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90.7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41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412.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5,781.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
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
月
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款金额 |
工行海港支行 | 0404010329300181529 | 工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 | 16,016.83 |
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详见本公司《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0,201,729.03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于2021年7月14日注销A股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060.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25.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690.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未达到计划工期的原因 |
一、秦皇岛本港设备购置 | 无 | 38,218.00 | 38,218.00 | 38,218.00 | 1,725.00 | 24,291.69 | (13,926.31) | 64% | |||||
1、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 | 无 | 9,155.00 | 9,155.00 | 9,155.00 | 1,725.00 | 5,234.60 | (3,920.40) | 57% | 2019年12月延期至2021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参见续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原因”内容 |
2、内燃机车购置 | 无 | 900.00 | 900.00 | 900.00 | - | 876.00 | (24.00) | 97% | 201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未达到计划工期的原因 |
3、流动机械购置 | 无 | 1,976.00 | 1,976.00 | 1,976.00 | - | 1,729.89 | (246.11) | 88% | 201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4、煤二期取料机更新 | 无 | 16,651.00 | 16,651.00 | 16,651.00 | - | 9,041.03 | (7,609.97) | 54% | 2018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5、304#泊位卸船机更新 | 无 | 9,536.00 | 9,536.00 | 9,536.00 | - | 7,410.17 | (2,125.83) | 78% | 201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二、秦皇岛港煤一期中配室高、低压柜及皮带机控制系统改造 | 无 | 3,960.00 | 3,960.00 | 3,960.00 | - | 2,517.87 | (1,442.13) | 64% | 201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三、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 | 无 | 81,881.23 | 81,881.23 | 81,881.23 | - | 81,881.23 | - | 100% | 2016年9月 | 收入约43,005.98万元;净利润约13,796.53万元 | 符合 | 无 | 不适用 |
合计 | - | 124,059.23 | 124,059.23 | 124,059.23 | 1,725.00 | 108,690.79 | (15,368.44) | 88% | - | - | -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原因 | 根据招股说明书,“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原计划拟为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增加设计中预留的2台取料机,以最大程度上保障装船作业生产和实现配煤流程全覆盖,提高舱时量及平均装船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公司A股上市后一段期间内,环渤海地区港口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周边港口煤炭码头产能陆续释放,尤其是蒙冀铁路开通后,货源结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务对于新增取料机的需求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经过审慎判断决定在2018年度暂缓“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投入。2019年初,公司判断周边市场环境对于货源结构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已经大幅减弱,为了保障未来煤炭装卸业务的正常稳定开展,经过公司内部充分论证,决定继续投入“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该事项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19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于2021年3月进行重载调试作业,3月24日投入生产试运行,设备试运行3个月,期间有序进行设备遗留问题整改以及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病控制效果验收、安全验收等工作。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10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7,241.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63699_E10号专项报告鉴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0,201,729.03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于2021年7月14日注销A股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 |
2.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1,807.32万元尚未支付,该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