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林钢先生、陈辉胜先生、李贻斌先生组成,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董事林钢先生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其中:4次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次为现场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2024年3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的议案》。
4.2024年8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充分评估并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严谨、公允、客观的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需求。
2.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原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信永中和提供服务的情况良好,且愿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3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阅,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2024年半年度会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对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出具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股东权益提供保证。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7.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持续关注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认为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实施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继续坚持独立、专业
的工作原则,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及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林钢、陈辉胜、李贻斌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