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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肖祖核先生和非执行董事肖湘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臧秀清女士担任。2022年6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朱清香女士、非执行董事李迎旭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肖祖核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朱清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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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听取报告或审议书面议案15项,主要包括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阅)计划及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具体会议时间和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日期 | 参会人员 | 会议议题 |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9日 | 臧秀清肖祖核肖湘 | 1.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2.审议外部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报告》;3.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4.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5.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审议《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7.审议《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臧秀清肖祖核肖湘 | 审议《2022年1-3月财务分析报告》。 |
2022年第三次会议 | 2022年7月15日 | 朱清香李迎旭肖祖核 | 审议《2022年中期审阅计划》。 |
2022年第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朱清香李迎旭肖祖核 | 1.审议《2022年1-6月财务分析报告》;2.审议外部审计机构《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结果的议案》;3.审议《2022年1-7月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2022年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朱清香李迎旭肖祖核 | 审议《2022年1-9月财务分析报告》。 |
2022年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26日 | 朱清香李迎旭肖祖核 | 1.审议外部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计划》;2.审议《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计划调整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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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半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批准2022年度中期审阅计划与2022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听取了2022年1-7月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阶段汇报,审议通过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计划调整情况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职内部审计职责,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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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听取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阅)工作报告和管理层关于财务情况的汇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和重点研判,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务报告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评价范围、程序、评价结果等工作进行了关注,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意将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进各方充分、有效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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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为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发挥专业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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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朱清香李迎旭
肖祖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