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明阳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45,986.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31,218.61万元。
(三)截至本年度末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61,595.00万
元。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本金23,472.05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并结项,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38,122.9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122.95万元。
2、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840.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840.21万元。
3、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7,065.53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7,065.53万元。
4、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该项目已
建成、结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983.98万元。
5、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该项目已
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2,868.31万元。
6、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该
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项目受让方承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56,278.15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6,278.15万元。
7、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
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184.8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184.88万元。
8、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经公司
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2,579.6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579.69万元。
9、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
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10、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7,125.22万元。
11、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募
集资金拟投资金额20,111.20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527.45万元,尚未使用6,583.75万元。
12、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
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92,472.05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405.80万元,尚未使用91,066.25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79,554.73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97,6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440501780502000
02585 |
专用账户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营业部
专用账户
731573828256 |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44050178050200001851
专用账户 注3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440501780504000
01030 |
专用账户 60,178.27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01031
专用账户
440501780504000 | 33,099.10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44050178050400001029
专用账户 9,565.94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440501780504000
01028 |
专用账户 0.91合计
-- | -- | 102,844.23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958.75万元,理财利息收入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23万元。
注1:44050178050200002585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120.37元全部转入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中山分行,银行账号731573828256)。注2:731573828256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133,36.65元全部转入张家口察北区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8050400001030)。注3:44050178050200001851账户已于2024年销户,账户余额338,821.86元全部转入酒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80504000010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13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结余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23,472.05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
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89,111.20万元及利息净额,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程度 |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实现效益(万元) | ||||
58,330.96 | 56,278.15 | 100.00% |
不适用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
32,868.31 | 32,868.31 | 100.00% |
不适用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58,132.07 60,184.88 100.00% 不适用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7,065.53 7,065.53 100.00% 不适用明阳潢川
风电项目
37,125.22 | 37,125.22 | 100.00% |
不适用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4年,公司转让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对于上述五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0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3)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国电电力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9,100.00万元,2024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6,864.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
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31,280,5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 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65,689.05万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380,000 份 GDR,发行价格为每份GDR 21.00 美元,募集资金为 4,998.0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本次发行的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 16,830.25 万股 A 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A股股票)。
扣除部分承销费后,公司累计到账金额70,087.73万美元。其中,2022年7月13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5,136.71万美元,2022年7月2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51.02万美元。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余额 | |
1501007881400000 |
33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2011021729200270
15,630.13 |
5,193.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2011021729200270
240 | 2,041.9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55915609732818 439.87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150100788018000
69.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693876916907 14.3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55915609710816 5.80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03365440501780502000
02300
0.73
合 计 -- 23,395.5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61.62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美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44050178050200002300)、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01800003365)属于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人民币单位进行核算;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账户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4年12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884元折算。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GDR所募集资金净额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53.81万美元,累计使用占比72.13%。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9,533.92万美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明阳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7,20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68.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236.42 | ||
479,554.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87%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
(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否
61,595.00
38,122.95
38,122.95
16,483.77
38,122.95
-
100%
2024/10/
-
不适
用
否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是
149,951.41
60,840.21
60,840.21
2,151.58
60,840.21
-
100%
2024/12/
-
不适
用
否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
否
7,065.53
7,065.53
7,065.53
-
7,065.53
-
100%
2021/1/1
-
项目已转
让
否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
否
38,983.98
38,983.98
38,983.98
-
38,983.98
-
100%
2021/4/3
1,391.3
是 否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
否
4 | ||
32,868.31
32,868.31
32,868.31
-
32,868.31
-
100%
2021/4/3
-
项目已转
让
否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否
58,132.07
60,184.88
60,184.88
-
60,184.88
-
100%
2021/4/3
-
项目已转
让
否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否
58,330.96
56,278.15
56,278.15
-
56,278.15
-
100%
2021/4/3
-
项目已转让
否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是
39,704.91
2,579.69
2,579.69
-
2,579.69
-
100%
2023/12/
-
不适
用
否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否
-
37,125.22
37,125.22
37,125.22
-
100%
2024/3/3
-
项目已转让
否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
否
- | 92,472.05 | 92,472.05 | 1,405.80 | 1,405.80 | -91,066.25 |
2%
2025/12/
31 | - |
不适
用
否
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明阳玉门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否
-
20,111.20
20,111.20
13,527.45
13,527.45
-6,583.75
67%
2025/12/
-
不适
用
否偿还银行贷款 否
130,572.56 | 130,572.56 | 130,572.56 | - | 130,572.56 | - |
100% 不适用
不适
用
- |
否
—
合计 | 577,204.73 | 577,204.73 | 577,204.73 | 33,568.60 | 479,554.73 | -97,65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报告期内没有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及时对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情况进行论证与变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13日,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非公开发行股票(
年)募投项目
10MW |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23,472.05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 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
(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2)
(%)(3)=
(2)/(1)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00MW |
风电项目
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125.22 37,125.22 - 37,125.22 100% 2024-3-31 -
项目已转
让
否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69,000.00 92,472.05
(注1)
1,405.80 1,405.80 2% 2025/12/31
-
不适
用
否明阳玉门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20,111.20 20,111.20 13,527.45 13,527.45 67% 2025/12/31
-
不适用
否
— 126,236.42 149,708.47
14,933.25 52,058.47
— —
合计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23 |
年
月,变更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变更原因: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应用在陆上风切变较大区域,
2023
架的需求量较为有限。考虑到混合塔架运输量大,在距离塔架生产基地一定运输半径内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基于经济性最优原则,公司管理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拟采
用混合塔架生产采用自产混合塔架
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双结合模式
: |
对于混合塔架订单集中的区域,就近设立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采取自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合塔架生产:对于订单较分散的区域,将在项目附近寻找合作单位,采用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塔生产。鉴于上述混合塔架项目实施模式存在代工生产及多地建设的特点,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便于监管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建设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项目,将原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至具备更高收益率和经济性更优的电站建设项目,即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本次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金额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047)。
2、2024年8月,变更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项目
(1)项目变更原因: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截至
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总额 162,374.65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为 87,625.35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设备及产线因汕尾地区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原因减少投入;2)部分建设内容采用优化设计、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等方式节约了支出。
(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
年
10 |
月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9,111.20 |
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注1:2024 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此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92,47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