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40,134,1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验,2024年7月2日出具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4ZZAA5B0470)。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4,773,704.77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99,965,555.64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62,226.74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244,808,149.13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14,621.4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73,230,256.99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1,948,687.8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11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要求,先后三次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最近一次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其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于2024年7月25日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
8111101011901830875、8111101012601830863)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销户前结存利息0.27元已转入基本户。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部分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2501830888 | 169,133,878.66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1501830895 | 154,096,378.33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50,000,000.00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2501830903 | 0.00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1901830875 | 0.00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2601830863 | 0.00 |
合计 | / | 473,230,256.99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8111101011901830875、8111101012601830863专户已注销。
2.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大额存单已全部赎回,并已将本金及收到的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28.06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97.34万元(不含税),合计为8,025.4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4ZZAA5B048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8,025.4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述审批情况,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认购日期 | 到期日期 | 报告期内收益情况(万元) | 本金收回情况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191期(产品编码:A00620240191) | 11,000.00 | 3个月 | 2024-8-7 | 2024-11-7 | 44.00 | 全部收回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191期(产品编码:A00620240191) | 13,000.00 | 3个月 | 2024-8-7 | 2024-11-7 | 52.00 | 全部收回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192期(产品编码:A00620240192) | 15,000.00 | 6个月 | 2024-8-7 | 2025-2-7 | / | 已于2025年2月7日收回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296期(产品编码:A00620240296) | 12,000.00 | 1个月 | 2024-11-7 | 2024-12-7 | 13.50 | 全部收回 |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296期(产品编码:A00620240296) | 13,000.00 | 1个月 | 2024-11-7 | 2024-12-7 | 14.625 | 全部收回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赎回,并已将本金及收到的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收益金额共计
259.125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4.00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25ZZAA5B0271),认为:中信重工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重工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中信重工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重工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法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信重工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846.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477.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477.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36,811.88 | 36,811.88 | — | 5,008.56 | 5,008.56 | — | — | 2025/6/30 | — | — | 否 |
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15,324.83 | 15,324.83 | — | 0 | 0 | — | — | 2026/6/30 | — | — | 否 |
重型装备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4,981.78 | 4,981.78 | — | 4,988.00 | 4,988.00 | — | — | 2027/6/30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24,479.35 | 24,479.35 | — | 24,480.81 | 24,480.81 | — | — | — | — | — | 否 |
合计 | — | 81,597.84 | 81,597.84 | — | 34,477.37 | 34,477.37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实际投入金额含产生的利息。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签订合同13,249万元 。鉴于该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生产线设备多为非标定制,且部分设备需要进口,公司正在加紧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存在不能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可能。目前公司尚在进一步论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签订合同328万元。随着矿用磨机等矿用主机装备大型化、智能化的发展,对耐磨衬板的耐磨性和材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部分设备需要进口,目前公司正在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加紧推动项目建设,但项目仍存在不能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变更募投项目的可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