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3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刘曙光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对公告相关内容未出具意见。
重要内容提示: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6亿元A股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约为23.45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2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底,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5,167.45万元,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未使用金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登封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0 | 2021年12月 |
2 | 恩施项目 | 35,866.30 | 35,832.64 | 33.66 | 2022年9月 |
3 | 朔州项目 | 34,321.56 | 32,338.12 | 1,983.44 | 2023年3月 |
4 | 武汉二期项目 | 58,184.15 | 57,463.99 | 720.16 | 2023年6月 |
5 |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 35,627.99 | 29,056.06 | 6,571.93 | 2023年5月 |
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5,476.64 | 55,476.64 | 0 | 不适用 |
合计 | 234,476.64 | 225,167.45 | 9,309.19 |
三、 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底,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30.08万元(含利息),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1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3860310566 | 8,004.06 | |
2 | 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 944032010001238974 | - | 2022年已注销 |
3 | 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 944035010001238989 | 42.16 | |
4 | 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614295050 | 1,995.26 | |
5 | 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17444410104 | 736.30 |
6 | 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 21101560017926480000 | 952.30 | |
合计 | 11,730.08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费用管理,持续优化采购方式,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节约了项目开支。
2、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还需一定周期支付。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 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投项目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未达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