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25-02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A股回购方案”)。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实施完成2021年A股回购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102,592,61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00,001,422.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43.72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96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8.74元/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2021年A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情况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43)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及“以投资者为本”等文件精神和理念,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注销根据2021年A股回购方案回购的
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此发布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层
2、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5322
4、传真号码:(0755)82431029
、邮箱地址:
IR@pingan.com.cn
6、邮编:51803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