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二)在安永华明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准确、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