 30,385,659.42 | 4.18 |
合计 | 206,839,321.80 | 28.47 |
其他说明: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06,839,321.8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8.4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6,912,115.57 | 76,049,647.00 |
其他应收款 | 1,009,119,411.01 | 767,738,645.32 |
合计 | 1,206,031,526.58 | 843,788,292.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一 | 60,040,000.00 | 60,040,000.00 |
单位二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单位三 | 63,306,031.41 | - |
单位四 | 58,566,084.16 | - |
单位五 | - | 1,009,647.00 |
合计 | 196,912,115.57 | 76,049,647.00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50,311,781.17 | 390,802,360.32 |
6个月至1年 | 77,177,018.02 | 75,136,538.36 |
1年以内小计 | 727,488,799.19 | 465,938,898.68 |
1至2年 | 95,872,384.68 | 171,285,092.37 |
2至3年 | 132,778,202.98 | 95,163,188.9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6,814,507.18 | 42,417,955.19 |
4至5年 | 3,424,751.24 | 38,103,869.81 |
5年以上 | 85,104,595.26 | 83,496,767.62 |
合计 | 1,121,483,240.53 | 896,405,772.59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86,362,318.62 | 254,394,938.42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94,086,067.16 | 258,623,522.88 |
股权转让款 | 512,807,210.53 | 341,090,533.57 |
其他 | 28,227,644.22 | 42,296,777.72 |
合计 | 1,121,483,240.53 | 896,405,772.5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752,669.69 | 20,076,176.35 | 93,838,281.23 | 128,667,127.2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45,219.99 | 245,219.99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0,794,576.45 | - | 2,933,527.16 | 33,728,103.61 |
本期转回 | 4,622,062.10 | 15,972,575.29 | 28,105,503.18 | 48,700,140.57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55,448.30 | - | 55,448.30 |
其他变动 | - | 1,275,812.49 | - | 1,275,812.49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0,679,964.05 | 3,017,560.26 | 68,666,305.21 | 112,363,829.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往来款 | 166,168,063.69 | 1.03 | 1,703,603.56 | 164,464,460.13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94,086,067.16 | 6.08 | 17,866,638.75 | 276,219,428.41 |
股权转让款 | 512,807,210.53 | 4.02 | 20,627,647.91 | 492,179,562.62 |
其他 | 12,469,221.56 | 3.87 | 482,073.83 | 11,987,147.73 |
合计 | 985,530,562.94 | 4.13 | 40,679,964.05 | 944,850,598.89 |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往来款 | 30,846,424.14 | 7.90 | 2,436,802.38 | 28,409,621.76 |
其他 | 4,060,223.28 | 14.30 | 580,757.88 | 3,479,465.40 |
合计 | 34,906,647.42 | 8.64 | 3,017,560.26 | 31,889,087.16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单位一 | 57,996,199.79 | 44.17 | 25,616,474.83 | 32,379,724.96 |
单位二 | 15,916,209.52 | 100.00 | 15,916,209.52 | - |
单位三 | 10,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0 | - |
其他 | 17,133,620.86 | 100.00 | 17,133,620.86 | - |
合计 | 101,046,030.17 | -- | 68,666,305.21 | 32,379,724.9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8,667,127.27 | 33,728,103.61 | 48,700,140.57 | 55,448.30 | 1,275,812.49 | 112,363,829.52 |
合计 | 128,667,127.27 | 33,728,103.61 | 48,700,140.57 | 55,448.30 | 1,275,812.49 | 112,363,829.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单位一 | 28,080,360.19 | 协商一致本期回款 | 银行回款 | 原预付账款不再继续提货,协商退款存在争议转入其他应收款 |
合计 | 28,080,360.19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5,448.3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325,471,551.71 | 29.02 | 股权转让款 | 180天以内、1-2年 | 5,200,672.07 |
单位二 | 90,000,000.00 | 8.03 | 保证金及押金 | 180天以内 | 1,017,000.00 |
单位三 | 67,261,756.12 | 6.00 | 股权转让款 | 2-3年 | 4,607,430.29 |
单位四 | 57,996,199.79 | 5.17 | 往来款 | 2-3年、5年以上 | 25,616,474.83 |
单位五 | 40,929,329.85 | 3.65 | 股权转让款/保证金及押金 | 180天以内、3-4年 | 4,940,852.78 |
合计 | 581,658,837.47 | 51.87 | / | / | 41,382,429.97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63,910,163.26 | 43,503,055.14 | 2,420,407,108.12 | 2,194,786,803.11 | 16,040,938.17 | 2,178,745,864.94 |
在产品 | 356,387,449.22 | 2,914,218.57 | 353,473,230.65 | 719,947,549.24 | 1,661,502.49 | 718,286,046.75 |
半成品 | 34,174,629.21 | 131,585.48 | 34,043,043.73 | 93,891,855.89 | 888,630.07 | 93,003,225.82 |
库存商品 | 2,067,416,031.39 | 79,465,426.59 | 1,987,950,604.80 | 2,555,107,566.38 | 110,163,965.58 | 2,444,943,600.80 |
发出商品 | 3,871,499,397.62 | 79,073,114.56 | 3,792,426,283.06 | 1,569,295,720.16 | 61,389,127.89 | 1,507,906,592.27 |
周转材料 | 14,401,850.99 | - | 14,401,850.99 | 15,306,008.77 | - | 15,306,008.77 |
合同履约成本 | 74,740,376.69 | - | 74,740,376.69 | 28,738,281.96 | - | 28,738,281.96 |
委托加工物资 | 66,324.06 | - | 66,324.06 | 341,495.92 | - | 341,495.92 |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 | 4,860,023,293.63 | - | 4,860,023,293.63 | 2,712,700,831.53 | - | 2,712,700,831.53 |
合计 | 13,742,619,516.07 | 205,087,400.34 | 13,537,532,115.73 | 9,890,116,112.96 | 190,144,164.20 | 9,699,971,948.7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6,040,938.17 | 39,747,100.11 | - | 12,284,983.14 | - | 43,503,055.14 |
在产品 | 1,661,502.49 | 2,908,073.69 | - | 1,655,357.61 | - | 2,914,218.57 |
半成品 | 888,630.07 | - | - | 757,044.59 | - | 131,585.48 |
库存商品 | 110,163,965.58 | 81,941,378.10 | - | 112,639,917.09 | - | 79,465,426.59 |
发出商品 | 61,389,127.89 | 83,177,388.18 | - | 65,493,401.51 | - | 79,073,114.56 |
合计 | 190,144,164.20 | 207,773,940.08 | - | 192,830,703.94 | - | 205,087,400.3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注1] | -- |
在产品 | [注1] | 生产成产成品并对外销售 |
库存商品 | [注2] | 已对外销售 |
发出商品 | [注2] | 已对外销售 |
[注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合同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注2]:按存货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 | 471,478,355.77 | - | 471,478,355.77 | |||
其中: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1,478,355.77 | - | 471,478,355.77 | |||
合计 | 471,478,355.77 | - | 471,478,355.77 | /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 1,982,432,437.08 | 1,522,949,500.26 |
合计 | 1,982,432,437.08 | 1,522,949,500.2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5).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7).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8).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006,899,295.36 | 1,809,183,050.25 |
一般借款 | 91,223,374.33 | 239,953,336.67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商业承兑汇票 | 52,745,587.27 | 23,290,100.0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5,767,213.63 | 9,925,185.08 |
预缴所得税 | 1,824,780.87 | 9,245,924.00 |
预缴其他税费 | 840,000.00 | 5,999,418.99 |
合计 | 2,189,300,251.46 | 2,097,597,014.99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 |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 | - | - | - | - |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MWEPRenewablesInternationalLt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WWindPowerOO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3,327,573.18 | - | - | - | - | - | 3,327,573.18 |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30,657,744.32 | - | - | 8,963,905.17 | - | - | - | - | - | 439,621,649.49 | -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8,639,877.87 | - | - | 5,206,502.51 | - | - | - | - | - | 33,846,380.38 |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13,471.57 | - | 3,600,000.00 | - | - | - | 13,471.57 | - | - | - | -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90,317.90 | - | - | 147,217.57 | - | - | - | - | - | 2,437,535.47 |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61,412.42 | - | - | -734.29 | - | - | - | - | - | 60,678.13 | -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9,037,147.31 | - | - | -993,954.62 | - | - | - | - | - | 8,043,192.69 | -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19,600,000.00 | - | - | -733,871.24 | - | - | - | - | - | 18,866,128.76 | - |
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 45,6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45,600,000.00 | - |
GCPCInvestorsLimited | - | 5,405,835.16 | - | -414.99 | - | - | - | - | - | 5,405,420.17 | - |
中信建投明阳新能源REITs基金 | - | 256,320,000.00 | - | 6,022,004.02 | - | - | 15,000,000.00 | - | - | 247,342,004.02 | - |
水木明拓(达茂)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 | 212,597.30 | - | - | - | - | - | - | - | 212,597.30 | - |
小计 | 539,499,971.39 | 261,938,432.46 | 3,600,000.00 | 21,938,227.31 | - | - | 15,013,471.57 | - | - | 804,763,159.59 | - |
合计 | 539,499,971.39 | 261,938,432.46 | 3,600,000.00 | 21,938,227.31 | - | - | 15,013,471.57 | 804,763,159.59 | 6,000,000.00 |
(1)2024年7月2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及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明阳”)作为原始权益人,分别出资167,376,960.00元、88,943,040.00元认购基金2,612万份、1,388万份。认购后,北京洁源及内蒙明阳持有中信建投明阳新能源REITs基金20%的份额,对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抵押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七、31。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92,391,321.98 | -22,391,321.98 | 70,000,000.00 | - | |||||||
海南州金元切吉风电有限公司 | 10,501,510.79 | 361,160.16 | 10,862,670.95 | 3,162,670.95 | |||||||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3,100,000.00 | 2,264,051.32 | 37,364,051.32 | 2,264,051.32 | ||||||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428,657.84 | 4,237.52 | 5,432,895.36 | -10,674.64 | |||||||
华润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 | 3,191,500.00 | 3,191,500.00 | - | ||||||||
国华(汕尾)风电有限公司 | 2,352,220.72 | 328,566.18 | 2,680,786.90 | -1,850,713.10 | |||||||
蒙西新能源开发(包头)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
华润风电(汕尾)有限公司 | 833,100.00 | 833,100.00 | - | ||||||||
大唐保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8,000.00 | 338,000.00 | - | ||||||||
汕尾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60,000.00 | - | ||||||||
合计 | 122,673,711.33 | 28,722,600.00 | - | 2,958,015.18 | -22,391,321.98 | - | 131,963,004.53 | 5,426,722.27 | -1,861,387.74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15,540,590.66 | 560,117,024.70 |
合计 | 615,540,590.66 | 560,117,024.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668,252.79 | 44,668,252.7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4,668,252.79 | 44,668,252.7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4,668,252.79 | 44,668,252.7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2,218.58 | 1,762,218.58 | |
(1)计提或摊销 | 1,762,218.58 | 1,762,218.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762,218.58 | 1,762,218.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906,034.21 | 42,906,034.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437,903,663.54 | 13,430,638,520.5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4,437,903,663.54 | 13,430,638,520.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工装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07,069,781.17 | 10,005,608,941.20 | 366,457,463.65 | 144,838,119.09 | 322,127,034.68 | 137,138,350.78 | 16,683,239,690.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7,882,215.15 | 5,945,799,814.66 | 127,218,241.94 | 48,843,084.83 | 38,442,722.08 | 45,251,294.47 | 7,203,437,373.13 |
(1)购置 | 6,570,895.13 | 845,302,851.74 | 113,862,234.61 | 37,799,655.38 | 37,462,525.79 | 39,302,106.34 | 1,080,300,268.99 |
(2)在建工程转入 | 991,311,320.02 | 5,100,473,770.73 | 13,356,007.33 | 11,043,429.45 | - | 5,846,643.93 | 6,122,031,171.4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23,192.19 | - | - | 980,196.29 | 102,544.20 | 1,105,932.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4,811,388.26 | 4,938,693,701.96 | 61,285,413.69 | 44,101,617.54 | 19,122,145.16 | 9,899,487.71 | 5,637,913,754.32 |
(1)处置或报废 | 29,775,903.71 | 498,765,485.45 | 61,070,112.04 | 44,101,617.54 | 14,981,985.77 | 8,885,022.48 | 657,580,126.99 |
(2)本年处置子公司 | 490,731,618.56 | 4,437,927,502.20 | - | - | 3,833,396.73 | 915,467.93 | 4,933,407,985.42 |
(3)其他减少 | 44,303,865.99 | 2,000,714.31 | 215,301.65 | - | 306,762.66 | 98,997.30 | 46,925,641.91 |
4.期末余额 | 6,140,140,608.06 | 11,012,715,053.90 | 432,390,291.90 | 149,579,586.38 | 341,447,611.60 | 172,490,157.54 | 18,248,763,309.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90,500,445.07 | 1,944,599,323.83 | 175,114,826.08 | 80,446,315.69 | 108,331,566.92 | 86,104,007.51 | 3,185,096,485.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368,205.79 | 830,190,068.09 | 83,199,855.33 | 20,255,198.19 | 35,790,339.46 | 26,032,738.00 | 1,223,836,404.86 |
(1)计提 | 228,368,205.79 | 830,190,068.09 | 83,199,855.33 | 20,255,198.19 | 35,127,854.85 | 25,980,821.61 | 1,223,122,003.86 |
(2)企业合并增加 | 662,484.61 | 51,916.39 | 714,401.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329,396.36 | 608,994,948.91 | 29,102,249.25 | 8,789,170.45 | 12,341,772.38 | 7,591,048.67 | 707,148,586.02 |
(1)处置或报废 | 13,874,088.39 | 175,115,586.58 | 29,057,121.45 | 8,789,170.45 | 9,897,866.21 | 6,960,088.92 | 243,693,922.00 |
(2)本年处置子公司 | 24,701,938.99 | 433,372,370.43 | - | - | 2,258,890.30 | 578,575.06 | 460,911,774.78 |
(3)其他 | 1,753,368.98 | 506,991.90 | 45,127.80 | - | 185,015.87 | 52,384.69 | 2,542,889.24 |
4.期末余额 | 978,539,254.50 | 2,165,794,443.01 | 229,212,432.16 | 91,912,343.43 | 131,780,134.00 | 104,545,696.84 | 3,701,784,303.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66,595,393.54 | - | 297,664.34 | 28,078.47 | 583,548.57 | 67,504,68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666,698.09 | 41,666,698.09 | |||||
(1)计提 | - | 41,666,698.09 | - | - | - | - | 41,666,698.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85,735.56 | 6,488.14 | 3,817.41 | 96,041.11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85,735.56 | 6,488.14 | 3,817.41 | 96,041.11 |
4.期末余额 | - | 108,262,091.63 | - | 211,928.78 | 21,590.33 | 579,731.16 | 109,075,341.9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61,601,353.56 | 8,738,658,519.26 | 203,177,859.74 | 57,455,314.17 | 209,645,887.27 | 67,364,729.54 | 14,437,903,663.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16,569,336.10 | 7,994,414,223.83 | 191,342,637.57 | 64,094,139.06 | 213,767,389.29 | 50,450,794.70 | 13,430,638,520.5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951.28 | 903.72 | 47.56 | ||
检测设备 | 191,891.65 | 182,297.05 | 9,594.59 | ||
生产设备 | 200,522,012.42 | 153,720,962.92 | 38,851,345.58 | 1,692,685.92 | |
合计 | 200,714,855.35 | 153,904,163.69 | 38,851,345.58 | 1,702,328.07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13,976,862.99 |
生产设备 | 11,010,777.47 |
合计 | 124,987,640.46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广东明阳工业园综合楼 | 5,513,237.34 | 尚在办理中 |
广东明阳南区宿舍楼 | 74,215,195.50 | 尚在办理中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厂房 | 285,172,554.81 | 尚在办理中 |
洁源定边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3,826,156.03 | 尚在办理中 |
陕西榆林靖边宁条梁一期风电项目升压站及生产综合楼 | 1,798,505.37 | 尚在办理中 |
宏润黄骅综合楼、宿舍楼 | 4,458,563.65 | 尚在办理中 |
弥渡长坡岭光伏电站 | 5,702,875.13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明阳吐鲁番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 | 68,252,018.70 | 尚在办理中 |
拉萨瑞德兴阳宿舍楼、综合楼 | 35,504,715.49 | 尚在办理中 |
固始武庙100MW风电项目综合楼 | 6,112,614.66 | 尚在办理中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 | 59,990,399.36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万邦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4,011,949.10 | 尚在办理中 |
汕尾明阳厂区转运场、管网、办公楼 | 360,922,056.49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华冉升压站及综合楼 | 3,656,844.29 | 尚在办理中 |
北京中心办公及地上商业 | 49,671,854.30 | 尚在办理中 |
甘肃酒泉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 144,211,200.70 | 尚在办理中 |
东方明阳整机及叶片厂房项目 | 201,955,555.65 | 尚在办理中 |
盐城异质结电池厂房及附属工程 | 211,110,935.66 | 尚在办理中 |
张家口明阳整机及叶片厂房项目 | 232,261,180.74 | 尚在办理中 |
福建总装厂房 | 68,886,858.27 | 尚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32,022,233.62 | 8,769,532,925.85 |
工程物资 | 156,618,587.64 | 7,792,990.43 |
合计 | 4,988,640,821.26 | 8,777,325,916.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2,488,446,878.77 | - | 2,488,446,878.77 | 5,683,859,822.23 | - | 5,683,859,822.23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 | - | - | 1,322,876,300.62 | - | 1,322,876,300.62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南区企业总部项目 | 542,150,716.94 | - | 542,150,716.94 | 441,969,303.50 | - | 441,969,303.50 |
明阳中宁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 2,718,072.70 | - | 2,718,072.70 | 214,196,491.39 | - | 214,196,491.39 |
明阳海南海洋能源科研与国际业务总部项目 | 227,470,615.11 | - | 227,470,615.11 | 166,616,024.89 | - | 166,616,024.89 |
内蒙古5-10MW新能源超大型陆上风机整机及关键核心部件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 47,339,747.84 | - | 47,339,747.84 | 149,334,254.40 | - | 149,334,254.40 |
大庆明阳基地厂房建设项目 | 6,520,350.89 | - | 6,520,350.89 | 66,523,588.06 | - | 66,523,588.06 |
福建漳州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 10,297,077.40 | - | 10,297,077.40 | 66,223,195.93 | - | 66,223,195.93 |
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 109,485,267.18 | - | 109,485,267.18 | 9,096,764.06 | - | 9,096,764.06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 | 64,220,183.49 | - | 64,220,183.49 | - | - | - |
明阳阳江16.6MW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 574,253,111.03 | - | 574,253,111.03 | - | - | - |
明阳(临高)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试验基地项目 | 138,919,985.24 | - | 138,919,985.24 | - | - | - |
明阳(临高)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试验基地项目二期 | 3,187,147.42 | - | 3,187,147.42 | - | - | - |
其他项目 | 651,813,750.56 | 34,800,670.95 | 617,013,079.61 | 689,849,546.80 | 41,012,366.03 | 648,837,180.77 |
合计 | 4,866,822,904.57 | 34,800,670.95 | 4,832,022,233.62 | 8,810,545,291.88 | 41,012,366.03 | 8,769,532,925.8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8,723,580,000.00 | 5,683,859,822.23 | 213,688,950.42 | 3,409,101,893.88 | - | 2,488,446,878.77 | 94.27 | 98.00% | 132,062,878.11 | 81,902,132.13 | 1.69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 | 1,963,990,600.00 | 1,322,876,300.62 | 27,809,174.43 | 1,350,685,475.05 | - | - | 84.60 | 100.00% | 11,515,190.28 | 8,837,120.83 | 1.22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南区企业总部项目 | 1,578,300,000.00 | 441,969,303.50 | 428,531,012.17 | 328,349,598.73 | - | 542,150,716.94 | 55.15 | 85.00% | 16,059,815.59 | 13,169,882.02 | 3.1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中宁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 359,510,850.00 | 214,196,491.39 | 58,193,466.69 | 241,055,817.03 | 28,616,068.35 | 2,718,072.70 | 75.77 | 85.00% | 5,097,417.75 | 4,915,005.14 | 3.25 | 企业自筹 |
明阳海南海洋能源科研与国际业务总部项目 | 350,000,000.00 | 166,616,024.89 | 60,854,590.22 | - | - | 227,470,615.11 | 64.99 | 66.00% | - | - | - | 企业自筹 |
内蒙古5-10MW新能源超大型陆上风机整机及关键核心部件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 637,476,800.00 | 149,334,254.40 | 71,642,504.39 | 173,637,010.95 | - | 47,339,747.84 | 82.36 | 98.00% | 2,656,590.72 | 2,656,590.72 | 1.82 | 企业自筹 |
大庆明阳基地厂房建设项目 | 564,320,400.00 | 66,523,588.06 | 31,906,233.55 | 91,909,470.72 | - | 6,520,350.89 | 73.52 | 98.00% | 3,795,019.95 | 2,436,403.46 | 2.99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福建漳州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 615,686,000.00 | 66,223,195.93 | 13,234,500.52 | 69,160,619.05 | - | 10,297,077.40 | 12.91 | 17.00% | - | - | - | 企业自筹 |
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 6,356,340,300.00 | 9,096,764.06 | 100,388,503.12 | - | - | 109,485,267.18 | 1.72 | 1.80% | - | - | - | 企业自筹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 | 350,000,000.00 | - | 64,220,183.49 | - | - | 64,220,183.49 | 18.35 | 19.80% | - | - | - | 企业自筹 |
明阳阳江16.6MW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 621,506,100.00 | - | 574,253,111.03 | - | - | 574,253,111.03 | 92.40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临高)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试验基地项目 | 321,950,900.00 | - | 138,919,985.24 | - | - | 138,919,985.24 | 51.59 | 51.59% | 1,960,206.82 | 1,960,206.82 | 2.88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明阳(临高)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试验基地项目二期 | 627,515,600.00 | - | 3,187,147.42 | - | - | 3,187,147.42 | 0.51 | 0.51%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3,070,177,550.00 | 8,120,695,745.08 | 1,786,829,362.69 | 5,663,899,885.41 | 28,616,068.35 | 4,215,009,154.01 | / | / | 173,147,119.22 | 115,877,341.12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风电场工程项目 | 36,510,339.67 | 414,855.41 | 6,626,550.49 | 30,298,644.59 | |
其他项目 | 4,502,026.36 | - | - | 4,502,026.36 | |
合计 | 41,012,366.03 | 414,855.41 | 6,626,550.49 | 34,800,670.95 | / |
2024年度,对于因项目终止等原因而出现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定可收回金额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评估已形成的工程成果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单独出售,并以账面余额为基础或根据类似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4,855.41元。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64,175,989.00 | 7,557,401.36 | 156,618,587.64 | 7,792,990.43 | 7,792,990.43 | |
合计 | 164,175,989.00 | 7,557,401.36 | 156,618,587.64 | 7,792,990.43 | 7,792,990.43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235,647,036.17 | 214,329,734.92 | - | 635,172.52 | 53,072.55 | 450,665,016.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319,650.53 | 390,670,953.06 | 1,246,910.95 | 480,884.95 | 1,305,644.97 | 489,024,044.46 |
(1)租入 | 95,319,650.53 | 19,854,006.48 | 1,246,910.95 | 480,884.95 | 1,305,644.97 | 118,207,097.88 |
(2)企业合并增加 | - | 370,816,946.58 | - | - | - | 370,816,946.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911,576.98 | 570,816,946.58 | - | 635,172.52 | - | 622,363,696.08 |
(1)转让或持有待售 | 50,062,304.70 | 370,816,946.58 | - | 635,172.52 | - | 421,514,423.80 |
(2)其他减少 | 849,272.28 | 200,000,000.00 | - | - | - | 200,849,272.28 |
4.期末余额 | 280,055,109.72 | 34,183,741.40 | 1,246,910.95 | 480,884.95 | 1,358,717.52 | 317,325,364.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214,361.88 | 14,103,180.14 | - | 301,706.88 | 5,896.96 | 69,625,145.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753,899.25 | 46,037,964.99 | 415,636.98 | 277,872.54 | 66,766.39 | 89,552,140.15 |
(1)计提 | 42,753,899.25 | 3,478,796.76 | 415,636.98 | 277,872.54 | 66,766.39 | 46,992,971.92 |
(2)企业合并增加 | - | 42,559,168.23 | - | - | - | 42,559,168.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608,135.91 | 57,374,400.75 | - | 439,989.20 | - | 96,422,525.86 |
(1)转让或持有待售 | 37,806,482.63 | 44,041,067.42 | - | 439,989.20 | - | 82,287,539.25 |
(2)其他减少 | 801,653.28 | 13,333,333.33 | - | - | - | 14,134,986.61 |
4.期末余额 | 59,360,125.22 | 2,766,744.38 | 415,636.98 | 139,590.22 | 72,663.35 | 62,754,760.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0,694,984.50 | 31,416,997.02 | 831,273.97 | 341,294.73 | 1,286,054.17 | 254,570,604.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432,674.29 | 200,226,554.78 | - | 333,465.64 | 47,175.59 | 381,039,870.30 |
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附注七、82。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风电项目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64,163,120.10 | 156,561,078.78 | 100,873,735.11 | 1,320,057,167.25 | 44,934,200.00 | 2,986,589,30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4,210,118.73 | 1,165,048.54 | 25,123,338.47 | 423,078,069.98 | - | 763,576,575.72 |
(1)购置 | 295,228,518.95 | 1,165,048.54 | 25,123,338.47 | - | - | 321,516,905.96 |
(2)内部研发 | - | - | - | 423,078,069.98 | - | 423,078,069.98 |
(3)企业合并增加 | 18,981,599.78 | - | - | - | - | 18,981,599.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7,704,752.76 | - | 185,227.93 | 86,873,741.92 | - | 194,763,722.61 |
(1)处置 | 37,776,664.49 | - | 185,227.93 | 86,873,741.92 | - | 124,835,634.34 |
(2)其他减少 | 69,928,088.27 | - | - | - | - | 69,928,088.27 |
4.期末余额 | 1,570,668,486.07 | 157,726,127.32 | 125,811,845.65 | 1,656,261,495.31 | 44,934,200.00 | 3,555,402,154.3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5,642,875.86 | 76,180,516.25 | 54,193,863.56 | 498,637,871.92 | 9,426,820.71 | 784,081,948.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386,286.89 | 12,983,789.56 | 9,545,118.82 | 106,165,238.29 | 2,134,374.50 | 165,214,808.06 |
(1)计提 | 33,405,570.89 | 12,983,789.56 | 9,545,118.82 | 106,165,238.29 | 2,134,374.50 | 164,234,092.06 |
(2)企业合并增加 | 980,716.00 | - | - | - | - | 980,716.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53,157.37 | - | 65,868.98 | 25,821,926.43 | - | 29,240,952.78 |
(1)处置 | 682,395.26 | - | 65,868.98 | 25,821,926.43 | - | 26,570,190.67 |
(2)其他减少 | 2,670,762.11 | - | - | - | - | 2,670,762.11 |
4.期末余额 | 176,676,005.38 | 89,164,305.81 | 63,673,113.40 | 578,981,183.78 | 11,561,195.21 | 920,055,803.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152,530,299.19 | - | 152,530,299.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14,229.09 | - | 114,229.09 |
(1)处置 | - | - | - | 114,229.09 | - | 114,229.09 |
4.期末余额 | - | - | - | 152,416,070.10 | - | 152,416,070.1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3,992,480.69 | 68,561,821.51 | 62,138,732.25 | 924,864,241.43 | 33,373,004.79 | 2,482,930,280.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18,520,244.24 | 80,380,562.53 | 46,679,871.55 | 668,888,996.14 | 35,507,379.29 | 2,049,977,053.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51.02%。本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附注七、31。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429,709.93 | 尚在办理中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345,809.62 | - | - | - | - | 37,345,809.62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 | - | - | - | 27,500,000.00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 | - | - | - | 14,608,995.57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361,632.30 | - | - | - | - | 3,361,632.30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1,933.99 | - | - | - | - | 361,933.99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4,748,073.81 | - | - | 4,748,073.81 | - |
合计 | 83,178,371.48 | 4,748,073.81 | - | - | 4,748,073.81 | 83,178,371.48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 | - | 14,608,995.57 | ||
合计 | 14,608,995.57 | - | - | 14,608,995.57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上期: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7.09%(上期:7.65%),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减值情况如上表所述(上期期末:
14,608,995.57元)。
(3).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支出改良及装修 | 16,853,269.35 | 6,624,043.98 | 6,939,410.73 | - | 16,537,902.60 |
厂房更新改造 | 21,540,597.44 | 829,309.53 | 4,543,895.93 | - | 17,826,011.04 |
土地使用费 | 7,448,719.24 | - | 7,448,719.24 | - | - |
升压站共用支出 | 58,613,851.09 | 391,032.67 | 59,004,883.76 | - | |
其他 | 11,794,520.09 | 17,622,333.49 | 5,445,064.30 | - | 23,971,789.28 |
合计 | 116,250,957.21 | 25,466,719.67 | 24,377,090.20 | 59,004,883.76 | 58,335,702.9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1,478,052,309.02 | 247,432,168.60 | 1,261,778,924.93 | 202,809,726.49 |
资产减值准备 | 342,136,034.78 | 50,234,900.97 | 247,129,000.50 | 44,555,140.20 |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 2,118,206,026.50 | 324,679,288.33 | 2,169,683,284.86 | 325,503,648.34 |
可抵扣亏损 | 1,019,111,019.04 | 239,540,415.16 | 907,097,038.60 | 163,113,887.5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33,330,392.23 | 277,091,171.48 | 2,192,429,324.47 | 328,864,398.67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362,079,192.58 | 67,157,257.01 | 412,654,776.62 | 71,174,844.49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4,409,329.56 | 1,102,332.39 | 8,506,138.01 | 1,907,966.40 |
股权激励 | 3,700,572.85 | 667,296.11 | 85,960,524.81 | 14,079,998.25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61,387.74 | 280,275.63 | 2,194,191.44 | 330,619.9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8,022,654.74 | 11,703,398.21 | 60,440,296.74 | 9,066,044.51 |
租赁负债 | 206,023,394.94 | 39,625,068.35 | 313,721,146.58 | 55,261,972.47 |
小计 | 7,446,932,313.98 | 1,259,513,572.24 | 7,661,594,647.56 | 1,216,668,247.3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26,722.27 | 814,008.34 | 25,192,832.77 | 3,778,924.92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36,343,080.34 | 5,451,462.05 | 38,697,799.20 | 5,804,669.8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640,669,073.69 | 126,555,207.75 | 436,810,466.98 | 77,724,401.82 |
尚未产生纳税义务的质保金 | 4,972,541,126.60 | 745,881,168.99 | 6,840,390,019.00 | 1,026,058,502.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000,000.00 | 2,100,000.00 | 8,923,350.75 | 2,230,837.69 |
使用权资产 | 240,015,728.24 | 47,359,983.99 | 317,415,684.91 | 57,377,199.35 |
小计 | 5,908,995,731.14 | 928,161,831.12 | 7,667,430,153.61 | 1,172,974,536.5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026,424.84 | 1,220,487,147.40 | 55,516,514.08 | 1,161,151,733.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026,424.84 | 889,135,406.28 | 55,516,514.08 | 1,117,458,022.4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20,778,945.00 | 10,744,625.92 |
资产减值准备 | 267,596,113.65 | 305,660,051.87 |
可抵扣亏损 | 1,125,296,909.28 | 946,647,366.00 |
融资租赁差异 | - | 37,360,803.13 |
合计 | 1,413,671,967.93 | 1,300,412,846.9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 48,517,394.96 | -- |
2025年 | 50,938,505.35 | 58,609,381.30 | -- |
2026年 | 185,928,185.08 | 218,613,830.40 | -- |
2027年 | 279,789,523.43 | 297,568,948.60 | -- |
2028年 | 238,318,551.78 | 323,337,810.74 | -- |
2029年 | 370,322,143.64 | —— | -- |
合计 | 1,125,296,909.28 | 946,647,366.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20,547,560.00 | - | 20,547,560.00 | 12,511,800.00 | - | 12,511,800.00 |
预付工程款 | 74,637,554.24 | - | 74,637,554.24 | 200,633,021.12 | - | 200,633,021.12 |
预付设备款 | 140,936,454.21 | 5,563,569.03 | 135,372,885.18 | 62,179,282.73 | 4,622,609.10 | 57,556,673.63 |
大额存单 | 2,681,830,347.50 | - | 2,681,830,347.50 | 4,782,114,099.55 | - | 4,782,114,099.55 |
待认证进项税 | 41,690,757.61 | - | 41,690,757.61 | 218,831,353.13 | - | 218,831,353.13 |
合同资产 | 8,393,112,458.90 | 22,395,386.52 | 8,370,717,072.38 | 7,828,686,545.12 | 29,421,104.97 | 7,799,265,440.15 |
合计 | 11,352,755,132.46 | 27,958,955.55 | 11,324,796,176.91 | 13,104,956,101.65 | 34,043,714.07 | 13,070,912,387.58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53,042,713.15 | 453,042,713.15 | 冻结 | 注1、注2 | 973,488,005.75 | 973,488,005.75 | 冻结 | 保证金、诉讼等 |
应收账款 | 1,108,598,145.15 | 895,944,610.5 | 质押 | 注3 | 924,516,504.71 | 804,365,485.95 | 质押 | 借款、融资租赁等 |
固定资产 | 2,039,257,440.37 | 1,592,799,159.45 | 抵押 | 注4 | 1,600,289,948.02 | 1,269,412,948.62 | 抵押 | 借款、融资租赁等 |
无形资产 | 175,286,810.35 | 149,418,902.14 | 抵押 | 注4 | 131,035,576.26 | 111,350,981.34 | 抵押 | 借款、融资租赁等 |
长期股权投资 | 624,200,000.00 | 624,200,000.00 | 质押 | 注5 | 1,623,800,000.00 | 1,623,800,000.00 | 质押 | 借款、融资租赁等 |
合计 | 4,400,385,109.02 | 3,715,405,385.24 | / | / | 5,253,130,034.74 | 4,782,417,421.66 | / | /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办理信用证、定期存款、土地复垦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245,151,781.91元使用受到限制;因存放在第三方证券机构160,069,160.79元受到限制;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42,320,921.84元使用受到限制;公司在注册资本金额及经营范围变更过程中,因银行账户年检信息未通过,导致银行存款5,500,848.61元使用受到临时限制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95,944,610.50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1,592,799,159.45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9,418,902.14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624,200,000.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71,261,250.42 | 419,982,894.28 |
质押借款 | 5,591,376.90 | 450,097,500.00 |
保证借款 | - | 10,875,560.00 |
合计 | 1,576,852,627.32 | 880,955,954.2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89,073,036.69 | 563,496,496.65 |
银行承兑汇票 | 8,928,122,094.07 | 10,870,894,047.75 |
合计 | 9,517,195,130.76 | 11,434,390,544.4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3,016,725,356.61 | 11,243,948,885.15 |
合计 | 13,016,725,356.61 | 11,243,948,885.1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79,488,500.22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二 | 77,952,356.87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三 | 20,000,000.00 | 诉讼 |
单位四 | 14,437,800.81 | 诉讼 |
单位五 | 12,446,196.09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04,324,853.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1,400,516.31 | - |
合计 | 1,400,516.31 | -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6,324,023,323.00 | 5,024,091,135.35 |
预收运维服务款 | 2,890,905,259.28 | 2,624,436,404.04 |
预收工程款 | 74,744,248.30 | - |
合计 | 9,289,672,830.58 | 7,648,527,539.3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406,785,840.71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单位二 | 121,628,686.62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单位三 | 117,105,900.20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单位四 | 60,882,752.33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单位五 | 39,213,924.89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合计 | 745,617,104.75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2,264,380.47 | 2,566,298,742.77 | 2,553,682,802.87 | 364,880,320.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99,679.20 | 196,627,806.60 | 196,840,524.47 | 986,961.33 |
三、辞退福利 | 102,981.94 | 5,248,040.35 | 5,351,022.29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53,567,041.61 | 2,768,174,589.72 | 2,755,874,349.63 | 365,867,281.7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5,835,635.47 | 2,271,825,081.84 | 2,262,827,835.70 | 334,832,881.6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04,029,546.74 | 104,029,546.74 | - |
三、社会保险费 | 707,236.52 | 88,996,771.77 | 89,183,935.92 | 520,072.3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9,188.04 | 71,978,286.58 | 72,163,492.19 | 493,982.43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 | 7,685,687.26 | 7,685,687.26 | - |
工伤保险费 | 27,520.64 | 8,290,898.66 | 8,292,875.32 | 25,543.98 |
生育保险费 | 527.84 | 1,041,899.27 | 1,041,881.15 | 545.96 |
四、住房公积金 | 361,061.90 | 76,988,961.85 | 76,878,087.39 | 471,936.3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360,446.58 | 23,838,365.26 | 20,143,381.81 | 29,055,430.0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 620,015.31 | 620,015.31 | - |
合计 | 352,264,380.47 | 2,566,298,742.77 | 2,553,682,802.87 | 364,880,320.3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64,975.74 | 188,663,993.85 | 188,866,981.35 | 961,988.24 |
2、失业保险费 | 34,703.46 | 7,963,812.75 | 7,973,543.12 | 24,973.0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199,679.20 | 196,627,806.60 | 196,840,524.47 | 986,961.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522,166.67 | 51,898,766.94 |
企业所得税 | 99,164,263.32 | 161,853,935.26 |
个人所得税 | 5,092,972.65 | 7,785,184.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123,594.76 | 12,047,596.10 |
教育费附加 | 11,199,666.79 | 9,460,866.30 |
印花税 | 9,612,052.32 | 11,459,339.73 |
土地使用税 | 1,624,909.33 | 1,327,359.90 |
房产税 | 2,418,450.57 | 1,513,019.39 |
其他税种 | 1,070,680.89 | 2,295,102.42 |
合计 | 179,828,757.30 | 259,641,170.30 |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2,469,145,185.17 | 2,755,500,829.45 |
合计 | 2,471,345,185.17 | 2,757,700,829.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单位一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合计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股东名称 | 应付股利金额 | 未支付原因 |
单位一 | 2,200,000.00 | 对方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1,516,461,891.37 | 1,604,992,681.25 |
往来款 | 384,782,530.58 | 261,404,543.57 |
预提费用 | 393,712,446.97 | 400,737,909.2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 | 60,318,441.29 |
保证金及押金 | 104,949,867.81 | 100,014,109.89 |
其他 | 69,238,448.44 | 328,033,144.20 |
合计 | 2,469,145,185.17 | 2,755,500,829.4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17,656,591.81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二 | 79,499,025.95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三 | 35,0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四 | 28,367,181.03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五 | 23,419,287.09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83,942,085.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持有待售负债: | ||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 265,940,037.74 | |
其中: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5,940,037.74 | |
合计 | 265,940,037.74 |
其他说明:
无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22,027,278.26 | 610,974,073.5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412,268,719.1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62,886,004.58 | 379,621,640.39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217,066,222.60 | 153,659,688.8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74,073.17 | 33,365,898.00 |
合计 | 1,628,453,578.61 | 2,589,890,019.9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额 | 824,283,468.88 | 648,037,711.64 |
合计 | 824,283,468.88 | 648,037,711.6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726,849,269.97 | 6,312,406,030.52 |
抵押借款 | 1,459,477,849.63 | 326,076,920.58 |
保证借款 | 1,034,738,930.25 | 311,079,363.54 |
信用借款 | 7,542,829,795.65 | 5,141,474,359.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22,027,278.26 | 610,974,073.51 |
合计 | 13,941,868,567.24 | 11,480,062,600.7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 | - |
合计 | - | -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 | 6,367.50 | 1.60 | 2021/12/14 | 3年 | 1,273,500,000.00 | 1,412,268,719.19 | 21,639,467.09 | 5,412,160.49 | 1,460,584,320.00 | -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412,268,719.19 | 21,639,467.09 | 5,412,160.49 | 1,460,584,320.00 | -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273,500,000.00 | - | - | - | - | - | / |
2021年10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办外资备[2021]87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境外绿色债券注册,注册金额2亿美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票据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2亿美元,票据期限3年,票面利率1.60%。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911,907.59 | 106,864,361.31 |
生产设备 | 598,527.94 | 206,903,238.21 |
运输设备 | 196,138.16 | 193,444.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74,073.17 | 33,365,898.00 |
合计 | 179,232,500.52 | 280,595,145.69 |
其他说明:
2024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2,762.28万元,计入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为2,569.53万元,计入在建工程金额为192.75万元。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应付融资款 | 1,252,104,943.05 | 918,677,753.4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6,679,182.53 | 137,558,886.39 |
应付质保金 | 2,728,261,049.26 | 2,425,626,922.34 |
海域使用权 | 122,694,887.00 |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1,252,029.23 |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562,886,004.58 | 379,621,640.39 |
合计 | 3,402,243,662.97 | 2,827,124,148.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4,791,229.46 | 18,251,830.44 | [注3] |
产品质量保证 | 1,542,192,146.72 | 1,662,476,791.45 | [注1]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41,214,159.49 | 51,467,506.55 | [注2]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618,197,535.67 | 1,732,196,128.4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理、更换等质量赔偿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根据历年经验数据及产品特性,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注2]: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待执行合同,对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部分确认为亏损合同。
[注3]: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六、2(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78,603,678.10 | 29,529,669.70 | 61,300,755.22 | 346,832,592.58 | 详见说明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38,051,098.52 | 2,426,600.00 | 24,276,679.56 | 16,201,018.96 | 详见说明 |
合计 | 416,654,776.62 | 31,956,269.70 | 85,577,434.78 | 363,033,611.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271,759,206.00 | - | - | - | -165,000.00 | -165,000.00 | 2,271,594,206.00 |
其他说明: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7名已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4年6月3日注销完毕。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039,410,777.05 | 89,420,344.90 | 295,488,219.31 | 16,833,342,902.64 |
其他资本公积 | 69,831,966.51 | 8,170,990.08 | 78,002,956.59 | - |
合计 | 17,109,242,743.56 | 97,591,334.98 | 373,491,175.90 | 16,833,342,902.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1月,本公司以现金291,000,000.00元购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明能投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导致分别增加本年期初资本公积100,392,775.31元及减少本期资本公积291,000,000.00元。
(2)本公司原持有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能源”)90%股权。2024年,本公司与北京东方宏阳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持有润阳能源1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该项交易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1,810,163.62元。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原持有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朴电力”)72.73%股权。2024年,本公司与中山市皓熙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持有安朴电力27.27%股权转让给龙源电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该项交易导致资本公积减少4,584,977.92元。
(4)本期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引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8,170,990.08元,限制性股票部分解禁引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7,610,181.28元,授予对象放弃授予引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296,016.70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9,898,683.49 | - | 59,328,298.49 | 570,385.00 |
股份回购 | 500,743,796.72 | 809,367,321.80 | - | 1,310,111,118.52 |
合计 | 560,642,480.21 | 809,367,321.80 | 59,328,298.49 | 1,310,681,503.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6,266,291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9,367,321.80元。
(2)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589,4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述股份于2024年3月12日上市流通;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93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5,287,600股和2,111,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库存股减少59,328,298.49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908,386.20 | -19,433,306.80 | - | - | -2,914,572.28 | -16,922,339.33 | 403,604.81 | 2,986,046.87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436,564.57 | 1,714,056.45 | - | - | - | 1,755,101.23 | -41,044.78 | 31,191,665.8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9,344,950.77 | -17,719,250.35 | - | - | -2,914,572.28 | -15,167,238.10 | 362,560.03 | 34,177,712.6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4,804,678.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5,167,238.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362,560.02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4,772,468.49 | 101,132,891.65 | 48,184,960.51 | 127,720,399.63 |
合计 | 74,772,468.49 | 101,132,891.65 | 48,184,960.51 | 127,720,399.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83,825,171.42 | 16,380,691.63 | - | 800,205,863.05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83,825,171.42 | 16,380,691.63 | - | 800,205,863.0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05,339,591.68 | 8,165,349,263.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2,470,354.6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805,339,591.68 | 8,162,878,909.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6,114,493.48 | 376,722,128.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380,691.63 | 43,383,521.5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53,959,210.91 | 690,877,924.3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481,114,182.62 | 7,805,339,591.68 |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 116,234,296.91 | 103,212,563.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0,535,178.58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703,882,093.97 | 24,666,512,918.94 | 27,659,022,153.81 | 25,392,611,829.28 |
其他业务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464,821,284.33 | 355,853,065.47 |
合计 | 27,158,316,717.94 | 24,959,005,553.54 | 28,123,843,438.14 | 25,748,464,894.7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收入 | 发电及售电收入 | 风场建造收入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24,392,768,755.55 | 23,394,248,143.76 | 1,734,941,280.77 | 743,683,969.05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26,582,144,660.29 | 24,430,424,747.41 | ||
提供劳务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 | ||||||||
国内 | 23,778,302,217.34 | 22,848,327,263.71 | 1,734,941,280.77 | 743,683,969.05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26,543,850,179.73 | 24,413,084,673.49 |
国外 | 614,466,538.21 | 545,920,880.05 | 614,466,538.21 | 545,920,880.0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 | ||||||||
合同类型 | - |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392,768,755.55 | 23,394,248,143.76 | 1,734,941,280.77 | 743,683,969.05 | 26,127,710,036.32 | 24,137,932,112.81 |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
其他业务收入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 | ||||||||
合计 | 24,392,768,755.55 | 23,394,248,143.76 | 1,734,941,280.77 | 743,683,969.05 | 576,172,057.65 | 528,580,806.13 | 454,434,623.97 | 292,492,634.60 | 27,158,316,717.94 | 24,959,005,553.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详见以下说明: | ||||||
合计 | / | / | / | / | / |
①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该项履约义务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完成。
②运营维护服务:该项履约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在期限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
③电力销售:该项义务通常在电力传输时确认,并根据传输的风电量和适用的固定资费率进行衡量。
④售电:该项义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时确认。
⑤建造收入:该项义务通常为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根据履约进度确认。
⑥电站产品销售收入:该项义务通常在电站产品交付且控制权转移时完成。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867,131,043.13元,其中:
8,831,567,741.8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2,035,563,301.29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63,969.66 | 33,908,764.89 |
房产税 | 40,768,117.69 | 24,871,523.02 |
教育费附加 | 32,759,684.76 | 25,302,730.81 |
印花税 | 29,532,683.97 | 30,333,497.53 |
土地使用税 | 17,297,964.29 | 12,250,007.92 |
车船使用税 | 358,789.85 | 341,023.97 |
其他 | 218,936.06 | 153,598.09 |
合计 | 165,000,146.28 | 127,161,146.23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8,859,350.70 | 240,938,362.79 |
投标服务费 | 149,270,709.15 | 101,361,030.93 |
差旅交通费 | 100,012,000.10 | 96,500,973.70 |
业务招待费 | 86,872,093.37 | 83,375,045.31 |
折旧及摊销 | 35,119,486.76 | 31,898,925.72 |
其他 | 51,772,048.29 | 78,859,345.72 |
合计 | 711,905,688.37 | 632,933,684.17 |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94,170,982.67 | 512,252,558.84 |
折旧及摊销 | 149,356,444.77 | 139,817,420.16 |
中介机构费 | 98,050,923.06 | 78,929,281.54 |
业务招待费 | 58,261,499.06 | 62,953,880.37 |
差旅交通费 | 54,907,581.04 | 48,272,343.10 |
其他 | 130,582,302.80 | 127,018,916.05 |
合计 | 1,085,329,733.40 | 969,244,400.06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2,258,770.68 | 310,898,777.21 |
折旧及摊销 | 88,548,420.42 | 118,791,403.43 |
物料消耗 | 37,857,161.52 | 75,015,113.03 |
设计检测认证等专业费 | 89,912,722.58 | 34,549,404.97 |
差旅费 | 19,820,513.83 | 17,151,711.92 |
其他 | 44,183,465.62 | 47,960,549.04 |
合计 | 562,581,054.65 | 604,366,959.60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3,117,294.45 | 324,352,980.17 |
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回 | 122,235,983.36 | 124,568,845.00 |
减:利息资本化 | 144,207,507.67 | 95,445,906.32 |
利息收入 | 203,650,412.13 | 235,992,328.45 |
汇兑损益 | -24,488,838.69 | -84,801,680.04 |
承兑汇票贴息 | 5,115,941.13 | - |
手续费及其他 | 64,317,752.97 | 60,607,866.61 |
合计 | 342,440,213.42 | 93,289,776.97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等。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1.74%(上期:2.64%)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1,188,965.34 | 24,863,524.6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5,721,977.15 | 209,102,142.4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58,128.89 | 557,776.32 |
税收优惠 | 363,300,850.84 | 109,230,727.18 |
合计 | 522,269,922.22 | 343,754,170.59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938,227.31 | 20,948,492.4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61,686,260.38 | 603,036,203.8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68,680.91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7,578,330.5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7,548.81 | 781,802.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 | 1,575,900.00 |
债务重组收益 | - | -15,776,059.8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983.36 | - |
理财产品 | 172,750,440.54 | 190,413,258.46 |
合计 | 1,157,534,460.40 | 839,026,609.02 |
其他说明: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35.48 | -330,723.10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35.48 | -330,723.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348,463.79 | -59,637,453.68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348,463.79 | -59,637,453.68 |
合计 | -15,418,499.27 | -59,968,176.78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98,434.32 | -63,041.5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7,874,977.69 | -480,220,265.5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972,036.96 | -27,388,700.84 |
其他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4,638,668.74 | -2,483,330.13 |
合计 | -288,040,043.79 | -510,155,338.00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1,666,698.09 | -6,257,018.12 |
存货跌价损失 | -206,056,804.48 | -141,624,816.34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63,707.07 | 462,425.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5,994,758.52 | -18,016,225.62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114,229.09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5,846,191.34 | 12,328,959.88 |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 | -18,642,314.53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14,855.41 | -9,782,721.64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7,557,401.36 | - |
合计 | -254,983,485.09 | -181,645,939.82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3,204,276.62 | 5,400,958.25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273,598.12 | -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 | -819,022.31 | -3,011,244.7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1,267,164.11 | 925,771.74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处置利得 | -3,194.29 | 873,034.38 |
合计 | -1,485,730.99 | 4,188,519.65 |
其他说明: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95,537.12 | 157,277.57 | 95,537.12 |
保险理赔及赔偿款 | 18,207,638.15 | 86,206,217.20 | 18,207,638.15 |
碳排放配额交易 | 28,921,836.32 | - | 28,921,836.32 |
其他 | 4,359,690.05 | 18,560,739.52 | 4,359,690.05 |
合计 | 51,584,701.64 | 104,924,234.29 | 51,584,701.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6,945,260.00 | 65,779,266.00 | 26,945,26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0,912,330.32 | 41,426,907.33 | 30,912,330.32 |
违约金及赔偿支出 | 20,732,825.55 | 12,196,673.44 | 20,732,825.55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6,715,376.64 | 4,976,548.99 | 6,715,376.64 |
其他 | 3,378,261.09 | 1,649,499.38 | 3,378,261.09 |
合计 | 88,684,053.60 | 126,028,895.14 | 88,684,053.60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336,048,526.92 | 288,242,914.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93,090,824.95 | -312,688,671.37 |
合计 | 42,957,701.97 | -24,445,756.7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4,831,599.80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9,784,275.62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483,159.98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21,394,746.00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064,960.97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43,746,168.91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8,927,139.89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35,788,801.35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92,580,535.91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86,372,871.99 |
其他 | -58,087,918.25 |
所得税费用 | 42,957,701.9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205,945,867.74 | 500,414,774.36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1,001,822.30 | 103,174,000.00 |
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8,152,822.64 | 60,049,930.79 |
押金、投标保证金 | 368,060,309.46 | 619,565,996.58 |
利息收入 | 201,089,166.63 | 234,407,202.00 |
合计 | 834,249,988.77 | 1,517,611,903.7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383,095,586.54 | 417,744,801.15 |
付现费用 | 1,029,674,128.83 | 956,807,956.14 |
押金、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 488,525,986.99 | 518,448,620.24 |
银行手续费 | 10,970.65 | 445,282.19 |
合计 | 1,901,306,673.01 | 1,893,446,659.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364,239,746.84 | 157,463,949.56 |
新纳入合并子公司货币资金期初金额 | 18,397,445.57 | - |
合计 | 382,637,192.41 | 157,463,949.5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50,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负值 | - | 519.68 |
合计 | - | 50,000,519.6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外部借款 | 510,770,000.00 | 50,000,000.00 |
票据贴现及应收款保理款 | 5,029,376.90 | 1,440,878,840.11 |
合计 | 515,799,376.90 | 1,490,878,840.1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减资款 | 755,357,981.66 | 591,040,577.50 |
已贴现票据承兑款 | 340,629,318.82 | 688,222,801.3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 | 291,000,000.00 | - |
租赁款 | 168,811,584.99 | 148,821,118.01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15,000,000.00 | 15,362,541.91 |
返还外部股东借款 | 2,138,000.00 | 28,648,384.00 |
其他 | - | 1,837,000.00 |
合计 | 1,572,936,885.47 | 1,473,932,422.8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880,955,954.28 | 2,506,446,916.90 | 1,156,914,785.51 | 33,925,591.16 | -687,561,049.51 | 1,576,852,627.32 |
长期借款 | 12,091,036,674.26 | 9,807,697,620.63 | 1,396,295,159.10 | 437,973,804.76 | -6,176,517,095.05 | 14,763,895,845.50 |
长期应付款 | 781,118,867.03 | 510,770,000.00 | 129,821,504.16 | 56,450,482.58 | -63,092,084.93 | 1,155,425,760.52 |
应付债券 | 1,412,268,719.19 | - | 1,460,584,320.00 | 27,337,904.07 | 20,977,696.74 | - |
租赁负债 | 313,961,043.69 | - | 168,811,584.99 | 27,622,854.85 | 32,934,260.14 | 205,706,573.69 |
合计 | 15,479,341,258.45 | 12,824,914,537.53 | 4,312,427,353.76 | 583,310,637.42 | -6,873,258,272.61 | 17,701,880,807.0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71,873,897.83 | 386,923,516.89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254,983,485.09 | 181,645,939.82 |
信用减值损失 | 288,040,043.79 | 510,155,338.00 |
固定资产折旧 | 1,223,122,003.86 | 927,320,787.4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6,992,971.92 | 48,204,895.81 |
无形资产摊销 | 164,234,092.06 | 119,089,102.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377,090.20 | 35,647,983.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5,730.99 | -4,188,519.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816,793.20 | 41,269,629.7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18,499.27 | 59,968,176.7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46,090,625.55 | 329,282,105.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7,534,460.40 | -839,026,609.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733,125.40 | -539,503,656.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5,357,699.57 | 223,569,928.9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43,616,971.45 | -1,742,662,309.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10,785,161.39 | -5,356,669,949.9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34,425,362.61 | 3,028,705,668.22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3,166,821.84 | -2,590,267,971.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489,024,044.46 | 309,146,486.9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217,771,011.92 | 12,071,044,966.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071,044,966.34 | 10,580,570,401.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46,726,045.58 | 1,490,474,565.3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广东明阳赋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397,445.57 |
其中: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397,445.57 |
广东明阳赋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397,445.57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666,234,349.79 |
其中: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4,665,267.14 |
黄骅洁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7,127,270.38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589,618,603.58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94,519,388.69 |
克什克腾旗明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
信阳明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170.00 |
潢川县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4,65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7,711,342.18 |
其中: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534,925.84 |
黄骅洁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62,480.55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58,011,228.51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19,300,417.92 |
克什克腾旗明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
信阳明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89.36 |
潢川县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32,006,649.01 |
其中: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0,360,000.00 |
开封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50,000.00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0,952,834.01 |
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43,815.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70,529,656.62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217,771,011.92 | 12,071,044,966.34 |
其中:库存现金 | 213,970.02 | 182,354.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217,508,443.88 | 12,070,862,612.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598.02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17,771,011.92 | 12,071,044,966.3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期末,不存在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611,244,721.30元。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56,147,288.09 | 7.1884 | 1,841,289,165.70 |
欧元 | 3,841,171.71 | 7.5257 | 28,907,505.41 |
港币 | 7,963,524.12 | 0.9260 | 7,374,223.74 |
丹麦克朗 | 93,099.14 | 1.0084 | 93,881.17 |
韩元 | 2,423,168,880.00 | 0.0049 | 11,873,527.51 |
越南盾 | 574,139,820.00 | 0.00028 | 160,759.15 |
日元 | 44,069,482.00 | 0.04623 | 2,037,332.16 |
雷亚尔 | 250,382.22 | 1.1764 | 294,567.32 |
阿联酋迪拉姆 | 797,544.34 | 1.9711 | 1,572,039.6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81,130,581.03 | 7.1884 | 583,199,068.67 |
欧元 | 46,677,653.55 | 7.5257 | 351,282,017.32 |
越南盾 | 26,342,500.00 | 0.00028 | 7,375.90 |
日元 | 9,986,302.00 | 0.04623 | 461,666.7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245,936.26 | 7.1884 | 16,144,686.00 |
欧元 | 194,286.58 | 7.5257 | 1,462,142.52 |
港币 | 218,696,239.59 | 0.9260 | 202,512,717.90 |
越南盾 | 133,500,000.00 | 0.00028 | 37,380.00 |
雷亚尔 | 53,038.00 | 1.1635 | 61,709.71 |
丹麦克朗 | 10,167.00 | 1.0084 | 10,252.40 |
日元 | 968,000.00 | 0.04623 | 44,750.64 |
韩元 | 4,480,000.00 | 0.0049 | 21,952.0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63,496.55 | 7.1884 | 1,175,278.60 |
欧元 | 567,123.85 | 7.5257 | 4,268,003.96 |
越南盾 | 63,108,935.00 | 0.00028 | 17,670.50 |
丹麦克朗 | 45,934.50 | 1.0084 | 46,320.35 |
日元 | 12,843,548.00 | 0.04623 | 593,757.22 |
阿联酋迪拉姆 | 19,473.08 | 1.9711 | 38,383.39 |
韩元 | 118,694,833.00 | 0.0049 | 581,604.68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美元 | 26,456.75 | 7.1884 | 190,181.70 |
雷亚尔 | 309,334.11 | 1.1635 | 359,910.24 |
欧元 | 2,018.25 | 7.5257 | 15,188.74 |
阿联酋迪拉姆 | 200,000.00 | 1.9711 | 394,220.00 |
日元 | 6,112,914.00 | 0.04623 | 282,600.02 |
韩元 | 5,394,750.00 | 0.0049 | 26,434.28 |
越南盾 | 386,538,617.00 | 0.00028 | 108,230.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中:美元 | 570,118.93 | 7.1884 | 4,098,242.91 |
欧元 | 2,558,506.50 | 7.5257 | 19,254,552.37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92,750,000.00 | 7.1884 | 666,724,100.00 |
欧元 | 8,792,000.00 | 7.5257 | 66,165,954.4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①MingYangWindPowerEuropeanR&DCenterAps,主要经营地位于丹麦,记账本位币为丹麦克朗。
②MingYangWindPowerUSA,Inc.,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③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④Mingya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位于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⑤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⑥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⑦ZhongshanRuikeNewEnergy(America)Co.,Ltd.,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⑧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塞浦路斯,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⑨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主要经营位于德国汉堡,记账本位币为欧元。⑩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英属维京群岛,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明阳智慧能源韩国有限会社,主要经营地位于韩国,记账本位币为韩元。?明阳英国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英国,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明阳智慧能源(巴西)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巴西,记账本位币为巴西雷亚尔。?明阳意大利(股份)责任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意大利,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日本,记账本位币为日元。?明阳智慧能源菲律宾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菲律宾,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明阳智慧能源越南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越南,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明阳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明阳智慧能源(塞尔维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塞尔维亚,记账本位币为塞尔维亚第纳尔。期末本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根据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42,107,987.63 |
低价值租赁费用 | 581,600.22 |
合计 | 42,689,587.85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11,501,172.8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1,171,929.75 | - |
合计 | 11,171,929.75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7,727,718.91 | |
第二年 | 2,785,290.28 | |
第三年 | 529,554.00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1,042,563.19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8,570,392.53 | 524,149,790.14 |
折旧及摊销 | 196,458,616.20 | 147,849,546.82 |
物料消耗 | 49,615,678.21 | 115,611,387.94 |
设计检测认证等专业费 | 155,758,356.97 | 87,702,718.91 |
差旅费 | 35,928,906.80 | 34,435,741.41 |
其他 | 157,286,846.14 | 114,221,578.82 |
合计 | 1,103,618,796.85 | 1,023,970,764.0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62,581,054.65 | 604,366,959.6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41,037,742.20 | 419,603,804.44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整机及部件的研发及改进 | 228,597,632.64 | 1,050,451,875.85 | 535,388,856.23 | 522,486,112.92 | 221,174,539.34 | |||
光伏产品研发及改进 | - | 38,627,807.15 | - | 33,115,603.56 | 5,512,203.59 | |||
其他 | 45,040,983.74 | 14,539,113.85 | 19,185,171.31 | 6,979,338.17 | 33,415,588.11 | |||
合计 | 273,638,616.38 | 1,103,618,796.85 | 554,574,027.54 | 562,581,054.65 | 260,102,331.04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10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开发阶段-后评估 | 2025/4/302025/8/31 | 批量生产,对外销售 | 2023/04/062023/08/03 | 详细设计评审 |
16-18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开发阶段-后评估 | 2025/12/31 | 批量生产,对外销售 | 2023/09/04 | 详细设计评审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风机配件研发及改进 | 6,439,094.16 | 6,439,094.16 | |||
智能微网研发项目 | 8,298,867.26 | 8,298,867.26 | |||
4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2,268,794.94 | 2,268,794.94 | |||
电解水制氢关键技术开发 | 16,086,959.13 | 16,086,959.13 | |||
合计 | 33,093,715.49 | 33,093,715.49 | / |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洁源取得了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800.00万元,根据评估确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325.19万元,2024年12月10日北京洁源取得了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2)本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薄膜”)取得了广东明阳赋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0元,根据评估确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0元,2024年6月27日明阳薄膜取得了广东明阳赋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100.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24-01-16 | 取得控制权 | - | - | 264,766,978.34 | 6,780,538.34 |
其他说明:
2024年1月,本公司以现金291,000,000.00元购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能投公司”)下属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司”)100.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明能投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4年1月16日。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龙源电力公司 |
--现金 | 291,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龙源电力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173,248.65 | 85,173,248.65 |
应收票据 | 5,855,460.00 | 5,855,460.00 |
应收账款 | 217,765,759.08 | 217,765,759.08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100,000.00 |
预付款项 | 1,681,886.92 | 1,681,886.92 |
其他应收款 | 20,566,928.77 | 20,566,928.77 |
存货 | 31,276,667.00 | 31,276,667.00 |
其他流动资产 | 2,649,455.59 | 2,649,455.59 |
固定资产 | 11,338,115.60 | 11,338,115.60 |
使用权资产 | 95,308.04 | 95,308.04 |
无形资产 | 3,647,476.98 | 3,647,476.98 |
长期待摊费用 | 300,153.09 | 300,153.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50,789.59 | 4,750,789.59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444,360.00 | 17,444,360.00 |
应付票据 | 53,205,695.61 | 53,205,695.61 |
应付账款 | 133,180,817.52 | 133,180,817.52 |
合同负债 | 28,508,293.52 | 28,508,293.52 |
应付职工薪酬 | 6,136,406.28 | 6,136,406.28 |
应交税费 | 4,932,504.73 | 4,932,504.73 |
其他应付款 | 19,526,557.56 | 19,526,557.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884.26 | 117,884.26 |
其他流动负债 | 857,441.09 | 857,441.09 |
递延收益 | 551,138.33 | 551,138.33 |
净资产 | 120,740,150.41 | 120,740,150.4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9,812,196.52 | 9,812,196.52 |
取得的净资产 | 110,927,953.89 | 110,927,953.89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7-8 | 424,665,267.14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294,435,620.18 | ||||||
黄骅洁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7-8 | -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7-8 | 257,127,270.39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96,548,264.04 |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4-9-30 | 816,238,603.58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296,732,282.88 |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4-9-30 | 486,789,388.69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284,652,182.28 | ||||||
克什克腾旗明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024-7-8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1.00 | |||||||
信阳明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11-28 | 159,170.00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127,540.00 | ||||||
潢川县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7-11 | 144,650.00 | 100.00 | 出售 | 办妥股权交割手续 | 144,6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
本期新设子公司:MINGYANGRENEWABLEENERGYCOMPANYDMCC、济宁市嘉祥县鑫明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济宁市鱼台县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县明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明阳鑫电力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市明阳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塞尔维亚)有限公司、济宁市梁山县明阳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黔东南明阳科技有限公司、镇远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市明肇新能源有限公司、肇州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曲阳县蕴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明阳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明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阿拉山口粤新开沅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健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新阳瑞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吐鲁番新阳瑞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吐鲁番新阳瑞龙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吐鲁番新阳瑞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浩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瑞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辽市洁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杭锦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智汇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明阳智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明阳智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明阳智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明阳智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区启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诺德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德县承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信阳明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瑞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明起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雄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始兴润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明阳天韵新能源有限公司、乾安明阳正昊化工有限公司、乾安明阳风光发电有限公司、韶关曲江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武江任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明阳新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粤新绿色(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粤新绿色乌鲁木齐新能源有限公司、吐鲁番粤祥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阜宁)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蕴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泗阳)有限公司、酒泉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瓜州县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天津明阳瑞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瑞兴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盐城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土默特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材料科技(汕尾)有限公司、武威市明阳智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汾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古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德湘凌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潮州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明阳新能源陆上装备总部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拉萨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山口粤宏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山口粤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本期注销子公司
本期注销子公司:山东明阳光电设备有限公司、邯郸能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曲靖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郧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县洁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绥化市龙建新能有限公司、木垒新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博州温泉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密新能新能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天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天成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天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天蕴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吐鲁番明阳国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北屯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山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多伦县浩瑞科技有限公司、开鲁县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奈曼旗明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洁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包头市明阳智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辽市洁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明投(河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杞县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杞县丰曦新能源有限公司、浚县明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惠民县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漯河市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信阳明广新能源有限公司、信阳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信阳明增新能源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区明阳智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惠来明阳瑞成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胶州市明阳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明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胡杨河新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胡杨河新能天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汶上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阳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明阳(中卫沙坡头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明阳智慧(中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南明阳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明阳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明阳瑞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明阳蕴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昆明明阳恒业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安顺明阳普惠新能源有限公司、兴和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7,200.00 | 天津市 | 风机叶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5,000.00 | 广东中山 | 销售平台公司 | 100 | -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49,200.00 | 广东阳江 | 风电设备制造 | 99.8 | 0.2 | 投资设立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19,821.46 | 北京市 | 风电项目投资 | 82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31,250.00 | 青海德令哈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10,000.00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68,833.76 | 广东中山 | 光伏产品制造 | 93.32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60,000.00 | 河南信阳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30,000.00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12,000.00 | 乌鲁木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10,000.00 | 乌鲁木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67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175,086.00 | 广东阳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15,476.30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10,000.00 | 广东中山 | 销售平台公司 | 100 | - | 投资设立 |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1,000.00 | 黑龙江大庆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包头 | 10,000.00 | 内蒙包头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云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5,000.00 | 云南大理 | 风机叶片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800.00 | 陕西榆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投资设立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521.00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80.8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32,805.31 | 广东中山 | 光伏产品制造 | 60.37 | 投资设立 |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2,600.00 | 内蒙古乌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3,000.00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信阳明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500.00 | 河南信阳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中恒广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昌平 | 4,200.00 | 北京昌平 | 工程设计施工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12,660.11 | 广东深圳 | 软件与技术服务 | 92.81 | 投资设立 | |
天津明阳瑞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0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10,000.00 | 广东中山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瑞昇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18,000.00 | 江苏盐城 | 光伏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 | 20,000.00 | 广东韶关 | 光伏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
以上企业集团的构成清单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清单。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18.003 | 56,530,511.98 | 48,572,100.00 | 884,219,071.6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4,018,557,758.81 | 6,044,021,077.26 | 10,062,578,836.07 | 2,331,571,181.06 | 2,721,006,979.44 | 5,052,578,160.50 | 3,348,460,474.64 | 4,735,931,273.46 | 8,084,391,748.10 | 1,143,881,394.92 | 1,982,434,984.54 | 3,126,316,379.46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614,365,125.96 | 317,969,853.45 | 317,969,853.45 | 60,848,075.27 | 758,739,757.38 | 422,588,185.80 | 422,588,185.80 | 619,636,146.14 |
其他说明: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a.本公司原持有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能源”)90%股权。2024年,本公司与北京东方宏阳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持有润阳能源1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该项交易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1,810,163.62元,资本公积增加11,810,163.62元。
b.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原持有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朴电力”)72.73%股权。2024年,本公司与中山市皓熙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持有安朴电力27.27%股权转让给龙源电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该项交易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415,022.08元,资本公积减少4,584,977.92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润阳能源 | 安朴电力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 15,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 15,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1,810,163.62 | 10,415,022.08 |
差额 | -11,810,163.62 | 4,584,977.9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1,810,163.62 | -4,584,977.92 |
调整盈余公积 | -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04,763,159.59 | 539,499,971.3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938,227.31 | 20,948,492.4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938,227.31 | 20,948,492.41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 76,855,950.91 | - | 465,420.73 | - | 76,390,530.18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42,220,278.96 | - | 1,092,657.07 | - | 41,127,621.89 | 与资产相关 | |
软土地基补偿金和土地集约利用奖励金 | 37,179,183.70 | - | 1,032,755.10 | - | 36,146,428.6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14,175,000.00 | - | 2,835,000.00 | - | 11,3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8-10MW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 | 19,300,000.00 | - | 1,300,000.00 | 5200 | 17,994,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土地奖励基金 | 13,748,540.98 | - | 4,517,142.94 | - | 9,231,398.04 | 与资产相关 | |
兆瓦级风电机组电控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6,810,375.00 | - | 571,500.00 | - | 6,238,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1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永磁发电机设计和制造 | 10,218,000.00 | - | 448,000.00 | 600000 | 9,1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山自然资源局海洋经济专项资金-16MW级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研发 | 6,660,000.00 | - | - | - | 6,6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海矿科报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资金 | 9,000,000.00 | - | - | - | 9,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 | 84,038,033.92 | - | 25,334,843.21 | - | 58,703,190.71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产业扶持资金-承德风电装备产业园 | 8,621,166.66 | - | 173,000.04 | - | 8,448,166.62 | 与资产相关 |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 | - | 8960000 | 8,960,000.00 | - | - | 与资产相关 |
明阳东北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 | 14,071,732.70 | 703,586.52 | - | 13,368,146.18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 | 49,777,147.97 | 6,497,937.00 | 12,421,649.61 | 840000 | 43,013,435.36 | 与资产相关 | |
MySE7.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与应用补助款 | 18,400,000.00 | - | 18,40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
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面积、高效碲化镉电池工艺与设备研发项目) | 4,000,000.00 | - | - | 4,0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3,000,000.00 | - | - | 1,400.00 | 2,998,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风电技术研究院研发支出补助 | 1,300,000.00 | - | - | - | 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运营补助 | 1,200,000.00 | - | - | -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CZ163001中山科发2022-105号关于下达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 | 2,700,000.00 | - | - | - | 2,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资金安排 | 2,800,000.00 | - | - | - | 2,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研发专项补贴 | 2,528,000.00 | 1,320,000.00 | - | - | 3,84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 | 2,123,098.52 | 1,106,600.00 | 1,875,279.56 | - | 1,354,418.96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16,654,776.62 | 31,956,269.70 | 80,130,834.78 | 5,446,600.00 | 363,033,611.5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61,188,965.34 | 24,863,524.68 |
与收益相关 | 95,721,977.15 | 209,102,142.41 |
合计 | 156,910,942.49 | 233,965,667.09 |
其他说明:
本年返还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三峡珠江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法发展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1,400.00 | 退还三峡珠江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法发展科研项目未用完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8-10MW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 | 5,200.00 | 退回中山市财政局8-10MW海上机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款 |
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面积、高效碲化镉电池工艺与设备研发项目) | 4,000,000.00 | 退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财政资金 |
合计 | 4,006,600.00 | --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六、2中披露。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24.97%(2023年:30.6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1.87%(2023年:42.15%)。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2,938,983.69万元(上年年末:
3,782,114.77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7,685.26 | - | - | - | - | - | 157,685.26 |
应付票据 | 951,719.51 | - | - | - | - | - | 951,719.51 |
应付账款 | 1,301,672.54 | - | - | - | - | - | 1,301,672.54 |
其他应付款 | 246,914.52 | - | - | - | - | - | 246,914.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845.36 | - | - | - | - | - | 162,845.36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82,428.35 | - | - | - | - | - | 82,428.35 |
长期借款 | - | 186,507.20 | 146,457.45 | 61,150.99 | 58,291.48 | 941,779.74 | 1,394,186.86 |
应付债券 | - |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2,862.89 | 2,198.12 | 1,754.80 | 913.89 | 10,193.55 | 17,923.25 |
长期应付款 | - | 64,237.06 | 114,399.80 | 85,149.38 | 70,809.72 | 16,161.91 | 350,757.87 |
金融负债合计 | 2,903,265.54 | 253,607.15 | 263,055.37 | 148,055.17 | 130,015.09 | 968,135.20 | 4,666,133.52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8,095.60 | - | - | - | - | - | 88,095.60 |
应付票据 | 1,143,439.05 | - | - | - | - | - | 1,143,439.05 |
应付账款 | 1,111,091.83 | - | - | - | - | - | 1,111,091.83 |
其他应付款 | 273,597.43 | - | - | - | - | - | 273,597.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977.21 | - | - | - | - | - | 258,977.21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64,718.03 | - | - | - | - | - | 64,718.03 |
长期借款 | - | 97,365.48 | 106,230.34 | 108,127.07 | 90,334.35 | 745,949.02 | 1,148,006.26 |
应付债券 | - |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3,042.04 | 2,376.56 | 2,012.85 | 1,765.42 | 18,862.64 | 28,059.51 |
长期应付款 | - | 61,447.56 | 70,749.58 | 51,412.67 | 70,339.31 | 39,558.16 | 293,507.28 |
金融负债合计 | 2,939,919.15 | 161,855.08 | 179,356.48 | 161,552.59 | 162,439.08 | 804,369.82 | 4,409,492.20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期末,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7,273.60万元(上年年末:2,562.81万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港币、丹麦克朗、韩元、越南盾)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67,218.78 | 141,243.24 | 244,063.29 | 249,135.03 |
欧元 | 8,970.37 | 10,834.40 | 38,165.17 | 2,241.67 |
日元 | 87.64 | - | 254.37 | 105.99 |
韩元 | 60.80 | - | 1,189.55 | 866.85 |
丹麦克朗 | 4.63 | - | 10.41 | 2.57 |
阿联酋迪拉姆 | 43.26 | - | 157.20 | - |
越南盾 | 12.59 | - | 20.55 | 18.82 |
港币 | - | - | 20,988.69 | 742.02 |
雷亚尔 | 35.99 | - | 35.63 | 60.57 |
合计 | 76,434.06 | 152,077.64 | 304,884.86 | 253,173.52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期末,对于本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欧元、港币、丹麦克朗、韩元、日元和巴西雷亚尔)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或减少22,798.32万元(上年年末:约10,109.59万元)。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8.59%(上年年末:66.08%)。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贴现 | 应收票据 | 52,745,587.27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背书/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3,576,317,019.67 | 完全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保理 | 应收账款 | 244,028,314.6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合计 | / | 3,873,090,921.54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贴现 | 3,576,317,019.67 | - |
合计 | / | 3,576,317,019.67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2,821.44 | - | - | 1,182,821.44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1,963,004.53 | 131,963,004.5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964,286,203.65 | 964,286,203.65 | ||
(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1,163,259.26 | - | 374,377,331.40 | 615,540,590.66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2,346,080.70 | - | 1,470,626,539.58 | 1,712,972,620.2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对外投资 | 9,280 | 8.81 | 25.4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2年12月15日,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与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蕴”)、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以下简称“WiserTyson”)、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FirstBase”)、KeycorpLimited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中山瑞信、宁波博蕴、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Limited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803,587股、36,647,003股、157,062,475股、119,470,011股、157,062,475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有权行使本公司25.3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
2023年11月30日,本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262,876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有权行使本公司25.4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唯一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收资本的变化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92,800,000.00 | - | - | 92,8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传卫、吴玲和张瑞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十、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MWEPRenewablesInternationalLtd. | 合营企业 |
MWWindPowerOOD | 合营企业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东睿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 公司股东之一 |
KeycorpLimited | 公司股东之一 |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 公司股东之一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FirstWindyInvestment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TechSino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明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WindEnergyOne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WindEnergyThree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WindEnergyTwo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招明千帆(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招明同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明阳风电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蕴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中科华强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哈密蕴成电气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珠海横琴明阳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嘉峪关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郑州瑞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河南华阳长青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巴州瑞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海南瑞旭丰蓖麻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河南明智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叁号(有限合伙)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明阳鹭晟(深圳)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明阳新材科技(铁岭县)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明阳氢能动力技术(盐城)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苏州明阳氢能装备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深圳鹏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广州东方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单位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浙江华蕴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北京开物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北京紫竹信缘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本公司之子公司主管的非盈利机构 |
EternityPeaceCompany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LuckyProsperityCompanyLimited | 本公司董事控制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石河子市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浙江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湖州市织里银湖粮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兼任总经理 |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 |
NiceJuneLimited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中山星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中山广瑞新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北京创世瑞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股 |
彭泽县康康超市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 |
广东中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兴达副食店 | 本公司前任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无锡易利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广州众赢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独立董事亲属控制 |
广东贝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控制 |
广州贝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控制 |
广州宜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广州贝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 |
广州市医事助医公益促进会 | 本公司独立董事控制 |
广州菲尔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广州市人之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监事 |
广州贝旭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监事 |
广州南沙信息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独立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贝英创展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小股东 |
国清洁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三门峡明赢绿能研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高管担任执行总经理 |
中山市草木神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潮州市自若堂茶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武夷山市御茶芳邻茶舍 | 本公司高管亲属实际控制 |
民权润恒商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资兴市竹里居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盛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合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担任董事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广东粤源共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前任董秘控制 |
北京永氢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前任董秘控制 |
上海盛联文投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前任董秘亲属控制 |
源信永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董秘亲属控制 |
北京永财乐志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前任董秘担任小股东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任董秘担任董事 |
海南玺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担任监事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材料 | 383,159,521.81 | 885,000,000.00 | 否 | 627,813,021.85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10,286,765.24 | 250,000,000.00 | 否 | 269,256,253.16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7,248,887.84 | 150,000,000.00 | 否 | 60,720,828.27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 | 不适用 | 98,769.11 |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842,591.72 | 50,000,000.00 | 否 | 25,828,141.47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374,662.07 | 26,000,000.00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运营维护服务 | 20,552,862.44 | 6,087,031.96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 | 4,592,200.00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 | 4,519,026.55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服务费 | 92,924.53 | 2,087,734.98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 | 1,520,673.99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887,699.12 | 1,106,194.69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售电收入 | 348,061.38 | 540,960.15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软件、服务费 | 371,681.42 | 371,681.42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218,943.21 | 206,351.16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272,283.40 | - |
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 运营维护服务 | 2,241,275.49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关联销售定价参考同类产品或劳务销售价格。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3,265,162.34 |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租赁场地 | 296,832.94 | 3,561,995.27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91,743.12 |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777,872.76 | 1,728,085.73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87,619.01 |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租赁设备 | 477,124.2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82,148.88 | - | 882,148.88 | - |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29,502.40 | - | 229,502.40 | - |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2,250,000.00 | 2,250,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价格参考同类设备或者相邻地点出租价格确定。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9,880.00 | 2016/1/29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9,880.00 | 2016/1/29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9 | 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2016/1/29 | 自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49,936.33 | 2018/12/19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每一单个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满足清 | 否 |
偿后,质权才消灭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8/12/19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于合同文首载明的签署日期生效,至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300.00 | 2022/6/24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500.00 | 2020/11/25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质押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25 | 股权质押期限2020年12月8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896.00 | 2022/6/10 |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38年6月10日 | 否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696.27 | 2023/6/29 | 2023.06.29-2037.06.29 | 否 |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196.43 | 2023/11/27 |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41年8月28日止 | 否 |
20,387.88 | 2023/3/4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7年11月23日 | 否 | |
龙胜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702.00 | 2023/12/21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7,318.00 | 2024/5/13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 否 | |
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12/15 |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 否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2/6/27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117.30 | 2017/7/10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权清偿后止 | 否 |
2017/7/10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权清偿后止 | 否 | ||
1,134.20(EUR) | 2023/4/25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权清偿后止 | 否 | |
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15.88 | 2021/9/9 | 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 | 否 |
2021/9/9 | 主合同债务人按照主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文件完全履行其承担的义务之前,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持续存续。 | 否 |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 | 2022/9/7 | 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2027年9月7日 | 否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93,250.21 | 2024/12/18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权清偿后止 | 否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215,106.92 | 2024/12/3 | 合同签署日起生效至2043年12月11日 | 否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77,976.12 | 2024/12/31 |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权清偿后止 | 否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39,948.70 | 2024/12/18 |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31,925.88 | 2024/12/18 |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3月8日至2043年9月8日。 | 否 |
明阳智慧(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148.75 | 2024/1/20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信阳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194.19 | 2024/4/18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876.94 | 2024/9/27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衡山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2/23 | 该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 否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80.93 | 2024/6/24 |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 否 |
承德县洁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4/12/16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0年1月30日 | 否 |
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2,973.87 | 2023/3/3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2023/3/30 | 2023.3.30-2033.3.29 | 否 | ||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0,355.44 | 2023/6/29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8,304.06 | 2023/9/1 | 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1,443.25 | 2023/10/30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 | 2024/2/5 |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乳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892.11 | 2024/5/21 |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900.00 | 2024/5/17 |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江苏瑞昇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33,313.22 | 2023/9/28 | 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2023/9/28 | 2023.9.28-2033.9.21 | 否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6,404.26 | 2019/1/1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9,880.00 | 2016/1/29 | 自债权人代为履行主合同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035,602.32 | 27,493,879.9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1DevelomentEOOD | 收取借款利息 | 611,943.16 | 1,035,757.62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 | 515,817.63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A1DevelopmentEOOD | 27,541,205.14 | 27,541,205.14 | 27,181,925.77 | 27,181,925.77 |
应收账款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955.00 | 35.16 | 66,750.00 | 1,568.63 |
应收账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16,383.10 | 288.34 | 249,091.40 | 4,700.45 |
应收账款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116,457,266.53 | 36,565,722.39 | 96,192,258.99 | 19,375,454.86 |
应收账款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8,672.57 | 1,769.20 | 6,318.58 | 57.5 |
应收账款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106,500.00 | 46,469.15 | ||
应收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150,400.00 | 82,253.60 | 22,577.49 | 357.87 |
预付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4,039,222.95 | |||
预付账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6,868.00 | |||
预付账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352,841.71 | |||
预付账款 | 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50,000.00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569,790.69 | - |
其他应收款 | A1DevelopmentEOOD | 15,916,209.52 | 15,916,209.52 | 16,460,426.26 | 16,460,426.26 |
其他应收款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2,200.00 | 227,163.40 | 572,200.00 | 31,985.98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款项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0,361,401.02 | 33,776,558.89 |
应付款项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72,758,505.32 | 203,703,757.80 |
应付款项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5,219,338.41 | - |
应付款项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100,102,051.05 | 98,541,215.50 |
应付款项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19,894.08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681,865.64 | 813,704.84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64,421,627.44 | 30,593,732.84 |
其他应付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60,597.94 | -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1,080,103.43 | 7,622,592.36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241,628.76 |
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7,256,206.01 | 4,729,825.13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840,671.61 | 19,687,697.63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30,634,812.74 | 24,496,113.06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530,851.06 | 13,931,907.07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64,919.03 | 5,274,685.49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73,028.41 | 463,016.68 |
合同负债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 | 2,619,227.45 |
合同负债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1,991,150.44 |
合同负债 | 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 55,867,800.69 | -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 | - | 4,993,100.00 | 31,676,467.00 | 4,993,100.00 | 31,676,467.00 | 59,000.00 | 335,656.00 |
销售人员 | - | - | 2,769,250.00 | 18,902,995.00 | 2,769,250.00 | 18,902,995.00 | 73,000.00 | 558,802.00 |
研发人员 | - | - | 1,225,850.00 | 8,069,844.00 | 1,225,850.00 | 8,069,844.00 | 33,000.00 | 215,194.00 |
合计 | - | - | 8,988,200.00 | 58,649,306.00 | 8,988,200.00 | 58,649,306.00 | 165,000.00 | 1,109,652.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第一层次输入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0,455,052.35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582,429.71 | |
管理人员 | 6,449,000.11 | |
研发人员 | 1,139,560.26 | |
合计 | 8,170,990.08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949,430,265.34 | 846,214,292.20 |
大额发包合同 | 114,268,065.55 | 518,410,996.38 |
对外投资承诺 | 572,931,500.00 | 290,100,000.00 |
(2)其他承诺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备注 |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合同纠纷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33,783,011.91元 | 上诉中 | 说明1 |
本公司 |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8,821,944.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 |
鄂尔多斯市民安吊装服务有限公司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1,197,243.00元 | 审理中 | 说明2 |
江苏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 6,153,829.15元 | 审理中 | 说明3 |
说明1:本公司向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发电机,由于双方对发电机质量存在争议,本公司未支付质保金,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质保金28,977,706.83元及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案处于一审审理中;2024年7月本公司将南汽轮诉至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请求南汽轮赔偿本公司为开展技术改造工作已支出且尚未能受偿的损失共计8,821,944.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案处于待一审排期开庭中。说明2:本公司之前三级子公司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窝工费纠纷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21,197,243.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案处于一审审理中。说明3: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6,153,829.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案处于一审审理中。说明4: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表列示诉讼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案件外,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16宗,标的金额37,971,649.16元;本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14宗,标的金额240,810,134.12元。
(2)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本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具体说明详见附注七、50[注1]。
(3)本公司因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等涉及的,本公司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以及本公司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事项情况如下:
事项 | 2024.12.31余额(万元) |
本公司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 | 326,236.27 |
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保函 | - |
人民币 | 1,189,171.40 |
美元 | 20,694.69 |
欧元 | 3,959.05 |
开具的未到期的信用证 | - |
人民币 | 80,068.48 |
(4)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3,428.64 |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53,929,561.16 |
2025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3,929,561.16元(含税)。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5年4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持有待售 | 4,432,993.18 | 2,907,547.91 | 1,525,445.27 | -379,572.76 | 1,905,018.03 | 1,562,057.63 |
其他说明:
本期实现的持续经营利润为369,968,879.8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持续经营利润为344,552,435.85元。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风机设备制造、销售、运营维护服务与光伏产品制造、销售;
(2)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与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 | 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0,112,018,490.66 | 2,024,204,417.31 | 4,977,906,190.03 | 27,158,316,717.94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5,134,112,300.63 | 2,024,204,417.31 | - | 27,158,316,717.94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4,977,906,190.03 | - | 4,977,906,190.03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29,486,394,910.78 | 1,996,051,258.05 | 4,778,564,074.86 | 26,703,882,093.97 |
营业成本 | 28,582,197,558.75 | 1,024,557,559.33 | 4,647,749,564.54 | 24,959,005,553.54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7,886,255,601.25 | 1,017,061,084.84 | 4,236,803,767.15 | 24,666,512,918.94 |
营业费用 | 1,806,813,574.51 | 504,570,454.59 | 564,003,816.46 | 1,747,380,212.64 |
营业利润/(亏损) | (276,992,642.60) | 495,076,403.39 | (233,847,190.97) | 451,930,951.76 |
资产总额 | 78,076,551,111.19 | 27,682,107,613.17 | 18,964,157,477.04 | 86,794,501,247.32 |
负债总额 | 52,700,376,699.41 | 16,963,270,454.36 | 10,132,371,098.57 | 59,531,276,055.20 |
补充信息: | - | - | - | - |
1.资本性支出 | 2,760,383,310.70 | 7,022,985,731.00 | 4,136,215,201.85 | 5,647,153,839.85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909,314,555.74 | 672,551,335.65 | 123,139,733.35 | 1,458,726,158.04 |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 - | - | - |
4.资产减值损失 | 223,053,593.66 | 31,929,891.43 | - | 254,983,485.09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5,687,505,538.11 | 5,735,594,411.88 |
6个月至1年 | 1,842,054,036.66 | 1,489,426,350.72 |
1年以内小计 | 7,529,559,574.77 | 7,225,020,762.60 |
1至2年 | 2,483,448,762.84 | 4,332,961,095.26 |
2至3年 | 2,444,370,516.53 | 1,671,914,701.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69,717,170.12 | 495,887,355.68 |
4至5年 | 224,873,245.45 | 60,510,248.66 |
5年以上 | 254,607,858.72 | 265,520,550.91 |
小计 | 13,906,577,128.43 | 14,051,814,714.35 |
减:坏账准备 | 906,367,350.40 | 807,503,463.96 |
合计 | 13,000,209,778.03 | 13,244,311,250.3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8,239,175.69 | 1.21 | 144,603,009.33 | 85.95 | 23,636,166.36 | 117,044,175.69 | 0.83 | 99,171,909.33 | 84.73 | 17,872,266.3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38,337,952.74 | 98.79 | 761,764,341.07 | 5.54 | 12,976,573,611.67 | 13,934,770,538.66 | 99.17 | 708,331,554.63 | 5.08 | 13,226,438,984.03 |
其中: |
高端制造业务 | 10,692,505,729.24 | 76.89 | 761,764,341.07 | 7.12 | 9,930,741,388.17 | 11,436,950,172.87 | 81.39 | 708,331,554.63 | 6.19 | 10,728,618,618.2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045,832,223.50 | 21.90 | - | - | 3,045,832,223.50 | 2,497,820,365.79 | 17.78 | - | - | 2,497,820,365.79 |
合计 | 13,906,577,128.43 | 100.00 | 906,367,350.40 | 6.52 | 13,000,209,778.03 | 14,051,814,714.35 | 100.00 | 807,503,463.96 | 5.75 | 13,244,311,250.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71,426,400.00 | 71,426,400.00 | 100.00 | 诉讼 |
单位二 | 58,245,000.00 | 45,431,100.00 | 78.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三 | 14,852,287.20 | 4,030,020.84 | 27.13 | 诉讼 |
单位四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五 | 3,107,488.50 | 3,107,488.5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合计 | 168,239,175.69 | 144,603,009.33 | 85.9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高端制造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3,734,537,849.28 | 44,343,841.09 | 1.19 |
6个月至1年 | 1,445,228,534.54 | 32,662,164.88 | 2.26 |
1至2年 | 2,219,738,469.48 | 153,161,954.39 | 6.90 |
2至3年 | 1,789,317,903.84 | 177,321,404.27 | 9.91 |
3至4年 | 1,116,973,109.94 | 166,186,766.36 | 14.88 |
4至5年 | 250,030,280.92 | 65,076,586.96 | 26.03 |
5年以上 | 136,679,581.24 | 123,011,623.12 | 90.00 |
合计 | 10,692,505,729.24 | 761,764,341.07 | 7.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07,503,463.96 | 98,863,886.44 | 906,367,350.40 | |||
合计 | 807,503,463.96 | 98,863,886.44 | 906,367,350.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085,107,371.01 | 1,301,232,005.73 | 2,386,339,376.74 | 10.41 | 65,482,493.87 |
单位二 | 474,004,490.66 | 841,373,830.20 | 1,315,378,320.86 | 5.74 | 48,260,175.70 |
单位三 | 801,248,734.72 | 353,166,297.91 | 1,154,415,032.63 | 5.03 | 107,586,558.88 |
单位四 | 867,799,375.46 | - | 867,799,375.46 | 3.78 | - |
单位五 | 533,230,248.64 | 211,620,000.00 | 744,850,248.64 | 3.25 | 6,342,095.76 |
合计 | 3,761,390,220.49 | 2,707,392,133.84 | 6,468,782,354.33 | 28.21 | 227,671,324.21 |
其他说明: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6,468,782,354.3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8.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27,671,324.21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979,170.00 | 19,191,474.07 |
其他应收款 | 6,452,025,436.58 | 6,070,936,564.27 |
合计 | 6,471,004,606.58 | 6,090,128,038.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一 | - | 212,304.07 |
单位二 | 18,979,170.00 | 18,979,170.00 |
合计 | 18,979,170.00 | 19,191,474.07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6个月以内 | 722,013,178.31 | 5,642,210,893.16 |
6个月至1年 | 3,132,241,733.53 | 22,944,185.13 |
1年以内小计 | 3,854,254,911.84 | 5,665,155,078.29 |
1至2年 | 2,256,657,909.82 | 364,097,314.39 |
2至3年 | 343,740,467.15 | 15,011,151.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56,614.03 | 57,852,972.65 |
4至5年 | 33,713,107.31 | 37,917,208.61 |
5年以上 | 16,276,003.09 | 14,230,858.09 |
小计 | 6,510,299,013.24 | 6,154,264,583.19 |
减:坏账准备 | 58,273,576.66 | 83,328,018.92 |
合计 | 6,452,025,436.58 | 6,070,936,564.27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119,387,768.91 | 5,712,214,557.76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22,427,019.10 | 174,140,004.21 |
股权转让款 | 248,432,115.67 | 248,262,156.12 |
其他 | 20,052,109.56 | 19,647,865.10 |
合计 | 6,510,299,013.24 | 6,154,264,583.1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164,770.50 | 33,341,336.78 | 45,821,911.64 | 83,328,018.92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19,117,994.10 | 19,117,994.10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051,060.92 | - | - | 3,051,060.92 |
本期转回 | - | 8,032,500.00 | 20,073,003.18 | 28,105,503.18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333,825.52 | 6,190,842.68 | 25,748,908.46 | 58,273,576.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往来款 | 6,004,330,104.95 | 0.01 | 574,584.86 | 6,003,755,520.09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22,427,019.10 | 7.01 | 8,587,243.40 | 113,839,775.70 |
股权转让款 | 248,432,115.67 | 6.85 | 17,011,719.32 | 231,420,396.35 |
其他 | 5,219,382.18 | 3.07 | 160,277.94 | 5,059,104.24 |
合计 | 6,380,408,621.90 | -- | 26,333,825.52 | 6,354,074,796.38 |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往来款 | 101,006,954.88 | 5.62 | 5,673,705.15 | 95,333,249.73 |
其他 | 3,134,528.00 | 16.50 | 517,137.53 | 2,617,390.47 |
合计 | 104,141,482.88 | -- | 6,190,842.68 | 97,950,640.20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单位一 | 10,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0 | - |
其他 | 15,748,908.46 | 100.00 | 15,748,908.46 | - |
合计 | 25,748,908.46 | -- | 25,748,908.46 | -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3,328,018.92 | 3,051,060.92 | 28,105,503.18 | 58,273,576.66 | ||
合计 | 83,328,018.92 | 3,051,060.92 | 28,105,503.18 | 58,273,576.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623,590,118.88 | 42.63 | 往来款 | 180天至365天、1-2年 | - |
单位二 | 347,649,630.07 | 5.65 | 往来款 | 180天至365天 | - |
单位三 | 264,579,970.06 | 4.30 | 往来款 | 180天至365天 | - |
单位四 | 256,581,041.64 | 4.17 | 往来款 | 180天以内 | - |
单位五 | 211,683,250.68 | 3.44 | 往来款 | 180天至365天、1-2年 | - |
合计 | 3,704,084,011.33 | 60.19 | / | /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375,632,731.71 | 12,375,632,731.71 | 10,506,496,870.67 | - | 10,506,496,870.67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451,053,093.49 | - | 451,053,093.49 | 443,369,775.62 | - | 443,369,775.62 |
合计 | 12,826,685,825.20 | 12,826,685,825.20 | 10,949,866,646.29 | - | 10,949,866,646.29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2,524,546,695.10 | 2,038,011.73 | - | - | 2,526,584,706.83 | - |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750,860,000.00 | - | - | - | 1,750,860,000.00 | - | ||
海南明阳智慧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539,660,000.00 | 404,745,000.00 | - | - | 944,405,000.00 | - |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466,000,000.00 | 231,188,750.00 | - | - | 697,188,750.00 | - |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6,276,250.65 | 21,335.12 | - | - | 636,297,585.77 | - |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460,443,190.53 | 140,350,516.31 | - | - | 600,793,706.84 | - |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54,565,956.80 | - | - | - | 554,565,956.80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38,732,851.16 | 43,936.62 | - | - | 538,776,787.78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1,591,771.24 | 18,282.50 | - | - | 491,610,053.74 |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100,700,154.00 | - | - | 400,700,154.00 | - |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91,000,000.00 | - | - | 391,000,000.00 | -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243,681,021.28 | 9,869.32 | - | - | 243,690,890.60 | -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3,7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213,700,000.00 | - | ||
湛江明阳巴斯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180,000,000.00 | - | - | 207,000,000.00 | - |
吐鲁番新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111,579,027.58 | 88,420,972.42 | - | - | 200,000,000.00 | - |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99,500,000.00 | 89,738,300.00 | - | - | 189,238,300.00 | - | ||
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398,132.62 | 53,909,029.22 | - | - | 135,307,161.84 | -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4,423,919.97 | - | - | - | 124,423,919.97 | -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37,311.00 | - | - | - | 108,637,311.00 | -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147,597.54 | 18,282.50 | - | - | 100,165,880.04 | - | ||
广东明阳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0 | - | ||
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0 | - | ||
东方明阳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571,730.36 | 30,000,000.00 | - | - | 79,571,730.36 | - |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72,217,569.68 | 7,401.97 | - | - | 72,224,971.65 | - |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730,000.00 | - | - | - | 65,730,000.00 | - | ||
MingYangWindPowerUSAInc. | 64,756,728.58 | - | - | - | 64,756,728.58 | - | ||
明阳智慧(临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64,000,000.00 | - | - | 64,000,000.00 | - |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62,550.00 | - | - | - | 57,862,550.00 | - | ||
广东明阳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0 | 45,350,000.00 | - | - | 56,150,000.00 | - |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51,268,466.91 | - | - | - | 51,268,466.91 | - | ||
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07,913.37 | 50,121,151.80 | - | - | 51,229,065.17 | - |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340,506.64 | 12,797.74 | - | - | 50,353,304.38 | - |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
西藏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36,000,000.00 | - | - | 36,000,000.00 | - |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4,776,760.60 | 144,199.08 | - | - | 34,920,959.68 | - |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11,377,500.00 | - | - | 34,377,500.00 | - |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390,546.71 | - | - | - | 30,390,546.71 | - | ||
广东量云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 | -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898,897.07 | 4,457,703.05 | - | - | 28,356,600.12 | - |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7,030,000.00 | - | - | - | 27,030,000.00 | - | ||
宁夏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200,000.00 | - | - | - | 26,200,000.00 | - | ||
广东省天成海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22,300,000.00 | - | - | 22,300,000.00 | -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 - |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 - | ||
乳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197,035.12 | - | - | - | 17,197,035.12 | - | ||
MingYangWindPowerEuropeanR&DCenterAps | 13,027,242.66 | 931,885.28 | - | - | 13,959,127.94 | - |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12,901,741.75 | - | - | - | 12,901,741.75 | - |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河南明阳新材料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广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940,393.23 | 715,685.52 | - | - | 3,656,078.75 | - |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公社 | 3,168,296.20 | - | - | - | 3,168,296.20 | -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96,935.88 | 115,433.48 | - | - | 2,012,369.36 | -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1,760,415.92 | 146,650.21 | - | - | 1,907,066.13 | - | ||
汕尾明阳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82,000.00 | 346,129.30 | - | - | 1,028,129.30 | - | ||
明阳智慧能源越南有限公司 | - | 906,883.87 | - | - | 906,883.87 | - | ||
洪江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1,000.00 | - | - | - | 701,000.00 | - | ||
明阳新能源日本有限公司 | 526,414.52 | - | - | - | 526,414.52 | - |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 | 19,800,000.00 | - | - | - |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200,000.00 | - | - | - | ||
天水市瑞能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广东明阳龙源电子电力有限公司 | - | 291,000,000.00 | 291,000,000.00 | - | - | - | ||
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812,000.00 | 812,000.00 | - | - | - | ||
合计 | 10,506,496,870.67 | 2,180,947,861.04 | 311,812,000.00 | - | 12,375,632,731.71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30,657,744.32 | 8,963,905.17 | 439,621,649.49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327,573.18 | 3,327,573.18 |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13,471.57 | 3,600,000.00 | 13,471.57 | - | ||||
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 | 61,412.42 | -734.29 | 60,678.13 | |||||
无锡明阳氢燃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9,037,147.31 | -993,954.62 | 8,043,192.69 | |||||
小计 | 443,369,775.62 | 3,600,000.00 | 11,296,789.44 | 13,471.57 | 451,053,093.49 | |||
合计 | 443,369,775.62 | 3,600,000.00 | 11,296,789.44 | 13,471.57 | 451,053,093.49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153,436,782.49 | 23,477,232,480.12 | 25,435,030,359.11 | 24,830,102,019.74 |
其他业务 | 1,213,128,910.99 | 971,986,122.20 | 3,444,315,962.36 | 2,578,439,514.17 |
合计 | 25,366,565,693.48 | 24,449,218,602.32 | 28,879,346,321.47 | 27,408,541,533.9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风机及配件收入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24,153,436,782.49 | 23,477,232,480.12 | 1,213,128,910.99 | 971,986,122.20 | 25,366,565,693.48 | 24,449,218,602.32 |
提供劳务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3,695,827,041.96 | 23,035,721,282.93 | 1,213,128,910.99 | 971,986,122.20 | 24,908,955,952.95 | 24,007,707,405.13 |
国外 | 457,609,740.53 | 441,511,197.19 | 457,609,740.53 | 441,511,197.1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153,436,782.49 | 23,477,232,480.12 | 1,213,128,910.99 | 971,986,122.20 | 25,366,565,693.48 | 24,449,218,602.32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4,153,436,782.49 | 23,477,232,480.12 | 1,213,128,910.99 | 971,986,122.20 | 25,366,565,693.48 | 24,449,218,602.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479,351,272.98元,其中:
8,443,975,174.12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2,035,376,098.86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0,376,196.42 | 5,285,198.6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296,789.44 | 14,860,769.3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737,061.61 | 7,414,412.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983.36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898,773.00 | 781,802.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 | 1,575,90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68,680.91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7,578,330.50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72,750,440.54 | 189,907,389.41 |
债务重组收益 | - | -15,776,059.84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合计 | 399,607,121.15 | 242,096,424.29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986,756.6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136,587.8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15,418,499.27 | - |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2,750,440.5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295,190.41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82,558.7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77,387.6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908,637.29 | - |
合计 | 170,708,379.24 |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6 | 0.08 | 0.0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张传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