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601333)_公司公告_广深铁路: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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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文件目录

一、本次会议表决办法

二、本次会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汤小凡述职报告

2.邱自龙述职报告

3.王琴述职报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表决办法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办法

1.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所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落实生产经营指标为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凝心聚力,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公司董事会向一年来支持公司建设发展的各位股东、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党的

建设全面加强,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客运业务稳步增长,货运业务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铁路委托运输服务范围更加广泛,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有效,经营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4年,公司完成旅客发送量6,910.67万人,同比增长16.51%,完成货物发送量1,409.98万吨,同比下降12.05%;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0.90亿元,同比增长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60亿元,同比增长

0.18%,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5元。

二、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决策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8次审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和2次薪酬委员会,对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各位董事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按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审慎的判断,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和规范。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项议案,主要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公司治理、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董事和监事更换、购买董事责任险等重大事项,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有效地执行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2024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检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内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4.完善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2024年,公司选举更换了部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相应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调整了部分管理层成员,重新委任了公司总经理和2名副总经理;对《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得到进一步完善。

5.健全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负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已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公司共发布了138份临时公告,4份定期报告,各项公告均按规则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规范,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7.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回应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问询,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全年接听投资者来电约260次、回复投资者电邮12件、答复上证e互动提问25条,通过各种途径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8.股东回报情况公司一贯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7元,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4.96亿元,自1996年公司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128亿元,派息率达64.31%。

三、2025年前景展望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铁路企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深化“六个现代化体系”为载体,以服务打造“六个市场化运营中心”为带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保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努力开创公司改革发展新局面。

展望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相信,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新的进步,为股东创造新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遵守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地履行职责,务实地开展工作,致力于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一致通过选举牛剑

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和关联交易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始终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

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其审计情况的有关介绍和解释。对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提的管理建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评价中发现的缺陷,监事会提请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重大交易行为均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3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

具体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www.gsrc.com)同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4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经审定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本公司税后利润为105,864.47万元人民币,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后,现提出以下分配预案:

以2024年末总股本7,083,53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股息每股0.07元人民币,合计49,584.759万元人民币。

上述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为普通决议案,现特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如能获得通过,将在两个月内完成派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现提请股东周年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报告请查阅本公司于2025年3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www.gsrc.com)同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6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已由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讨论、研究,予以制订。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对该预算方案予以审议:

一、2025年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

1.2025年度财务预算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基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等假设。

2.2025年预算按照《广深股份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规范、协调、高效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统筹协调、提升绩效产出、强化刚性约束、指标科学合理、分组归口管理”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编制。

3.2025年公司预算的重点是保障运输生产和安全、保证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保证职工收益等方面的支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股东和职工利益最大化。

二、2025年影响公司预算编制的因素

(一)有利因素

1.政策加持。国家政策持续加大对铁路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动高铁和铁路货运的扩展,提升运输能力。

2.经济一体化。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一体化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跨境铁路运输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能源转型,明确加强公路煤炭运输污染治理,为铁路运输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

4.物流需求的增长。电子商务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铁路货运需求的增长,尤其是多式联动(如海铁联运)的发展。

5.旅客出行需求变化。随着人们对出行舒适度和效率要求的提高,高铁等快速安全的出行方式将更受欢迎。

(二)不利因素

1.经济因素方面。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对粤港澳大湾区外向型经济有重大影响;

2.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公路、民航仍是铁路运输的主要竞争对手。

3.运营方面的压力。一方面是劳动力成本的刚性增长、原材料成本增加导致的维护成本的上升,以及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损失等。另一方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或改造也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2025年公司预算目标

公司管理层在对国际、国内形势及运输市场的研判基础

上,按照安全广深、效益广深、科技广深、和谐广深、绿色广深的发展理念,确立202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

1.财务目标继续保持持续盈利能力,严格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力争利润指标实现合理增长。继续加大运输投入,为公司客、货运输生产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大运输服务设施的改造和投入,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快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2.业务目标强化广深、广潮(广汕)、直通车、广州白云站等城际列车运输组织,加大广深城际开行密度,提升广深城际公交化体验,努力提升运输效能和客流量;优化长途客车运输供给,稳定提升长途客流;加强并提高货物运输组织,实现货运收入增长;积极争取多开行优质线路动车,拓宽客源;夯实安全基础,继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持续安全生产;争取完成发送旅客(含委托运输)37000万人,发送货物1480万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专业服务的聘期将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终止。鉴于德勤华永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提供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酬金水平与上年一致。

本次选聘建议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为普通决议案,现特提请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独董述职报告之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汤小凡)

各位股东:

本人汤小凡,现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本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汤小凡: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IA)、国际内部审计师(CIA),持有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基金业证券、基金投资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曾任江西宜春审计局副科长,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和羊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广州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广州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东西域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广州德宁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广州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中汇建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齐力澳美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全年召开的全部8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五次至十二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次审核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和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主持召开有关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会议,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阅有关会议材料,对全部议题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2024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聘任外部审计师、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保持良好合作和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与外部审计师就年报审计有关工作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督促外部审计师独立、专业地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微信等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持续有效沟通联系,通过搭乘

公司列车了解公司客运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提升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于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内部控制运行良好,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上述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组织审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先后选举陈少宏先生、蒋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少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武先生和杨意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会同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对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组织薪酬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工作中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辜负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期望。

特此报告,谢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小凡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独董述职报告之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邱自龙)

各位股东:

作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客观、独立、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邱自龙:男,1967年3月出生,湖南师范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深圳市长沙商会常务副会长,曾任广东番禺安全设备厂助理工程师、厂长助理和副厂长,深圳市欣格兰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冠中协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深圳市兴冠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长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北大软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本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8次审核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和3次股东大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及会议审议议案时,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全部议题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聘任外部审计师、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但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保持良

好合作和沟通,积极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单独沟通,督促外部审计师独立、专业地开展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先后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搭乘公司列车了解公司客运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提升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于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会同审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内部控制运行良好,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上述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2024年,公司审计师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会同审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先后选举陈少宏先生、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少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武先生和杨意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在董事会审议前,组织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对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意提名上述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同薪酬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并同意将上述修订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辜负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期望。

特此报告,谢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自龙

2025年6月18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独董述职报告之3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琴)

各位股东:

本人王琴,现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职尽责,客观、独立、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琴:女,1970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加拿大温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邮政,曾担任中华(海外)企业信誉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百年赤水(香港)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名牌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副会长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本人确认未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8次审核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和3次股东大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及会议审议议案时,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全部议题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聘任外部审计师、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沟通顺畅、交流充分,积极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督促外部审计师独立客观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站稳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深入深圳北站、广州南站,搭乘公司列车了解公司客运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提升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

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独立董事沟通渠道顺畅、信息对称,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有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于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此类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此类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关准则按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经营结果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通过参加审核委员会会议,会同其他委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全面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上述报告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无此类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此类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此类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先后选举陈少宏先生、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少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武先生和杨意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会同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对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组织薪酬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辜负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期望。一是持续发挥参与决策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二是持续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三是持续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促进公司继续专注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高度关注关联交易,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琴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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