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秦港股份A股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30日以证监许可[2017]1097号文《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秦港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8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秦港股份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秦港股份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965.7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0.38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376.5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17,470.64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开户行 | 账号 | 性质 | 余额 |
工行海港支行 | 0404010329300181529 | 工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 | 17,705.85 |
2017年7月19日,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949.2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6,965.79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秦港股份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秦港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060.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9.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965.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未达到计划工期的原因 |
一、秦皇岛本港设备购置 | 无 | 38,218.00 | 38,218.00 | 38,218.00 | 1832.60 | 22,566.69 | (15,651.31) | 59% | |||||
1、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 | 无 | 9,155.00 | 9,155.00 | 9,155.00 | 1,393.00 | 3,509.60 | (5,645.40) | 38% | 2019年12月延期至2021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参见续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原因”内容 |
2、内燃机车购置 | 无 | 900.00 | 900.00 | 900.00 | - | 876.00 | (24.00) | 97% | 201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未达到计划工期的原因 |
3、流动机械购置 | 无 | 1,976.00 | 1,976.00 | 1,976.00 | - | 1,729.89 | (246.11) | 88% | 201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4、煤二期取料机更新 | 无 | 16,651.00 | 16,651.00 | 16,651.00 | 439.60 | 9,041.03 | (7,609.97) | 54% | 2018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5、304#泊位卸船机更新 | 无 | 9,536.00 | 9,536.00 | 9,536.00 | - | 7,410.17 | (2,125.83) | 78% | 201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二、秦皇岛港煤一期中配室高、低压柜及皮带机控制系统改造 | 无 | 3,960.00 | 3,960.00 | 3,960.00 | 116.60 | 2,517.87 | (1,442.13) | 64% | 201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三、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 | 无 | 81,881.23 | 81,881.23 | 81,881.23 | - | 81,881.23 | - | 100% | 2016年9月 | 收入约 85,575.3 1 万元; 净利润约 18,327.9 1 万元 | 符合 | 无 | 不适用 |
合计 | - | 124,059.23 | 124,059.23 | 124,059.23 | 1,949.20 | 106,965.79 | (17,093.44) | 86% | - | - | -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原因 | 根据招股说明书,“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原计划拟为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增加设计中预留的2台取料机,以最大程度上保障装船作业生产和实现配煤流程全覆盖,提高舱时量及平均装船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公司A股上市后一段期间内,环渤海地区港口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周边港口煤炭码头产能陆续释放,尤其是蒙冀铁路开通后,货源结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务对于新增取料机的需求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经过审慎判断决定在2018年度暂缓“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投入。2019年初,公司判断周边市场环境对于货源结构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已经大幅减弱,为了保障未来煤炭装卸业务的正常稳定开展,经过公司内部充分论证,决定继续投入“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该事项的详情请参见公司2019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设备的厂内制造和外购件采购工作,正在开展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工作,预计按期完成。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7,241.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63699_E10号专项报告鉴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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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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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祎清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