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601360)_公司公告_江南嘉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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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3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嘉捷”或“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28 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1 月 2 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其中董事金志峰、董事金祖铭回避表决)以直接送达、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江南嘉捷与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之全体股东于2017年11月2日签署了一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1”),江南嘉捷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获得三六零全体股东持有的三六零100%的股权。同日,各方签署了一份《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2”),就三六零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进行约定。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江南嘉捷与三六零全体股东经过协商,拟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1中本次发行股份的解锁安排进行重新约定,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相应延长三六零股东与本次发行所获股份的锁定期限;并对原协议2中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将利润补偿期间相应顺延至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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