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5-01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的合理预期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具体为: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均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有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9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700,1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9,070,000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4,630,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