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601298)_公司公告_青岛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黎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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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黎国浩)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黎国浩,作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黎国浩,1977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于2019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斯达克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NCTY)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

日日煮控股有限公司(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DDC)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公司治理

委员会委员。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黎国浩先生拥有英国特许公认资深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5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6次)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未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本年董事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反对票次数出席股东大会

- 3 -会次数

会次数加次数次数
黎国浩11117000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并出席了历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薪酬方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关联交易、资产重组交易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就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资产重组交易等重大事项与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机构所作的定期汇报及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并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参会、现场调研、与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管理层开展专门沟通、与中介机构和中小股东交流、走访业务合作单位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投融资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与独立董事保持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提前报送会议议案等材料,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议案所涉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对于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和落实。

公司每月向独立董事报送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行业动态、监管资讯等信息,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保障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和市场动态;组织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境内外监管规则培训,及时提示有关风险,促进独立董事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增强履职能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业务发展需要,且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以定期报告的方式披露了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聘任的副总经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2024年度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以优异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黎国浩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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