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601326)_公司公告_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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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30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肖祖核先生和非执行董事肖湘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臧秀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听取报告或审议书面议案15项,主要包括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阅)计划及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具体会议时间和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

2020年第一次会议

2020年3月27日

臧秀清

肖祖核

肖 湘

1.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及内部控

制审计情况的专题报告

3.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5.续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

议案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0年第二次会议

2020年4月26日

臧秀清

肖祖核

肖 湘

公司2020年1-3月份财务分析报告2020年第三次会议

2020年7月16日

臧秀清

肖祖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中期审阅计划2020年第四次会议

2020年8月27日

臧秀清

肖祖核

肖 湘

1.公司2020年1-6月财务分析报告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情况

的专题汇报

3.公司2020年1-7月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0年第五次会议

2020年10月28日

臧秀清

肖祖核

肖 湘

公司2020年1-9月份财务分析报告

2020年第六次会议

2020年12月8日

臧秀清

肖祖核

肖 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半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批准2020年度中期审阅计划与2020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听取了2020年1-7月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阶段汇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听取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阅)工作报告和管理层关于财务情况的汇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和重点研判,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务报告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评价范围、程序、评价结果等工作进行了关注,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意将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师

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进各方充分、有效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果和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为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发挥专业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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