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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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绿色动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6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绿动转债”或“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4,766,415.08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2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登封项目39,920.0015,000.00
2恩施项目69,000.0040,000.00
3朔州项目66,015.1544,0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武汉二期项目69,985.0048,000.00
5葫芦岛发电项目67,471.0032,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5,476.6455,476.64
合计367,867.79234,476.64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5,167.45万元,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未使用金额(万元)项目投产日期
1登封项目15,000.0015,000.000.002021年12月
2恩施项目35,866.3035,832.6433.662022年9月
3朔州项目34,321.5632,338.121,983.442023年3月
4武汉二期项目58,184.1557,463.99720.162023年6月
5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35,627.9929,056.066,571.932023年5月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5,476.6455,476.640不适用
合计234,476.64225,167.459,309.19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30.08万元(含利息),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1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038603105668,004.06
2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944032010001238974-2022年已注销
3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94403501000123898942.16
4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226142950501,995.26
5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17444410104736.30
6葫芦岛绿动环保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21101560017926480000952.30
有限公司
合计11,730.08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费用管理,持续优化采购方式,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节约了项目开支。

2、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还需一定周期支付。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均已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投项目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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