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_公司公告_通用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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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海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原则,以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杨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董事局董事,高级合伙人,为无锡市第四、五届滨湖区政协委员、常委,大成诉讼争议解决委员会理事,滨湖区律协金融证券委员会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海涛11111100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议共5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本人出席并审议通过议案20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购销及安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21日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由本人召集,审议通过议案2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4月1、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4日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设备购销及安装合同》等情况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和会议议程均符合监管要求,所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

本人对公司所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和年报审计履行程序、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积极出席股东大会、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契机,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我们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现场考察工作,对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工作安排进行参与列席和现场考察,以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行情况。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重视与本人的当面和线上沟通,切实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以邮件和电话为主的方式,及时与我交流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切实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且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原则,尤其注重定价政策和价格执行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本人在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后,确保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标准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公司所披露的所有报告都进行了了解和知悉,认为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此外,所有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保证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积极推进回购计划的顺利完成。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股东及承诺履行情况

经审查,公司及相关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

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如实在报告中汇报了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审阅公司提出的各项议案,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审慎、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独立地发表意见,积极主动地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持续增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联系,主动认真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独立董事在后续运营过程中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海涛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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