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601369)_公司公告_陕鼓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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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鼓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91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余额(元)担保类型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19,681,511.11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12,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65,865,7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赤峰气体127,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赤峰气体150,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200,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73,562,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6,130,22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20,307,78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EKOL55,017,269.31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香港385,990,8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香港89,074,8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铜陵气体56,4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渭南气体49,7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渭南气体79,9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合法合规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落实了反担保措施,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李树华 冯根福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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