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内审工作、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等方面开展工作,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审计委员会由4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届次 | 议题 |
2024年1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2024年4月10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度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非表决事项) |
2024年4月27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1.听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总结 |
2.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 |
日期 | 届次 | 议题 |
案 | ||
8.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2023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11.关于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
12.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24-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议案 | ||
3.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关于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发现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周中胜 | 6 | 6 |
李心丹 | 6 | 6 |
罗妍 | 6 | 6 |
马晓 | 6 | 6 |
注:2024年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中胜、李心丹、罗妍、及董事马晓四人组成,其中,周中胜董事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听取年度审计计划、初步审计结果和审计总结,讨论审计工作中的重大
事项、处理方法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意见是在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基础上作出的,审计结果充分、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4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解和审查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予以认可,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2023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24-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发现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委员们通过与内审部门开展座谈交流,针对性地提出专业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内部审计的优化完善,提升了公司稽核审计的工作水平。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公允、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与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审核了公司的关联方名单,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还审议了《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整合暨关联交易》,委员们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目标,符合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的监管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