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601369)_公司公告_陕鼓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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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鼓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2年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独立董事王喆先生及董事王建轩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担任。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独立董事王喆先生及董事牛东儒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各委员在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12022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2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序号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32022年10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022年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勤勉、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相关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具有专业性和独立性,且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故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为该计划具有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在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时认为不存在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已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有效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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