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3月28日

绿色动力:2024年年度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A股简称:绿色动力A股代码:601330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H股代码:1330转债简称:绿动转债转债代码:11305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刘曙光外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与年度报告审核,未出具意见。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被委托人姓名无无法取得联系刘曙光董事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税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若干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分析”第六部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对年度报告的所有披露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目录第一节释义

...... 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 12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监事会报告 ...... 41

第六节公司治理 ...... 42

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7

第八节重要事项 ...... 84

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6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4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108

第十三节五年业务摘要 ...... 22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绿色动力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集团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北京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香港绿动 指

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公司 指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海宁公司 指 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泰州公司 指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公司 指 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平阳公司 指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永嘉公司 指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乳山公司 指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顺公司 指 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蓟州公司 指 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公司 指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河公司 指 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公司 指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通州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密云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公司 指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章丘公司 指 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博白公司 指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公司 指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公司 指 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丰城公司 指 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惠州二期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永嘉二期公司 指 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隆回公司 指 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平遥公司 指 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公司 指 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景秀 指

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东阳市富力建设有限公司)登封公司 指 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海宁扩建公司 指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公司 指 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博海昕能公司 指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元公司 指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佳木斯公司 指 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肇庆公司 指 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舒兰公司 指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张掖公司 指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东莞公司 指 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金沙公司 指 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平阳二期公司 指 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靖西公司 指 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恩施公司 指 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 指 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发电公司 指 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惠州三合一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汕头污泥公司 指 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章丘二期公司 指 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朔州公司 指 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公司 指 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转运公司 指 武汉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常州项目 指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武汉项目 指 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惠州项目 指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州项目 指 北京市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汕头项目 指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惠州二期项目 指 广东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登封项目 指 河南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海宁扩建项目 指 浙江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靖西项目 指 广西靖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恩施项目 指 湖北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葫芦岛危废项目 指 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指

辽宁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朔州项目 指

山西朔州南山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章丘二期项目 指

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暨静脉产业园项目武汉二期项目 指 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改扩建工程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 指 2024年12月31日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准则 指 中国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BOT 指 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核数师 指 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国补 指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通过电网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支付绿证 指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 绿色动力公司的外文名称 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Dynagree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乔德卫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朱曙光 袁颕欣 李剑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22室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电话0755-36807688-8009 - 0755-36807688-8009传真0755-33631220 - 0755-33631220电子信箱ir@dynagreen.com.cn - ir@dynagreen.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公司网址 www.dynagreen.com.cn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上交所:www.sse.com.cn联交所:www.hkexnews.hk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境内)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7楼签字会计师姓名 秦劲力 张银娜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43楼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方纯江 赵旭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年8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起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

金相关事项进行持续督导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内) 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外) 名称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内)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外)

名称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主要往来银行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营业收入 3,398,572,272.66 3,955,548,511.61 -14.08 4,567,117,85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082,147.27 629,281,357.74 -7.02 744,767,29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78,600,321.04 617,906,499.99 -6.36 732,667,024.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470,488.62 977,677,149.93 47.13 1,209,581,828.272024年末 2023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52,817,092.46 7,807,439,716.26 3.14 7,330,237,121.56总资产 21,988,772,935.44 22,537,265,642.95 -2.43 22,677,440,1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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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5 -6.67 0.5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3 -4.65 0.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4 -4.55 0.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2 8.31 减少0.99个百分点 1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4 8.16 减少0.92个百分点 10.47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营业收入 804,876,678.42855,630,061.90883,455,617.64 854,609,914.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851,431.42164,174,586.88200,612,765.88 81,443,363.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7,986,348.36163,494,005.50198,710,461.23 78,409,505.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971,977.34319,399,449.80511,360,358.47 383,738,703.0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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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4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97.54 4,308,372.32 -5,853,019.6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284,855.08 6,028,661.69 16,215,330.5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07,216.97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00,000.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45,056.85 3,078,578.69 1,522,405.6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4,196.41 315,883.17 370,110.06减:所得税影响额 1,081,243.85 2,231,795.59 1,651,693.01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4,535.80 124,842.53 1,210,084.28合计 6,481,826.23 11,374,857.75 12,100,266.2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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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向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股东提呈二零二四年之业务回顾与二零二五年之业务展望。

二零二四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二零二四年,绿色动力围绕集团“十四五”发展目标,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全体员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在创新发展中迈出了新步伐,在提质增效中实现了新突破。集团运营处理能力突破4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量、上网电量以及供汽量均创历史新高。二零二四年,集团多措并举强化运营项目提质增效,继续深入挖掘热电联产业务潜力,常州项目开拓移动供热新模式,常州项目和章丘二期项目成功开展绿证交易;积极落实降本增效,大幅提高集中采购比例,降低采购成本;通过贷款置换以及利率下调等方式降低财务费用。二零二四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99亿元,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营相关收入接近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85亿元,现金流持续改善,资产结构保持稳健。作为一家同时在上海与香港两地上市企业,集团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始终将合规置于重要地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并致力于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透明度。二零二四年,集团持续加强市值管理,秉持“走出去”与“迎进来”相结合的策略,积极主动拓展外部交流渠道,搭建多层级、多形式的交流平台,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首次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明确分红预期;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拟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深度绑定核心骨干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激发团队的创新活力与工作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绿色转型成为必然趋势。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具备环保和能源双重属性的交叉行业,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障,是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力量,行业持续发展虽然面临不少挑战,但前景依旧光明。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矢志不渝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主业,聚焦精细化运营,强化提质增效,深化技术创新,不断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最后,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一直关心、支持本公司健康发展的各位股东致以诚挚敬意与衷心感谢,亦感谢集团全体员工过去一年的辛勤劳动!

董事长 乔德卫

中国 深圳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近年来,中国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入推进相关重点领域绿色转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构筑美丽家园的关键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已步入稳定发展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随着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下滑趋势,市场由规模扩张阶段转向精细化管理阶段,运营项目提质增效以及技术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

(二)业务回顾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改变。有关公司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及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分别在本年报的第三节及本节中阐述,以上讨论均属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2024年,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集团秉承“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围绕集团“十四五”发展目标,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集团全体员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化项目运营提质增效,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各项目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各生产运营关键指标迭创新高;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持续强化市值管理,大幅提高股东现金回报。受建造项目数量减少等因素影响,2024年全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99亿元,较去年同期降低14.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85亿元,同比降低7.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19.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0.53亿元,资产结构保持稳健。

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

2024年初,靖西项目投产,新增运营处理能力800吨/日,集团运营处理能力突破4万吨/日。集团继续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未发生安全环保重大责任事故。2024年全年,集团共处理生活垃圾1,438.24万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比增长6.96%;实现上网电量426,090.73万度,同比增长9.42%;实现供汽量56.36万吨,同比增长31.49%;实现运营收入29.64亿元,同比增长8.02%,各主要运营指标均稳健增长。

2024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区域 项目 2024年华东

垃圾进厂量(万吨) 566.47发电量(万度) 203,194.07上网电量(万度) 168,346.33华北

垃圾进厂量(万吨) 182.14发电量(万度) 59,110.64上网电量(万度) 47,253.17华南

垃圾进厂量(万吨) 291.12发电量(万度) 108,198.02上网电量(万度) 89,701.87华中

垃圾进厂量(万吨) 224.11发电量(万度) 88,262.24上网电量(万度) 74,728.92西南

垃圾进厂量(万吨) 94.96发电量(万度) 33,208.91上网电量(万度) 27,834.80东北

垃圾进厂量(万吨) 79.44发电量(万度) 22,750.69上网电量(万度) 18,225.64

2、多措并举,运营项目强化提质增效

集团持续深入挖掘热电联产业务潜力,常州公司开展移动储能供热,开拓新的供热模式,蚌埠公司成功拓展供汽业务和沼气提纯业务,集团开展对外供热供汽业务项目达到10个。成功中标武汉东湖垃圾转运项目,保障武汉公司稳定生产。2024年初,集团下属常州公司斩获垃圾发电行业首个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并成为行业首家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上架交易的企业;2024年7月,章丘二期公司完成第一笔绿证交易,截至2024年底,集团共申领绿证49.53万余张,销售绿证25.33万张。积极落实降本增效,大幅提高集中采购比例,降低采购成本;通过贷款置换以及利率下调等方式降低财务费用。

3、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技术创新,积极拓展科研合作渠道,推动多项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垃圾焚烧烟气一体化超低排放研发项目在下属乳山公司一次性试验成功,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运行效果显著,是公司在垃圾焚烧行业烟气处理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致力于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通州项目推广应用垃圾焚烧人工智能技术,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机器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管理等方式,对垃圾焚烧、烟气处理和垃圾库管理进行数字化智慧化管理,通州项目运行效率实现较大提升,经济效益显著,并获得2024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小型焚烧炉(100—200吨)已完成各项设计工作。与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紧密合作,积极推进污泥回喷焚烧炉掺烧的合作研发试验,共同攻克技术难题,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持续推进“产学研”合作,与中国矿业大学等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开展机器人清灰除焦和有限空间作业的技术研发,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截至2024年底,公司累计获得的授权专利已达80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

4、聚焦价值提升,强化市值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价值提升,强化市值管理工作。一方面,公司持续深化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夯实内在价值基础。另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现金回报,贯彻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首次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切实增强股东获得感,并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进一步明确分红预期,彰显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与此同时,公司拟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深度绑定核心骨干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激发团队的创新活力与工作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及宏观政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逐年增长,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及“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及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从2012年的167座增加到目前的1,058座, “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的目标已提前实现,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向县域市场下沉,具备条件的县域地区有望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稳定发展期,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政策调整以及绿证交易政策已经尘埃落地,国补结算尚未常态化,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提质增效成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行业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时间 颁布机构 政策 主要内容2012年3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

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按照财建〔2020〕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2021年5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2021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2022年1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2022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

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评估论证,对于现有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低于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县级地区,其中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大于300吨的,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介于200-300吨的,具备与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园区固废协同处置条件,并具有经济性的,可单独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于200吨的县级地区,在确保生活垃圾安全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结合小型焚烧试点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在经济运输半径内,相邻地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合计大于300吨的,可联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2023年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享受中央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了绿电溢价及中央补贴不能二者兼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3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明确绿证的适用范围,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年2月

国家能源局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规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在电力交易市场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8月

国务院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探索推进差别化收费政策,创新收缴方式。推广园区化建设模式,鼓励在县级地区建设静脉产业基地,开展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实现处理能力共用共享。

2、产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背景及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7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4.03万吨/日,装机容量857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以及环保耗材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广阔的市场布局反映公司具备在不同区域开拓项目与运营管理的能力,也有助于降低局部地区不利因素对整体的影响。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五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三)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始终将科技发展置于战略核心位置,致力于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提升,并结合自身项目运营经验,对垃圾焚烧发电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创新。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驱动逆推式焚烧炉和二噁英在线预警控制技术分别获得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技应用二等奖;生活垃圾焚烧数字化智慧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2024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海宁扩建项目陆续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凭借领先的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保持竞争优势,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连续五次荣膺“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获聘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特邀观察员,获得2024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成就奖,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二四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98,572,272.6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0,743,364.00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988,772,935.44元及人民币13,459,982,502.46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528,790,432.98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1.21%,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78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3,398,572,272.66 3,955,548,511.61 -14.08营业成本 1,854,415,615.88 2,431,798,308.92 -23.74销售费用 1,315,666.37 1,394,043.52 -5.62管理费用 232,864,434.58 215,861,892.82 7.88财务费用 447,553,539.09 472,951,735.08 -5.37研发费用 7,097,412.89 7,372,735.78 -3.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470,488.62 977,677,149.93 47.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166,567.06 -689,075,952.80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045,791.12 -1,120,553,730.82 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 -126,501,452.00 -27,862,366.22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在建项目减少,本期建设投入减少,建造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78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建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14亿元。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靖西项目转入运营期,以及2023年投产的朔州、葫芦岛发电、武汉二期、章丘二期等项目2024年全年运营,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利率下降,利息费用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电费收入增加同时收回款项增加,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国补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 PPP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本公司分配并支付股利金额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了1.29亿元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98,572,272.66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3,955,548,511.61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降低14.08%;其中运营项目收入为人民币2,964,042,084.33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2,744,064,456.51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增长

8.0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文相关规定,对BOT项目于建造期间确认建造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建造收入为人民币37,326,307.19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815,496,845.88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降低95.42%,减少主要系本期建造项目较去年同期减少,建设投入相应减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97,203,881.14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395,987,209.22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增长0.31%。毛利及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增加6.92%至人民币1,544,156,656.78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1,523,750,202.69元),毛利率为45.44%(二零二三年同期为38.52%),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因为建造收入毛利率低,本期建造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降低19.52%,而运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利润总额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06,139,517.29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下降人民币70,946,542.66元,主要系建造收入大幅下降以及资产减值损失显著增加。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环保服务 3,398,572,272.66 1,854,415,615.88 45.44 -14.08 -23.74

增加6.92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固废处理 3,361,245,965.47 1,820,119,424.92 45.85 7.04 8.13

减少0.54个百分点PPP项目建设服务

37,326,307.19 34,296,190.96 8.12 -95.42 -95.42

减少0.10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东1,239,284,908.42 641,289,509.53 48.25 -12.56 -23.48

增加7.38个百分点华南 826,667,817.50 423,964,571.14 48.71 -19.63 -28.95

增加6.73个百分点华北 421,579,580.97 248,996,136.63 40.94 -7.60 4.27

减少6.72个百分点华中 497,347,144.02 277,417,512.06 44.22 -22.39 -39.97

增加

16.34个

百分点西南 241,415,949.34 122,283,665.76 49.35 14.66 5.95

增加4.16个百分点其它 172,276,872.41 140,464,220.76 18.47 -14.76 -22.27

增加7.8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环保服务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固废处理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PPP项目建设服务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分行业情况分行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环保服务

人工成本 384,465,154.13 20.73 359,749,152.83 14.79 6.87

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增加,以及2023年投产项目本期全年运营环保服务

环境保护费

256,765,448.66 13.85 279,749,822.62 11.50 -8.22

主要系部分环保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单价下降,通过精细化管理单耗下降及部分项目本期飞灰处理费单价下降环保服务

无形资产摊销

486,450,720.57 26.23 443,802,233.54 18.25 9.61

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增加,以及2023年投产项目本期全年运营环保服务

材料费 340,343,324.97 18.35 258,304,964.61 10.62 31.76

主要系购买燃料成本增加环保服务

大修及其他维修费

135,486,566.52 7.31 131,554,568.29 5.41 2.99 变动较小环保服务

建造成本 34,296,190.96 1.85 748,474,510.63 30.78 -95.42

本期在建项目数量减少,建设投入减少分产品情况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固废处理

人工成本 384,465,154.13 20.73 359,749,152.83 14.79 6.87

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增加,以及2023年投产项目本期全年运营固废处理

环境保护费

256,765,448.66 13.85 279,749,822.62 11.50 -8.22

主要系部分环保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单价下降,通过精细化管理单耗下降及部分项目本期飞灰处理费单价下降固废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

486,450,720.57 26.23 443,802,233.54 18.25 9.61

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增加,以及2023年投产项目本期全年运营固废处理

材料费 340,343,324.97 18.35 258,304,964.61 10.62 31.76

主要系购买燃料成本增加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固废处理

大修及其他维修费

135,486,566.52 7.31 131,554,568.29 5.41 2.99 变动较小PPP项目建设服务

建造成本 34,296,190.96 1.85 748,474,510.63 30.78 -95.42

本期在建项目数量减少,建设投入减少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与电网公司。公司根据与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其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获得垃圾处理费收入。垃圾处理量通过双方共同监管的计量设备测定,垃圾处理标准遵照相应技术规范与排放标准,垃圾处理费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并定期检讨调整。垃圾处理费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公司致力于为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提供优质、专业的垃圾处理服务,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品牌形象。公司根据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减去自用电量)售予电网公司,并获得售电收入,电费单价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价格执行。上网电量按双方认可设置的电表测定,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最大客户销售额为30,492.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9.07%。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6,452.3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7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采购标的主要有各类设备、施工安装服务及各类耗材。公司建有供应商数据库,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与政策,通过招投标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公开择优选择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并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间节点付款。公司重视与供应商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理念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最大供应商采购额为3,220.4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57%。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838.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董事或其任何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主要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概无于本公司之五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32,864,434.58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215,861,892.82元),同比增长7.88%,占公司营业额约6.85%(二零二三年同期为5.46%),主要系靖西项目转入运营期,以及2023年投产的朔州、葫芦岛发电、武汉二期、章丘二期等项目2024年全年运营,管理费用增加。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为人民币447,553,539.09元,较上年减少约人民币25,398,195.99元,同比降低5.37%,主要因为银行借款利率下降,利息费用减少。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05,396,153.29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113,614,410.62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约14.93%(二零二三年同期为14.6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率基本稳定。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7,097,412.8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研发投入合计

7,097,412.89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2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14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0.4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博士研究生 0硕士研究生 1本科 8专科 5高中及以下 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30岁以下(不含30岁) 1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1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7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560岁及以上 0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1-12月)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32,180,504.57 2,999,544,479.41 332,636,025.16 11.09

主要系本期电费收入增加同时收回款项增加,及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国补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3,308,507.21 955,728,788.38 17,579,718.83 1.84变动较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

137,724,359.79 358,366,153.93 -220,641,794.14 -61.57本期建设投入减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1,147,329.71 500,102,931.53 41,044,398.18 8.21

主要系运营项目增加以及工资水平提升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0,135,830.21 722,133,011.80 -351,997,181.59 -48.74本期建设投入减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42,104,400.05 2,008,449,588.30 1,933,654,811.75 96.28本期向银行借款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53,243,766.41 2,500,968,040.73 1,952,275,725.68 78.06

主要系本期增加偿还北京国资公司借款12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1,473,022.92 625,027,013.18106,446,009.74 17.03

主要系本期本公司分配并支付股利金额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867,810,323.28 3.95 1,034,574,136.93 4.59 -16.12

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净流出大于经营活动净流入

应收账款2,512,178,004.57 11.42 1,973,420,906.89 8.76 27.30

主要由于结算周期延长,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垃圾处理费收入累积余额增加,以及本期四会一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期、汕头、博白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累积国补余额从合同资产转入

合同资产370,964,094.96 1.69 406,969,089.65 1.81 -8.85

主要系本期四会一期、汕头、博白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累积国补余额转出至应收账款

无形资产10,659,570,149.67 48.48 11,115,558,991.16 49.32 -4.10变动较小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51,544,469.90 30.25 6,916,184,337.26 30.69 -3.83变动较小

短期借款545,805,404.65 2.48 516,440,084.96 2.29 5.69变动较小

应付账款661,561,718.22 3.01 1,014,132,043.06 4.50 -34.77

主要系在建项目减少,陆续支付新投产项目工程尾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8,768,938.92 5.04 2,138,535,085.14 9.49 -48.15

主要系本期偿还了到期的北京国资公司借款12亿元

长期借款7,528,412,016.81 34.24 7,033,566,028.80 31.21 7.04

主要系债务结构调整,新增长期借款置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2,354,143,208.17 10.71 2,275,489,512.51 10.10 3.46变动较小

其他说明:

无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4,508,968.4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期初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 0 2,039,180.00 开具履约保函其他非流动资产 4,154,508,984.18 4,007,336,391.53 用于质押借款无形资产 5,901,317,945.15 5,228,829,544.18 用于质押借款应收账款 1,733,445,921.40 1,319,752,710.62 用于质押借款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合同资产 297,894,159.93 341,067,032.77 用于质押借款合计 12,087,167,010.66 10,899,024,859.1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务资源及流动性公司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867,810,323.28元,较二零二三年末之人民币1,032,534,956.93元减少人民币164,724,633.65元。本集团绝大多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人民币持有。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二三年末的63.29%下降至61.21%。

资本管理公司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公司参考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公司二零二四年和二零二三年度的策略相同。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分别为61.21%和63.29%。

贷款及资产质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尚未偿还借款总额为人民币9,145,064,463.98元,较二零二三年末之人民币9,656,203,830.34元减少人民币511,139,366.36元。借款包括有质押贷款人民币6,657,753,659.04元及无质押贷款人民币2,487,310,804.94元。公司的借款以人民币和港币为单位。公司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之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8.60亿元,其中人民币35.98亿元尚未动用,银行综合授信为一至十五年期。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公司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质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质押的应收账款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087,167,010.66元。

或有负债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为本公司会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已作出担保的最高责任为附属公司提取分别为人民币6,893,302,079.34元和人民币7,242,311,708.86元的信贷额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承担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公司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0元和人民币50,169,327.38元。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及本段以下内容。

1、固体废弃物处理

项目名称

地点

固废类型

总投资额

设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投产时间

特许经营期限

垃圾处理费标准通州项目

北京通州

生活垃圾

12.4

亿元

2,250吨/日

84.92% 2018年8月 27年 152元/吨汕头项目

广东汕头

生活垃圾

10.4

亿元

2,250吨/日

97.75%

2019年3月(一期)2020年9月(二期)

30年 90元/吨惠州二期项目

广东惠州

生活垃圾

17.9

亿元

3,400吨/日

75.50%

2020年5月(一阶段)2021年8月(二阶段)

29年 74.3元/吨注:除特别注明外,特许经营期包含建设期,下同。

2、发电业务

项目名称

装机功率

(MW)

发电量(万度)

上网电价(元/度)

补贴政策 特许经营期限通州项目 50 25,945.05 0.65 注 27年汕头项目 60 34,283.35 0.65 注 30年惠州二期项目 85 33,407.04 0.65 注 29年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280度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即“省补”,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即“国补”。

3、设备情况

项目名称

焚烧设备 发电设备 烟气处理系统通州项目

3X750逆推式炉排炉

2X2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以及SCR脱硝汕头项目

3X750逆推式炉排炉

1X35MW+1X2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惠州二期项目

4X850逆推式炉排炉

1X40MW+1X4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以及SCR脱硝

4、市场占有情况

根据《2023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披露的最新数据,2023年全国城镇垃圾焚烧处理量为25,192.84万吨,公司2023年垃圾焚烧处理量为1,344.68万吨,占总处理量的5.34%。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期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148,074,600 530,000,000 -72.06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年报描述已中目标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或筹建外,本公司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期末占本公司总资产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关预期资金来源,请参阅之前公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通州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37,500 100% 146,710.50 58,474.70 5,712.29 20,775.53 7,620.28汕头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21,000 100% 115,982.65 47,560.72 7,859.43 19,928.20 9,059.16海宁扩建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39,000 60% 113,929.74 60,172.74 8,290.72 17,710.41 8,958.75惠州二期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45,000 100% 146,141.15 78,590.94 12,816.61 28,569.06 13,966.66武汉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27,948.428 100% 119,473.53 47,820.76 6,713.81 22,205.10 7,066.91截至报告期末,通州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67%,汕头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27%,海宁扩建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18%,惠州二期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65%,武汉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43%。报告期内,上述每项投资的表现,请见上表中的“净利润”、“营业利润”;本公司就上述投资的投资策略的讨论,请见本节“(五)投资状况分析”之“5、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整体产能利用率有待提高。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当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稳定发展阶段,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从高速扩张阶段转向存量运营阶段,市场增量持续收窄,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向县域地区下沉,存量项目聚焦精细化管理,强化项目提质增效降耗。近年来,在实施国补退坡的同时,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绿电、绿证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定价,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益。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有利于国补到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收益补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聚焦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重组,多措并举强化提质降耗增效,坚定不移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垃圾焚烧发电主业,积极拓展相关环保业务,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绿色动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环保产业集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零二五是绿色动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集团将继续围绕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持续强化提质降本增效,不断开拓供热供汽等非电业务,积极参与绿证交易,大力拓展各类固废,强化应收账款催收,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确保运营项目稳定、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加强市场拓展工作力度,聚焦行业并购机会,寻找优质并购标的;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指出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将只覆盖项目投产后的前82,500小时或前15年。2021年8月,国家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提出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因地制宜开展供热业务,拓展收入来源;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惠,2023-2024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18,649.34万元、18,110.10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00%、25.65%。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4、应收账款结算延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电网公司下属企业,客户信用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违约概率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增加,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以及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融洽的关系,加强与客户间的沟通,压实各项目回收应收账款的主体责任,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5、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生态环境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6、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地交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正在推广的垃圾分类也将影响垃圾供应量。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公司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下,公司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

7、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因此可能导致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配套基建设施。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公司择优选择供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8、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标排放。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披露事项(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85,082,147.27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629,281,357.7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减少。

(二)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部分资金以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的汇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且基本以人民币收入支付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公司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政策。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四)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每股人民币0.2元(税前)的股息(「二零二四年度末期股息」),总计约人民币27,869.05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将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内资股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H股的股息则以港元支付。汇率为股东周年大会(包含当日)前7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汇中间价的平均值。派付二零二四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考虑及批准方可作实,并预计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前派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他监管文件,本公司作为预扣税代理人,须就向H股个人持有人分派的股息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中国与H股个人持有人居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签订的征税安排,H股个人持有人可能有权享有若干税务优惠待遇。一般情况下,对于H股个人持有人,本公司将于分派股息时,代表H股个人持有人按10%的税率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适用于境外H股个人持有人的税率或会因中国与H股个人持有人居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而异,而本公司将会据此于分派股息时,代表H股个人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企业H股持有人(即以非个人股东名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团体或组织的名义登记的H股持有人,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该等H股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企业所得税。本公司H股持有人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税务顾问以了解拥有及处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的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对于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周年股东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适当时候根据公司章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出。

(六)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享有二零二四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的股东,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届时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收取二零二四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所有填妥的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星期三)(最后股份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香港时间),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七)咨询专业税务意见

本公司股东如对有关购买、持有或出售或买卖本公司股份或行使任何相关权利之税务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咨询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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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优先购买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或中国(即本公司所成立之司法权区)法律,概无优先购买权之规定使本公司须向本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份。

(九)固定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之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一)。

(十)储备

公司于报告期内之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的合并权益变动表中。

(十一)可分派储备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计算可以股息分派之储备为人民币1,511,674,690.45元,此外,本公司无股份溢价账可透过资本化发行分派股息。

(十二)获弥偿条文

本公司未与本公司董事就其作为本公司董事期间所产生的责任而作出弥偿订立任何条款。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十三)慈善捐款

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作出任何慈善捐款。

(十四)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概无签订或存在涉及本公司整体或部分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之合同。

(十五)股票挂钩协议

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十六)竞争业务

于报告期内,概无董事、监事、本公司行政总裁或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连络人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十七)董事薪酬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有关董事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详情载于附注十二(四)内。本报告期内,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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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更换核数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任期届满后退任本公司核数师。本公司委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新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生效。鉴于公开信息,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审计服务需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决议在股东大会上建议委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新任核数师。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上述建议委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于过去三年并无更换核数师。

(十九)报告期后发生的重要事件

报告期后重要事件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董事长:乔德卫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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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年度,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国《公司法》、香港相关法例及条例的规定、上交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章程」)的有关规定,共召开八次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权益和利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集团二零二四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已按有关会计准则编制,认为该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联交所、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监事会认为,本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和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仍将一如既往地依据公司章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承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命

田莹莹监事会主席

中国深圳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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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信息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权益及提升本公司价值及问责性。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除本部分“十、董事长、总经理”和“十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披露外,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适用的守则条文。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采纳或实施任何股份激励计划,但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采纳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该议案仍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批准经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将审阅及╱或批准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薪酬与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及提升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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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会议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29日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

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6月21日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2日

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9月20日

www.hkexnews.hkwww.sse.com.cn

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1日

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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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1日

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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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

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

动量

增减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乔德卫 董事长 男 58 2012-04-11 2027-09-19 0 0 0 208.02 否岳鹏 董事(离任) 男 55 2023-06-16 2024-06-04 0 0 0 0 是赵志雄 董事 男 58 2024-06-21 2027-09-19 0 0 0 0 是刘曙光 董事 男 56 2012-04-11 2027-09-19 0 0 0 0 是仲夏 总经理、董事(离任) 女 56 2021-05-14 2024-02-08 0 0 0 32.94 否仝翔宇 董事(离任) 男 37 2023-06-16 2024-09-20 0 0 0 0 是胡天河 董事 男 33 2024-09-20 2027-09-19 0 0 0 0 是燕春旭 董事 男 52 2024-09-20 2027-09-19 0 0 0 0 否胡声泳 董事 男 55 2014-11-07 2027-09-19 0 0 0 160.20 否傅捷 独立董事(离任) 女 46 2018-02-26 2024-04-29 0 0 0 3.63 否谢兰军 独立董事(离任) 男 59 2018-10-19 2024-09-20 0 0 0 6.00 否周北海 独立董事 男 61 2021-11-10 2027-09-19 0 0 0 8.00 否欧阳戒骄 独立董事 女 52 2024-04-29 2027-09-19 0 0 0 7.35 否郑志明 独立董事 男 58 2024-09-20 2027-09-19 0 0 0 2.00 否罗照国 监事会主席(离任) 男 47 2013-06-19 2024-06-21 0 0 0 0 是田莹莹 监事会主席 女 46 2024-06-21 2027-09-19 0 0 0 0 是余丽君 监事 女 39 2021-05-14 2027-09-19 0 0 0 25.53 否颜世文 职工监事 男 31 2021-11-10 2027-09-19 0 0 0 22.25 否成苏宁 总经理 男 40 2025-02-24 2027-09-19 0 0 0 0 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019-09-202711-04-201258男副总经理黄建中 0 0 140.76 否019-09-202701-01-201753男副总经理张勇 0 0 159.90 否朱曙光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019-09-202701-01-201749男 0 0 150.48 否019-09-202710-10-201957男副总经理郝敬立 3,000 3,000 155.34竞价交易 否019-09-202710-10-201946男副总经理奚强 0 0 165.09 否019-09-202710-10-201957男总工程师张卫 0 0 140.44 否019-09-202731-03-202150男财务总监易智勇 0 0 155.34 否85,90019-09-202720-12-202342男总经理助理刘林 85,900 0 138.14 否

019-09-202720-12-202353男总法律顾问皮思维 0 0 136.55 否85,900/////合计 88,900 3,000 96.1,817/ /

主要工作经历姓名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乔德卫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岳鹏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赵志雄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刘曙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仲夏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仝翔宇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胡天河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燕春旭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胡声泳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傅捷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谢兰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周北海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二)1欧阳戒骄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郑志明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罗照国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田莹莹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余丽君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颜世文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成苏宁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黄建中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张勇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朱曙光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郝敬立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奚强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张卫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易智勇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刘林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皮思维 详见本节「(二)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董事

乔德卫先生,58岁,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成为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总经理,并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任公司董事长,同日辞任公司总经理。乔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代总经理。乔先生自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于湖北省财政厅中央企业管理处担任科员,并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任副主任科员。自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于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计财部副经理,并于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任该公司计财部经理。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于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自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担任本公司的财务总监。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担任本公司的代总经理,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本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今,乔先生亦为本公司董事。乔先生于一九八八年七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一九九九年六月自湖北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于清华大学金融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学习,并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乔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获得会计师资格,有关证书由财政部专业主管部门颁授。乔先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席。

岳鹏先生,55岁,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岳先生历任北京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企管办副主任、主任、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担任北京奥组委开闭幕式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北京时博国际体育赛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历任北京国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门经理、城市功能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兼资产管理部部门经理;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岳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岳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赵志雄先生,58岁,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月,赵先生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土建所副所长;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北京中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于二零零一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北京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于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北京良乡高教园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游泳中心项目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历任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历任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冬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历任北京国家速滑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四月至今,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监事。赵志雄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赵先生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刘曙光先生,56岁,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于北京泰克平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裁,并自一九九二年六月至一九九四年四月于北京华泰实业总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裁;于一九九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刘先生亦于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担任法人代表与总裁;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刘先生于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担任董事;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刘先生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则于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刘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颁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先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仲夏女士,56岁,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成为本公司总经理,已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已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仲女士于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三月,任马鞍山钢铁公司设计研究院设备科任设计员;一九九三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任深圳道斯贸易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历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采购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任公司总经理。仲女士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本科学历。仲女士担任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仝翔宇先生,37岁,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仝先生任职于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助理;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历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投资银行部投资银行主任、资产转让主任、结构性融资主任;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任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客户经理;二零二二年八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任三峡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今,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仝先生毕业于美国乔治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胡天河先生,33岁,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分析员、高级分析员;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今,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胡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燕春旭先生,52岁,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燕先生任河北银行支行长;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任中科智控股集团河北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富登金控河北区域总经理;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任金汇通集团副总裁;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陆金所(石家庄)高级总监(平安集团石家庄党委委员);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今,任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投资部投资经理。燕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燕先生为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胡声泳先生,55岁,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并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辞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胡先生在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信公司」)财务部工作;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受正信公司委派,任武汉团结镭射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正信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兼审计部经理;于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任武汉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任晨兴环保集团公司华中区总经理;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总裁助理;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二零二一年三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先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主修经济管理工程。胡先生二零零三年三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有关证书由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评委会颁授。胡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傅捷女士,46岁,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傅女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历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交易员、交易部经理、交易部高级经理;于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傅女士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担任审计部高级经理,曾参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及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傅女士自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中国优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6168)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今,傅女士任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834)财务总监,主要负责该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融资以及投资者关系。傅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任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824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女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傅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谢兰军先生,59岁,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一九八九年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谢先生历任广东省河源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律师;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谢先生担任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谢先生担任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自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谢先生担任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自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今,谢先生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自二零一七年六月起,担任深圳机场集团外部董事;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出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担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任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今,任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今,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先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谢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周北海先生,61岁,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一九九四年三月在日本福冈大学从事固体废物填埋技术研究;一九九五年一月至一九九五年三月在日本琦玉大学从事光催化水处理技术研究;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担任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登记管理中心主任;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担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高级科技外交官;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担任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今,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6839.HK)独立董事。周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周先生为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欧阳戒骄女士,52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欧阳女士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欧阳女士历任年年卡集团(03773.HK)投资者关系经理、副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任万威国际有限公司(00167.HK)首席财务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任利德世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今,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002852.SZ)任职,副总经理职级,负责财务管理和投融资工作。欧阳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七月获得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欧阳女士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郑志明先生,58岁,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九八九年二月至一九九九年三月,郑先生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支行和福田支行工作,先后担任柜台出纳、会计、信贷稽核、办公室副主任、办事处主任、资产管理部主任、信贷稽核专员;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历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业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支行行长助理;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广东伟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二零一二年九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今,任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至今,任惠州市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95)独立董事。郑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郑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监事

罗照国先生,47岁,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辞任本公司监事职务。罗先生自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及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分别担任中冶集团北京冶金设备研究设计总院财务部会计及主任助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北京国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经理;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历任北京国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罗先生于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九年七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田莹莹女士,46岁,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成为本公司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田女士于北京华明电光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会计;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于北京华瑞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经理;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于北京时博国际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负责人;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历任会计、财务经理(会计);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于北京国资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于北京新隆福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于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董事监事办公室副主任、专职董事监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二零二五年二月起至今,于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总会计师。田女士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

余丽君女士,39岁,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成为本公司监事。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于深圳市爱能森科技有限公司任档案主管;二零一七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档案主管、综合事务主任。余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本科学历。

颜世文先生,31岁,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成为本公司职工监事。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在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任评估助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任中级审计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主管、合规主管、投资经理。颜先生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3)高级管理层

成苏宁先生,40岁,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成为本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副总经理。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原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总经理)。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业部部门经理(原金融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兼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至今,兼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董事。成先生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理金融专业硕士。

黄建中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一九八九年六月至一九九零年十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家电总汇办公室主任;于一九九零年十月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黄先生任职于深圳市中国旅行社;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三年八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主任;于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五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东部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输部助理总经理;于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黄先生任深圳市商业银行龙岗支行信贷科长;于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八月,黄先生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振华支行市场部主任;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黄先生担任深圳市道斯垃圾处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期间兼任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黄先生担任绿色动力国际控股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兼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兼任蓝洋环保董事;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兼任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黄先生担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总监,并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至八月,兼任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二年四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先生于一九八九年六月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获得计划统计经济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黄先生亦于二零零零年七月获得高级经营师资格,有关证书由湖北省劳动厅颁授。

张勇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于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任四川庆岩机械厂(国营5027厂)技术管理人员;自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十月于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驻厂代表;自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于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职品管部副经理、经理以及总经理助理;自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于亿柏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支持总监(行政总监);张先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于本公司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并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二零二一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份取得四川师范学院(现西华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并自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朱曙光先生,49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朱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以前在华夏证券工作;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负责证券投资;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证券部副董事总经理;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于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并同时担任其子公司深圳三鑫精美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担任本公司资金部负责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联席公司秘书。朱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郝敬立先生,57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生于一九九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历任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技术员、热控专责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副经理;于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别兼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通州项目公司总经理、密云项目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总经理;于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生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奚强先生,4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奚先生于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历任协鑫集团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长、嘉兴协鑫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厂长、东莞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运营与技术管理总监;于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历任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与技术部总监;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事业部总经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其中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兼任红安项目公司总经理;于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兼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奚先生为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

张卫先生,57岁,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张先生于一九八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历任广东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生产技术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于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任广东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副部长;于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增城项目公司总经理、南沙项目公司总工程师;于二零一四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今,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总经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张先生为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易智勇先生,50岁,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易先生于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任武汉洲际银泰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任武汉洲际银泰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正式派遣);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任世纪安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北京顺驰置地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主管、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绿色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项目公司任负责人、新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并购部)总经理、纪委委员、纪检监察部部长及纪监工作部部长。自二零二一年三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易先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及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刘林先生,42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先生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悦航创亿传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投资二部负责人兼九江首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副总监、投资副总监兼投资管理中心经理;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林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学历。

皮思维先生,53岁,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皮先生一九九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曾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电气车间副主任、发电车间副主任、发电部副主任、生技科副科长、输灰车间副主任、发电厂脱硫及输灰作业区白班作业长、发电厂发电作业区白班作业长;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运行安环主管、运行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四会项目公司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经理;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皮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联席公司秘书

朱曙光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有关朱曙光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年报上文「高级管理层」分节。

袁颕欣女士(「袁女士」),毕业于岭南学院(现岭南大学),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董事。袁女士于企业服务范畴拥有逾25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人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现出任数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袁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士。

2、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岳鹏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董事长 2024年2月赵志雄 北京国资公司 专职董事监事 2024年4月仝翔宇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业务部高级

投资经理

2023年3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胡天河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

2023年3月燕春旭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7年8月罗照国 北京国资公司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10月 2024年7月田莹莹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会计师 2025年2月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注: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北京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

3、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傅捷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19年9月谢兰军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2009年1月谢兰军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5月谢兰军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11月周北海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欧阳戒骄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职级、

负责财务管理及

投融资工作

2023年8月郑志明 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2015年12月郑志明

惠州市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是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事项时是否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以上议案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以上议案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1,817.96万元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1,817.96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仲夏 执行董事、总经理 离任 因退休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傅捷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因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届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欧阳戒骄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岳鹏 非执行董事 离任 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罗照国 监事 离任 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赵志雄 非执行董事 选举 非执行董事补选田莹莹 监事 选举 监事补选仝翔宇 非执行董事 离任 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谢兰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胡天河 非执行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燕春旭 非执行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郑志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欧阳戒骄女士、赵志雄先生、胡天河先生、燕春旭先生和郑志明先生分别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和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取得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分别确认明白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年2月8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4年2月29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4年3月28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4年4月29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4年6月4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4年7月23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4年8月29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年9月20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9月30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10月30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12月3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12月20日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七、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本公司将于股东大会上就每项实际独立之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个别决议案。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按股数投票表决,而投票结果将于各股东大会结束后于本公司及联交所、上交所网站刊登。

(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上述股东可签署一份或者数份阐明会议的议题的书面要求,以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或类别大会。上述提议股东的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二)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议案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决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至少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至于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本公司通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

(四)联络详情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股东可将彼等之书面查询或要求发送至以下地址: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收件人为朱曙光先生)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将妥为签署的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的正本存放于及寄发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彼等的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以便本公司回复。股东资料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而予以披露。

八、董事会

(一)董事会概述

1.董事会的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由如下董事组成:

非执行董事岳鹏(已离任)赵志雄刘曙光仝翔宇(已离任)胡天河燕春旭执行董事乔德卫(董事长)仲夏(总经理)(已离任)胡声泳独立非执行董事傅捷(已离任)谢兰军(已离任)周北海欧阳戒骄郑志明于报告期末,董事会有九名成员,其中四名非执行董事、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履历资料载列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章节。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关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董事重选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B.2.2条要求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之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本公司各董事均订明以董事会该届任期(即不多于三年)为委任服务年期,并可由股东重选连任。

(二)董事会与管理层

1.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责、问责及贡献

董事会负责领导本公司并监管本集团之业务、战略决策及经营管理。董事会以本公司之利益作出客观决定。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使其有效率及有效地运作。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数据以及要求公司秘书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服务及意见。董事可于要求时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彼等担任之其他职务之详情,而董事会定期审阅各董事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时须作出之贡献。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建立相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董事会每年检讨该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负责决定重要事宜,包括制定战略、制度及预算、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特别是或会涉及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有关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之职责转授予管理层。

2.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四个委员会(即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监督本公司各方面事务。本公司所有董事委员会均具有特定书面职权范围。董事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刊载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应股东要求提供。

九、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乔德卫 否 12 12 3 0 0 否 4岳鹏 否 5 4 4 1 0 否 1赵志雄 否 7 7 7 0 0 否 2刘曙光 否 12 12 11 0 0 否 3仲夏 否 0 0 0 0 0 否 0仝翔宇 否 7 7 7 0 0 否 2胡天河 否 5 5 5 0 0 否 1燕春旭 否 5 5 5 0 0 否 1胡声泳 否 12 12 3 0 0 否 4傅捷 是 4 4 3 0 0 否 1谢兰军 是 7 7 6 0 0 否 2周北海 是 12 12 10 0 0 否 4欧阳戒骄 是 8 8 6 0 0 否 3郑志明 是 5 5 2 0 0 否 1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2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9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培训情况

董事了解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责,以及本公司的经营方针、业务活动与发展。每名新委任的董事于首次委任时均会获得正式、全面兼特为其而设的就任培训,以确保其对本公司的业务及运作有适当了解,以及完全知悉其在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下的职责及义务。有关就任培训还包括考察本公司的主要厂房场地,并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会面。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其继续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适当的时候,本公司会安排内部提升简介会并发送特定主题的阅读数据给各位董事。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支付。所有董事已通过参加研讨会及╱或会议及╱或论坛及╱或阅读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以下董事出席研讨会╱培训╱内部简介会╱阅读资料:

董事

参加研讨会及╱或会议及╱

或论坛

阅读期刊、最新信息、文章

及╱或材料等执行董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乔德卫(董事长) √ √仲夏(总经理)(已离任) √ √胡声泳 √ √非执行董事岳鹏(已离任) √ √赵志雄 √ √刘曙光 √ √仝翔宇(已离任) √ √胡天河 √ √燕春旭 √ √独立非执行董事傅捷(已离任) √ √谢兰军(已离任) √ √周北海 √ √欧阳戒骄 √ √郑志明 √ √

2.企业管治职责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所载列的职责。董事会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及常规、遵守管理办法及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及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3.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符合(1)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1)条关于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2)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2)条关于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及(3)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规定。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彼之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十、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董事长领导董事会,并负责制定本公司的整体业务策略以及作出重大决策。总经理着重于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负责日常运营及管理。彼亦参与制定及实施本公司整体业务策略。彼等各自的职责都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由于仲夏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乔德卫先生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代总经理(相当于行政总裁),直至委任上述职位的永久替代人选生效。上市规则附录C1所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应有所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担任。于委任乔先生为代总经理后,乔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双重角色,未能满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的规定。经对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及考虑乔先生的经验及过往表现,董事会认为,乔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属适当,因为这有助于保持本公司政策的连续性及运营的稳定性,且该结构可以确保本公司具有贯彻一致的领导。此外,在由两名执行董事、四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的监督下,本公司股东的利益将得以充分及公平地代表。此外,由于所有重大决策均在与董事会成员协商并经其批准后做出,董事会认为该安排不会对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和授权平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在该等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属适当。本公司已在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聘任成苏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该聘任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因此,本公司已满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的要求。

十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欧阳戒骄(主席)、郑志明、赵志雄提名委员会 郑志明(主席)、周北海、胡声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北海(主席)、欧阳戒骄、燕春旭战略委员会 乔德卫(主席)、刘曙光、周北海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成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建议委聘、续聘或罢免外部审计师;(ii)根据适用标准检讨及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审计过程的有效性;(iii)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iv)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v)加强沟通渠道,让本集团雇员可在机密情况下就财务报告、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疑问;及(vi)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考虑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外部审计师,考虑终止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外部审计师,及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外部审计师,并在无执行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与外部核数师召开两次会议。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岳鹏先生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生效。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经二零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在获选董事后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务。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1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至少要有三名成员。岳鹏先生辞任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下降至两名,未能满足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的最低人数。本公司已于彼时物色到合适人员,并在二零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程序,已满足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1条和第3.23条的要求。

提名委员会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及(iii)物色具备合适资格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或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就提名合适董事人选,本公司董事会采纳了《董事提名政策》以明确董事提名标准。提名委员会在评估人选时将参考以下因素:

? 符合《公司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信誉? 于企业管理、法律、财务或环保产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可投入的时间及代表相关界别的利益?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等方面。上述因素只供参考,并不旨在涵盖所有因素,也不具决定性作用。提名委员会可决定提名任何其认为适当的人士。此外,根据《董事提名政策》建议人选应按既定格式提交所需的个人资料,以及提交同意书,同意被委任为董事,并同意就其参选董事或与此有关的事情在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资料。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就评估董事会组成,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提名委员会在人员选择过程中致力于发展董事会的多元化,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以及职业经验。此外,提名委员会考虑讨论并就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量化目标达成共识,并建议董事会采纳。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方面保持适当平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及政策,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福利;(iii)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v)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不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及(v)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的实施情况。由于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采纳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但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采纳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该议案仍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批准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将审阅及╱或批准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薪酬与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董事会认为,公平的薪酬对吸引及挽留高质素及经验丰富的董事至为重要。为确保可吸引并保留人才,本集团董事薪酬政策基于以下原则:提供公平及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支持绩效文化及实现战略业务目标。在考虑董事薪酬时,会考虑若干因素(倘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时间、个人及企业表现,参考同区同业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内部其它就业条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E.1.5条,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港元)

人数

1,000,001至1,500,000港元

1,500,001至2,000,000港元

2,000,001至2,500,000港元

全体董事、监事及若干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薪酬详情载于年报所载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

战略委员会本公司另已成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的中长期战略与发展计划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ii)研究本公司的重大资本开支、投资及融资项目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及(iii)研究与本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事宜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1月12日

2023年法治(合规)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法治与合规工作计划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3月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1日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

资产减值、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业绩公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4月24日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9月20日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改聘年度审计机构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法治(合规)工作报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法治与合规工作计划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傅捷(主席)(已离任) 3/3岳鹏(已离任) 3/3谢兰军(已离任) 4/4欧阳戒骄(主席) 4/4赵志雄 4/4郑志明 3/3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2月23日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5月31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8月22日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4年9月20日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提名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谢兰军(主席)(已离任) 3/3周北海 4/4岳鹏(已离任) 2/2赵志雄(于2024年9月20日卸任委员职务) 1/1郑志明(主席) 1/1胡声泳 1/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3月28日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2023年任期考核结果、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计划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4年12月20日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周北海(主席) 2/2傅捷(已离任) 1/1刘曙光(于2024年9月20日卸任委员职务) 1/1欧阳戒骄 1/1燕春旭 1/1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3月28日

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经营计划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战略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乔德卫(主席) 1/1刘曙光 1/1胡声泳(于2024年9月20日卸任委员职务) 1/1周北海 1/1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列明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董事会依照以下原则制定该政策:

(一)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是维持本公司良好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及其他监管要求等。

(三)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为本,用人唯才为原则,同时充分考虑上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和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组织结构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审查有关董事的甄选标准、提名及委任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就董事人选提出建议以及董事会在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均需遵循本政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时候重新检讨本政策,讨论任何需要做出的修订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目前,本公司已实现董事会成员以及全体员工性别多元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已在本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详细披露。本公司全体员工中,女性员工占23.46%。

十三、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四、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12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242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354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生产人员 2,071技术人员 618财务人员 132行政人员 339后勤人员 194合计 3,354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3

本科 783大专 1,507大专以下 1,041合计 3,35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公司建立基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与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表现挂钩。公司的薪酬管理执行“模式差异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岗位和职位分别执行“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两种薪酬模式。公司将保持薪酬制度的稳定,未来将在执行现行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将依据经营情况、物价指数和行业薪酬水平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使员工收入水平持续保持竞争力。员工薪酬的详情请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员工的发展与培训视为集团达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集团建立了帮助员工多维度发展的培训机制,开设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储备干部培养、组织人事培训、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学生培训五大专项培训项目,以及绿动移动课堂和绿动大讲堂两类通用型培训课程,同步运用线上线下的组合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学习意识和工作效能。同时,对于下属项目公司,本集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并举办经验分享交流会,以加强各层级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集团业务质量水平。本集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集团各下属项目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在集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有关计划为设立提存计划,本集团并不能动用已被没收的供款(即雇员在有关供款归其所有前退出该计划,由雇主代雇员处理的供款),以降低现有的供款水平。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无已没收供款及可用于扣减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供款的已没收供款。

十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上述回报规划提出: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分别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45%、50%。公司2024年分红预案符合上述规划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3每10股转增数(股) 0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18,035,785.70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5,082,147.27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71.45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418,035,817.50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71.4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派发股利共计人民币13,934.52万元,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11月完成。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税前),预计派发股利共人民币27,869.05万元。此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794,267,580.6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

794,267,580.6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653,043,598.4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121.6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5,082,147.2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1,511,674,690.45

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39,345.26万股的

3.00%。上述相关议案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审批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效益年薪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年度目标效益奖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励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十七、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一)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通过选任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力;

(二)在子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从事决策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对于超越决策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子公司经营管理层需提交至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经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下达年度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薪酬;

(四)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控制,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及审批制度,确保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十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十、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了解,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后续公司在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密切沟通的同时,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

二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监事及雇员之股份买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其条款不逊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本公司已就董事及监事有否于报告期内遵守管理办法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彼等均有遵守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内部数据之相关雇员买卖证券订立不逊于标准守则之雇员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宜。

(二)董事有关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编制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之职责。董事并不知悉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涉及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疑惑之事件或情况。有关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就财务报表的报告责任的声明已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

(三)核数师薪酬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就审计服务向本公司之外部核数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中国审计师支付之薪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其中人民币180万元是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审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及人民币30万元是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及检讨其成效之责任。有关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完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只可对重大错误陈述或亏损提供合理但并非绝对的保证。董事会有整体责任评估及厘定本公司为达成战略目标所愿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领导管理层及监督彼等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察。董事会透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年度检讨。管理层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评估,并已向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确认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本公司已设立及实施不同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并列明权责。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以确保各部门妥为遵守监控政策。所有部门定期进行内部监控评估,以识别对本集团业务及各方面(包括主要营运及财务程序、监管合规及信息安全)具有潜在影响的风险。管理层与部门负责人协同评估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提供处理方案,并监察风险管理的进展。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功能,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充足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检查有关会计惯例及所有重大监控等主要事项,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其调查结果及改善建议。本集团采纳如下程序及内部监控措施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

1、处理事务时,本公司会充分考虑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之披露规定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2、本集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管理本公司与第三方的通讯,特别是响应外界对本集团事务查询的程序,使特定人员获得有关授权;

3、透过财务报告、公告及本公司网站等途径,向公众广泛及非独家地披露资料,以实施及披露本公司的公平披露政策;及

4、已在本公司的[合规管理手册]内订明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董事会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透过审阅管理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并认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为有效及充足。

(五)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曙光先生与本公司服务供应商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之袁颕欣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袁女士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人士为朱曙光先生。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朱曙光先生与袁颕欣女士已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规定,于年内接受多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

(六)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相当重要,本公司已检讨报告期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经对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的考察,本公司认为该政策在为股东就影响公司的各类事项提供沟通意见的渠道,以及公司征求和了解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方面有效。本公司尽力保持与股东之间的对话,本公司已就其本身与其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设立多个沟通渠道,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年度及中期报告、通告、公告及通函,尤其是透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于股东周年大会,董事(或彼等的代表(倘适用))将出席股东大会会见股东并解答股东疑问。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

于本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视为或当作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八)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概无或已打算与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订立任何本集团不得于一年内在不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情况下予以终止之服务协议。

(九)董事、监事或控股股东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董事或监事或与该等董事或监事有关连的实体概无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订立而对本公司关系重大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或进行重大交易或安排,或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合同。

(十)本公司与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重视与雇员保持良好关系。本集团认为,雇员是本集团最重要的财富,是决定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为雇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优越的工作环境及福利,有助建立良好员工关系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挽留员工。本集团的薪资政策乃根据各雇员的表现制定并进行定期检讨。本集团会因应盈利情况及雇员表现,酌情发放奖金予雇员以鼓励他们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并对优秀雇员给予晋升。本集团还为新雇员及在职雇员提供培训,以增进他们的技术知识。本集团亦为生产一线雇员提供消防及生产安全培训。该等举措有助于提高本集团产能与效率。

(十一)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本集团已制定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尤其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之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如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财务报告准则等。董事会负责监察有关本集团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之政策及常规,并对有关政策定期作出审阅。相关员工及相关营运单位会不时获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之任何变动。

就本公司所知,除已在本部分及“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披露的外,其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规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28,017.33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通州公司、汕头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以及武汉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COD等;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COD由废水中排放,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污水管网的接口,回用则无排放口,部分重要子公司已实现COD零排放。上述公司报告期内各项目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污染物

名称

排放限值排放浓度检测报告编号和日期检测机构

惠州二期公司

二氧化硫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1/2024年10月12日

50mg/m?13mg/m?1#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7/2024年10月22日

50mg/m?3mg/m?2#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日

50mg/m?27mg/m?3#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

50mg/m?22mg/m?4#炉

氮氧化合物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1/2024年10月12日

150mg/m?19mg/m?1#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7/2024年10月22日

150mg/m?25mg/m?2#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日

150mg/m?76mg/m?3#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日

4#炉

87mg/m?

150mg/m?

烟尘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1/2024年10月12日

10mg/m?<1mg/m?1#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7/2024年10月22日

10mg/m?<1mg/m?2#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日

10mg/m?<1mg/m?3#炉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ZJ01-HJ2410169-03/2024年10月23日

10mg/m?<1mg/m?4#炉二噁英

广州普诺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RSD20244254/2024年8月20日

1ngTEQ/m?.00017ngTEQ/m?.01#炉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A2230311790115C-1/2024年11月25日

2#炉 0.027ngTEQ/m? 0.1ngTEQ/m?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A2230311790114C-2/2024年11月21日

3#炉 0.0026ngTEQ/m? 0.1ngTEQ/m?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A2230311790115C-2/2024年11月25日

4#炉 0.0057ngTEQ/m? 0.1ngTEQ/m?

海宁扩建公司

二氧化硫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1#炉 37 100mg/m?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2#炉 <3 100mg/m?氮氧化合物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1#炉 27 75mg/m?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2#炉 29 75mg/m?烟尘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1#炉 2.5 30mg/m?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012024年12月31日

2#炉 18.5 30mg/m?COD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9622024年12月24日

废水排

放口

23 500mg/L二噁英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2024年12月10日

1#炉 0.0013 0.08ngTEQ/Nm?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HJ2457002024年12月10日

2#炉 0.014 0.08ngTEQ/Nm?

通州公司

二氧化硫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1#炉 <3mg/m? 10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2#炉 <3mg/m? 10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2C2024.12.26

3#炉 <3mg/m? 100mg/m?氮氧化合物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1#炉 30mg/m? 30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2#炉 38mg/m? 30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2C2024.12.26

3#炉 40mg/m? 300mg/m?烟尘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1#炉 <1.0mg/m? 3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2#炉 <1.0mg/m? 30mg/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2C2024.12.26

3#炉 <1.0mg/m? 30mg/m?COD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4C2024.12.30

污水站

产水

0(不外排) ≤60mg/L二噁英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1#炉 0.0024ngTEQ/m? 0.1ngTEQ/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1C2024.12.13

2#炉 0.0026ngTEQ/m? 0.1ngTEQ/m?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A2240726876102002C2024.12.26

3#炉 0.0022ngTEQ/m? 0.1ngTEQ/m?

汕头公司

二氧化硫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1#炉 48mg/m? 10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2#炉 11mg/m? 10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

3#炉 10mg/m? 100mg/m?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4-11-25

氮氧化合物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1#炉 165mg/m? 20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2#炉 143mg/m? 20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3#炉 55mg/m? 200mg/m?

烟尘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1#炉 2mg/m? 3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2#炉 1mg/m? 30mg/m?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本科检字[2024]第BKEN2024110200EQC号2024-11-25

3#炉 1mg/m? 30mg/m?

二噁英

江西星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H24111132024-10-242024-10-25

1#炉 0.0477ngTEQ/Nm3 0.1ngTEQ/Nm3江西星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H24111132024-10-242024-10-25

2#炉 0.0485ngTEQ/Nm3 0.1ngTEQ/Nm3江西星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H24111132024-10-242024-10-25

3#炉 0.0398ngTEQ/Nm3 0.1ngTEQ/Nm3

武汉公司

二氧化硫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4日

1#炉 33mg/m? 1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2#炉 4mg/m? 1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3#炉 4mg/m? 1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2日

4#炉 13mg/m? 1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3日

5#炉 ND 100mg/m?

氮氧化合物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4日

1#炉 102mg/m? 3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2#炉 129mg/m? 3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3#炉 108mg/m? 3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2日

4#炉 115mg/m? 30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3日

5#炉 112mg/m? 300mg/m?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烟尘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4日

1#炉 2mg/m? 3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2#炉 2mg/m? 3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6日

3#炉 1.4mg/m? 3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2日

4#炉 1mg/m? 30mg/m?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48-JC-01C12024年12月3日

5#炉 1.7mg/m? 30mg/m?

二噁英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14-JC-01C12024年10月23日

1#炉

0.0026ng

TEQ/m?

0.1ngTEQ/m?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14-JC-01C12024年10月25日

2#炉

0.00088ng

TEQ/m?

0.1ngTEQ/m?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14-JC-01C12024年10月24日

3#炉

0.0035ng

TEQ/m?

0.1ngTEQ/m?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14-JC-01C12024年10月21日

4#炉

0.00081ng

TEQ/m?

0.1ngTEQ/m?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WHA-j-34-24040134-114-JC-01C12024年10月22日

5#炉

0.00062ng

TEQ/m?

0.1ngTEQ/m?

注:“ND”表示未检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单位为mg/m?,二噁英单位为ngTEQ/Nm?,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当地排放标准;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上述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和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吨)

排放指标(吨/年)

二氧化硫 326.97 880.37氮氧化合物 1,253.82 2,456.38烟尘 37.04 251.41COD 4.55 16.54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炉外SCR脱硝+活性炭吸附+炉外SCR脱硝+袋式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硝化反硝化+MBR膜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中飞灰固化处理稳定后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报告期内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时间 批复单位1 惠州二期项目 2020年8月14日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 海宁扩建项目 2018年11月26日 嘉兴市环保局3 通州项目 2015年12月25日 北京市环保局4 汕头项目 2017年3月28日 汕头市环保局

武汉项目 2011年3月31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武汉二期项目 2021年5月18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每年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配有完整的废气、渗沥液及飞灰处理系统,报告期均达标排放。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致力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公司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绿色动力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排放标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4,687,167.61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公司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方面代替垃圾填埋场,减少填埋场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另一方面贡献能源,一定程度上代替火电,因此对碳减排具有直接贡献。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和联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总投入(万元) 475.37

慰问周边村民、环卫工人、消防队及卫生院等;卫生健康、生态补偿领域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当地公共事业建设;爱心助学等。其中:资金(万元) 431.14

物资折款(万元) 44.23惠及人数(人)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限

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北京国资公司

对因未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BOT项目给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造成任何损失或风险,北京国资公司将向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作出及时、足额、有效的补偿,确保绿色动力及/或其境内下属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6年5月30日

长期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原聘任 现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09.50 18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年 1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志明、柳璟屏 秦劲力、张银娜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陈志明(2年)、柳璟屏(2年) 秦劲力(1年)、张银娜(1年)

名称 报酬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公开信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终止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9.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相较2023年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中期审阅费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签署《服务框架合同》,2023-2024年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相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水晶石有意向参与该等项目服务招标。如深圳水晶石在公司举行的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与深圳水晶石将根据相关《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行签订具体《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2023年、2024年与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2024年,公司实际与深圳水晶石发生交易总额人民币487.27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深圳水晶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故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订立服务框架合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与深圳水晶石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价值、定价和交易条款符合公告中披露的定价条款及指引函73-14。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议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并确认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进行的该等交易:

1. 为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进行的;

2.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若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可向独立第三方获取或提供的条件;及

3.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核数师已确认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对方授予本公司核数师就发布本报告中提到的交易获得其档案的权限,并确定上述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 已获董事会批准;

2.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本公司定价政策;

3. 符合管理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及

4. 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并于报告期内符合有关披露要求。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国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报告期末,借款已全部偿还完毕。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北京国资公司(因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为公司关联人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北京国资公司已同意不会及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北京国资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除外)于我们的核心业务与我们竞争,并已向我们授权新业务机会选择权、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认购期权及优先受让权,并且,倘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北京国资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其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如有)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当本集团决定是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行使任何选择权收购新业务机会、认购权或优先受让权时,本集团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收悉北京国资公司出具有关于报告期内遵守同业竞争协议的声明。

本集团与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构成的「关联方」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若干交易。除本年报第[86]页之「关联交易」部份之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此类关联方交易不被视为上市规则14A章之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14A章豁免于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任何披露要求。详情载于财务报表[注释十二]。本公司已经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要求。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942,104,400.05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893,302,079.3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 6,893,302,079.34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5.60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422,146,879.55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866,893,533.11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4,289,040,412.66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担保情况说明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1)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超募资金总额(3)=

(1)-

(2)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于报告期初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本年度投入金额(8)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2年3月3日

236,000.00 234,476.64 234,476.64 0 234,476.64 26,402.46 223,116.62 0 95.16 15,042.44 6.42 0/合计 236,000.00 234,476.64 234,476.64 0 234,476.64 26,402.46 223,116.62 0 / 15,042.44 / 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本年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已结项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本年实现的效益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节余金额发行可转换债券

登封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15,000.00 - 15,000.00 100

2021年12月

是 是 1,116.70 -775.48 否 0发行可转换债券

恩施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35,866.30 899.22 35,831.31 99.90

2022年9月

是 是 3,687.65 6,023.19 否 注发行可转换债券

朔州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34,321.56 4,125.56 31,129.63 90.70

2023年3月

是 是 -1,597.63 -2,945.46 否 注发行可转换债券

武汉二期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58,184.15 6,207.17 56,805.58 97.63

2023年6月

否 是 5,528.15 9,516.32 否 注发行可转换债券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35,627.99 3,810.49 28,873.46 81.04

2023年5月

否 是 70.60 59.13 否 注发行可转换债券

补流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贷

是 否 55,476.64 - 55,476.6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还银行贷款

64.234,476////合计 15,042.44 223,116.62 - //// / /

注:截至2025年2月底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含利息)。鉴于以上募投项目均已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2月底,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之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0.08万元(含利息,合计少于募集资金总额的5%)。鉴于以上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1,393,450,734 100.00

1,991 1,991 1,393,452,725 100.00

1、人民币普通

989,090,942 70.98

1,991 1,991 989,092,933 70.98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04,359,792 29.02

0 0 404,359,792 29.02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93,450,734 100.00 1,991 1,991 1,393,452,725 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3.6亿元,债券简称“绿动转债”,本债券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本报告期内因“绿动转债”转股,公司新增1,991股A股普通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均未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包括库存股,如有)。

5、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因“绿动转债”转股,公司新增1,991股A股普通股,总股份数为1,393,452,725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9,69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8,421截至本年报刊发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根据已公开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悉,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共767,636,93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5.09%(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其中H股公众持股量为379,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7.23%;A股公众持股量为388,136,93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7.85%。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自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日期直至本年报刊发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止,本公司已维持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股份状态

数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0 594,085,618 42.63 0 无 国有法人HKSCCNOMINEESLIMITED

0 379,460,000 27.23 0 未知 境外法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0 84,265,896 6.05 0 无 国有法人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0 24,859,792 1.78 0 无 境外法人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 16,890,707 1.21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京鑫区域优选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2,421,604 12,421,604 0.89 0 无 其他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0,000 6,870,378 0.49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928,407 4,194,274 0.30 0 无 境外法人王斌 2,103,400 2,162,000 0.16 0 无 境内自然人苏继德 1,419,500 1,558,100 0.11 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种类 数量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94,085,618

人民币普

通股

594,085,618HKSCCNOMINEESLIMITED 379,46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79,460,000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4,265,896

人民币普通股

84,265,896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24,859,792

境外上市外资股

24,859,792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16,890,707

人民币普通股

16,890,707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京鑫区域优选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2,421,604

人民币普通股

12,421,60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70,378

人民币普通股

6,870,37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194,274

人民币普

通股

4,194,274王斌 2,1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2,000苏继德 1,558,100

人民币普

通股

1,558,100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无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深知,除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一节所披露的权益之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达5%或以上:

股东

持有的股份数目

持有权益的身份

所持股权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百分比(1)

所持股权占本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2)

北京国资公司

594,085,618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60.06% 42.63%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国资香港」)(3)

24,859,792股H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6.15% 1.78%北京国资公司(3)

24,859,792股H股(好仓)

受控制公司权益 6.15% 1.7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4,265,896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8.52% 6.05%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1,750,000股H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30.11% 8.74%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0.04% 0.03%附注:

(1)以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以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393,452,725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于国资香港持有的H股中拥有权益,持有24,859,792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H股股本约6.15%及股本总额约1.78%。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获悉有其他必须记录于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志雄先生为北京国资公司旗下实体之雇员。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赵及锋成立日期 1992-09-04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直接加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

52.48%的股份;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9.12%

的股份。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赵及锋成立日期 1992-09-04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直接加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

52.48%的股份;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9.12%

的股份。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亿元。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定发行条款当日(即2022年2月22日)的公司A股股价为人民币

9.73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号文同意,公司23.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82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部分。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24,989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不适用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元)

持有比例(%)工银瑞信添丰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235,000 4.8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568,000 4.26华泰优盛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320,000 4.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153,000 3.2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64,439,000 2.73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63,823,000 2.70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59,407,000 2.5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4,678,000 2.32华夏基金延年益寿9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476,000 2.31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5,390,000 1.92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转股 赎回 回售绿动转债 2,359,895,000 19,000 0 0 2,359,876,000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报告期转股额(元) 19,000报告期转股数(股) 1,991累计转股数(股) 12,725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0.0009

尚未转股额(元) 2,359,876,000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99.9947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后转股价格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2022-7-21 9.72 2022-7-15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82元╱股调整为9.72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2-031)。2023-7-26 9.60 2023-7-19 《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证券时报》 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

2022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2元╱股调整为9.60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3-029)。

2024-6-26 9.45 2024-6-18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3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60元╱股调整为9.45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4-028)。2024-11-

9.35 2024-11-11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

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绿动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5元╱

股调整为9.35元╱股(公告编

号:临2024-059)。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9.35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19.90亿元,资产负债率61.21%。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2024年5月8日出具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202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绿动转债”评级结果为“AA+”。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开始支付“绿动转债”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一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20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3-006);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二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4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4-005)。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三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6%(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6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5-004)。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57号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色动力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绿色动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如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

(十)”和“五、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

(二)”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绿色动力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60,999.24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9,781.44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1,217.80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款项性质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组合应收账款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

的内部控制流程;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

账款组合的划分,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分组是否适当;

3、获取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的相关资料:

4、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在测试过

程中所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5、复核管理层在测试中选取的参数是否

合理、准确;

6、检查历史回款和坏账数据,复核管理

层在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的前瞻性信息是否合理;

7、 对期后收款执行测试;

8、 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是

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无形资产减值-特许经营权减值准备

如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

(十七)、(十八)”和“五、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十四)”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1,060,763.6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特许经营权减值准备的计提相

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评估并测试与特许经营权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则的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因此,于2024年12月31日,管理层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而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该等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绿色动力对特许经营权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35,815.14万元,其中2024 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5,122.00万元。

管理层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来评估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评估过程中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包括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以及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关键假设(主要为运营期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和税前折现率)。由于特许经营权的金额重大,并且管理层在评估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了解管理层对特许经营权减值迹象的

判断并评估其合理性;

3、将相关项目本年度的实际经营结果与

上一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考虑管理层在选取与可收回金额评估相关的假设和数据时作出的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管理层偏向迹象;

4、获取管理层对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

试的相关资料:

5、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在测试过

程中所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6、 参考可比行业趋势分析、可比公司的

风险因素等,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绿色动力历史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运营情况等,评价管理层在评估可收回金额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包括运营期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

7、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

分析,评估相关关键假设在合理变动时对可回收金额的潜在影响;

8、 检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减值准备

的计算准确性。

其他信息

绿色动力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绿色动力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绿色动力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绿色动力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绿色动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绿色动力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绿色动力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劲力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银娜

2025年3月28日上海?中国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867,810,323.28 1,034,574,136.93应收账款 五(二)2,512,178,004.57 1,973,420,906.89应收款项融资 五(三)3,840,258.02 3,122,144.00预付款项 五(四)27,187,081.08 32,717,974.08其他应收款 五(五)44,856,695.09 39,382,637.73存货 五(六)49,795,449.07 62,734,783.04合同资产 五(七)370,964,094.96 406,969,089.6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五(八)46,454,709.89 53,508,848.34其他流动资产 五(九)200,537,444.73 257,143,592.87流动资产合计

4,123,624,060.69 3,863,574,113.53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五(十)35,892,934.10 35,892,934.10固定资产 五(十一)255,311,964.44 328,924,572.85在建工程 五(十二)1,542,278.08 917,164.63使用权资产 五(十三)7,281,264.98 3,538,266.49无形资产 五(十四)10,659,570,149.67 11,115,558,991.16商誉 五(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六)3,935,477.65 6,147,345.30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七)250,070,335.93 266,527,917.63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八)6,651,544,469.90 6,916,184,337.26非流动资产合计

17,865,148,874.75 18,673,691,529.42资产总计

21,988,772,935.44 22,537,265,642.9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二十)545,805,404.65 516,440,084.96应付账款 五(二十一)661,561,718.22 1,014,132,043.06合同负债 五(二十二) 1,780,465.71 614,204.13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三)109,275,821.31 109,884,464.06应交税费 五(二十四)78,034,607.41 59,207,794.73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五)153,150,819.25 152,350,860.7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六)1,108,768,938.92 2,138,535,085.14流动负债合计

2,658,377,775.47 3,991,164,536.87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二十七)7,528,412,016.81 7,033,566,028.80应付债券 五(二十八)2,354,143,208.17 2,275,489,512.51租赁负债 五(二十九)3,521,924.32 2,575,290.64长期应付款 五(三十)237,111,975.60 246,923,129.02预计负债 五(三十一)14,273,331.60 13,658,690.52递延收益 五(三十二)171,417,020.67 173,963,722.30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十七)492,725,249.82 525,967,837.35非流动负债合计10,801,604,726.99 10,272,144,211.14负债合计

13,459,982,502.46 14,263,308,748.01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三十三)1,393,452,725.00 1,393,450,734.00其他权益工具 五(三十四) 217,557,451.40 217,559,203.01资本公积 五(三十五)2,412,108,859.03 2,412,507,464.92其他综合收益 五(三十六)2,079,875.32 2,079,875.32专项储备 五(三十七)25,723,632.46 16,667,067.53盈余公积 五(三十八)340,338,359.75 340,338,359.75未分配利润 五(三十九)3,661,556,189.50 3,424,837,011.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52,817,092.46 7,807,439,716.26少数股东权益475,973,340.52 466,517,178.68所有者权益合计

8,528,790,432.98 8,273,956,894.9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988,772,935.44 22,537,265,642.9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29,688,819.47 482,213,915.54应收账款 十六(一)302,860,460.05 295,943,666.56预付款项263,929.59 489,163.49其他应收款 十六(二)1,878,850,072.33 2,239,027,923.0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20,872,083.33 180,572,083.33流动资产合计

3,232,535,364.77 3,198,246,751.94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941,818,433.05 1,618,469,200.00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三)6,441,353,111.31 6,525,907,220.95固定资产731,479.12 1,142,124.29使用权资产4,573,946.16无形资产3,215,424.44 1,604,310.38长期待摊费用11,228.07递延所得税资产1,065,854.80 500,326.32其他非流动资产1,515,453.32非流动资产合计

7,392,758,248.88 8,149,149,863.33资产总计

10,625,293,613.65 11,347,396,615.2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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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1,776,315.78 497,416,555.55应付账款2,536.00 58,239.00合同负债10,983,050.85 22,203,389.83应付职工薪酬20,473,125.11 22,290,702.33应交税费11,798,793.87 1,293,142.08其他应付款473,526,119.42 378,317,390.7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7,369,283.40 1,267,261,233.11流动负债合计

1,325,929,224.43 2,188,840,652.69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21,000,000.00 414,000,000.00应付债券2,354,143,208.17 2,275,489,512.51租赁负债1,581,167.45非流动负债合计3,376,724,375.62 2,689,489,512.51负债合计

4,702,653,600.05 4,878,330,165.20股本1,393,452,725.00 1,393,450,734.00其他权益工具217,557,451.40 217,559,203.01资本公积2,459,616,787.00 2,459,598,292.89盈余公积340,338,359.75 340,338,359.75未分配利润1,511,674,690.45 2,058,119,860.42所有者权益合计

5,922,640,013.60 6,469,066,450.0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25,293,613.65 11,347,396,615.2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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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五(四十)3,398,572,272.66 3,955,548,511.61

二、营业总成本

2,614,694,363.43 3,194,907,485.50其中:营业成本 五(四十)1,854,415,615.88 2,431,798,308.92税金及附加 五(四十一)71,447,694.62 65,528,769.38销售费用 五(四十二)1,315,666.37 1,394,043.52管理费用 五(四十三)232,864,434.58 215,861,892.82研发费用 五(四十四)7,097,412.89 7,372,735.78财务费用 五(四十五)447,553,539.09 472,951,735.08其中:利息费用453,395,045.98 484,914,254.47利息收入8,597,630.34 13,595,203.93加:其他收益 五(四十六)91,789,481.44 72,283,684.92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七)-45,174,975.77 -35,363,235.8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八)-126,501,452.00 -27,862,366.22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九)5,936.38 4,352,720.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3,996,899.28 774,051,829.57加:营业外收入 五(五十)2,665,142.96 3,822,651.64减:营业外支出 五(五十一)522,524.95 788,421.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6,139,517.29 777,086,059.95减:所得税费用 五(五十二)105,396,153.29 113,614,410.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0,743,364.00 663,471,649.3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0,743,364.00 663,471,649.33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净亏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5,082,147.27 629,281,357.7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5,661,216.73 34,190,291.59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0,743,364.00 663,471,649.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85,082,147.27 629,281,357.7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661,216.73 34,190,291.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五(五十三)

0.42 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五十三)

0.41 0.4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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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六(四) 126,102,217.92 147,950,404.37减:营业成本 十六(四)10,397,960.14 11,849,379.34税金及附加 513,833.10 888,367.84管理费用 54,343,890.48 53,460,089.22研发费用 7,097,412.89 7,372,735.78财务费用 161,980,726.52 166,114,528.15其中:利息费用165,458,850.24 176,240,004.90利息收入 5,193,353.32 10,748,732.46加:其他收益281,956.12 1,240,549.39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六(五) 55,179,978.75 1,235,113,223.37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927,910.39 -386,410.91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000,000.00 -133,610,235.39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9.2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7,697,580.73 1,010,620,911.21加:营业外收入 144,412.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7,697,580.73 1,010,765,324.04减:所得税费用 10,384,619.74 236,948.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082,200.47 1,010,528,375.89

五、综合收益总额

-198,082,200.47 1,010,528,375.8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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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32,180,504.57 2,999,544,479.41收到的税费返还67,185,501.56 63,971,621.0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1、68,439,940.79 89,035,422.0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7,805,946.92 3,152,551,522.5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73,308,507.21 955,728,788.38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

137,724,359.79 358,366,153.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1,147,329.71 500,102,931.53支付的各项税费287,118,391.31 276,123,993.8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1、90,036,870.28 84,552,504.8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9,335,458.30 2,174,874,372.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五(五十六)1、1,438,470,488.62 977,677,149.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930,083.15 32,899,539.0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2、2,039,180.00 4,182,004.9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69,263.15 37,081,543.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0,135,830.21 722,133,011.8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2、4,024,484.9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0,135,830.21 726,157,496.7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166,567.06 -689,075,952.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942,104,400.05 2,008,449,588.3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42,104,400.05 2,008,449,588.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453,243,766.41 2,500,968,040.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1,473,022.92 625,027,013.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4,880,000.00 49,600,000.0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五)3、3,433,401.84 3,008,265.2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88,150,191.17 3,129,003,319.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045,791.12 -1,120,553,730.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7,235.91 -295,802.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724,633.65 -832,248,336.66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2,534,956.93 1,864,783,29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五十六)2、867,810,323.28 1,032,534,956.9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709,998.20 115,152,799.1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081,072.32 67,965,554.9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791,070.52 183,118,354.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4,641.36 687,309.7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096,882.35 52,173,092.09支付的各项税费3,922,681.80 10,093,595.6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722,338.81 73,992,841.7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156,544.32 136,946,839.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34,526.20 46,171,514.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2,914,927.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1,902,646.51 713,25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6,023.4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2,787,221.76 1,028,816,552.0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7,604,795.51 1,742,092,575.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54,423.46 478,936.96投资支付的现金37,917,100.00 530,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2,000,00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6,941,500.00 1,204,189,060.6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7,413,023.46 1,734,667,997.6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191,772.05 7,424,577.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24,000,000.00 681,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857,365.2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20,857,365.25 681,0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18,970,000.00 816,452,963.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0,546,425.71 261,702,155.0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93,533.33 2,135,933.3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1,209,959.04 1,080,291,051.5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352,593.79 -399,291,051.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99.47 -306,253.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525,096.07 -346,001,212.43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2,213,915.54 828,215,127.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688,819.47 482,213,915.5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0,734.

217,559,203.01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0,734.

217,559,203.01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1,991.00 -1,751.61 -398,605.89 9,056,564.93 236,719,177.77 245,377,376.20 9,456,161.84 254,833,538.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585,082,147.27 585,082,147.27 15,661,216.73 600,743,364.00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991.00 -1,751.61 -398,605.89 -398,366.50 -398,366.50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 18,733.502.其他 -417,100.00 -417,100.00 -417,100.00

(三)利润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6,680,000.00 -355,042,969.50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6,680,000.00 -355,042,969.50

(四)专项储备 9,056,564.93 9,056,564.93 474,945.11 9,531,510.041.本期提取 47,208,549.15 47,208,549.15 2,320,638.72 49,529,187.872.本期使用 -38,151,984.22 -38,151,984.22 -1,845,693.61 -39,997,677.83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2,725.

217,557,451.40 2,412,108,859.03 2,079,875.32 25,723,632.46 340,338,359.75 3,661,556,189.50 8,052,817,092.46 475,973,340.52 8,528,790,432.98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优先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47,763.00

217,561,876.5

2,412,480,372.81 2,079,875.32 1,559,206.97 239,285,522.16 3,063,822,504.78 7,330,237,121.56 483,041,739.98 7,813,278,861.5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47,763.00

217,561,876.5

2,412,480,372.81 2,079,875.32 1,559,206.97 239,285,522.16 3,063,822,504.78 7,330,237,121.56 483,041,739.98 7,813,278,861.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列)

2,971.00 -2,673.51 27,092.11 15,107,860.56 101,052,837.59 361,014,506.95 477,202,594.70 -16,524,561.30 460,678,033.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629,281,357.74 629,281,357.74 34,190,291.59 663,471,649.33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2,971.00 -2,673.51 27,092.11 27,389.60 27,389.60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971.00 -2,673.51 27,092.11 27,389.60 27,389.60

(三)利润分配 101,052,837.59 -268,266,850.79 -167,214,013.20 -51,200,000.00 -218,414,013.201.提取盈余公积 101,052,837.59 -101,052,837.5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67,214,013.20 -167,214,013.20 -51,200,000.00 -218,414,013.20

(四)专项储备 15,107,860.56 15,107,860.56 485,147.11 15,593,007.671.本期提取 31,240,505.72 31,240,505.72 1,608,180.33 32,848,686.052.本期使用 -16,132,645.16 -16,132,645.16 -1,123,033.22 -17,255,678.38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991.00 -1,751.61 18,494.11 -546,445,169.97 -546,426,436.4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8,082,200.47 -198,082,200.4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

(三)利润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59,616,787.00 340,338,359.75 1,511,674,690.45 5,922,640,013.6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上期金额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47,763.00 217,561,876.52 2,459,571,200.78 239,285,522.16 1,315,858,335.32 5,625,724,697.7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47,763.00 217,561,876.52 2,459,571,200.78 239,285,522.16 1,315,858,335.32 5,625,724,697.7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971.00 -2,673.51 27,092.11 101,052,837.59 742,261,525.10 843,341,752.2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10,528,375.89 1,010,528,375.8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971.00 -2,673.51 27,092.11 27,389.60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971.00 -2,673.51 27,092.11 27,389.60

(三)利润分配

101,052,837.59 -268,266,850.79 -167,214,013.201.提取盈余公积101,052,837.59 -101,052,837.59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7,214,013.20 -167,214,013.2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4月 23日在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7152708132。公司H股于2014年6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流通;公司A股于2018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9,345.27万股,注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总部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本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以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依据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垃圾处理费合同资产组合1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PPP项目建设服务产生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项目 确定依据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其他长期应收款组合1 BT项目应收款(注)长期应收款组合2 履约保证金

注:BT项目指本集团以“建设-移交”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以及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BT项目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周转材料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及实地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

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除本公司之子公司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公司”)的危废填埋场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以及使用安全生产费购买的固定资产外,其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20-50 5 1.90-4.75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3-15 0-5 6.33-33.33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3-10 0-10 9.00-33.33其他 年限平均法3-20 0-10 4.5-33.33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特许经营权25-30年限平均法 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期限土地使用权

年限平均法 土地使用权证软件

年限平均法 软件预计可使用寿命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年)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2-5

(二十) 合同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一)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集团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

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二)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

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三)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建筑服务收入

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其中,“双特征”是指,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双控制”是指,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根据与政府方订立的 PPP 项目合同,以 BOT 等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对于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为政府方提供建造服务的,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计算确定。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集团根据 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无条件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 PPP 项目利息收入。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以上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在确认收入时,按照约进度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发电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且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入。本集团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3)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集团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并扣除已确认为金融资产收回的部分后的金额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二十四)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五)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七)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三、(十八)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

租赁选择权。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

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

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

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

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八)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二十九)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本集团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本集团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1)建造服务收入的确认

对于提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建造服务,本集团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建

造服务收入。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计算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建造服务开始时对建造服务毛利率和总建造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项目建造的过程中对总建造成本持续评估和修正,进而根据修正结果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的金额,这一修正将反映在本集团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和参数。如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与原估计存在差异时,该差异将会于未来期间影响本集团上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3)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垃圾发电项目以及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于资产负债表日,针对尚未开始运营的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存在减值迹象的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及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而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评估各个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按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评估过程中涉及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以及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包括运营期间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

(4)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

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十一)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

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3%、6%、9%以及1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5%以及7%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3%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2%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16.5%及15%房产税 按房产余值或房租收入计征 12%及1.2%

(二)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蓟州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公司”)、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公司”)、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白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公司”)、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二期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扩建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二期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二期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公司”)、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污泥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合一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二期公司”)、武汉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转运公司”)、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3+3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1)汕头公司(一期项目)、肇庆公司(一期项目)、章丘公司及博白公司于2019年完

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19年至2024年享受3+3税收优惠

(2)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宜春公司、红安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蓟州公司(二期项目)、丰城公司及汕头公司(二期项目)自2020年至2025年享受3+3税收优惠

(3)平阳二期公司、永嘉二期公司、石首公司、汕头污泥公司、金沙公司(焚烧项目)、登封公司、佳木斯公司(二期项目)及肇庆公司(二期项目)自2021年至2026年享受3+3税收优惠

(4)葫芦岛危废公司、惠州三合一公司、莱州公司、恩施公司自2022年至2027年享受3+3税收优惠

(5)武汉公司(二期项目)、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公司、章丘二期公司于2023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23 年至2028 年享受3+3 税收优惠

(6)武汉转运公司以及靖西公司于2024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24 年至2029年享受3+3 税收优惠

(7)安顺公司(一期项目)、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博白公司属于西部地区设立的鼓励类产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遥公司”)、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回公司”)、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厨余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该公告所载所得税优惠政策

(9)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动”)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适用香港税法条例规定的16.5%的所得税税率,2024年12月转为国内居民企业适用25%税率。

(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的70%实行即征即退,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所缴的增值税全额实行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即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此外,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本期已注销)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的征收率。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库存现金1,210.00 665.00银行存款867,809,113.28 1,032,534,291.93其他货币资金

2,039,180.00

合计867,810,323.28 1,034,574,136.93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34,508,968.46 12,010,895.96

(二)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1,520,216,989.35

1,221,997,125.641至2年584,134,705.60

411,540,110.552至3年236,296,658.84

339,136,676.063至4年229,817,405.92

47,825,127.774至5年26,907,777.54 8,914,351.505年以上12,618,856.55 4,489,809.67小计2,609,992,393.81 2,033,903,201.19减:坏账准备97,814,389.24 60,482,294.30合计2,512,178,004.57 1,973,420,906.89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609,992,393.81 100.00 97,814,389.24 3.75 2,512,178,004.57 2,033,903,201.19 100.00 60,482,294.30 2.97 1,973,420,906.89合计2,609,992,393.81 100.00 97,814,389.24 3.75 2,512,178,004.57 2,033,903,201.19 100.00 60,482,294.30 2.97 1,973,420,906.8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垃圾处理费1,420,077,973.67 54,775,090.44 3.86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892,930,176.42 39,440,495.85 4.42应收电费296,984,243.72 3,598,802.95 1.21合计2,609,992,393.81 97,814,389.24 3.75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0,482,294.30 37,332,094.94 97,814,389.24合计60,482,294.30 37,332,094.94 97,814,389.24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149,519,086.41 1,028,901,342.41 1,178,420,428.82 12.60 1,377,223.22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99,534,061.74 434,725,268.34 534,259,330.08 5.71 1,190,434.99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495,823.55 427,283,879.99 435,779,703.54 4.66 531,410.03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37,651,902.29 363,698,283.70 601,350,185.99 6.43 5,155,312.87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0,636,116.81 307,117,292.26 337,753,409.07 3.61 681,042.23合计525,836,990.80 2,561,726,066.70 3,087,563,057.50 33.01 8,935,423.35

(三)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3,840,258.02 3,122,144.00合计3,840,258.02 3,122,144.00

(四)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年以内23,695,148.31 87.16 32,717,974.08 100.001至2年3,491,932.77 12.84合计27,187,081.08 100.00 32,717,974.08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期末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为8,795,236.5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2.35%。

(五)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44,856,695.09 39,382,637.73

合计44,856,695.09 39,382,637.73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28,797,711.85 10,956,672.181至2年1,304,817.80 12,669,145.532至3年1,608,320.71 4,133,631.613年以上36,175,742.45 33,864,343.75小计67,886,592.81 61,623,793.07减:坏账准备23,029,897.72 22,241,155.34

合计44,856,695.09 39,382,637.73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8,750,678.21 27.62 18,750,678.21 100.00

18,750,678.21 30.43 18,750,678.21 100.00

其中: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12,961,261.85 19.09 12,961,261.85 100.00

12,961,261.85 21.03 12,961,261.85 100.00

其他5,789,416.36 8.53 5,789,416.36 100.00

5,789,416.36 9.40 5,789,416.36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9,135,914.60 72.38 4,279,219.51 8.71 44,856,695.09 42,873,114.86 69.57 3,490,477.13 8.14 39,382,637.73其中:

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17,144,447.45 25.25

17,144,447.45 4,136,220.69 6.71

4,136,220.69其他31,991,467.15 47.13 4,279,219.51 13.38 27,712,247.64 38,736,894.17 62.86 3,490,477.13 9.01 35,246,417.04合计67,886,592.81 100.00 23,029,897.72 33.92 44,856,695.09 61,623,793.07 100.00 22,241,155.34 36.09 39,382,637.73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6,988,073.50

6,988,073.50

100.00

账龄较长

且存在收

回风险

6,988,073.50 6,988,073.50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60,600.00

5,160,600.00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5,160,600.00 5,160,600.00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2,668,488.18

2,668,488.1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668,488.18 2,668,488.18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46,323.98

2,046,323.9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046,323.98 2,046,323.98合计16,863,485.66 16,863,485.66 100.00 16,863,485.66 16,863,485.6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17,144,447.45其他31,991,467.15 4,279,219.51 13.38合计49,135,914.60 4,279,219.51 8.71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上年年末余额3,490,477.13

18,750,678.21 22,241,155.34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788,742.38

788,742.38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4,279,219.51

18,750,678.21 23,029,897.72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

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8,750,678.21 18,750,678.2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其他3,490,477.13 788,742.38 4,279,219.51合计22,241,155.34 788,742.38 23,029,897.72

其中本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应收资产补偿款12,550,215.00 23,399,118.20应收原股东往来款12,961,261.85 12,961,261.85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17,144,447.45 4,136,220.69其他25,230,668.51 21,127,192.33合计67,886,592.81 61,623,793.07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

应收资产补偿款

12,550,215.00三年以上

18.49 1,255,021.50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和平税务分局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8,168,106.67一年以内

12.03 -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6,988,073.50三年以上

10.29 6,988,073.50

安顺市西秀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应收代付代垫款

5,805,969.76一年以内

8.55 290,298.49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5,160,600.00三年以上

7.60 5,160,600.00

合计38,672,964.93 56.97 13,693,993.49

(六) 存货

1、 存货分类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

准备/合同

履约成本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周转材料49,795,449.07

49,795,449.07 62,734,783.04

62,734,783.04合计49,795,449.07

49,795,449.07 62,734,783.04

62,734,783.04

(七)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212,419,196.31 1,537,602.04 210,881,594.27 260,662,319.31 1,886,838.79 258,775,480.52PPP项目建设服务6,532,020,545.69 50,530,020.09 6,481,490,525.60 6,657,460,191.77 53,034,155.84 6,604,426,035.93小计6,744,439,742.00 52,067,622.13 6,692,372,119.87 6,918,122,511.08 54,920,994.63 6,863,201,516.45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6,370,918,642.43 49,510,617.52 6,321,408,024.91 6,508,258,817.36 52,026,390.56 6,456,232,426.80合计373,521,099.57 2,557,004.61 370,964,094.96 409,863,693.72 2,894,604.07 406,969,089.65

2、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6,744,439,742.00 100.00 52,067,622.13 0.77 6,692,372,119.87 6,918,122,511.08 100.00 54,920,994.63 0.79 6,863,201,516.45合计6,744,439,742.00 100.00 52,067,622.13 0.77 6,692,372,119.87 6,918,122,511.08 100.00 54,920,994.63 0.79 6,863,201,516.4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212,419,196.31 1,537,602.04 0.72PPP项目建设服务6,532,020,545.69 50,530,020.09

0.77

合计6,744,439,742.00 52,067,622.13 0.77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其他变动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1,886,838.79 -349,236.75 1,537,602.04PPP项目建设服务53,034,155.84 -2,504,135.75 50,530,020.09合计54,920,994.63 -2,853,372.50 52,067,622.13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

(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46,454,709.89 53,508,848.34合计46,454,709.89 53,508,848.34

(九)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他200,537,444.73 257,143,592.87合计200,537,444.73 257,143,592.87

(十)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BT项目应收款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履约保证金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小计109,359,064.98 27,011,420.99 82,347,643.99 109,359,064.98 19,957,282.54 89,401,782.44减:一年内到期部分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合计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2、 长期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9,359,064.98 100.00 27,011,420.99 24.70 82,347,643.99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89,401,782.44合计109,359,064.98 100.00 27,011,420.99 24.70 82,347,643.99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89,401,782.4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长期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BT项目应收款73,359,064.98 26,904,355.09 36.67履约保证金36,000,000.00 107,065.90 0.30合计

109,359,064.98 27,011,420.99 24.70

3、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

其他变

动BT项目应收款19,850,216.64 7,054,138.45 26,904,355.09履约保证金107,065.90 107,065.90合计19,957,282.54 7,054,138.45 27,011,420.99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

(十一)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固定资产255,311,964.44 328,924,572.85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55,311,964.44 328,924,572.85

2、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231,624,878.49 104,813,866.42 32,729,125.53 45,255,651.43 414,423,521.87

(2)本期增加金额

940,632.12 7,385,142.93

922,643.71 9,248,418.76

—购置

940,632.12 7,385,142.93 922,643.71 9,248,418.76

—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35,868.11 815,616.15

459,205.78

1,310,690.04

—处置或报废

815,616.15

459,205.78 1,274,821.93

—其他35,868.11 35,868.11

(4)期末余额

231,589,010.38 105,754,498.54 39,298,652.31 45,719,089.36 422,361,250.592.累计折旧

(1)上年年末余额

15,228,722.58 21,252,276.20 19,317,796.61 29,700,153.63 85,498,949.02

(2)本期增加金额

4,002,010.72 6,941,242.68 3,590,469.07 4,639,600.90 19,173,323.37—计提4,002,010.72 6,941,242.68 3,590,469.07 4,639,600.90 19,173,323.37

(3)本期减少金额

770,738.39 426,401.13 1,197,139.52—处置或报废770,738.39 426,401.13 1,197,139.52

(4)期末余额

19,230,733.30 28,193,518.88 22,137,527.29 33,913,353.40 103,475,132.87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46,424,851.10 17,149,302.18

63,574,153.28

—计提46,424,851.10

17,149,302.18

63,574,153.28

(3)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46,424,851.10

17,149,302.18

63,574,153.28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65,933,425.98 60,411,677.48 17,161,125.02 11,805,735.96 255,311,964.44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216,396,155.91 83,561,590.22 13,411,328.92 15,555,497.80 328,924,572.85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东莞公司12,953,917.93

东莞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并无偿提供东莞公司使用,因此无法办理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但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有效地使用上述固定资产,对本集团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本集团对葫芦岛危废处理项目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 2024 年 12 月 31日组成各资产组的各项长期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本集团以葫芦岛危废业务资产组为基础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比较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葫芦岛危废处理项目资产组减值12,935.4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6,357.4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6,578.07万元)。针对葫芦岛危废公司危废项目,本集团采用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作为预测期年限。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项目 2024年 2023年收入复合增长率

2.56% 1.82%息税前利润率-35.99%-24.46% -6.81%-29.05%税前折现率

8.55% 9.01%

(十二)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在建工程1,542,278.08 1,542,278.08 917,164.63

917,164.63工程物资

合计1,542,278.08

1,542,278.08 917,164.63

917,164.63

(十三)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1,993,096.23 1,517,339.19 1,681,228.25 5,191,663.67

(2)本期增加金额

6,399,512.16 254,719.00

6,654,231.16

(3)本期减少金额

602,694.21 137,630.43

740,324.64

(4)期末余额

7,789,914.18 1,634,427.76 1,681,228.25 11,105,570.192.累计折旧

(1)上年年末余额

1,175,051.06 259,557.12 218,789.00 1,653,397.18

(2)本期增加金额

2,107,261.69 744,117.26 59,853.72 2,911,232.67

(3)本期减少金额

602,694.21 137,630.43

740,324.64

(4)期末余额

2,679,618.54 866,043.95 278,642.72 3,824,305.21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110,295.64 768,383.81 1,402,585.53 7,281,264.98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818,045.17 1,257,782.07 1,462,439.25 3,538,266.49

(十四)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BOT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13,351,257,238.79

71,446,558.44 4,083,522.38

6,529,123.58 13,433,316,443.19

(2)本期增加金额

94,334,941.80

2,428,794.70

96,763,736.5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3,445,592,180.59

71,446,558.44 6,512,317.08

6,529,123.58 13,530,080,179.69

2.累计摊销

(1)上年年末余额

1,994,774,069.73

7,489,360.81 2,033,493.68

3,396,442.65 2,007,693,366.87

(2)本期增加金额

485,018,538.00

1,428,931.20 524,437.55

486,971,906.7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479,792,607.73

8,918,292.01 2,557,931.23

3,396,442.65 2,494,665,273.62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306,931,404.23

3,132,680.93 310,064,085.16

(2)本期增加金额

51,220,035.95

14,560,635.29

65,780,671.24

项目 BOT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58,151,440.18

14,560,635.29 3,132,680.93 375,844,756.40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607,648,132.68

47,967,631.14

3,954,385.85

10,659,570,149.67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11,049,551,764.83 63,957,197.63 2,050,028.70

11,115,558,991.16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莱州公司因在运营期连续发生亏损而存在减值迹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集团采用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的剩余年限作为预测期年限。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莱州公司 莱州公司收入复合增长率

1.05% 1.84%息税前利润率

37.35% 33.30%税前折现率

8.56% 9.90%

对于葫芦岛危废项目的减值的减值测试情况详见附注五(十一)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十五)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成商誉的事项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账面原值

葫芦岛危废公司43,910,821.67 43,910,821.67小计43,910,821.67 43,910,821.67减值准备

葫芦岛危废公司43,910,821.67 43,910,821.67小计43,910,821.67 43,910,821.67账面价值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

6,147,345.30

2,200,639.58 11,228.07 3,935,477.65合计6,147,345.30

2,200,639.58 11,228.07 3,935,477.65

(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收益2,454,140.99 9,816,565.23 2,553,417.04 10,213,669.11减值准备30,078,942.24 183,778,782.97 22,456,284.42 157,601,726.81未实现利润246,630,375.73 1,048,105,395.79 255,680,729.90 1,022,722,918.95可抵扣亏损18,247,234.28 72,988,937.10 20,803,641.17 83,214,564.72合计297,410,693.24 1,314,689,681.09 301,494,072.53 1,273,752,879.5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负

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505,607,987.14 2,022,379,811.85 486,093,050.84 1,944,372,203.36中国股息预提税25,750,852.11 257,508,521.1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34,457,619.99 137,830,480.00 49,090,089.30 196,360,357.20合计540,065,607.13 2,160,210,291.85 560,933,992.25 2,398,241,081.6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期末 上年年末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

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70,335.93 47,340,357.31 266,527,917.63 34,966,154.90递延所得税负债492,725,249.82 47,340,357.31 525,967,837.35 34,966,154.9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0,000,250.25 319,216,718.51可抵扣亏损198,321,931.57 142,336,618.21合计598,322,181.82 461,553,336.7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备注

年份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备注2024年7,542,776.872025年102,014.88 2,267,602.702026年203,778.85 7,998,153.442027年60,650,770.94 44,819,669.432028年75,124,347.18 79,708,415.772029年62,241,019.72合计198,321,931.57 142,336,618.21

(十八)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PPP项目建设服务6,370,918,642.43 49,510,617.52 6,321,408,024.91 6,508,258,817.36 52,026,390.56 6,456,232,426.80预付工程及设备款34,822,935.12 34,822,935.12 49,292,170.97 49,292,170.97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295,313,509.87 295,313,509.87 409,144,286.17 409,144,286.17其他

1,515,453.32 1,515,453.32合计6,701,055,087.42 49,510,617.52 6,651,544,469.90 6,968,210,727.82 52,026,390.56 6,916,184,337.26

(十九)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 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货币资金2,039,180.00保函保证金 开具履约保函应收账款1,733,445,921.40质押

用于质押借款

1,319,752,710.62质押

用于质押借款合同资产297,894,159.93质押341,067,032.77质押其他非流动资产4,154,508,984.18质押4,007,336,391.53质押无形资产5,901,317,945.15质押5,228,829,544.18质押合计12,087,167,010.66

10,899,024,859.10

(二十)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保证借款34,029,088.87信用借款511,776,315.78 516,440,084.96合计545,805,404.65 516,440,084.96

于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34,0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0元)为由本公司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34,000,000.00 元(2023年12月31日:0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十一)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工程、设备及其他款项661,561,718.22 1,014,132,043.06合计661,561,718.22 1,014,132,043.06

说明: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入账日期分析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3,379,368.50元及345,203,137.56元,主要是作为工程设备质保金的应付工程设备尾款,剩余应付账款余额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二十二)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预收电费及垃圾处理费1,780,465.71 614,204.13合计1,780,465.71 614,204.13

(二十三)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短期薪酬107,810,923.03 492,293,458.69 493,059,181.44 107,045,200.28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25,798.00 52,468,776.81 52,343,953.78 2,150,621.03辞退福利47,743.03 2,594,838.89 2,562,581.92 80,000.00

合计109,884,464.06 547,357,074.39 547,965,717.14 109,275,821.31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104,200,189.88 386,098,150.48 386,203,783.52 104,094,556.84

(2)职工福利费

486,026.16 30,236,073.68 30,548,982.65 173,117.19

(3)社会保险费

307,380.85 27,317,245.62 27,271,187.48 353,438.99其中:医疗保险费272,535.88 24,063,895.12 24,027,763.72 308,667.28工伤保险费18,565.30 2,291,829.08 2,282,167.49 28,226.89生育保险费16,279.67 961,521.42 961,256.27 16,544.82

(4)住房公积金

132,379.04 40,349,429.98 40,349,898.98 131,910.0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2,683,632.54 7,669,687.82 8,061,143.14 2,292,177.22

(6)其他短期薪酬

1,314.56 622,871.11 624,185.67合计107,810,923.03 492,293,458.69 493,059,181.44 107,045,200.2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基本养老保险2,011,485.87 50,411,578.67 50,289,446.46 2,133,618.08失业保险费14,312.13 2,057,198.14 2,054,507.32 17,002.95合计2,025,798.00 52,468,776.81 52,343,953.78 2,150,621.03

(二十四)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企业所得税50,746,255.31 35,733,249.32房产税10,850,976.15 10,554,288.15增值税8,817,202.64 6,055,601.55城镇土地使用税5,365,850.46 4,955,283.52城市维护建设税556,823.28 391,618.45个人所得税281,348.15 249,863.24其他1,416,151.42 1,267,890.50合计78,034,607.41 59,207,794.73

(二十五) 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股利1,400,000.00 19,600,000.00其他应付款项151,750,819.25 132,750,860.79合计153,150,819.25 152,350,860.79

1、 应付股利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少数股东股利1,400,000.00 19,600,000.00合计1,400,000.00 19,600,000.00

2、 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押金和保证金62,450,280.22

49,082,419.52应付城建局管理费25,147,268.22 25,548,102.29应退电费25,722,341.44 17,443,927.26应付费用款25,541,373.38 25,219,430.06应付股权收购款1,234,620.00 1,234,620.00其他11,654,935.99 14,222,361.66

合计151,750,819.25 132,750,860.79其他说明:超过一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押金和保证金

(二十六)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82,903,535.74 2,120,325,657.41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2,064,461.98 8,017,177.5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9,811,153.15 9,184,738.63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989,788.05 1,007,511.54合计1,108,768,938.92 2,138,535,085.14

(二十七) 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保证及质押借款7,387,774,009.80 7,597,792,241.77信用借款1,223,541,542.75 1,556,099,444.44小计8,611,315,552.55 9,153,891,686.21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82,903,535.74 2,120,325,657.41其中:保证及质押借款825,512,992.99 886,226,212.97信用借款257,390,542.75 1,234,099,444.44合计7,528,412,016.81 7,033,566,028.80

于2024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6,562,753,659.04 元(2023年12月31日:

6,228,813,359.24元)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权利质押

合同》约定,本集团需将相关PPP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于2024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95,0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0元)为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协议约定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设备并出租给惠州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719,890,804.94元(2023年12月31日:

1,357,366,941.69元)包括仅由本公司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719,890,804.94 元(2023年12月31日:1,357,366,941.69元)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60%至4.30%

(二十八)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可转债2,354,143,208.17 2,275,489,512.51合计2,354,143,208.17 2,275,489,512.51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债券名称

面值

票面利率发行日期

债券期

发行金额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发

行按面值计提利

利息摊销 本年转股 本期偿还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利息

期末余额

是否违约可转债2,360,000,000.00 0.2%-2% 2022/2/256年2,360,000,000.00

2,275,489,512.51 13,486,860.42 78,672,377.17

18,681.51

1,422,398.44

12,064,461.98 2,354,143,208.17否合计 2,360,000,000.00

2,275,489,512.51 13,486,860.42 78,672,377.17

18,681.51

1,422,398.44

12,064,461.98 2,354,143,208.1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的总额为23.60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第一年票面利率为0.20%,之后在剩余年限内逐年递增至2.0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不含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于2023年7月19日,由于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60元。于2024年6月26日,由于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45元。于2024年11月19日,由于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35元。

于本年度,本公司共有面值为19,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公司股本因此增加1,991.00元,资本公积增加18,494.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面值为124,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公司股本因此累计增加12,725.00元,资本公积累计增加115,053.30元。

(二十九) 租赁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租赁负债7,511,712.37 3,582,802.18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89,788.05 1,007,511.54合计3,521,924.32 2,575,290.64

(三十) 长期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长期应付款246,923,128.75 256,107,867.65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9,811,153.15 9,184,738.63合计237,111,975.60 246,923,129.02

(三十一) 预计负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13,658,690.52 614,641.08 14,273,331.60合计13,658,690.52 614,641.08 14,273,331.60

说明: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根据2022年开始施行的《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提取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退役费用,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

(三十二) 递延收益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政府补助173,963,722.30 4,500,000.00 7,046,701.63 171,417,020.67合计173,963,722.30 4,500,000.00 7,046,701.63 171,417,020.67

(三十三) 股本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发行新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人民币普通股

989,090,942.00 1,991.00 1,991.00 989,092,933.00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04,359,792.00 404,359,792.00合计1,393,450,734.00 1,991.00 1,991.00 1,393,452,725.00

其他说明:

股本增加详见附注五(二十八)

(三十四)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股

其他

期末余额可转债217,559,203.01 1,751.61

217,557,451.40合计217,559,203.01 1,751.61

217,557,451.40

(三十五) 资本公积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412,236,299.22 18,494.11 417,100.00 2,411,837,693.33其他资本公积271,165.70 271,165.70合计2,412,507,464.92 18,494.11 417,100.00 2,412,108,859.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增加详见附注五(二十八)

(2)本期资本公积减少系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三十六)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金额

期末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79,875.32

2,079,875.32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079,875.32

2,079,875.32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079,875.32

2,079,875.32

(三十七) 专项储备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安全生产费16,667,067.53 47,208,549.15

38,151,984.22 25,723,632.46

合计16,667,067.53 47,208,549.15

38,151,984.22 25,723,632.46

(三十八) 盈余公积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340,338,359.75 340,338,359.75合计340,338,359.75 340,338,359.75

(三十九) 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424,837,011.73 3,063,822,504.78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424,837,011.73 3,063,822,504.78本期增加585,082,147.27 629,281,357.74其中:本期净利润585,082,147.27 629,281,357.74本期减少348,362,969.50 268,266,850.79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052,837.59应付普通股股利348,362,969.50 167,214,013.20期末未分配利润3,661,556,189.50 3,424,837,011.73根据2024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5元,按照已发行股份139,345.19万股计算,共计约20,901.78万元。根据2024年9月20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元,按照已发行股份139,345.20万股计算,共计13,934.52万元。

(四十)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3,301,064,084.61 1,852,508,366.78 3,901,188,741.67 2,428,844,692.10其他业务97,508,188.05 1,907,249.10 54,359,769.94 2,953,616.82合计3,398,572,272.66 1,854,415,615.88 3,955,548,511.61 2,431,798,308.92

主营业务收入列示: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垃圾处理及发电供气业务2,764,652,482.95 1,741,746,946.66 2,607,650,756.29 1,621,544,434.00建造服务37,326,307.19 34,296,190.96 815,496,845.88 748,474,510.63PPP项目利息收入397,203,881.14

395,987,209.22其他101,881,413.33 76,465,229.16 82,053,930.28 58,825,747.47合计3,301,064,084.61 1,852,508,366.78 3,901,188,741.67 2,428,844,692.10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渣灰收入及其他97,508,188.05 1,907,249.10 54,359,769.94 2,953,616.82合计97,508,188.05 1,907,249.10 54,359,769.94 2,953,616.82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本期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如下:

类别 2024年度

垃圾处理收入 发电供气收入 建造服务收入 渣灰收入及其他 利息收入 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02,096,152.17 2,262,556,330.78 37,326,307.19 101,881,413.33 397,203,881.14 3,301,064,084.61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2,262,556,330.78 101,881,413.33 2,364,437,744.11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502,096,152.17 37,326,307.19 539,422,459.36

PPP项目利息收入397,203,881.14 397,203,881.14其他业务收入97,508,188.05 97,508,188.05合计502,096,152.17 2,262,556,330.78 37,326,307.19 199,389,601.38 397,203,881.14 3,398,572,272.66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82,499,966.76 2,125,150,789.53 815,496,845.88 82,053,930.28 395,987,209.22 3,901,188,741.67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2,125,150,789.53 82,053,930.28 2,207,204,719.81在某一时段内确认482,499,966.76 815,496,845.88 1,297,996,812.64PPP项目利息收入395,987,209.22 395,987,209.22其他业务收入54,359,769.94 54,359,769.94合计482,499,966.76 2,125,150,789.53 815,496,845.88 136,413,700.22 395,987,209.22 3,955,548,511.61

(四十一)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房产税44,556,388.89 39,767,051.58土地使用税12,228,071.35 12,594,524.49城市维护建设税5,895,930.28

5,416,465.11教育费附加(含地方)4,514,318.33

4,071,581.55其他4,252,985.77

3,679,146.65合计71,447,694.62 65,528,769.38

(四十二)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1,161,399.87 1,208,506.37折旧及摊销7,172.54 7,798.83其他147,093.96 177,738.32合计1,315,666.37 1,394,043.52

(四十三)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149,464,318.64

132,639,331.54外聘劳务费17,586,306.67 17,443,571.44折旧及摊销7,529,807.98 8,306,897.47中介服务费5,099,733.96

6,726,310.22

审计师费用2,892,981.04

3,484,716.98其中:审计费用2,746,754.63 3,297,169.81非审服务146,226.41 187,547.17办公通讯费4,143,701.53 3,939,305.90交通运输费5,725,866.69 5,805,545.92业务招待费4,821,906.18

3,582,984.26水电及租赁费3,663,090.99 4,370,400.50其他31,936,720.90

29,562,828.59合计232,864,434.58

215,861,892.82

注:本期审计师费用中包含849,056.6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期审阅费用

(四十四) 研发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6,333,539.80 6,623,713.36折旧及摊销108,297.14 139,534.81水电物业费45,601.74 46,753.50差旅费345,759.98 365,529.86中介服务费157,512.26 69,802.82其他106,701.97 127,401.43合计7,097,412.89 7,372,735.78

(四十五)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利息费用453,655,075.70 505,877,510.59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290,981.02 144,110.64减:利息资本化260,029.72 20,963,256.12利息费用净额453,395,045.98 484,914,254.47减:利息收入8,597,630.34 13,595,203.93汇兑损益999,257.95 295,802.97手续费及其他1,756,865.50 1,336,881.57

合计447,553,539.09 472,951,735.08

(四十六) 其他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增值税退税收入80,193,728.32 59,854,030.23进项税加计抵减53,025.37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64,196.41 315,883.17递延收益摊销7,046,701.63 6,032,084.46其他4,284,855.08 6,028,661.69合计91,789,481.44 72,283,684.92

(四十七)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7,332,094.94 -24,358,963.99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88,742.38 -958,348.49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054,138.45 -10,045,923.39合计-45,174,975.77 -35,363,235.87

(四十八)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853,372.52 31,438,262.2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3,574,153.28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5,780,671.24 -25,575,645.03商誉减值损失

-33,724,983.41

合计-126,501,452.00 -27,862,366.22

(四十九)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号填列)5,936.38 -132,743.67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号填列)4,485,464.30合计5,936.38 4,352,720.63

(五十)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2,116.98 1,991.24其他2,663,025.98 3,820,660.40合计2,665,142.96 3,822,651.64

(五十一)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555.82 46,339.55其他517,969.13 742,081.71合计522,524.95 788,421.26

(五十二)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当期所得税费用122,181,159.09

111,518,793.63递延所得税费用-16,785,005.80

2,095,616.99合计105,396,153.29 113,614,410.6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金额

项目 本期金额利润总额706,139,517.29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176,534,879.07税率优惠及税率差异的影响-100,907,293.03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40,009,452.4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7,624,292.3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的影响15,560,254.93转回及利用以前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9,786,280.00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137,643.68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4,463,403.12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20,274,380.94汇算清缴差异调整533,037.05中国股息预提税-25,750,852.11无需纳税的收入-1,628,050.26研发加计扣除-1,712,485.80其他222,066.45所得税费用105,396,153.29

(五十三)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585,082,147.27

629,281,357.74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393,451,723.94

1,393,449,745.62基本每股收益

0.42 0.45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42 0.45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673,869,708.75

706,725,123.76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1,639,273,129.83

1,636,238,297.98稀释每股收益

0.41 0.43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0.41 0.43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五十四) 费用按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按照性质分类,

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建造成本34,296,190.96

748,474,510.63职工薪酬费用541,424,412.44

500,220,704.10折旧费和摊销费用511,210,142.79

467,962,287.68环境保护费256,765,448.66

279,749,822.62维修费136,508,446.13

132,550,713.87燃料费234,044,607.08 152,266,308.00材料费79,206,048.28

79,830,150.14水电费27,826,851.34

27,177,611.25垃圾转运成本64,259,495.82

51,022,428.90外聘劳务费41,853,478.63

38,009,483.03安全生产费49,535,623.69

33,028,357.54中介服务费5,201,114.14

6,901,773.42审计师费用2,892,981.04

3,484,716.98其中:审计费用2,746,754.63 3,297,169.81非审计费用146,226.41 187,547.17其他费用110,668,288.72

135,748,112.88合计2,095,693,129.72

2,656,426,981.04

注:本期审计师费用中包含849,056.6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期审阅费用。

(五十五)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政府补助9,754,684.69 31,981,593.36所得税退税28,079,326.13 10,222,428.28保证金19,912,578.18 26,617,599.44其他10,693,351.79 20,213,800.96合计68,439,940.79 89,035,422.0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支付保证金6,304,527.91 10,483,044.08其他83,732,342.37 74,069,460.78合计90,036,870.28 84,552,504.86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回履约保证金2,039,180.00 4,182,004.95

合计2,039,180.00 4,182,004.95

(2)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4,024,484.95

合计4,024,484.95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存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016,301.84 3,008,265.21购买少数股权417,100.00

合计3,433,401.84 3,008,265.21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9,670,331,771.17 3,942,104,400.05 344,401,568.66 4,799,716,782.68 9,157,120,957.20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2,283,506,690.07 92,159,237.59 9,439,576.00 18,681.51 2,366,207,670.15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3,582,802.18 6,945,212.03 3,016,301.84 7,511,712.37应付利息1,300,967.29 1,300,967.29合计11,958,722,230.71 3,942,104,400.05 443,506,018.28 4,813,473,627.81 18,681.51 11,530,840,339.72

(五十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00,743,364.00 663,471,649.33加:信用减值损失45,174,975.77 35,363,235.87资产减值准备126,501,452.00 27,862,366.22固定资产折旧19,126,363.82 19,762,663.71使用权资产折旧2,911,232.67 2,485,298.37无形资产摊销486,971,906.75 444,039,183.47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00,639.58 1,675,142.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36.38 -4,352,720.63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38.84 44,348.31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39,019,267.89 468,249,040.94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457,581.70 -35,981,185.79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3,242,587.53 38,076,802.78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939,333.97 -12,279,056.3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66,614,457.72 -700,066,598.36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3,246,596.78 13,733,972.24专项储备的增加9,531,510.04 15,593,007.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8,470,488.62 977,677,149.93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67,810,323.28 1,032,534,956.93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32,534,956.93 1,864,783,293.59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4,724,633.65 -832,248,336.6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现金

867,810,323.28 1,032,534,956.93其中:库存现金1,210.00 665.00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67,809,113.28 1,032,534,291.93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7,810,323.28 1,032,534,956.93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其他货币资金2,039,180.00

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

(五十七)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285.28 7.19 2,050.71港币865,795.37 0.93 801,761.14日元

11.00 0.05 0.51

(五十八)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90,981.02 144,110.64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2,828,022.91 3,648,650.46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5,844,324.75 6,656,915.67

(五十九) PPP项目合同

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与政府及其授权实施机构(合同授予方)订立PPP项目合同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PPP 项目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

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

(4)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公司按照本解释规定的 PPP 项目资产不确认为固定资产。

(7)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8)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9)为使 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根据 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 研发支出

(一) 研发支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6,333,539.80 6,623,713.36折旧及摊销108,297.14 139,534.81水电物业费45,601.74 46,753.50差旅费345,759.98 365,529.86中介服务费157,512.26 69,802.82其他106,701.97 127,401.43合计7,097,412.89 7,372,735.78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7,097,412.89 7,372,735.78资本化研发支出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注销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安排,本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将原子公司青岛公司注销。新设子公司本公司2024年8月27日新设1家全资子公司,为武汉转运公司。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840万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武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7,948.43万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8,000万 江苏泰州 江苏泰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山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88万 山东乳山 山东乳山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安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贵州安顺 贵州安顺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江苏句容 江苏句容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章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7,294万 山东章丘 山东章丘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香港绿动

有限责任公司

73,932.9万港币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平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山西平遥 山西平遥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0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蓟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天津蓟州 天津蓟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4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5,000万 天津宁河 天津宁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秀

有限责任公司

2,080万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建筑工程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7,500万 北京通州 北京通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红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湖北红安 湖北红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隆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湖南隆回 湖南隆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汕头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1,000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设立博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广西博白 广西博白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设立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600万 安徽蚌埠 安徽蚌埠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北京密云 北京密云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宜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500万 江西宜春 江西宜春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设立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51.00 49.00

设立葫芦岛危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危险废弃物处理

8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丰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537.5万 江西丰城 江西丰城

垃圾处理及发电

51.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惠州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0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登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河南登封 河南登封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海宁扩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9,000万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设立石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湖北石首 湖北石首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金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000万 贵州毕节 贵州毕节

垃圾转运、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平阳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1,000万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靖西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广西靖西 广西靖西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恩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万 湖北恩施 湖北恩施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葫芦岛发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265.75万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莱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万 山东莱州 山东莱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87.5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朔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9,500万 山西朔州 山西朔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98.00

设立章丘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5,500万 山东济南 山东济南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汕头污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00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污泥处理

100.00

设立惠州三合一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3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餐厨厨余垃圾(含地沟

8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油、泔水油)、市政污泥、粪便的收集、储存、转运及处置汕头厨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272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80.00

设立武汉转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垃圾转运

100.00

设立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昕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8,450万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东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垃圾转运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4,000万 四川广元 四川广元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佳木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900万

黑龙江佳木斯

黑龙江佳木斯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肇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500万 广东四会 广东四会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兰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9,000万 吉林舒兰 吉林舒兰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00万 甘肃张掖 甘肃张掖 垃圾转运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本集团不存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九、 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

33,200,000.00 1,197,574.41 1,185,177.72其他收益章丘生态文明建设补贴15,290,000.00 549,341.28 549,341.28其他收益红安县财政局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30,000,000.00 1,029,383.76 1,029,383.76其他收益石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

17,780,000.00 596,516.88 596,516.88其他收益恩施财政专项补贴19,100,000.00 711,801.24 711,801.24其他收益莱州生态文明补贴17,500,000.00 632,530.08 632,530.08其他收益朔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

14,340,000.00 527,852.76 395,889.57其他收益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章丘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20,000,000.00 743,034.00 247,678.00其他收益登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10,000,000.00 400,849.08 138,447.81其他收益其他19,952,750.00 657,818.14 545,318.12其他收益合计197,162,750.00 7,046,701.63 6,032,084.46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增值税退税收入80,193,728.32 80,193,728.32 59,854,030.23进项税加计抵减53,025.37贷款贴息1,000,000.00 1,000,000.00其他4,284,855.08 4,284,855.08 6,028,661.69合计85,478,583.40

85,478,583.40

65,935,717.29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计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合计短期借款549,275,845.83 549,275,845.83应付账款661,561,718.22 661,561,718.22其他应付款153,150,819.25 153,150,819.25长期借款1,338,779,901.98 1,072,515,954.61 4,010,692,012.26 3,272,646,693.91 9,694,634,562.76应付债券14,198,048.50 35,398,140.00 2,614,742,608.00 2,664,338,796.50租赁负债4,253,405.37 1,780,970.43 457,254.24 2,066,414.36 8,558,044.40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287,108,176.88 418,974,847.63合计2,747,593,073.30 1,136,068,399.19 6,705,011,876.95 3,561,821,285.15 14,150,494,634.59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合计短期借款523,755,705.67 523,755,705.67应付账款1,014,132,043.06 1,014,132,043.06其他应付款152,350,860.79 152,350,860.79长期借款2,426,043,525.61 1,374,531,162.34 3,290,440,250.27 3,469,463,757.94 10,560,478,696.16应付债券9,439,580.03 14,198,162.79 290,267,085.00 2,359,895,000.00 2,673,799,827.82租赁负债1,209,860.65 854,644.31 456,886.24 2,218,832.44 4,740,223.64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320,648,286.03 452,514,956.78合计4,153,304,909.96 1,415,957,303.59 3,660,284,223.96 6,152,225,876.41 15,381,772,313.92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集团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则本集团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32,250,000.00 元(2023年12月31日:约29,776,000.00元)。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仅存在少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及外币,不存在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除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北京国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及锋 北京市 投资管理

1,000,000万元

42.63 42.63

其他说明: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北京国资公司同时持有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香港公司”)100%股权,而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78%的股份。北京国资公司为公司最终控制方。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国资香港公司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

(四)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深圳水晶石4,872,739.88 4,721,446.38其他441,410.00 135,739.00合计5,314,149.88 4,857,185.38

2、 关联方借款

(1)利息费用

借款方 2024年度 2023年度北京国资公司23,495,416.67 56,575,000.00国资香港公司6,961,777.78北京银行14,520,837.57北京农商行14,837,374.01 18,110,488.31合计52,853,628.25 81,647,266.09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8,417,029.13 16,590,300.88

4、 其他关联交易

于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北京银行款项8,124,990.52元、北京农商行1,263,432.08(2023年:13,682,197.67元);存放在北京银行款项产生的利息收入34,235.16元、北京农商行产生的利息收入47,147.48元(2023年:

135,103.07);与北京银行交易产生的手续费618.05元,与北京农商行交易产生的手续费2,300.37元(2023年:1,809.00元)

5、 董事、监事和总经理薪酬及董事权益

(a)2024年度每位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薪酬如下: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执行董事:

乔德卫888,500.00 46,927.17 1,083,700.00 61,091.28 2,080,218.45胡声泳532,844.00 50,108.49 957,976.36 61,091.28 1,602,020.13仲夏148,750.00 180,617.00 329,367.00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岳鹏

赵志雄

胡天河

燕春旭

仝翔宇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北海80,000.00欧阳戒骄20,000.00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郑志明73,500.00傅捷36,300.00谢兰军60,000.00监事

余丽君178,376.78 24,570.00 28,000.00 24,343.92 255,290.70颜世文174,982.06 24,310.00 23,196.24 222,488.30田莹莹

罗照国

合计

269,800.00 1,923,452.84 145,915.66 2,250,293.36 169,722.72 4,489,384.58

2023年度每位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薪酬如下: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执行董事:

乔德卫892,500.00 43,134.84 1,171,700.00 57,659.04 2,164,993.88胡声泳536,844.00 46,215.90 969,983.00 57,659.04 1,610,701.94仲夏892,500.00 30,363.30 1,317,520.00 37,887.84 2,278,271.14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岳鹏

仝翔宇

成苏宁

李雷

独立非执行董事

傅捷107,196.60 107,196.60谢兰军80,000.00 80,000.00周北海80,000.00 80,000.00监事

罗照国

余丽君174,320.00 23,400.00 21,500.00 23,803.92 243,023.92颜世文174,920.00 21,840.00 11,375.00 22,711.68 230,846.68合计267,196.60 2,671,084.00 164,954.04 3,492,078.00 199,721.52 6,795,034.16

注:执行董事仲夏于2024年2月因退休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乔德卫代行总经理职务;非执行董事仝翔宇于2024年9月因工作安排调整离任,非执行董事岳鹏因工作安排调整辞职;赵志雄2024年6月被委任,胡天河、燕春旭2024年9月被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傅捷于2024年4月因在

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兰军于2024年9月任期届满离任,;欧阳戒骄、郑志明分别在2024年4月以及2024年9月被委任。监事罗照国因工作安排调整辞职,田莹莹被委任。

(b) 董事的退休福利2024年度不存在董事放弃酬金之情况(2023年度:无)。

(c) 董事和监事的终止福利2024年度不存在董事和监事的终止福利(2023年度:无)。

(d) 为促使董事或监事加盟而向董事或监事支付的款项2024年度不存在为促使董事或监事加盟而向董事或监事支付的款项(2023年度:

无)。

(e) 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2024年度不存在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2023年度:无)。

(f) 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有关连实体作出的贷款、类似贷款和惠及该等人士的其他交易资料2024年度不存在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有关连实体作出的贷款、类似贷款和惠及该等人士的其他交易资料(2023年度:无)。

(g) 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同中的重大权益

2024年度不存在向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同中的重大权益(2023年度:无)。

6、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2024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2位董事(2023年度:3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在附注十二(四)5、董事、监事和总经理薪酬及董事权益中披露;其他3位(2023年度:2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2024年度

2023年度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以及其他补贴1,598,532.00

1,189,006.08奖金2,871,162.56 1,841,966.00养老金计划供款150,325.47 92,431.80合计4,620,020.03

3,123,403.88

人数

2024年度

2023年度薪酬范围:

2024年度

2023年度港币1,500,000元 – 2,000,000元3 2

(五) 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

1、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深圳水晶石公司2,461,250.08 1,130,078.04合计2,461,250.08 1,130,078.04

2、 长期借款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长期借款

北京国资公司1,201,705,000.00

北京银行498,464,093.06

北京农商行383,985,973.00 449,087,824.39合计882,450,066.06 1,650,792,824.39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重要承诺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人民币0.2元。按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股份约139,345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约27,869万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 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以持续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回报;-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

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

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资产负债率

61.21% 63.29%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57,657,886.09 58,159,655.901至2年41,231,663.30 110,877,456.612至3年110,877,456.61 60,053,904.053年以上93,093,454.05 66,852,650.00小计302,860,460.05 295,943,666.56减:坏账准备

合计302,860,460.05 295,943,666.56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 295,943,666.56 100.00 295,943,666.56其中:

应收关联方总包服务费及专利使用费

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 295,943,666.56 100.00 295,943,666.56合计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 295,943,666.56 100.00 295,943,666.56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博白公司35,976,000.00 35,976,000.00 11.88金沙公司30,821,750.00 30,821,750.00 10.18惠州二期公司93,992,500.00 93,992,500.00 31.03登封公司34,960,000.00 34,960,000.00 11.54朔州公司40,903,750.00 40,903,750.00 13.51合计236,654,000.00 236,654,000.00 78.14

(二)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利息81,492,210.51 56,777,194.46应收股利1,256,550,000.00 1,537,650,000.00其他应收款项540,807,861.82 644,600,728.56合计1,878,850,072.33 2,239,027,923.02

1、 应收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子公司借款利息81,492,210.51 56,777,194.46

合计81,492,210.51 56,777,194.46

2、 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1,196,900,000.00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股利1,256,550,000.00

340,750,000.00合计1,256,550,000.00 1,537,650,000.00

3、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234,249,843.05 479,888,958.051至2年166,949,356.84 153,821,863.872至3年132,138,016.27 9,431,355.843年以上17,707,253.20 10,767,247.95小计551,044,469.36 653,909,425.71减:坏账准备10,236,607.54 9,308,697.15合计540,807,861.82 644,600,728.56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641,676.53 1.57 8,641,676.53 100.00

8,641,676.53 1.32 8,641,676.53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2,402,792.83 98.43 1,594,931.01 0.29 540,807,861.82 645,267,749.18 98.68 667,020.62 0.10 644,600,728.56合计551,044,469.36 100.00 10,236,607.54 1.86 540,807,861.82 653,909,425.71 100.00 9,308,697.15 1.42 644,600,728.56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60,600.00 5,160,600.00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5,160,600.00 5,160,600.00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2,668,488.18 2,668,488.1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668,488.18 2,668,488.18合计7,829,088.18 7,829,088.18 7,829,088.18 7,829,088.1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关联方款项535,762,639.78其他6,640,153.05 1,594,931.01 24.02合计542,402,792.83 1,594,931.01 0.29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上年年末余额667,020.62

8,641,676.53 9,308,697.15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927,910.39

927,910.39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1,594,931.01

8,641,676.53 10,236,607.54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单项计提8,641,676.53 8,641,676.53其他667,020.62 927,910.39

1,594,931.01合计9,308,697.15 927,910.39

10,236,607.54

(5)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集团内往来款535,762,639.78 638,364,421.86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5,973,188.35 5,973,188.35其他9,308,641.23 9,571,815.50合计551,044,469.36 653,909,425.71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登封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158,154,087.86

1年以内、1-2年、2-3年

28.70葫芦岛发电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124,629,173.381年以内、1-2年

22.62朔州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117,226,892.44

1年以内、1-2年、2-3年

21.27金沙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40,418,840.07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7.33武汉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31,890,399.291年以内

5.79合计472,319,393.04 85.71

(三)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对子公司投资6,767,492,470.17 326,139,358.86 6,441,353,111.31 6,792,666,753.76 266,759,532.81 6,525,907,220.95合计6,767,492,470.17 326,139,358.86 6,441,353,111.31 6,792,666,753.76 266,759,532.81 6,525,907,220.95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上年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上年年末余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或转销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常州公司220,221,697.72 220,221,697.72海宁公司86,000,000.00 86,000,000.00永嘉公司100,000,000.00 100,000,000.00平阳公司100,000,000.00 100,000,000.00武汉公司277,874,320.40 277,874,320.40泰州公司180,000,000.00 180,000,000.00乳山公司100,880,000.00 100,880,000.00青岛公司63,091,383.59 4,620,173.95 63,091,383.59 -4,620,173.95安顺公司102,083,479.98 102,083,479.98句容公司100,026,752.87 100,026,752.87章丘公司172,940,000.00 172,940,000.00香港绿动663,613,261.05 663,613,261.05平遥公司20,017,204.55 20,017,204.55惠州公司220,954,159.23 220,954,159.23蓟州公司72,000,000.00 72,000,000.00宁河公司149,610,235.39 149,610,235.39 149,610,235.39 149,610,235.39深圳景秀27,047,295.00 6,529,123.47 27,047,295.00 6,529,123.47通州公司375,066,706.59 375,066,706.59红安公司100,029,152.08 100,029,152.08隆回公司20,000,000.00 20,000,000.00汕头公司157,500,000.00 157,500,000.00博白公司75,000,000.00 75,000,000.00

被投资单位 上年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上年年末余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或转销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蚌埠公司166,000,000.00 166,000,000.00密云公司120,000,000.00 120,000,000.00永嘉二期公司51,000,000.00 51,000,000.00葫芦岛危废公司170,000,000.00 106,000,000.00 170,000,000.00 64,000,000.00 170,000,000.00丰城公司97,056,589.13 97,056,589.13惠州二期公司450,000,000.00 450,000,000.00登封公司100,000,000.00 100,000,000.00海宁扩建公司234,000,000.00 234,000,000.00石首公司100,000,000.00 100,000,000.00金沙公司162,360,400.00 162,360,400.00平阳二期公司110,000,000.00 110,000,000.00靖西公司105,000,000.00 15,000,000.00 120,000,000.00恩施公司200,000,000.00 200,000,000.00葫芦岛发电公司110,157,500.00 12,917,100.00 123,074,600.00朔州公司191,100,000.00 191,100,000.00汕头污泥公司13,000,000.00 13,000,000.00惠州三合一公司50,400,000.00 50,400,000.00汕头厨余公司2,400,000.00 2,400,000.00武汉转运公司10,000,000.00 10,000,000.00博海昕能公司610,000,000.00 610,000,000.00广元公司140,365,600.00 140,365,600.00肇庆公司225,871,016.18 225,871,016.18合计6,792,666,753.76 266,759,532.81 37,917,100.00 63,091,383.59 6,767,492,470.17 59,379,826.05 326,139,358.86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年年末余额青岛公司4,620,173.95

4,620,173.95

宁河公司149,610,235.39

149,610,235.39深圳景秀6,529,123.47

6,529,123.47

葫芦岛危废公司106,000,000.00 64,000,000.00

170,000,000.00

合计266,759,532.81

64,000,000.00

4,620,173.95

326,139,358.86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116,798,035.06 10,397,960.14 143,681,326.41 11,849,379.34其他业务9,304,182.86 4,269,077.96合计126,102,217.92 10,397,960.14 147,950,404.37 11,849,379.34

(五) 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802,646.51 1,196,900,000.00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443,717.60利息收入39,933,614.64 38,213,223.37合计55,179,978.75 1,235,113,223.37

十七、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97.5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284,855.0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45,056.8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64,196.41小计7,697,605.88所得税影响额-1,081,243.85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4,535.80合计6,481,826.23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2 0.42 0.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24 0.42 0.41

第十三节 五年业务摘要

单位:人民币千元年度2024 20232022 2021 2020业绩营业收入 3,398,572 3,955,549 4,567,118 5,056,889 2,277,619毛利 1,544,157 1,523,750 1,569,998 1,731,716 1,309,943毛利率 45.44% 38.52% 34.38% 34.24% 57.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082 629,281 744,767 697,786 503,386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21,988,773 22,537,266 22,677,440 20,214,466 17,446,071负债总额 13,459,983 14,263,309 14,864,161 13,296,885 11,665,793

董事长:乔德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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