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601369)_公司公告_陕鼓动力: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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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鼓动力: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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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树华:1971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冯根福:195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自1982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陕西财经学院,曾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常务副主编、主编,工商学院院长,自2000年8月至今任职西安交通大学,2000年8月至2016年1月曾任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现任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金融市场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领军人才。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产业发展等。冯根福先生于1982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2年11月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王喆:1945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工学院冶金系,大学文化,宝钢集团公司资深专家,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宝钢工程指挥部翻译组组长,宝钢设计研究院院长,宝山钢铁总厂厂长助理、宝钢工程设备技术公司总经理等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并兼任中国金属学会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上海金属编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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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年度履职概况

1、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树华101010000
冯根福10109003
王喆101010001

2022年,我们按时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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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并发表独立意见:经我们充分了解和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91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余额(元)担保类型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19,681,511.11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12,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秦风气体65,865,7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赤峰气体127,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赤峰气体150,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200,0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73,562,0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6,130,22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长青租赁20,307,78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EKOL55,017,269.31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香港385,990,800.00连带责任担保
陕鼓动力自身陕鼓香港89,074,8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铜陵气体56,4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渭南气体49,7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秦风气体子公司渭南气体79,900,000.00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的揭示。报告期内,陕鼓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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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了解和核实,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合法合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薪酬情况

2022年4月初,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函,推荐刘金平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王建轩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金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因年龄原因,蔡新平先生、陈余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2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聘任周根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我们认为:上述被选举人、被聘任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提名、选举或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者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4、业绩预告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经验,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公司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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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79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在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方面不断完善。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并强化执行,促进体系发挥作用,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并进一步加强主要风险领域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机制。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分别在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或召集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

李树华 冯根福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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