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601360)_公司公告_三六零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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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817 号)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817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公司股票停牌。6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公告正式进入重组停牌程序。根据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四章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本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交易进程备忘录,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督促相关方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核实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向我部报告。”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工作函后对所提出的问题充分重视,积极整改,并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二)《关于对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8】89 号)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8】89 号),主要内容如下:“近日,我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规定对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未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知情人员及其配偶进行登记;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未分阶段(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进行登记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登记错误;交易进程备忘录遗漏参与人员签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未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按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和《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1、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加强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完善内部问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请你公司自收到我局监管关注函后10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我局将对你公司上述问题保持持续关注,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视整改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对所提出的问题充分重视,积极整改,并按照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上述监管关注函的回复说明。 除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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