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45,986.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31,218.6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并结项,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38,122.9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122.95万元。
(2)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840.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840.21万元。
(3)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7,065.53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7,065.53万元。
(4)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983.98万元。
(5)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2,868.31万元。
(6)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项目受让方承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56,278.15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6,278.15万元。
(7)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184.8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184.88万元。
(8)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2,579.6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579.69万元。
(9)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10)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7,125.22万元。
(11)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20,111.20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527.45万元,尚未使用6,583.75万元。
(12)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92,472.05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405.80万元,尚未使用91,066.25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79,554.73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97,6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2585 | 专用账户 | 注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营业部 | 731573828256 | 专用账户 | 注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1851 | 专用账户 | 注3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0001030 | 专用账户 | 601,782,734.93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0001031 | 专用账户 | 330,990,959.24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0001029 | 专用账户 | 95,659,435.97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0001028 | 专用账户 | 9124.55 |
合计 | -- | -- | 1,028,442,254.69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958.75万元,理财利息收入
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23万元。
注1:44050178050200002585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120.37元全部转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中山分行,银行账号731573828256)。
注2:731573828256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133,36.65元全部转入张家口察北区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8050400001030)。
注3:44050178050200001851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338,821.86元全部转入酒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80504000010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
年11月13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2、 结余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23,472.05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
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完工 程度% | 实现效益(万元)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 58,330.96 | 56,278.15 | 100.00% | 不适用 |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 | 32,868.31 | 32,868.31 | 100.00% | 不适用 |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 58,132.07 | 60,184.88 | 100.00% | 不适用 |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 | 7,065.53 | 7,065.53 | 100.00%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完工 程度% | 实现效益(万元) |
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 37,125.22 | 37,125.22 | 100.00% | 不适用 |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建成投运。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4年,公司转让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五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34.30万元;
(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0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3)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国电电力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9,100.00万元,2024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6,864.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31,280,5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 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65,689.05万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380,000份 GDR,发行价格为每份GDR 21.00 美元,募集资金为 4,998.0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本次发行的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 16,830.25 万股 A 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A股股票)。扣除部分承销费后,公司累计到账金额70,087.73万美元。
2022年7月13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5,136.71万美元,2022年7月2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51.02万美元。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美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15010078814000003364 | 156,301,314.8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 2011021729200270488 | 51,935,275.6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 2011021729200270240 | 20,419,855.77 | 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 755915609732818 | 4,398,665.61 |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800003365 | 691,672.13 |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693876916907 | 143,131.7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 755915609710816 | 58,013.25 | 注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2300 | 7,300.37 | 注 |
合 计 | -- | 233,955,229.3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61.62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美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2300)、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01800003365)属于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人民币单位进行核算;2024
附表1: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否61,595.00 38,122.95 38,122.95 16,483.77 38,122.95 - 100%2024/10/31 -不适用否 | |||||||||||||||||||||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是149,951.41 60,840.21 60,840.21 2,151.58 60,840.21 - 100%2024/12/31 -不适用否 | |||||||||||||||||||||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否7,065.53 7,065.53 7,065.53 - 7,065.53 - 100%2021/1/10 -项目已转让否 | |||||||||||||||||||||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否38,983.98 38,983.98 38,983.98 - 38,983.98 - 100%2021/4/30 1,391.34是否 | |||||||||||||||||||||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否32,868.31 32,868.31 32,868.31 - 32,868.31 - 100%2021/4/30 -项目已转让否 | |||||||||||||||||||||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否58,132.07 60,184.88 60,184.88 - 60,184.88 - 100%2021/4/30 -项目已转让否 |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否58,330.96 56,278.15 56,278.15 - 56,278.15 - 100%2021/4/30 -项目已转让否 | |||||||||||||||||||||
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39,704.91 2,579.69 2,579.69 0.00 2,579.69 - 100%2023/12/31 -不适用否 |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否- 37,125.22 37,125.22 37,125.22 - 100%2024/3/31 -项目已转让否 | |||||||||||||||||||||
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否- 92,472.05 92,472.05 1,405.80 1,405.80 -91,066.25 2%2025/12/31 -不适用否 | |||||||||||||||||||||
明阳玉门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否- 20,111.20 20,111.20 13,527.45 13,527.45 -6,583.75 67%2025/12/31 -不适用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否130,572.56 130,572.56 130,572.56 - 130,572.56 - 100%不适用 -不适用否 | |||||||||||||||||||||
合计— 577,204.73 577,204.73 577,204.73 33,568.60 479,554.73 -97,650.0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77,204.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68.60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13日,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13日,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6,236.4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87%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报告期内没有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554.73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23,472.05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 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及时对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情况进行论证与变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附表2: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7,125.22 37,125.2237,125.22100%2024/3/31 -不适用否 | ||||||||
69,000.00 92,472.05(注1) 1,405.801,405.802%2025/12/31 -不适用否 | ||||||||
20,111.20 20,111.20 13,527.4513,527.4567%2025/12/31 -不适用否 | ||||||||
合计— 126,236.42 149,708.47 14,933.25 52,058.47————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2024 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此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92,472.05万元。 |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2023年9月,变更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项目变更原因: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应用在陆上风切变较大区域,2023年以来,广东区域发力海上风电建设,对陆地风电规划较少,因此对陆上混合塔架的需求量较为有限。考虑到混合塔架运输量大,在距离塔架生产基地一定运输半径内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基于经济性最优原则,公司管理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拟采用混合塔架生产采用自产混合塔架+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双结合模式:对于混合塔架订单集中的区域,就近设立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采取自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合塔架生产:对于订单较分散的区域,将在项目附近寻找合作单位,采用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塔生产。鉴于上述混合塔架项目实施模式存在代工生产及多地建设的特点,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便于监管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建设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项目,将原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至具备更高收益率和经济性更优的电站建设项目,即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本次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金额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047)。2、2024年8月,变更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项目(1)项目变更原因: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截至 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总额 162,374.65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为 87,625.35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设备及产线因汕尾地区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原因减少投入;2)部分建设内容采用优化设计、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等方式节约了支出。(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