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三种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昆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石山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曾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慎客观,计提及冲回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还审阅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中期调整报告》,全体监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