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25-017债券代码:113033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928.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JNA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1,691,541,985.34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1,373,343.0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5,652.77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2024年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47,800,946.39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810.3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691.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39,342,931.73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1,384,153.38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6,344.43元。
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已建设完成,公司办理了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6,127.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3.42%,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4月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934.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29,882,172.42元,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9,882,172.4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2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本次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1.05亿元。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已将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5亿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本次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300万元。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已将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68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4)。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将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转换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转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利群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群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利群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8,928.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0.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934.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利群百货集团总部及商业广场项目 | 否 | 58,928.69 | 58,928.69 | 58,928.69 | 318.07 | 59,452.80 | 524.11 | 100.89 | 2022-05 | 1,504.80 | 是 | 否 |
蓬莱利群商业综合体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3,125.48 | 19,693.04 | -306.96 | 98.47 | 2024-06 | -484.90 | 是 | 否 |
利群广场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336.55 | 24,585.38 | -5,414.62 | 81.95 | 2024-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利群智能供应链及粮食产业园二期项目 | 否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0.00 | 70,203.08 | 203.08 | 100.29 | 2022-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78,928.69 | 178,928.69 | 178,928.69 | 4,780.09 | 173,934.29 | -4,994.39 | 97.2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4年8月末,利群广场项目的主体建设已完成,考虑到目前该地区的总体商业环境情况,公司拟后 |
续择机以自有资金进行内部装修并开业运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节余金额61,291,728.25元,原因系募投项目结项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