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36 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松龄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不超过1.03元(含税,不含已派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485,829,139.58元(含税,不含已派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707,518,161.30元(含已派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21,689,021.72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2.60%。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证券行业的监管政策调整和资本市场的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致股东的一封信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随着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等一系列增量政策的出台落地,资本市场信心有效提升,向上向好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红塔证券始终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坚持以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为战略定位,努力为股东、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综合收益总额创历史最高水平。
除了可喜的业绩增长之外,我们更想和您分享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所做的努力。
这一年,公司在管理决策机制方面,持续完善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预算、风险限额、人力考核“四位一体”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抓住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带来的机遇,在经营质效提升、业务结构优化、服务能力建设等多个战略目标上实现明显进步。
这一年,公司持续优化大类资产配置体系,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平台化建设,形成更为多元的资产结构,进一步夯实投资业务非方向性转型的基础,保障公司在不同经济周期以及资本市场周期内稳健前行。
这一年,公司利用已有优势大力实施“以重拉轻”的战略,不断提升轻资本业务质量,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完善业务发展“一盘棋”格局。特别是在当前重点发展的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提升分支机构投顾工作能力,开发、测试多种投资策
略,设计适合公司客户特点的投资策略,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这一年,公司不断学习新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把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根本遵循,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以实时监控为监督手段、以稽核审计为监督保障,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这一年,公司充分发挥研究智库作用,通过各种方式为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建言献策,多项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同时,我们还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教育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
面对股东们的更高期望,全体红塔证券人将以更清晰的愿景引领未来。
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内经济转型伴随着从旧动能转向新动能、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而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撑。随着多项重要改革政策的落地,国内资本市场也将变得更加健康、有序,证券行业也必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在2025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住楼市股市”、“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顺应国家对金融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我们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创新发展,坚持以“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作为战略定位,干字当头、破浪前行。
2025年是上承“十四五”规划、下启“十五五”规划的一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稳定预期、激发活
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面对新的市场变化,我们将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努力提高盈利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实现收入多元化,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作为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公司将牢牢把握服务国家、服务实体、服务人民的原则,坚持合规展业,继续沿着稳健经营的道路前行,继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建立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增加客户储备、项目储备为主要目标,拓展对客户不同业务需求的挖掘能力,增强机构间协作能力。通过全体红塔证券人的不懈努力,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力争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
国运长红,财富筑塔!红塔证券人永远在路上。
董事长 景 峰总 裁 沈春晖
2025年3月27日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8
第十一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 31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红塔证券、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 指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云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
合和集团 | 指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红塔集团 | 指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和集团控股股东 |
中国双维 | 指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云南华叶 | 指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浙江烟草 | 指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昆明万兴 | 指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云投集团 | 指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红塔期货 | 指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红塔众鑫 | 指 | 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红塔期货全资子公司 |
红证利德 | 指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京中科 | 指 |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证利德控股子公司 |
红塔红土基金 | 指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红塔资产 | 指 |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全资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红塔证券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ONGTA SECURIT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TA SECURITI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沈春晖 |
公司总经理 | 沈春晖 |
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注册资本 | 4,716,787,742.00 | 4,716,787,742.00 |
净资本 | 20,284,409,465.27 | 18,757,502,317.25 |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获得的单项业务资格包括: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开办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股票主承销商资格、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转融通业务资格(包括转融资业务、转融券业务)、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权证一级交易商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资格、上交所港股通业务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自营业务资格、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参与人资格、深交所港股通业务资格、深交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等。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翟栩 | 毕文博 |
联系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电话 | 0871-63577113 | 0871-63577113 |
传真 | 0871-63579074 | 0871-63579074 |
电子信箱 | investor@hongtastock.com | investor@hongtastock.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500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hongtastock.com |
电子信箱 | investor@hongtastock.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红塔证券 | 601236 | 不适用 |
六、 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00号)、《关于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7号)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红塔证券于2002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38,651.04万元。2002年1月31日,公司取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66号),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386,510,429.76元增加到2,057,651,369.36元。公司于2013年9月就此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7月28日,云南证监局出具《云南证监局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5]15号),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2,057,651,369.36元增加到3,269,405,396.03元。公司于2015年9月就此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7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400万股新股并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269,405,396.03元增加到3,633,405,396元。公司于2019年8月就此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090,021,619股新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8月2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083,382,346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的99.39%。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8月25日上市流通。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33,405,396股增加至4,716,787,742股。公司于2021年11月就此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经纪业务分支机构58家,分别为2家经纪业务分公司(东北分公司和珠海分公司)和56家证券营业部。其中,东北分公司位于沈阳市,珠海分公司位于珠海市;56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为:云南省内29家,分别为昆明市10家,大理市、楚雄市、曲靖市、建水县、蒙自市、昭通市、玉溪市、香格里拉县、禄丰县、弥勒市、祥云县、元谋县、宣威市、宾川县、腾冲市、景洪市、普洱市、保山市、瑞丽市各1家;云南省外27家,分别为上海市3家,北京市3家,重庆市3家,深圳市3家,苏州市、温州市、广州市、长沙市、岳阳市、成都市、杭州市、郑州市、太原市、厦门市、贵阳市、西安市、大连市、福州市、天津市各1家。
序号 | 地区 | 分支机构 | 地址 | 负责人 |
1 | 云南省(29家) | 昆明春城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168号 | 王平 |
2 | 大理洱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洱河南路29号河畔人家二楼 | 舒力 | |
3 | 楚雄雄宝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东路193号雄宝酒店D座 | 张大雷 |
4 | 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12楼 | 李军 | |
5 | 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3、4楼 | 刘功武 | |
6 | 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金江小区E101幢1-2层商铺8-10号 | 王敏 | |
7 | 曲靖翠峰东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绅园大厦62-5和62-6一楼商铺 | 余斌 | |
8 | 昆明金源大道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3栋6楼B2号 | 聂永强 | |
9 | 昆明滇池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578号中央金座1幢A座11层1101、1104室 | 宋慧萍 | |
10 | 呈贡春融街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广场B座1003室 | 谢正华 | |
11 | 建水朝阳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朝阳北路75号办公楼第四层 | 杨鸿东 | |
12 | 蒙自天马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83号金泰上居商业1-3层81号 | 罗跃翔 | |
13 | 昭通二环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362号(龙泉花园西苑59号商铺) | 克凡 | |
14 | 玉溪红塔大道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东风南路2号(红塔银行1楼) | 惠伦 | |
15 | 香格里拉建塘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香巴拉大道109号附9号 | 彭缺 | |
16 | 昆明海源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号高新招商大厦第6层601-1号 | 赵召 | |
17 | 安宁螳川东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螳川东路东湖新天地C幢17楼1705号 | 黄峻辉 | |
18 | 弥勒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中山路湖泉尚境一期4-07号 | 朱丹 | |
19 | 昆明白龙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阳光俊园A栋商业S1商铺 | 徐超 | |
20 | 祥云文苑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文苑路万达商业街B栋1号红塔证券 | 王江雄 | |
21 | 禄丰南门街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南门街金山古镇三期龍和苑10幢1号 | 徐雄 |
22 | 元谋源兴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凤凰大道东段南侧(源兴路建科.凤凰郡商业街S8号楼S401号商铺) | 吴铮 | |
23 | 宣威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双龙街道文化路沃尔玛商业广场S61-01-02 | 杨静肄 | |
24 | 宾川金牛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13号 | 陈星林 | |
25 | 景洪勐养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路8号A幢鑫盛时代广场 | 谢欣祚 | |
26 | 腾冲翡翠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47号 | 杨素荣 | |
27 | 普洱振兴大道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30号 | 朱彬 | |
28 | 保山正阳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五洲国际广场商务写字楼9楼901、902号 | 刘泽华 | |
29 | 瑞丽瑞宏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卯喊路北侧2号一楼8号 | 李会辉 | |
30 | 北京市(3家) | 北京万泉庄路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15号3层301-005 | 罗惠宇 |
31 | 北京兴怀大街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甲15号楼1层5-101 | 卢冬民 | |
32 | 北京丰科路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4号楼11层1211 | 刘杰 | |
33 | 上海市(3家) | 上海徐汇区桂林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2幢1层103-3室 | 林涛 |
34 | 上海曲阳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452号209-218室 | 李连章 | |
35 | 上海骊山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骊山路1号 | 徐海东 | |
36 | 福建省(2家) | 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9层1907室 | 吴永新 |
37 | 厦门鹭江道证券营业部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大厦08层09单元 | 陈伯成 | |
38 | 广东省(5家) | 珠海分公司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1502 | 刘君毅 |
39 | 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第19层自编03房 | 黄娟 | |
40 |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中3032号田面城市大厦20楼D.E单元 | 韩宁 |
41 | 深圳学府路证券营业部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六层606室 | 金东 | |
42 | 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901楼-1单元 | 段斌 | |
43 | 贵州省 (1家) | 贵阳延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花果园项目V区15栋1单元(亚太中心)35层7号[花果园社区] | 贾济州 |
44 | 河南省(1家) | 郑州未来路证券营业部 | 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69号 | 段磊 |
45 | 湖南省(2家) | 长沙八一路证券营业部 | 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123号商住楼1411-1417房 | 邓琦 |
46 | 岳阳永济大道证券营业部 |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永济大道临港高新产业园2栋1502室 | 李朕 | |
47 | 江苏省(1家) | 苏州苏州大道西证券营业部 |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1幢1808室 | 罗德 |
48 | 辽宁省(2家) | 东北分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第10层 | 谢元基 |
49 | 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6层K单元(A1-1-5-3) | 李庆平 | |
50 | 山西省(1家) | 太原南中环街证券营业部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401号电子数码港A座1层A8区 | 王化军 |
51 | 陕西省(1家) | 西安文景路证券营业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西北国金中心23幢2单元16层1604号 | 申萍 |
52 | 四川省 (1家) | 成都锦城大道证券营业部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13层1302号 | 赵甫 |
53 | 天津市(1家) | 天津广开证券营业部 |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街道广开四马路75、79号,瑞德里3-16-101 | 赵治南 |
54 | 浙江省(2家) | 温州百里西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2幢1901室南首 | 李大鹏 |
55 | 杭州文晖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现代置业大厦东楼716(办公)室 | 李聪聪 | |
56 | 重庆市(3家) | 重庆南坪证券营业部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36号(3号楼)【嘉发中心】写字楼名义层【27】层【1】单元 | 朱懿 |
57 | 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业部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1号办公塔楼17-3# | 肖衡 |
58 | 重庆红兴路证券营业部 | 重庆市江北区红兴路80号29-3 | 舒倩 |
(四)其他分支机构数量与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情况
(1)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168号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出资比例:100%法定代表人:杨海燕联系电话:0871-63614259业务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2)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5层4单元501D注册资本:600,000,000元出资比例:100%法定代表人:李奇霖联系电话:010-88466424业务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5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20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8层)04室注册资本:1,300,000,000元出资比例:100%法定代表人:刘亚林联系电话:021-61762011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产品的投资(除专项审批),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6,000,000元出资比例:59.27%法定代表人:江涛联系电话:0755-33328600-8153业务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分公司情况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向城路69号1幢办公楼电梯楼层20层01、07室(实际楼层18层)负责人:李博联系电话:021-60793129业务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固定收益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9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向城路69号1幢18层05-06室负责人:郭林军联系电话:021-60793118业务范围:专门经营证券自营业务(仅限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9日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第10层负责人:谢元基联系电话:024-31087001业务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管理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管理维护等辅助工作);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6日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1502负责人:刘君毅联系电话:0756-3865305业务范围:证券分支机构证券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云虹、杨伟明 |
八、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021,894,372.58 | 1,200,949,979.43 | 68.36 | 836,168,832.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4,018,203.05 | 312,273,727.94 | 144.66 | 38,525,064.5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62,690,341.04 | 299,575,896.62 | 154.59 | 7,758,81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602,870.19 | -3,988,501,865.19 | 138.43 | 1,846,889,289.71 |
其他综合收益 | 1,063,463,196.35 | 148,033,517.71 | 618.39 | 12,106,754.5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 | 59,070,725,888.07 | 47,000,455,541.83 | 25.68 | 46,144,136,738.79 |
负债总额 | 34,412,245,797.60 | 23,663,020,983.85 | 45.43 | 23,004,574,969.5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24,419,915,918.27 | 23,097,130,804.02 | 5.73 | 22,872,662,943.5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24,658,480,090.47 | 23,337,434,557.98 | 5.66 | 23,139,561,769.2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 | 2022年 |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128.57 | 0.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128.57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64 | 150.00 | 0.0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2 | 1.36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1.31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0.0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净资本 | 20,284,409,465.27 | 18,757,502,317.25 |
净资产 | 24,413,120,220.94 | 22,967,036,404.11 |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 393.70 | 401.92 |
资本杠杆率(%) | 39.69 | 46.31 |
流动性覆盖率(%) | 674.42 | 915.10 |
净稳定资金率(%) | 229.90 | 284.54 |
净资本/净资产(%) | 83.09 | 81.67 |
净资本/负债(%) | 76.58 | 108.08 |
净资产/负债(%) | 92.16 | 132.33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29.25 | 20.50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 166.34 | 139.75 |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 27.63 | 24.37 |
九、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7,780,236.71 | 640,231,720.67 | 596,821,914.50 | 397,060,50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567,040.11 | 329,654,223.14 | 202,774,816.43 | 112,022,12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9,014,711.03 | 333,539,221.54 | 202,180,730.84 | 107,955,677.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549,013.31 | 413,563,801.17 | 10,078,393.17 | 773,411,662.5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457.38 | -269,893.73 | 1,777,317.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73,382.74 | 附注60、附注69 | 20,260,325.22 | 41,511,205.4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95,064.23 | 3,313,635.06 | 4,478,841.8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05,137.26 | -6,562,123.19 | -3,135,113.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4,162.02 | 2,079,115.04 | 1,129,754.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2,910.56 | 3,676,827.27 | 10,652,989.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83,062.90 | 2,446,399.81 | 4,342,763.05 | |
合计 | 1,327,862.01 | 12,697,831.32 | 30,766,253.2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21,798,858.35 | 15,957,619,335.70 | 2,435,820,477.35 | 339,688,738.93 |
2、衍生金融工具 | -3,180,484.76 | 3,006,621.96 | 6,187,106.72 | 13,426,450.45 |
3、其他债权投资 | 16,725,072,643.00 | 20,614,576,556.00 | 3,889,503,913.00 | 806,261,821.98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6,590,755.01 | 5,450,417,514.22 | 2,603,826,759.21 | 436,320,950.27 |
5、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32,747,551.30 | 1,993,963,592.12 | -238,783,959.18 | -26,114,223.72 |
合计 | 35,323,029,322.90 | 44,019,583,620.00 | 8,696,554,297.10 | 1,569,583,737.91 |
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包括:(1)持有和处置上述项目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净收入;(2)除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的其他项目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上述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均为企业所得税前发生额。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1号)要求,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会计数据如下:
(一)合并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7,123,389,163.18 | 5,080,434,543.72 | 40.21 |
结算备付金 | 1,303,621,818.22 | 1,069,767,917.48 | 21.86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48.01 |
存出保证金 | 1,067,466,434.52 | 1,201,477,291.44 | -11.1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28,121,415.60 | 4,172,547,414.91 | 6.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957,619,335.70 | 13,521,798,858.35 | 18.01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4,576,556.00 | 16,725,072,643.00 | 23.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2,846,590,755.01 | 91.47 |
资产总计 | 59,070,725,888.07 | 47,000,455,541.83 | 25.68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845,716,392.41 | 261.56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139.9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2,232,747,551.30 | -10.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85.92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631,838.58 | 3,832,033,071.54 | 50.07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6,146,430,533.22 | 24.47 |
其他负债 | 64,623,264.49 | 2,122,307,064.36 | -96.96 |
负债总计 | 34,412,245,797.60 | 23,663,020,983.85 | 45.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19,915,918.27 | 23,097,130,804.02 | 5.73 |
少数股东权益 | 238,564,172.20 | 240,303,753.96 | -0.7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658,480,090.47 | 23,337,434,557.98 | 5.66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2,021,894,372.58 | 1,200,949,979.43 | 68.36 |
利息净收入 | 413,021,346.80 | 430,505,974.78 | -4.06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88,808,628.03 | 288,085,802.07 | 0.25 |
投资收益 | 1,111,742,754.29 | 728,826,538.02 | 52.5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033,885.38 | -377,470,323.22 | 83.57 |
其他业务收入 | 265,984,839.99 | 120,690,182.96 | 120.39 |
营业总支出 | 1,179,374,634.14 | 927,260,536.59 | 27.19 |
营业利润 | 842,519,738.44 | 273,689,442.84 | 207.84 |
利润总额 | 838,014,601.18 | 279,000,319.65 | 200.36 |
净利润 | 762,278,621.29 | 285,678,656.24 | 166.83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3,463,196.35 | 148,033,517.71 | 618.39 |
综合收益总额 | 1,825,741,817.64 | 433,712,173.95 | 320.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27,481,399.40 | 460,307,245.65 | 297.0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9,581.76 | -26,595,071.70 | 93.46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4,821,270,239.38 | 3,883,369,603.03 | 24.15 |
结算备付金 | 1,301,192,534.87 | 1,067,471,622.33 | 21.89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48.01 |
存出保证金 | 243,553,762.46 | 176,005,294.65 | 38.3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54,224,886.25 | 2,976,878,453.83 | 9.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52,957,806.18 | 10,517,457,512.21 | 29.81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2,470,576.00 | 16,720,851,353.00 | 23.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2,846,590,755.01 | 91.47 |
长期股权投资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
资产总计 | 55,445,294,993.47 | 43,444,533,759.71 | 27.62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845,716,392.41 | 261.56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139.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7,249,341,505.28 | 86.76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4,542,991,205.76 | 3,121,502,201.36 | 45.54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6,146,430,533.22 | 24.47 |
其他负债 | 32,661,091.71 | 2,084,464,832.16 | -98.43 |
负债合计 | 31,032,174,772.53 | 20,477,497,355.60 | 51.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13,120,220.94 | 22,967,036,404.11 | 6.3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1,745,843,222.35 | 1,407,496,590.95 | 24.04 |
利息净收入 | 366,595,832.46 | 380,003,381.83 | -3.53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32,232,545.34 | 206,048,649.37 | 12.71 |
投资收益 | 1,140,294,228.04 | 708,162,596.20 | 61.0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86,086.87 | 102,163,616.12 | -101.16 |
营业总支出 | 759,738,771.78 | 623,813,213.80 | 21.79 |
营业利润 | 986,104,450.57 | 783,683,377.15 | 25.83 |
利润总额 | 982,291,740.72 | 786,324,375.06 | 24.92 |
净利润 | 887,230,547.36 | 693,926,637.79 | 27.86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3,549,554.62 | 147,952,026.40 | 618.85 |
综合收益总额 | 1,950,780,101.98 | 841,878,664.19 | 131.72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政策大年”,以新“国九条”为核心的顶层设计推动市场生态全面优化,围绕“稳预期、稳信心、稳资金”三大主线,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引入长期资本等举措,实现了市场韧性与内在稳定性的显著提升。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提出未来五年至本世纪中叶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退市监管、加强交易监管等九大方向。配套的“1+N”政策体系迅速成型,包括严控IPO质量、优化退市机制、规范程序化交易等具体措施。我国还通过优化考核机制与创新工具吸引长期资本:在制度层面,中央金融办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保、保险等资金入市;在融资工具设计上,央行创设“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批操作规模达500亿元,为市场注入流动性。政策引导与工具创新有效地提振了市场信心,扎实推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始终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坚持以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为战略定位,努力为股东、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0.22亿元,同比增长68.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4亿元,同比增长144.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90.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44.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73%。
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自营投资业务板块、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以及机构服务业务板块,如图所示:
一、自营投资业务
(一)市场环境
2024年,我国主要指数均实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上证指数上涨12.67%,深证综指上涨6.51%,创业板指上涨13.23%,沪深300指数上涨14.68%、科创50指数上涨16.07%(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受市场利率下行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总体下行,1年期、3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约99.53BP、110.22BP、98.49BP、88.01BP(数据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
(二)经营情况
1.股票自营投资
公司股票自营投资业务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业务发展思路,全力聚焦主营业务,持续紧跟资本市场和持仓证券的变化,经过一年多对股票自营业务的优化调整,股票投资业务的战略转型已初显成效,在应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时,持仓资产的抗风险能力大幅增强,整体业绩的波动性也大幅降低,全年实现了较好的正收益。
2.固收自营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固收自营业务从完善债券投资和持续推动FICC发展两方面进行。在债券投资方面,公司继续完善研究驱动型的投研体系建设,加大在投资策略、宏观利率上的研究力度,建立多维度的舆情监控措施和投后管理体系,严防信用风险;加大研究力量投入,建立债券市场全面跟踪体系;推进交易手段的自动化,提高交易效率。在推动FICC业务发展方面,申报新业务新产品,丰富投资品种,构建了新的投资方法和投资策略,多渠道增加业务收入来源,为后续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稳健审慎的投资风格,以提高收入的稳定性和可实现性为主要投资目标,结合公司对自营投资业务的要求和对市场的分析研判,以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作为主要资产配置目标,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和组合久期,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3.创新与衍生品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及衍生品投资业务重点布局非方向业务,包括公募REITs投资和挂钩多资产配置的场外衍生品投资。公司一方面重新梳理和完善业务管理相关机制和流程,做到合规、风控对业务的全流程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投研体系建立,提升对业务的研究覆盖和能力,为未来业务发展打牢基础。此外,公司深化同市场、同业的连结,在积累了一定投资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募REITs投资配置框架,并开发、探索了部分衍生品投资策略,并且在进一步强化管理及制度建设的前提下,夯实了公司创新类投资业务提质上量的基础。
4.新三板做市投资
报告期内,基于监管机构提升北交所做市业务在分类评级加分中的权重,降低新三板做市业务的权重,公司主动收缩了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随着新三板优质企业持续转向北交所,未来的做市业务机遇主要集中在北交所,做市业务未来也将向北交所倾斜,目前公司董事会已通过申请北交所做市业务资格的议案,资格申请工作正在推进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三板做市项目共23家,市场排名第20位。
5.股权直投与另类投资
公司股权直投业务由子公司红正均方开展。股权直投业务方面,红正均方积极贯彻中央及监管机构精神,储备新质生产力、科技金融方向项目,报告期内,红正均方完成1个项目退出,1个项目投资,截至报告期末,红正均方存量项目共计10个,存续项目合计投资规模约10.72亿元。金融产品投资方面,红正均方聚焦“固收+”和“量化中性”等非方向性策略,进行金融产品的调研与投资,在有效捕捉到债券市场上涨机会的同时,通过多种策略进行大类资产轮动配置,有效压降了投资收益波动率。
(三)经营思路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非方向化投资为目标,稳步推进业务开展。在具体举措上,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建设,实现FTP定价对重资本业务全覆盖,加大同业合作力度,提升负债端定价能力,探索进阶、成熟阶段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公司将深化非方向性投资转型建设,对既定重点投资品种加大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投资管理机制及优化投资策略、持续扩展产能。此外,公司还将积极申请包括北交所做市业务资格在内的多种业务资格,继续提升业务能力。
二、财富管理业务
(一)市场环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24年我国住户存款余额已达152.12万亿元。随着存款利率的下滑,居民开始寻求多元投资渠道,如理财产品、股票、基金等,以实现财富增值,为券商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2024年沪深市场日均成交额为1.06万亿元,相较2023年上涨约
18.51%,沪深两市融资余额为18,541.14亿元,同比增长17.40%,融券余额为104.40亿元,同比下降85.42%(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公募基金存续管理总规模为32.83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8.95%;私募基金存续管理总规模为19.91万亿元,同比减少约3.23%。其中,存续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规模5.21万亿元,同比减少约8.92%;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0.94万亿元,同比减少约1.62%;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3.36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67%(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经营情况
1.财富管理(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红塔智越”综合财富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并致力于向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并努力建设涵盖投资者全方位需求的财富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业务平台迭代升级,持续推动标准化服务和产品体系的建设完善工作,持续丰富金融产品线。同时,公司持续加强投资顾问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投顾专业能力,积极推动向买方投顾模式转型,以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理财需求,为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融资融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经营的原则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稳步推进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共同优化业务流程和系统,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高服务效率,通过多种服务手段,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同时,公司不断优化风险管理维度,细化风险管理指标,从关键风险点入手,提升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卓有成效,融资融券规模快速增长,维持担保比例小幅提升,融资融券规模为22.66亿元,维持担保比例为296.36%。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塔期货、红塔红土基金及其子公司红塔资产开展。报告期内,上海分公司坚定转型主动管理,重点培育主动管理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运作良好,主动管理产品线不断完善。打通了互联网销售渠道,为扩大管理规模提供有力支持,固定收益类产品已在多家网络平台上架销售。不断深化与机构客户和战略客户的合作,为投资者制定了专业性较强的定制化服务方案,相关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均有所增长。报告期末,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规模551.68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规模0.52亿,单一资产管理规模540.80亿,专项资产管理规模10.36亿。
报告期内,红塔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始终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有进”的发展思路,积极推动“诚信、稳健、专业、创新、共享”的企业文化理念,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不断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稳健合规经营,严控产品运行的下行风险。报告期内以“做精CTA,做大FOF”为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投研体系和团队建设,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资管产品和服务。报告期末,红塔期货存续2只资管产品,总管理规模约为0.31亿元。
报告期内,红塔红土基金及其全资子公司红塔资产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紧密跟踪各资产管理计划项目的进展,努力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工作质量,积极防范化解业务风险,非标准化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有序压降。标准化资产管理业务的拓展工作持续开展,受市场行情影
响,业务进展缓慢,尚需积累和沉淀。报告期末,红塔红土基金和红塔资产存续私募资产管理规模为102.26亿元。
4.公募基金管理
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开展。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公司产品策略调整和生命周期迭代影响,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有所下降。红塔红土基金聚焦公司内部管理变革,通过精简机构、规范管理等降本增效措施,稳定公司经营基本盘;公司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根本,持续加强产品的投资管理,积极提升旗下公募基金的业绩表现;公司积极优化产品布局,报告期内新发公募基金2只,募集规模4.50亿元。报告期末,红塔红土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1只,管理规模为54.48亿元。
5.私募股权管理
公司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由公司子公司红证利德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报告期内,红证利德投资领域涉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软件服务等行业。截至报告期末,红证利德及其子公司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常运营的基金6只,基金认缴规模9.41亿元,基金实缴规模3.77亿元,存量投资项目21个。报告期内无新增项目投资,完成4只基金清算注销,退出项目7个。
(三)经营思路
2025年,公司将围绕自身优势和特点,协同资产管理、证券研究,期货、公募基金等业务条线,持续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满足客户大类资产配置需求为目标,精心打造个性化、定制化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在产品和服务上构建独特竞争优势,全力向“买方投顾”模式转型。以专业、精准、贴心的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深层次的财富管理需求,助力客户资产稳健增长,塑造特色鲜明的财富管理品牌。在资产管理、公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业务未来发展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投研体系建设,优化策略储备能力,强化大类资产轮动配置,加大外部合作渠道开拓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实现公司资管业务的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三、机构服务业务
(一)市场环境
2024年,我国继续深化注册制改革,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4年A股市场首发类项目共完成100家,融资规模为673.5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68.05%和81.11%;再融资类项目共完成197家,融资规模为2231.2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
58.70%和70.03%。股权类项目数量和融资规模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同时,2024年全年发行债券51,763支,同比上升1.41%,总融资金额79.85万亿,同比上升12.40%,债券类业务保持稳定上升趋势。
(二)经营情况
1.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顺利完成“24安居01”“24昭通债”“24安居03”“24楚雄01”“24云资01”“24交通01”“24云资02”等多支债券的发行。公司继续聚焦可交债等
优势产品,并顺利完成“24云资E1”的发行。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荣获《证券时报》中国证券业君鼎奖评选“2024中国证券业社会责任投行君鼎奖”荣誉。
2.资产证券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与战略客户的深度合作,深度发掘客户需求,精准剖析客户资产状况,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设计与推介工作,成功发行了一只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
3.股票质押业务
2024年,公司信用业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持“一视同仁”理念,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股票质押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初筛和审批,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在项目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满足民营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2024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和利息收入排名稳步提升,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新统计口径,股票质押业务的规模排名为第11位,利息收入排名为第16位。未来,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将继续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稳健发展,融出资金规模稳步增长,履约保障比例小幅提升。报告期末,公司股票质押规模为33.38亿元,履约保障比例为286.93%。
4.研究与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研究所定位对内协同和对外服务双轮驱动的战略,致力于把研究能力打造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证券研究所共有分析师10位,涵盖宏观总量、大消费、大健康、智能制造、高新技术、新能源等研究领域。
5.期货机构业务
公司期货机构业务由红塔期货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塔众鑫开展,报告期内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试点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净利润-436.44万元。报告期末,备案终止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做市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五项试点业务。
(三)经营思路
针对机构服务业务,公司未来仍将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专业优势,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国家战略与客户需求做好业务布局。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持续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完善内控体系,严控项目风险,主动优化项目结构,积极压缩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在确保业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提升业务规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是证券行业。证券行业市场变化与国内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市场投资情绪、国际形势变化等密切相关。报告期内,我国经济持续回升,经济转型稳步推进,上半年,国内终端消费需求偏弱,市场复苏面临增长动力不足的挑战;下半年,多项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出台,国内有效需求提升,市场预期增强。受市场变化影响,A股市场经历了先抑后扬的走势,1-9月上证指数表现较为低迷,最低点逼近2700点,9月中旬后出现大幅上涨,最高点达到3674点,2024年全年上证指数上涨12.67%,深证综指上涨6.51%,创业板指上涨13.23%。
随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举行、新“国九条”出炉,为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一系列积极政策相继推出,为证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024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了“稳增长”和“扩内需”的政策基调,会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金融监管的完善、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国内的资本市场将变得更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证券行业也将迎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发展机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自营投资业务板块、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以及机构服务业务板块,各板块业务情况如下:
(一)自营投资业务板块:
1.股票自营投资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证券、公募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2.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信用债、债券基金、利率债以及利率衍生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3.创新与衍生品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衍生品、公募REITs等。
4.新三板做市投资:为新三板公司提供做市商交易服务,同时积极申请北交所做市业务资格,计划将在获取资格后积极投入北交所做市业务。
5.股权直投与另类投资:由公司子公司红正均方开展,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公司自营清单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投资业务,同时也是红塔证券参与科创板及创业板战略配售的指定机构。
(二)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1.财富管理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红塔期货开展,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模式主要为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代销金融产品,提供专业化研究和投资咨询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获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红塔期货业务模式主要为客户提供商品
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服务,为客户提供研究分析资讯、套保/套利等投资方案类服务、投教、交易实务等专项培训。
2.融资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塔期货和红塔红土基金及其子公司红塔资产开展,业务模式为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4.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
5.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由红证利德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以自有和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标。
(三)机构服务业务板块:
1.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等服务。
2.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模式为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专门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作为管理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3.股票质押业务:为客户提供股票质押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4.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对机构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策略、行业公司、基金、衍生品及其他研究报告,提供受托研究服务及投资顾问服务,获得机构客户的投研咨询收入。
5.期货机构业务:由红塔期货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塔众鑫开展,报告期内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试点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战略机遇期,稳中有进推行改革,强化战略引领,努力夯实长期发展基础,全面推动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面向特色化财富管理转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稳定的股权结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
公司成立以来,股东一直保持稳定,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上市以后,公司在市场化机制、资本运作等方面得到了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持续健全治理体系,使其既适应金融企业特点、上市公司规则,又能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已形成公司党委持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得益于稳定的股权结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公司始终保持规范运行、稳健经营。
(二)求真务实、团结进取的高管团队
公司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团结进取,金融行业从业年限较长,不仅经历过金融行业的周期起伏,对金融行业的本质和规律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熟悉和认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领导班子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践行长期主义,追求企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多措并举,为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布局。
(三)优秀的投资理念和传承
公司在长期的投资中积淀形成了优秀的投资理念,并加以传承。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不同投资策略及其所需管理要素进行系统性梳理,总结经验,随着公司相关机制逐步优化,沉淀的投研能力将得到更有效利用。
(四)四位一体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公司在党委领导下,实现以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为牵引,资产负债、预算、考核和风险指标管理四位一体、自上而下的经营管理体系。公司着力提升应对宏观波动能力,形成更为多元的资产结构,投资实现非方向性转型,重资本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质量和财务成果稳中向好。
(五)严格的风险管理及浓厚的合规经营氛围
公司秉持“风控相伴,稳健行远”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知敬畏、守方圆”的合规文化理念,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和充足的流动性资源;建立健全独立于各项业务的合规管理体系,牢守合规底线,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合规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六)强大的资本补充能力
金融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资本实力,资本实力、能力机制和配套基础设施决定了金融企业的“产能”。对于证券行业来说,由于当前正处于重资本化发展阶段,资本实力对单个券商发展的影响显得更为关键。得益于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公司积极稳健的运营策略,公司一直保持着强大的资本补充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加强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全面夯实公司基础设施,未来资本优势有望得到更好的发挥。
(七)清晰务实的战略方向和稳健高效的战略执行力
公司已形成清晰务实的战略方向,正努力从组织架构、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方面多位一体推进公司战略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战略取得积极成果,资产负债管理、业务协同等机制得到持续优化。
(八)优秀的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理念
公司积极推动“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文化理念落实落地,传承和弘扬行业精神,凝聚和践行行业价值观,积淀和涵养行业生态,推动打造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在担当促进“双循环”的新使命中,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
公司秉承“拼搏进取、不负韶华”的企业精神,遵循“稳健、创新”的经营哲学,围绕“诚信为本、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拒众流,方成江海”的用人理念,坚守“知敬畏,
守方圆”的合规理念,力行“责任于心、专业于行”的服务理念,营造“思正、身正、行正”廉洁从业的文化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的廉洁价值观,以良好的文化积淀护航公司规范经营,不断增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韧劲和动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0.22亿元,同比增长68.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4亿元,同比增长144.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90.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44.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7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21,894,372.58 | 1,200,949,979.43 | 68.36 |
营业成本 | 1,179,374,634.14 | 927,260,536.59 | 2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602,870.19 | -3,988,501,865.19 | 138.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42,849.32 | -57,519,898.07 | -6.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9,353,025.06 | -442,295,727.65 | 280.7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22亿元,同比增加8.21亿元,增幅
68.36%,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机制,提升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自营投资业务的非方向化转型,投资收益实现稳定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11.79亿元,同比增加2.52亿元,增幅
27.19%,主要原因系公司期货子公司开展的现货业务成本随业务规模增加而增加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3亿元,同比增加55.21亿元,增幅138.43%,主要原因系回购业务资金流入同比增加,其他债权投资资金流出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1亿元,同比减少0.038亿元,增幅-6.65%,主要原因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9亿元,同比增加12.42亿元,增幅280.73%,主要原因系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利息净收入 | 413,021,346.80 | 430,505,974.78 | -4.06 | 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融资利率下降,但由于融资规模增长,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88,808,628.03 | 288,085,802.07 | 0.25 |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1,111,742,754.29 | 728,826,538.02 | 52.54 | 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机制,提升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自营投资业务的非方向化转型,投资收益实现稳定增长 |
其他收益 | 4,287,544.76 | 10,466,440.26 | -59.04 | 收到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033,885.38 | -377,470,323.22 | 83.57 | 非上市股权估值变动 |
汇兑收益 | 112,601.47 | 115,258.29 | -2.31 | 外汇汇率变化影响 |
其他业务收入 | 265,984,839.99 | 120,690,182.96 | 120.39 | 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销售收入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29,457.38 | -269,893.73 | 89.09 | 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减少 |
合计 | 2,021,894,372.58 | 1,200,949,979.43 | 68.36 |
营业支出构成及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10,857,691.55 | 9,535,552.96 | 13.87 | 公司增值税增加引起增值税附加增加 |
业务及管理费 | 877,763,709.33 | 864,025,037.07 | 1.59 | 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有所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 | 31,946,930.81 | -33,884,191.85 | 194.28 | 公司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 |
其他业务成本 | 258,806,302.45 | 87,584,138.41 | 195.49 | 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销售成本随销售收入增加 |
合计 | 1,179,374,634.14 | 927,260,536.59 | 27.19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营投资业务 | 1,365,487,237.39 | 88,167,652.68 | 93.54 | 106.32 | 11.47 | 上升5.49个百分点 |
财富管理业务 | 341,553,979.44 | 391,123,617.69 | -14.51 | -5.32 | -10.79 | 上升7.02个百分点 |
机构服务业务 | 472,047,615.95 | 400,357,034.42 | 15.19 | 38.81 | 137.72 | 下降35.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云南省内经纪业务分支机构 | 146,436,656.70 | 80,801,961.65 | 44.82 | 29.16 | -7.69 | 上升22.03个百分点 |
云南省外经纪业务分支机构 | 34,088,351.31 | 73,092,731.51 | -114.42 | 30.71 | -8.01 | 上升90.27个百分点 |
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 | 1,841,369,364.57 | 1,025,479,940.98 | 44.31 | 73.47 | 34.88 | 上升15.9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为8.78亿元,同比增加0.14亿元,增幅1.5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有所增加。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65、业务及管理费”。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人员、研发费用与项目匹配,报告期无研发项目,因此无研发费用与人员。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3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16.71亿元,主要构成: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入63.42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0.09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62亿元,拆入资金净流入7.00亿元等;现金流出101.38亿元,主要构成:其他债权投资净流出31.84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净流出19.95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净流出15.34亿元,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业务资金净流出10.49亿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1亿元等。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1亿元,其中现金流入0.25亿元,主要为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影响数;现金流出为0.87亿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9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19.52亿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等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111.5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次级债、收益凭证等债务支付现金102.49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8.29亿元。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123,389,163.18 | 12.06 | 5,080,434,543.72 | 10.81 | 40.21 | 客户资金增加 |
结算备付金 | 1,303,621,818.22 | 2.21 | 1,069,767,917.48 | 2.28 | 21.86 | 客户备付金增加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3.86 | 1,538,813,069.45 | 3.27 | 48.01 | 公司融资业务规模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0.01 | 1,175,695.00 | 0.00 | 155.73 | 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存出保证金 | 1,067,466,434.52 | 1.81 | 1,201,477,291.44 | 2.56 | -11.15 | 公司期货 |
交易保证金减少 | ||||||
应收款项 | 51,400,898.07 | 0.09 | 169,540,702.56 | 0.36 | -69.68 | 公司并表结构化主体应收申购款减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28,121,415.60 | 7.50 | 4,172,547,414.91 | 8.88 | 6.13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957,619,335.70 | 27.01 | 13,521,798,858.35 | 28.77 | 18.01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增加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4,576,556.00 | 34.90 | 16,725,072,643.00 | 35.58 | 23.26 | 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规模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9.23 | 2,846,590,755.01 | 6.06 | 91.47 |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18,439,763.52 | 0.03 | 21,155,584.08 | 0.05 | -12.84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 |
固定资产 | 70,016,034.79 | 0.12 | 66,528,211.42 | 0.14 | 5.24 | 公司固定资产投入 |
增加 | ||||||
在建工程 | 422,141.75 | 0.00 | 4,144,032.49 | 0.01 | -89.81 | 公司在建工程结转 |
使用权资产 | 111,935,274.07 | 0.19 | 66,244,984.59 | 0.14 | 68.97 | 公司租入资产增加 |
无形资产 | 143,115,809.54 | 0.24 | 135,533,221.54 | 0.29 | 5.59 | 公司软件资产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2,853,881.75 | 0.41 | 304,480,139.50 | 0.65 | -20.24 | 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资产 | 206,679,425.74 | 0.33 | 75,150,477.29 | 0.16 | 175.02 | 公司应收已宣告未发放股利增加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5.18 | 845,716,392.41 | 1.80 | 261.56 |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增加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2.03 | 500,387,972.22 | 1.06 | 139.92 | 公司向银行拆入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3.38 | 2,232,747,551.30 | 4.75 | -10.69 | 公司合并结构化主体产生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4,356,179.76 | 0.01 | -100.00 | 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22.92 | 7,282,347,410.04 | 15.49 | 85.92 | 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631,838.58 | 9.74 | 3,832,033,071.54 | 8.15 | 50.07 | 公司客户资金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540,966,988.32 | 0.92 | 491,647,426.25 | 1.05 | 10.03 | 应付短期薪酬增加 |
应交税费 | 12,214,054.63 | 0.02 | 24,423,925.04 | 0.05 | -49.99 | 公司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税、增值税较上年末减少 |
应付款项 | 44,419,037.24 | 0.08 | 11,147,004.13 | 0.02 | 298.48 | 公司应付清算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10,383,069.35 | 0.02 | 12,574,613.60 | 0.03 | -17.43 | 公司手续费及佣金预收款减少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12.95 | 6,146,430,533.22 | 13.08 | 24.47 | 公司发行 |
债券 | ||||||
租赁负债 | 93,874,172.72 | 0.16 | 61,633,710.13 | 0.13 | 52.31 | 公司租入资产增加 |
递延收益 | 4,306,474.82 | 0.01 | 4,306,474.82 | 0.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9,020,927.61 | 0.76 | 90,961,655.03 | 0.19 | 393.64 |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负债 | 64,623,264.49 | 0.11 | 2,122,307,064.36 | 4.52 | -96.96 | 公司偿还次级债务 |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90.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0.70亿元,增幅25.68%。主要变动: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增加22.77亿元,金融投资资产增加89.29亿元以及融出资金增加
7.39亿元。公司总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占比
71.14%,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占比14.2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比7.50%,融出资金占比
3.86%,其他资产占比3.23%,公司金融资产占比高,变现能力强,资产流动性良好。
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344.1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7.49亿元,增幅45.43%。主要变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62.57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增加22.12亿元,应付债券增加
15.04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19.19亿元,拆入资金增加7.00亿元,次级债务减少20.53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75%,偿债能力仍较强。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本节相关内容。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0元,母公司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32.16亿元,与上年末持平。母公司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十一“1、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资产,详情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十“8、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为公司主营业务,交易频繁、交易品种类别多,涉及商业秘密,且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因此不再按照证券明细披露。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为公司主营业务,交易频繁、交易品种类别多,涉及商业秘密,且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因此不再按照投资明细披露。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为公司主营业务,交易频繁、交易品种类别多,涉及商业秘密,且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因此不再按照投资明细披露。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由子公司开展)。报告期末,注册资本10亿元,总资产23.73亿元,净资产10.79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268.75万元,净利润-1,773.98万元。
2.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为红塔期货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销售金银饰品,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燃料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煤炭经营,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借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4.08亿元,净资产4.00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817.42万元,净利润-436.44万元。
3.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报告期末,总资产6.84亿元,净资产6.5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71.68万元,净利润-6,025.49万元。
4.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红证利德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报告期末,总资产3,758.64万元,净资产3,446.6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0.92万元,净利润-491.70万元。
5.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4.9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59.27%的股权。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资产管理。报告期末,红塔红土基金总资产7.40亿元,净资产5.43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318.13万元,净利润176.51万元。
6.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的红塔红土基金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报告期末,红塔资产总资产2.20亿元,净资产1.9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57.65万元,净利润1,384.05万元。
7.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3亿元人民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产品的投资(除专项审批),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总资产11.90亿元:净资产11.83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800.30万元,净利润-4,929.65万元。
以上红塔期货、红证利德、红塔红土基金、红正均方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
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上海红塔众鑫。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红塔众鑫收到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终止业务备案的函》,同意上海红塔众鑫终止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做市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2025年1月8日,上海红塔众鑫收到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同意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终止设立及业务备案的函》,同意上海红塔众鑫终止设立备案、终止基差贸易试点业务。2025年1月8日,红塔期货收到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同意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设立风险管理公司试点备案的函》,同意红塔期货终止设立风险管理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进行评估,将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自有资金
参与的、所承担的收益(或损失)与产品收益相关的可变回报重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一、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项下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政策大年”,以新“国九条”为核心的顶层设计推动我国证券行业的格局和趋势向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开放、防范风险与高质量发展展开,政策导向明确,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证监会2025年初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的18条政策举措,旨在通过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我国证券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阶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通过政策引导、监管强化和市场化改革,构建更具韧性、包容性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资本市场体系。未来,行业将更注重科技赋能、长期资本培育与风险平衡,助力金融强国目标实现。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轻资本业务和重资本业务并举、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券商。公司始终坚持“打造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的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努力提高盈利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实现收入多元化,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深入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各项要求,以“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为战略目标,以“特色化、差异化”为发展方向,强化资源配置、完善业务体系、健全管理机制、改进内控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丰富盈利手段,全面提升业务拓展能力、运维支撑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努力把握市场机遇,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公司的主要措施:
一是将继续依托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和大类资产配置体系,结合公司筹融资计划,抓好流动性管理,实现资金的有序安排和有效利用,满足业务需求。
二是将不断夯实人才基础,持续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选拔力度,打造一支结构合理、配置高效的专业化骨干人才队伍。三是将及时优化各类机制,通过动态检视、客观分析和综合论证,多措并举,提升现行机制的运行效果,营造良好的内在运转环境。四是将更加注重业务质量,大力实施“以重拉轻”的业务策略,巩固重资本业务的核心地位,挖掘轻资本业务的转型潜力,形成业务一盘棋。五是将着力提升业务活力,以财富管理业务为主攻方向,重点施策,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全方位推动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发展。六是将充分发挥管理能效,以“强管理、强服务、强协同”为要务,以“标准化、流程化、集约化”为抓手,破解管理难题,探索管理创新。七是将切实筑牢内控屏障,坚持以合规经营为前提,以实时监控为手段,以稽核审计为监督,提高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以及合规风控、信息技术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各类风险
公司坚持“风控相伴,稳健行远”的风险管理理念,根据监管要求、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相关市场价格或波动率的不利变化而导致公司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公司涉及市场风险的业务主要来自自营投资、做市业务以及其他投资活动等。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在收益率曲线结构、利率波动性及信用利差等变化上的风险敞口;汇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在外汇汇率即期、远期价格及波动率变化上的风险敞口;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公司自营证券投资和做市类业务持仓组合在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非上市股权、私募基金投资等证券的价格及波动率变化上的风险敞口。
二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公司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
三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是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行为或外部事件、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导致投资者、发行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于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五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六是信息技术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七是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八是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公司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是指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恐怖融资等活动的可能性。
九是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未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违反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和诚实守信,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风险。
2.公司采取的主要风险应对措施
(1)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包括:
一是积极推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公司将“风控相伴、稳健行远”的风险管理理念写入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通过专题会议、期刊、知识竞赛、培训、演讲比赛、工作交流会议等多种方式向公司各部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
二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公司在经董事会审批的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下,已建立涵盖风险类型管理、风险管理核心机制、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应急预案制度等6个类型的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整、具备可执行性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建立层次分明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经理层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设首席风险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牵头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由资金财务部
牵头开展,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牵头开展,合规、法律事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由合规法律部牵头开展,廉洁从业风险管理由纪检监察部牵头开展。
四是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开展情况,升级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高效开展起到关键的支撑保障作用;风险管理系统初步覆盖了各业务条线、主体和主要风险类型,实现了集团层面风险监测、计量、分析、预警、报告、报表等功能。五是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公司一贯重视风险管理队伍建设,为风险管理工作配备了充足人员,员工专业背景涵盖证券、金融、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的员工数量持续达标。六是建立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公司按照监管和管理两大维度建立了业务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包括规模、损失、集中度、准入类、量化指标等指标,通过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限额的分解、执行、监控、预警机制以及异常情况处理流程。七是持续改进和完善风险应对机制。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选择与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风险回避、降低、转移和承受等应对策略,建立合理、有效的资产减值、风险对冲、资本补充、规模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等应对机制。对已出现的违约事件,公司通过担保品追加、担保品变现、提前了结合约、诉讼追偿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置、处理和化解信用风险;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交易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声誉事件应对预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应对机制及流程,并通过应急演练,提升预案执行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主要风险的应对措施
①市场风险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限额管理、风险计量和分析等手段,保障市场风险整体水平可测、可控、可承受。
公司业务系统或业务管理系统设置风险管理功能或模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自动检查和监控,实现重要限额指标的前端控制,不断提升事前风险管理功能及风险管理的前瞻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设定多种规模、杠杆、止损、集中度、敏感性、风险价值等关键风险指标,对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总量进行管理。风险管理部通过指标动态监测,分析、评估各业务市场风险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提示并督促业务部门采取降低风险敞口或对冲等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不断完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库,实现市场风险量化分析。公司VaR风险计量模型覆盖了股价、利率、商品价格、汇率等风险因子,通过回溯测试等方法对VaR计量模型的准确性进行持续检验并不断完善。
公司建立市场风险分析报告机制,通过风险日报、月报等定期及不定期报告的形式反映风险识别和应对方案。通过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针对市场异常波动、特定风险事件等情形提高评估频率,提示公司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承担的损失,
并将压力测试结果运用于风险管理及限额管理,保障公司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承受的情况下开展各项业务。
②信用风险
公司主要采取信用评估、内部评级、舆情监测、交易对手管理、尽职调查、限额管理、盯市管理等方式控制信用风险,不断完善抵质押标的证券准入、股票质押率、交易白名单、客户资质审核等机制。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特点建立尽职调查要求与规范,在开展具有信用风险的业务前,需要根据制度要求对融资方、交易对手及标的证券等进行尽职调查和有效评估,确保符合公司准入标准。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根据交易对手、现券、质押券的评级等建立额度、业务规模、集中度管理限额进行信用风险管控,并确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分级授权审批机制。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工作,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均须对各类业务涉及的客户、担保品及投资标的等风险限额指标、风险控制指标及重大负面舆情开展监控工作,监控内容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同时公司在发生风险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对内和对外的风险报告程序,并及时采取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公司已建立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管理制度和系统,通过制度规范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通过系统识别和展示公司及子公司各类业务中的单一客户、同一客户及其风险情况,对具有相似风险特征的业务进行归集管理。
③操作风险
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各层级的组织架构和授权机制、加强操作风险三大工具的运用、严控员工执业道德风险、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流程等手段来管理操作风险。
一是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通过适当的职责分工、授权和分级审批等机制,形成合理制约和有效监督。
二是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运用。公司开展操作风险基础管理工作的方法主要包括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损失数据收集(LDC)、关键风险指标(KRI)、操作风险状况分析报告等。
公司通过风险与控制措施自我评估(RCSA),从源头识别操作风险、评估管理水平;设置关键风险指标(KRI),明确指标预警阈值,实现操作风险的动态监控;完成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与OA办公系统的数据对接,有效收集损失数据(LDC),实现操作风险事件的归口管理。
三是员工执业道德风险管理。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通过员工行为管理、合规风控培训、签订各类承诺书等方式,有效加强对人员道德风险的管控。
四是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流程。针对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结算核算等关键业务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并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危机处理机制的有效性。
④声誉风险
公司持续开展声誉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行为管理等经营管理的各领域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并密切关注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和信息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与声誉风险的交互影响和转化,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司舆情应对机制,持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⑤流动性风险
为控制和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通过设置限额标准以及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公司流动性风险情况;通过设定流动性最低现金备付限额,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底线;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流动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的方式不断检验其实用性;建立与股东单位的流动性补足和救助机制、与银行签订法人透支协议拓宽公司流动性应急资源;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能力,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通过现金缺口、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测算业务可能的流动性需求;持续做好日间流动性头寸的管理工作。
⑥信息技术风险
为有效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公司各项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建立并不断优化信息技术相关操作流程,确保信息技术运用的各个环节均设置相匹配的内控审批及监督节点,落实对流程的有效管理和内部控制。
二是使用多种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机房设施、网络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了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建立可靠完备的灾难备份计划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涵盖了各类信息技术风险场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针对特殊情况不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确保灾备系统及应急机制的可用性与有效性。
四是建立两地三中心的灾备体系,集中交易系统、三方存管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已达到灾难应对能力第五级的目标,数据和重要资料分别备份到同城、异地的灾备机房,同时应用上证云链一体化进行数据备份与存证。
五是持续深化进行日志与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昆明新机房建设与业务系统搬迁,根据机房建设规划同步部署了应用防火墙、SDP设备、网络流量探针设备、硬件监控系统,并将流量和日志等统一纳入安全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同时持续开展安全防护监控与优化工作。
六是将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纳入信息技术战略规划,持续完善公司数据治理及安全制度,建立数据治理三级组织架构,推动跨部门的协作和控制机制,不断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加深数据管理应用能力,推进金融科技业技融合效能。
⑦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公司对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积极开展合规咨询,力图在事前有效把控合规风险;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事中合规监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下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事后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合规风险隐患,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不断提高业务规范性,有效防范化解合规风险;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和合规文化宣导,提升员工合规执业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有效降低合规风险;加强
信息隔离墙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通过合规考核强化合规职责、深化合规理念;加强合规问责,起到合规教育和警示作用,督促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公司设置法律事务团队,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公司的依法经营与维权;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实行合同的集中统一审批,重要及业务性强的合同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确保合同约定的条款能真正落地;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的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抓好公司全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下设的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各部办、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洗钱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了全面的反洗钱人员任职、考核和约束机制,持续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检查与审计,提升对反洗钱工作的管控力度。
⑨廉洁从业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认真执行证券期货行业廉洁从业管理各项工作规定,建立起较为全面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廉洁从业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机制,压实廉洁从业管理体系各层级责任。
公司党委、纪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公司党员干部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将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与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管理工作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要环节,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公司组织各单位系统梳理排查廉洁从业风险点,加大廉洁从业的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树立全员廉洁从业理念,培育廉洁从业文化,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珍视行业和公司声誉,全面落实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廉洁从业风险。
公司合规风控、信息技术投入主要包括:相关硬件、系统或软件投入,相关软、硬件日常运维费用以及合规风控、信息技术人力费用等。报告期内,按母公司口径统计,合规风控投入5,208.35万元,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3.70%;信息技术投入17,309.36万元(不含合规风控相关系统投入),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2.30%。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四)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证券投资情况等部分涉及披露持仓明细,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公司未披露。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运作机制。公司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深入,持续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严格执行前置研究程序,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制定了议事规则,均有独立董事作为成员,其中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超过二分之一。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通过总裁办公会议和经理层下设的相关专业委员会行使职能。其中:总裁办公会议在总裁的领导下,负责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各项具体规章,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等。经理层下设专业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工作规则,并依规作出相关决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决议合法有效;经理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工作,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资产完整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晰,拥有完整独立的法人资产,公司对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人员独立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且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建立了完善的劳动用工、人事及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力,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等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存在干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的情形。财务独立性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现象。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也从未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机构独立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符合自身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且运行良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支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者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运作,从未干预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从未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
业务独立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支持并配合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消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公司成立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人治理的框架内,不越位、不逾矩,依法依规履行所拥有的职权,从未干预公司的运作和发展,使公司能够保证各方面的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控制的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合和集团及其控制的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做出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的议案;9.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12.关于审议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非表决事项:1.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2.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3.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景峰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2-8-18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翟旭 | 董事 | 女 | 55 | 2022-2-9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李泓燊 | 董事 | 男 | 47 | 2024-8-19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张静 | 董事 | 女 | 48 | 2022-8-18 | 至今 | 0 | 0 | 0 | - | 8.00 | 是 |
沈鹏 | 董事 | 男 | 48 | 2022-8-18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沈春晖 | 董事、总裁 | 男 | 48 | 2021-6-17 | 至今 | 0 | 0 | 0 | - | 141.10 | 否 |
张永卫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6-17 | 至今 | 0 | 0 | 0 | - | 12.00 | 否 |
吉利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21-6-17 | 至今 | 0 | 0 | 0 | - | 12.00 | 否 |
杨向红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1-6-17 | 至今 | 0 | 0 | 0 | - | 12.00 | 否 |
李双友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9-9-17 | 2024-1-5 | 0 | 0 | 0 | - | 0.00 | 是 |
李石山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2-8-18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刘昕 | 监事 | 女 | 41 | 2022-4-29 | 至今 | 0 | 0 | 0 | - | 0.00 | 是 |
魏兰娟 | 监事 | 女 | 51 | 2023-4-20 | 至今 | 0 | 0 | 0 | - | 7.00 | 否 |
刘功武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2 | 2021-6-17 | 至今 | 0 | 0 | 0 | - | 35.85 | 否 |
江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2-4-26 | 至今 | 0 | 0 | 0 | - | 65.17 | 否 |
饶雄 | 首席风险官 | 男 | 55 | 2023-10-13 | 至今 | 0 | 0 | 0 | - | 93.22 | 否 |
合规总监 | 2023-12-4 | ||||||||||
周捷飞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6-5-29 | 至今 | 0 | 0 | 0 | - | 93.22 | 否 |
严明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7-9-28 | 至今 | 0 | 0 | 0 | - | 93.22 | 否 |
杨海燕 | 副总裁 | 女 | 53 | 2020-2-25 | 至今 | 0 | 0 | 0 | - | 93.10 | 否 |
翟栩 | 财务总监 | 女 | 54 | 2023-8-29 | 至今 | 0 | 0 | 0 | - | 84.81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23-10-13 | ||||||||||
黄苍梧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3-8-29 | 至今 | 0 | 0 | 0 | - | 84.81 | 否 |
首席信息官 | 2023-10-13 | ||||||||||
李奇霖 | 副总裁 | 男 | 37 | 2023-8-29 | 至今 | 0 | 0 | 0 | - | 85.20 | 否 |
龚香林 | 副总裁(离任) | 男 | 51 | 2013-4-19 | 2024-9-20 | 0 | 0 | 0 | - | 77.9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998.67 | / |
1.连选连任的董事、监事,其任期起始日为其首次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之日;连选连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任期起始日为首次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2024年1月5日起,李双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
4.2024年8月19日起,李泓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5.2024年9月20日起,龚香林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副总裁。
6.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为:董事每年8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每年12万元(税前),监事每年7万元(税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享受本津贴,决议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津贴按月计提。2024年,董事景峰、翟旭、李泓燊、沈鹏和监事李石山、刘昕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董事张静,监事魏兰娟的津贴根据其要求划付至其提供的单位对公账户。
7.上表中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归属于2024年度计提并发放的薪酬。
8.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监高人员最终薪酬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9.薪酬统计口径为其担任董监高职务期间发放的税前薪酬,不含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部分。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景峰 | 景峰先生,1968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丰富的金融工作阅历和经验,曾在多家国有大行的境内外分支机构担任高管;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历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2020年7月至今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兼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期间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兼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兼任红塔证券党委书记。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长。 |
翟旭 | 翟旭女士,196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1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财政部老干部局办公室、工业交通司中央工业二处工作,期间在河北省高阳县财政局锻炼一年;1998年8月至2000年6月,任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工业处主任科员;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经贸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05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商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应急协调保障处处长;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阿尔金银行股份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
李泓燊 | 李泓燊先生,1978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人民中路支行行长助理、昆明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春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06年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15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红云红河集团副总裁,期间于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兼任昆明卷烟厂厂长;2022年5月至今,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
张静 | 张静女士,1976年4月出生,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质量监管部高级经理;2009年12月至2021年1月,历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业务主管、法律审计部业务经理助理、内审部业务经理助理、内审部业务经理、内审部副部长、风险管控部资深业务经理助理,风险管控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现任部门副职领导,现兼任云南省国际班列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
沈鹏 | 沈鹏先生,1976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9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2013年8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 |
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局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 |
沈春晖 | 沈春晖先生,1976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自2017年10月兼任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总裁。 |
张永卫 | 张永卫先生,1971年1月出生,工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1993年8月至1997年1月任上海上菱天安电冰箱有限公司职员;1997年2月至1998年1月任京华投资顾问公司职员;1998年2月至1999年5月任上海新华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6月至2023年4月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首席评估师、合伙人(2012年-2017年间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审委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发审委委员);2023年4月至今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
吉利 | 吉利女士,1978年11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西南财经大学“光华英才工程”“百人计划”人选,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06年7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现兼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
杨向红 | 杨向红女士,1966年12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8年6月任云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主任科员;1998年6月至2016年6月任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任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兼任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
李石山 | 李石山先生,1970年8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技术分析师、营销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红河卷烟厂会计、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任红烟宾馆会计室主任;2000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1月历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监、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历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7月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4年7月至今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兼任红塔沈阳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任红塔证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监事会主席。 |
刘昕 | 刘昕女士,198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至2020年10月,在玉溪市烟草公司工作,先后在通海县公司、新平县公司及玉溪市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20年10月至2024年6月,在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科、法 |
规(风险管理科)工作;2024年6月至今,任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规(风险管理科)副科长;现兼任云南欧罗汉姆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慧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监事。 | |
魏兰娟 | 魏兰娟女士,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至2006年4月,在昆明市邮政局工作;2006年4月至2015年11月,在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中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财务部副主任(主持财务部工作);2015年11月至2024年5月,历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部副经理、资本运营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资本运营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现兼任昆明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昆明阳宗海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锦苑花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明锦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监事。 |
刘功武 | 刘功武先生,1973年4月出生,工学学士,投资顾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员、出市代表、营业部交易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红塔证券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3年6月,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高级业务员;2003年6月至2006年5月,任红塔证券上海田林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二级部门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二级部门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任红塔证券上海田林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任红塔证券曲靖麒麟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红塔证券楚雄鹿城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 |
江涛 | 江涛先生,1970年6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3年4月任昆明铁路局昆明电务段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7年8月历任工行云南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电脑主管、营业部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8年9月历任红塔证券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青年路营业部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23年10月,历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信用业务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红塔证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 |
饶雄 | 饶雄先生,1970年8月出生,材料物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云南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任鹏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任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2014年9月至2021年6月,历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代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金融创新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红塔证券首席风险官;2023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现兼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周捷飞 | 周捷飞先生,1974年5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庆杨家坪证券营业部职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
强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惠工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大道营业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职工监事;2016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兼信用业务部总经理,现兼任红塔期货董事,红塔红土基金董事。 | |
严明 | 严明先生,1974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电脑部职员;2001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职员、信息技术中心运维部经理、清算存管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兼运营中心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19年8月至2023年10月兼任红塔证券首席信息官,现兼任红塔期货监事会主席。 |
杨海燕 | 杨海燕女士,1971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春光器材厂;1995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云南证券交易中心;1999年11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机构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至2021年9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其中,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兼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合规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现兼任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翟栩 | 翟栩女士,1971年11月出生,管理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职员、财务部副经理;2002年1月至2021年2月,历任红塔证券资金财务总部会计、稽核审计部中后台职能稽核审计岗、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法律部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主任;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
黄苍梧 | 黄苍梧先生,1971年5月出生,理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机房主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员;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机房主管、证券总部电脑部主管、证券总部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开发部经理、信息技术中心综合部经理、信息技术中心副总经理、金源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现兼任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李奇霖 | 李奇霖先生,1988年3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佑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研究员;2014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首席债券分析师;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粤开证 |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红塔证券证券研究所总量组组长;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2023年11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现兼任红证利德董事长。 | |
李双友 | 李双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2003年1月任职于玉溪卷烟厂计统科及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至2009年8月任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2009年8月至2015年1月,历任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副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合和集团金融资产部部长;2017年5月至2024年1月任合和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1月任红塔证券董事。 |
龚香林 | 龚香林先生,1973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科员;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9年6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21年6月历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总裁,其中,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红塔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1年8月兼任红证利德董事长;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兼任红塔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景峰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7月 | 至今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
翟旭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2年3月 | 至今 |
李泓燊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5月 | 至今 |
张静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管理部副职领导 | 2009年12月 | 至今 |
沈鹏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财务管理处处长 | 2022年9月 | 至今 |
李石山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4年7月 | 至今 |
刘昕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规科(风险管理科)副科长 | 2024年6月 | 至今 |
魏兰娟 |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管理部经理 | 2024年5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景峰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翟旭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阿尔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至今 | |
李泓燊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至今 |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2月 | 至今 |
张静 | 云南省国际班列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2024年3月 |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3月 | 至今 | |
张永卫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联席总裁、合伙人 | 2023年4月 | 至今 |
吉利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博导 | 2006年7月 | 至今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2024年3月 |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至今 |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
杨向红 |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16年6月 | 至今 |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李石山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 | 至今 |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6月 | 至今 |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3月 | 至今 | |
红塔沈阳工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9月 | 至今 | |
刘昕 | 云南欧罗汉姆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 | 至今 |
云南慧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5月 | 至今 | |
魏兰娟 | 昆明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 | 至今 | |
昆明阳宗海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
香港锦苑花卉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昆明锦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
江涛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 | 董事长 | 2024年9月 | 至今 |
限公司 | ||||
饶雄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周捷飞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7月 | 至今 |
严明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4月 | 至今 |
杨海燕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 | 至今 |
翟栩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 | 至今 |
黄苍梧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李奇霖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10月 | 2024年11月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3月 | 至今 | |
龚香林(离任)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 | 2024年9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监事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享受本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建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就《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就《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就《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公司相关董事的履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对于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其薪酬为年度津贴,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的规定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中归属于2024年度计提且已发放的薪酬合计998.67万元,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监高人员最终薪酬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泓燊 | 董事 | 选举 | 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自2024年8月19日李泓燊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李双友(离任)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月5日起,李双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
龚香林(离任) | 副总裁 | 离任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副总裁龚香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龚香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
(四)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 |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效果和效率报告的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十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十九)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二十)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的议案(二十一)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乡村振兴帮扶和公益捐赠资金额度及重大项目的议案(二十三)关于审议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二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二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二十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二十九)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三十)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三十一)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三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三十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以下事项:(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阅事项)(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阅事项)(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阅事项)(四)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阅事项)(五)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阅事项)(六)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暨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审阅事项)(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战略检视报告(审阅事项)(八)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审阅事项)(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审阅事项)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7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三)关于调整红正均方投资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七)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信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八)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以下事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中期调整方案(审阅事项)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三)关于审议注销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资产处置预案的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公务车辆处置事项的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申报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议案(七)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二)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三)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四)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五)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六)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七)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八)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九)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景峰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翟旭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李泓燊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张静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沈鹏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沈春晖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张永卫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吉利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杨向红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履职情况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 | 景峰(召集人)、翟旭、李泓燊、张静、沈鹏、沈春晖、杨向红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 杨向红(召集人)、景峰、沈春晖、张永卫、吉利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吉利(召集人)、张永卫、杨向红 |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 张永卫(召集人)、张静、吉利 |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五)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战略检视报告(六)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2024年7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调整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注销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资产处置预案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三)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四)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五)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六)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就《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就《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监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促进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就《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4.《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度,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公司相关董事的履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 - |
2024年7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就《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李泓燊先 | - |
月17日 | 下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生的履历等材料,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四)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2023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各位委员、监事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事项进行讨论与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目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位委员、监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审计计划进行讨论与沟通。 | 要求公司及事务所按照工作安排,循序渐进、保持沟通。 | - |
2024年3月6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度报告、审计方法、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重大事项的审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内容;各位委员、监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审计结果进行讨论与沟通。 | 希望公司管理层基于审计结果和事务所的管理建议,对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发展和获利状况进行分析。 | - |
2024年3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 | - |
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九)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十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十四)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公司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4.就《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5.就《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6.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7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构成及增长情况与原因,及风险提示与公司去年以来经营思路保持一致, | - |
暨业绩预告沟通会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各位委员就公
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事项进行讨论与沟
通。
信息披露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另外新国九条发布后,要求资本市场切实回馈投资者,请公司考虑按照新国九条要求进行中期分红。 | |||
2024年7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就《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有助于健全公司分红机制,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 - |
2024年8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四)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听取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中期调整方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就《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就《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和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 -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就《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就《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 | - |
果,有助于向公司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八)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等事项。2.就《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开展有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预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 |
2024年8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3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自营投资业务人员 | 47 |
财富管理业务人员 | 752 |
机构服务业务人员 | 135 |
业务支持人员和其他 | 267 |
合计 | 1,2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1 |
硕士 | 437 |
本科 | 633 |
大专及以下 | 120 |
合计 | 1,20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推动薪酬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努力构建与风险管理紧密结合,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既有正向激励又有反向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公司注重员工薪酬权益保障,提高基层员工、一线员工的获得感,坚持以级定薪,以绩定奖的原则,注重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公司还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的绩效薪酬进行递延,相关人员绩效薪酬的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国九条”的有关工作部署,资本市场正在开启新一轮深化改革,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进程中,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加鲜明。同时,随着金融科技应用的持续深化,电子化、网络化交易水平不断提升,减少了对传统业务人员的依赖,公司的人员变化情况与行业整体人员变化状况高度相似。
本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中的本期工资发放数与2023年度基本持平,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人数下降,因此在统计表现上会呈现出统计结果口径的人均薪酬同比上涨。此外,在年报中列示的应付职工薪酬数据包括了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两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多个组成部分,此部分数据不代表实际发放给员工的金额。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公司从提高业务水平、员工履职能力,加强政治锻炼、党性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诚信从业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有序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员工,分层分类开展,促进融合行业文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公司级精品培训讲座“红塔大讲堂”,提升全体员工综合素质;实施各类业务培训、合规风控和廉洁从业等培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强化员工职业道德;干部培训注重政治引领,坚持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相结合。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年度中可实行多次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情形的;
③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同时为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比例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三目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遵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及执行:
①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②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④公司应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①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②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③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①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②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③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8.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9.其他事项: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不超过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83,007,264.52元。
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5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按照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并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工作。
2024年,公司按照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的指导精神,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689,021.72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35%。
2024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10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按照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并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工作。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07,518,161.3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64,018,203.05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2.6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2.60 |
注:1.公司根据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689,021.72元。2024年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
2.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不含已派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485,829,139.58元(含税,不含已派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3.2024年,公司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及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不超过707,518,161.30元。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226,364,809.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226,364,809.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71,605,665.1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30.0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64,018,203.0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905,489,353.58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公司高管薪酬与激励考核坚持党管干部、贯彻稳健经营要求、确保合规底线、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原则,公司制定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高管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体系由不同层级、各项业务、各项职能管理、各项风险类型等多维度内部管控制度构成。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及自律要求、内部控制管理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新增、修订制度120余项,根据制度审议层级,分别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审议通过,其中:
(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立了公司内控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2)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制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了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及内控管理规范。
(3)经公司经理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实施的制度中:
涉及业务运作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经纪商通道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类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固定收益类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业务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撰写和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及研究业务合规展业的要求,制定了内控管理措施。涉及职能管理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估值和风险计量模型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规及专项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治理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治理及内部控制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业务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审计、内核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股权管理等角度,完善了公司职能管理。2024年,公司在开展各项业务及进行各项职能管理中,依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有序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整体到位,未发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重大偏差,未出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子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积极参与子公司治理。公司通过委派、推荐董事及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选,确保对子公司的管控力,最终维护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依据该制度对子公司实施管理。同时,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将子公司纳入了公司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从实际效果看,在公司的管理、监督、指导下,各子公司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和治理规范,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及时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1.进一步深化战略融合
2024年,公司遵循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指引方向,落实“五要五不”实践要求,在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文化理念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公司文化建设体系。积极发挥党的领导和现代公司治理双重优势,建立健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管理层贯彻落实、牵头部门协调督导、其他条线具体实施的文化建设领导机制。在战略层面抓好协同,在业务层面抓好融合,在执行层面抓好落实,一套班子,不同角色,保证了公司业务发展与文化建设工作的统一性。印发的《红塔证券文化建设规划(2024-2026年)》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强了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同时,把文化建设作为战略规划检视工作重点考察项目,围绕是否已经落实“行业文化核心理念贯穿公司发展战略”来开展全面检视工作。
2.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引导全体员工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2024年,积极号召员工签署《廉洁风险告知书》《诚信从业承诺书》,组织员工开展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诚信从业、风险合规管理等培训,修订完善《廉洁从业管理办法》《诚信从业管理办法》《合规手册》等内部规章,让正确的职业操守观入心入行,进一步突出员工职业操守在年度考核和晋升考察中的作用,让职业操守成为员工职业生涯的红线。
3.打造形成特色公司文化
公司积极打造特色文化,进一步充实完善特色文化品牌体系。以党建“三融合”体系赋能企业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提出了“红心铸塔”党建品牌体系,创建了红塔证券一个总目标,四强化,三融合,六化管理的“1436”党建工作模式。“红心向党 合力铸塔”的党建理念深入人心,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公司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完善“红证清风”廉洁品牌内容,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氛围。践行行业担当,维护行业形象方面,公司不断丰富“红塔智越”财富管理品牌和“云南民族地区投教行”原创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品牌的内涵。
4.持续强化文化认同
年内,公司组织了多场次涉及多方面的文化主题培训,开展了多次文化主题征文活动。持续完善企业文化展廊内容,不断优化公司前台、会议室、报告厅和企业文化展廊在现有空间条件下的有机结合。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如篮球、足球、羽毛球和气排球活动小组,在运动中将广大员工凝聚在了一起。文化建设成果涌现,在中央媒体发表了4篇理论研究文章,6个案例进入了高校案例库,三家央媒刊发了5篇公司文化建设相关报道。年度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凸显榜样作用,激发全体员工拼搏进取的精神。通过一系列活动,凝聚全员共识,使员工找到了归属感,获得了荣誉认同感,强化了文化认同。
(二)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以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加强系统建设作为提升洗钱风险防控水平的发力点,认真落实各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持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履职效能。一是根据外部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修订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及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是以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及客户洗钱风险评级指标体系评估工作为基础,持续开展反洗钱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反洗钱监测有效性,夯实客户洗钱风险分析基础;三是持续强化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业务风险的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四是积极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和培训,并且结合“3.15消费者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活动开展宣传,帮助社会公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稳定和谐社会氛围;五是优化完善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积极准备和部署,为开展2024年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自评估奠定基础。在公司共同努力下,2024 年各项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内外部洗钱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反洗钱工作成绩显著提升。
(三)公司廉洁从业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①公司2024年新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制度明确公司总裁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规定公司廉洁从业管理责任体系为董事会—廉洁从业领导小组—公司各部办、子公司三级体制;公司董事会、公司廉洁从业领导小组、各部办等廉洁从业管理的各项职责;员工执业中的禁止行为;廉洁从业工作报告;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及时向监管单位报送等内容,规范各单位和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
②根据公司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为规范营销费用、选人用人、供应商管理等重点领域活动,2024年,公司修订完善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投资银行部业务营销活动实施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营销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聘请第三方服务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信从业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手册》(2024年修订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廉洁从业制度体系。
2.培训+警示教育+日常宣传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廉洁从业宣传
2024年度,公司共开展1次针对公司(含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培训,重点学习行业廉洁从业监管检查及处罚情况、违纪违规违法案例解读及公司问责制度依据、廉洁风险防治情况介绍等内容;开展1次面向管理人员的主题培训,学习内容包括2024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监管检查及处罚情况、证券行业违纪违规违法案例解读、公司问责体系介绍等内容。
除上述学习外,公司开展1次警示教育大会培训,重点学习酒驾及醉驾等非职务犯罪行为的规定及处罚依据、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八小时之外》《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等多项内容。开展1次面向管理人员的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内容为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一体推进三不腐》,进行廉洁从业宣誓等内容。
日常工作中,公司通过企业微信“红证清风”专栏,宣传上级单位廉洁文化体系、廉洁过节提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证券从业职业道德准则》等多方面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做实做细廉洁从业宣传。
3.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1月,公司组织开展廉洁从业自查、保荐业务检查活动,对公司廉洁从业整体运行情况、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投行业务收入管理和成本费用支出、对员工和客户开展廉洁从业培训和教育情况等多项内容进行自查。2024年10月22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2020年以来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自查排查,并填写《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况汇总表》,经统计,未发现公司员工存在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形。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公司对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固定收益分公司、上海骊山路证券营业部三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能积极主动学习行业制度,遵守公司关于费用、接待等方面的规定,未发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2024年11月21日,云南证监局举办云南证监局与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纪检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座谈会,公司安排工作相关纪检人员认真参会并进行工作汇报与交流。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通过亲友挂名、“影子股东”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自查活动,共有1183人填写《领导干部职工关于通过亲友挂名、“影子股东”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报告表》,经统计,不存在通过亲友挂名、“影子股东”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024年12月3日,云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根据检查要求,提供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相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激励约束相关制度、向监管单位报送的报告等多项内容。
2024年12月底,公司组织调研检查、费用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公文报送管理、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等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自查。
公司在后续廉洁从业管理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奢靡享乐等不良风气,在公司营造“思正、身正、行正”廉洁从业的文化氛围。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金融服务领域的证券经营机构,经营性质不属于生产型、能耗型企业,因此不存在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情形。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安装节能灯具、选择环保材料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以来,能够坚持绿色环保、资源节约发展理念,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大力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尽力减少各类物资消耗。具体事例包括:办公场所照明安装节能灯具、各类场所装修选择环保材料、打印复印用纸实行双面使用等。
公司已建OA行政、NC财务等无纸化办公系统,在提升公司运转效率的同时,切实减少了对实物资源的消耗。公司主要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了因举办现场会议可能带来的差旅安排,对于降低单位产出能耗效果积极。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与本报告期同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771.06 | 详见本节内容“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其中:资金(万元) | 771.06 | 详见本节内容“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物资折款(万元) | - | 详见本节内容“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惠及人数(人) | 58,000 | 详见本节内容“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771.06 | 详见表下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771.06 | 详见表下说明 |
物资折款(万元) | - | 详见表下说明 |
惠及人数(人) | 58,000 | 详见表下说明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组织振兴、农村文旅、教育帮扶、爱心助学、医疗帮扶、文化帮扶、消费帮扶、用房安全改造、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 | 详见表下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云南大理漾濞县,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昭通彝良县、永善县,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工作涵盖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组织振兴、农村文旅、教育帮扶、爱心助学、医疗帮扶、文化帮扶、消费帮扶、用房安全改造、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累计投入资金771.06万元。2024年,公司继续在云南省漾濞县顺濞镇以及新村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挂县包乡带村”的工作总要求,在2024年度帮扶工作立足新村村定点帮扶,还向顺濞镇全镇范围延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中,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了帮扶不减,力度不减,全面推进帮扶点乡村振兴的工作原则。党群工作部坚决贯彻公司党委的决策,密切联系帮扶点党委政府,同时加大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力度。公司党委派出驻村工作队三名队员继续驻扎在新村村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除了云南省确定的漾濞县顺濞镇的定点帮扶工作以外,公司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一司一县”的帮扶要求,在东川区、禄劝县开展了帮扶工作。协助全资子公司红塔期货在云南省内八个市县开展了十余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024年公司投入帮扶捐赠资金711.09万元,总共开展27个帮扶项目。其中,在漾濞县顺濞镇投入609万元,共实施9个帮扶项目;在“一司一县”的禄劝县、东川区投入47.46万元,开展帮扶项目4个;在大姚县、富宁县、曲靖市、牟定县、宣威市、会泽县等六市县投入54.63万元,开展了14个项目。除以上直接投入资金帮扶之外,公司还开展消费帮扶,向新村村脱贫户和困难户村民采购农产品74,740元,拨付驻村工作队经费60,000元,落实云南省的规定,关心关爱工作队员支出5,730元。公司子公司红塔期货投入帮扶捐赠资金45.92万元,在昭通彝良县、永善县投入30.14万元开展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在宣威市、会泽县投入15.78万元开展党建联建、教育帮扶以及医保帮扶。2024年,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涵盖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组织振兴、农村文旅、教育帮扶、爱心助学、医疗帮扶、文化帮扶、消费帮扶、用房安全改造、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诸多大的帮扶方向。全年,顺利完成年度既定工作目标任务。项目中帮扶金额超过80万元的重大项目,一是产业帮扶顺濞镇建设冷库建设项目,帮扶金额300万元,扶持提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顺濞镇3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续建及公路保养修复项目,修建村组连接村委会硬化道路2.2公里,帮扶金额140万元,有利于村民群众出行,方便农副产品采购方入村,或者村民自行运输农产品。2024年,公司坚持党委对乡村振兴帮扶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会议共5次专题研究了乡村振兴帮扶,决策相关帮扶事项。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次下到顺濞镇和新村村进行调研指导,商讨帮扶项目,推进帮扶工作。8月28日,党委书记、董事长带队开展红塔证券2024年董事会监事会实地调研,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对红塔证券定点帮扶相关工作情况和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走访了乡村振兴帮扶相关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与漾濞县和顺濞镇领导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乡村振兴分管领导到顺濞镇以及新村村走访调研3次。6月和11月,分别在昆明市和漾濞县,两次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共同举办漾濞县定点帮扶联席会议,组织了漾濞县顺濞镇、平坡镇、苍山西镇等多个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和致富带头人的农业知识、生产技能、农村文旅培训班。组织公司资源,在禄劝县九龙镇、东川区铜都街道和起嘎村开展了农村干部群众金融知识培训三场。2024年,开展了2020年以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帮扶回头看,健全乡村振兴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乡村振兴和对外捐赠的合规建设。2025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云南省的决策部署,以国有企业高度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大帮扶力度,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烟草总公司 |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如果本公司未来拟开展与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本公司承诺将该等业务全部通过红塔证券实施。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 IPO前 | 否 | 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合和集团、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 | IPO前 | 否 | 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以任何方式为与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 ||||||||
解决同业竞争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针对发行人下属投资公司的拟投资项目,本公司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机会。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红塔证券或红塔证券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红塔证券或红塔证券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 IPO前 | 否 | 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合和集团、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投集团、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红塔证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红塔证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红塔证券或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红塔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不会利用在红塔证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红塔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红塔证券、红塔证券子公司或红塔证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 | IPO前 | 否 | 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产 | 合和集团 | 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红塔期货所拥有的部分自有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办理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因上述事项给红塔证券及红塔期货正常经营造成损 | IPO前 | 否 | 持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权瑕疵 | 失,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红塔证券(含证券营业部、分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分支机构)部分房屋租赁出租方未能提供租赁房屋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有权出租的相关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不规范等情形,如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房产租赁存在的瑕疵给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损失,本公司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 有效 | |||||||
其他 | 合和集团、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昆明万兴 | 对于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持有的红塔证券股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红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红塔证券股份总数的1%,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红塔证券予以公告。若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 IPO前 | 否 | 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合和集团、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昆明万兴 | 自所持红塔证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红塔证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 2022年6月27日 | 是 | 持股锁定 期满后 36 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9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云虹、杨伟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无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公司 | 承立新、李霞 | 无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229,531,130.14 | 否 | 2024年9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一审后,经双方调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签发《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2024年10月10日偿还款项,但融入方未按时足额履行,案件进入司法处置阶段。公司已 | 判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 尚未开始执行 |
同纠纷案 | 依照法律规定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以及网络司法拍卖申请书,目前等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 ||||||||
公司 | 云南艾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5,448,757.99 | 否 | 被告履行判决过程中 | 判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艾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5,427,153.99元,其余部分款项尚在执行中。 |
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 | 无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争议 | 公司管理的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红鑫2号”)于2020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与申请人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担任管理人的潼骁长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潼骁1号”)开展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借款本金合计5,998.50万元,红鑫2号将19华晨04债券质押给潼骁1号提供质押担保。2020年8月,因红鑫2号质押债券折算率下调,为避免红鑫2号出现质押债券欠库的情况,公司应托管人要求补足现金2,950万元至红鑫2号账户;2020年9月,公司从红鑫2号账户取回1,000万元; | 96,221,057.22 | 否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发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2025年2月11日,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收到裁决书。 | 暂未收到裁决书,影响无法判断,该案件中,申请人请求裁决由公司在1,0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他涉及金额由红鑫2号承担。 | 暂未收到裁决书 |
2020年11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针对19华晨04债券的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公司”)的破产申请,华晨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华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华晨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向红鑫2号支付债券清偿款36,472,645.31元,并预计将继续支付17,317,920.09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申请人认为,红鑫2号未偿还其向潼骁1号所借款项,已构成违约,公司未经清算,擅自取回红鑫2号款项,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根据上述主张的情况,申请人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令:①红鑫2号向潼骁1号偿还本金及其利息、补息、罚息累计96,221,057.22元;②潼骁1号有权就160,500手19华晨04债券折价、拍卖、变卖、清偿所得价款及其孳息在前述仲裁请求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③公司在1,0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报告期内,“华兴昌隆1号”委托人诉讼(19249号)、“华兴昌隆1号”委托人诉讼(19248号)、“华兴昌隆1号”委托人诉讼(6583号)等前序事项已在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相关诉讼事项无最新进展。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在预计范围内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1 |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5,754.72 | 0.021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手续费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佣金。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528.20 | 0.004 |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276.85 | 0.008 | ||||
关联自然人 | 23,057.21 | 0.010 | ||||
小计 | 95,616.98 | |||||
2 | 资金存管利息支出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存管具体规模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7,914.36 | 0.096 | 关联方在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公司支付其证券账户资金存款利息,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880.72 | 0.047 |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3.83 | 0.001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0.94 | 0.002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67.68 | 0.251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34.79 | 0.032 |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
司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 | 1,845.69 | 0.022 |
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
司
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 | 272.57 | 0.003 |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7.87 | 0.004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57.36 | 0.004 |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6.80 | 0.001 |
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 | 2,290.80 | 0.028 | ||||
小计 | 40,593.41 | |||||
3 | ||||||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934,605.61 | 3.840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等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管理费和提取业绩报酬。 |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29.51 | 0.123 | ||||
小计 | 964,635.12 | |||||
4 | ||||||
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服务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88,679.25 | 0.431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2,641.51 | 0.280 | ||||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8,301.89 | 0.065 | ||||
小计 | 339,622.65 |
5 | 接受房屋等租赁服务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1,043,908.89 | 22.232 | 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广告位、车位等资产,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6,843,253.58 | 13.776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1,909.71 | 0.568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242,304.05 | 0.488 | ||||
小计 | 18,411,376.23 | |||||
6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 521,375.03 | 6.236 | 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物业、会议、 |
经常性服务 | 物业管理费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817,327.08 | 33.697 | 培训、住宿、餐饮、前台服务、驾驶服务、劳务服务、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产生的费用,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水电费 |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43.66 | 0.067 |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984,389.96 | 32.410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5,714.02 | 0.188 | ||||
昆明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133,969.91 | 4.411 | ||||
保洁费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237,328.30 | 5.037 | |||
维修费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3,878.30 | 0.740 | |||
营业外支出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22,025.54 | 1.707 | |||
培训费 | 云南庆来技工学校 | 154,474.08 | 1.467 |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009.42 | 0.133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622.64 | 0.006 |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95,405.65 | 0.906 | ||||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75.47 | 0.020 |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5,188.68 | 0.049 | ||||
会议费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20,773.59 | 2.385 | |||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 155,435.85 | 17.847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105,144.62 | 12.073 |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40,750.00 | 4.679 | ||||
大理上和置业有限公司 | 47,331.13 | 5.435 | ||||
公杂费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191,600.00 | 4.067 | |||
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 191,600.00 | 4.067 | ||||
云南九九物流有限公司 | 124,258.40 | 2.637 |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265,863.18 | 5.643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3,600.00 | 0.076 |
差旅费(住宿费)
差旅费(住宿费) | 大理上和置业有限公司 | 3,129.71 | 0.033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 3,735.47 | 0.040 |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952.64 | 0.010 |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178,746.98 | 1.891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311.32 | 0.003 | ||
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4,196.60 | 0.044 |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8,589.43 | 0.091 | ||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 3,986.41 | 0.042 | ||
代销基金服务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04.58 | 0.208 |
小计
小计 | 6,352,437.65 |
7 | 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业务发生情况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512,664.43 | 1.680 | 公司根据资金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生存款等资金往来,发生相应利息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小计 | 2,512,664.43 | |||||
8 | ||||||
认购债务融资工具 | 关联自然人 | 2024年因认购具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580,000.00 | 0.091 | 因公司融资需要,关联方认购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 | |
小计 | 3,580,000.00 | |||||
9 | 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出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认购具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4,095,901.64 | 8.451 |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或关联方认购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向关联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利息费用。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4,684,931.51 | 1.643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518,651.28 | 6.846 | ||||
关联自然人 | 11,012.52 | 0.004 | ||||
小计 | 48,310,496.95 |
10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20,065,660.28 | 0.408 | 公司以债券、票据、资产收益权等为标的与关联方开展债券自营、卖出回购及买入返售等交易。 |
小计 | 420,065,660.28 | |||||
11 | 基金业务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由于证券市场情况、证券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52,774.08 | 2.181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向关联方收取的管理费收入。 |
关联自然人 | 2,974.14 | 0.026 | ||||
小计 | 255,748.22 | |||||
12 | ||||||
期货经纪业务 | 关联自然人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6,226.58 | 0.02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水平收取佣金。 | |
小计 | 16,226.58 |
13 | 认购金融产品收益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10,519.12 | 0.052 |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资产配置的需要,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取得收益。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412,041.25 | 8.018 | ||||
小计 | 32,622,560.37 | |||||
14 | 资金存放业务(余额)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54,943.27 | 0.006 | 公司根据资金业务、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存放等资金往来。 |
小计 | 454,943.27 | |||||
15 | ||||||
共同投资(余额)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87,270,000.00 | 0.547 | 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同一标的资产。 | |
小计 | 87,270,000.00 |
16 | 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00,000,000.00 | 0.185 | 公司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
小计 | 100,000,00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事项概述 | 进展变化 |
红正均方于2022年3月14日以0元/股的价格受让株洲紫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认缴未实缴的红塔创芯一期(原名“紫光红塔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90万份额,并根据管理人通知要求对9,690万份额进行实缴出资。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另一持有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基金管理人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红塔证券控股股东合和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让紫光红塔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让紫光红塔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红正均方于2024年7月起累计收到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益分配冲减本金9,630,000.00元,截止2024年末红正均方持有该基金成本为87,270,000.00元; 红正均方2024年累计收到该基金分红及收益分配金额为32,412,041.25元,确认投资收益。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债务类型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向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参股股东 | 向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关联人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公司债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合计 | 2,6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他 | 2021年8月4日 | 7,941,192,596.18 | 7,852,439,482.62 | 7,852,439,482.62 | 7,884,030,655.21 | 100.40 | 63,601,866.10 | 0.81 | 200,000,000.00 | |||
合计 | / | 7,941,192,596.18 | 7,852,439,482.62 | 7,852,439,482.62 | 7,884,030,655.21 | 100.40 | 63,601,866.10 | 0.81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其他 | 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52,439,482.62 | 853,071,993.51 | 100.07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 | 加大信息技术 | 生产 | 是 | 否 | 300,000,000.00 | 63,601,866.10 | 309,101,431.76 | 103.03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系统建设投入 | 建设 | |||||||||||||||
其他 | 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00,000,000.00 | 504,718,334.64 | 100.94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 |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000,000,000.00 | 2,209,740,049.17 | 110.49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 | 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200,000,0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 | 发展FICC业务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00,000.00 | 4,007,398,846.13 | 100.1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7,852,439,482.62 | 63,601,866.10 | 7,884,030,655.21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24红塔01 | 2024-12-6 | 2.07% | 15亿元 | 2024-12-9 | 15亿元 | 2027-12-9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值100元,债券金额15亿元,起息日期2024年12月9日,债券利率2.07%,债券到期日期为2027年12月9日。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3,49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4,99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423,110,055 | 30.17 | - | 无 | 国有法人 |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817,238,839 | 17.33 | -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 | 693,333,333 | 14.70 | - | 无 | 国有法人 |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346,666,667 | 7.35 | -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 | 312,000,000 | 6.61 | - | 无 | 国有法人 | |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161,720,087 | 3.43 | - | 质押 | 145,065,400 | 国有法人 |
标记 | 130,070,000 | ||||||
冻结 | 32,702,093 |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30,920,806 | 0.66 | - | 无 | 国有法人 | |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9,893,331 | 0.63 | - | 质押 | 29,000,00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378,843 | 24,872,230 | 0.53 | -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694,360 | 24,495,386 | 0.52 | -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23,110,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3,110,055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17,238,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238,839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693,333,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93,333,333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46,666,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666,667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3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00,000 |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720,0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720,087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920,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20,806 |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893,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93,33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872,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72,2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495,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95,38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红塔证券59.49%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392,110,92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425,127,91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7,238,839股;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161,711,023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9,06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720,08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801,026 | 0.21 | 887,100 | 0.02 | 24,495,386 | 0.52 | 0 | 0.0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毕凤林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国信证券(002736),持股16.77%; 华能水电(600025),持股11.34%; 云南白药(000538),持股8.19%; 昆药集团(600422),持股7.92%; 云南旅游(002059),持股3.75%; 华夏银行(600015),持股3.52%; 中国太保(601601),持股0.95%; 交通银行(601328),持股1.00%。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建民 |
成立日期 | 1983年12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3月18日);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兴业银行(601166),持股5.34%; 中信银行(601998),持股4.01%; 农业银行(601288),持股0.7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未知。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陆晓龙 | 1997年09月05日 | 915300002919962735 | 2,417,030 | 经营和管理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对省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我省的重要投资项目,采取参股和根据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等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刘晓杰 | 1991年04月06日 | 91110000100011006B | 2,000,000 | 能源、房地产、农业、教育、医疗、物流、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网络信息、金融产品、环保节能项目投资与管理;烟用辅料及烟草配套项目投资与经营;与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红塔01 | 185520.SH | 2022-3-10 | 2022-03-11 | 不适用 | 2025-03-11 | 15.00 | 3.3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红塔01 | 138875.SH | 2023-2-9 | 2023-2-10 | 不适用 | 2026-2-10 | 12.00 | 3.4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3红塔03 | 115019.SH | 2023-3-10 | 2023-3-13 | 不适用 | 2025-3-13 | 15.00 | 3.2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 23红塔04 | 115387.SH | 2023-5-19 | 2023-5-22 | 不适用 | 2025-5-22 | 5.00 | 3.0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券(第三期)(品种一)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23红塔05 | 115388.SH | 2023-5-19 | 2023-5-22 | 不适用 | 2026-5-22 | 13.00 | 3.1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4红塔01 | 242084.SH | 2024-12-6 | 2024-12-9 | 不适用 | 2027-12-9 | 15.00 | 2.07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 25红证01 | 242433.SH | 2025-2-20 | 2025-2-21 | 不适用 | 2028-2-21 | 4.00 | 2.05 | 每年付息一次,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 | 中信证券股份 | 面向专业投资 | 竞价、报 | 否 |
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期一次还本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者发行 | 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5红证02 | 242434.SH | 2025-2-20 | 2025-2-21 | 不适用 | 2030-2-21 | 6.00 | 2.2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 25红证03 | 242522.SH | 2025-3-4 | 2025-3-5 | 不适用 | 2028-3-5 | 10.00 | 2.1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公司债券(第二期)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了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计划和措施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付息公告,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22红塔01”票面利率为3.30%。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本期债券到期兑付工作。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已于2024年2月19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付息公告,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23红塔01”票面利率为3.45%。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付息公告,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23红塔03”票面利率为3.25%。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完成本期债券到期兑付工作。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付息公告,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23红塔04”票面利率为3.00%。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付息公告,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23红塔05”票面利率为3.15%。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所有存续公司债券均不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公司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投资者保护条款、偿债保障措施的相关约定严格执行,并均按时、足额兑付各项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报告期内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情况。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不适用 | 张利才 | 010-60833725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4层 | 不适用 | 张小满 | 010-6563718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冯万奇、李福兴、邵建克 | 杨志国 | 021-63391166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李云虹、杨伟明 | 杨伟明 | 0871-68159955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 不适用 | 张晨露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 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是否为专项品种债券 | 专项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 | 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115388.SH | 23红塔05 | 否 | 不适用 | 13.00 | 0.00 | 0.00026 |
242084.SH | 24红塔01 | 否 | 不适用 | 15.00 | 15.00 | 0.00437 |
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24红塔01”募集资金尚未正式使用,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可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募集资金暂时从专户转出。公司将于临时补流结束后,回收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偿还2025年3月11日到期的“22红塔01”公司债券本金。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实际使用情况(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偿还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所涉金额 |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及所涉金额 | 其他用途及所涉金额 |
115388.SH | 23红塔05 | 0.3157 | 0.3157 | 0.00 | 0.00 | 0.00 | 0.00 |
(2). 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补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临时补流金额 | 临时补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补流用途、开始和归还时间、履行的程序 |
115388.SH | 23红塔05 | 0.3157 | 2023年5月23日,公司将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7.66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条款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3463亿元已于2023年12月6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用于归还红塔证券满堂红2022年4号收益凭证;剩余0.3157亿元于2024年2月2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归还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次级债务。 |
242084.SH | 24红塔01 | 14.9922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将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4.99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条款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经公司分管财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公司将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结束后,回收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偿还2025年3月11日到期的“22红塔01”公司债券本金。 |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含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和合规变更后的用途)是否一致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是否合规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
115388.SH | 23红塔05 |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 是 | 是 | 不适用 |
242084.SH | 24红塔01 |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是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被处罚处分
□适用 √不适用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亿元;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
(2).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 √否
(3).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2、 负债情况
(1).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 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67.95亿元和254.48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51.52%。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36.50 | 40.00 | 76.50 | 30.06 | |
银行贷款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有息债务 | 177.98 | 177.98 | 69.94 | ||
合计 | 214.48 | 40.00 | 254.48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76.5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5.09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2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68.28亿元和254.48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51.22%。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36.50 | 40.00 | 76.50 | 30.06 | |
银行贷款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有息债务 | 177.98 | 177.98 | 69.94 | ||
合计 | 214.48 | 40.00 | 254.48 | — |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76.5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5.09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人民币。
(2).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3年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845,716,392.41 | 261.56 |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增加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139.92 | 公司向银行拆入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2,232,747,551.30 | -10.69 | |
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100.00 | 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85.92 | 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631,838.58 | 3,832,033,071.54 | 50.07 | 公司客户资金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540,966,988.32 | 491,647,426.25 | 10.03 | |
应交税费 | 12,214,054.63 | 24,423,925.04 | -49.99 | 公司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税、增值税较上年末减少 |
应付款项 | 44,419,037.24 | 11,147,004.13 | 298.48 | 公司应付清算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10,383,069.35 | 12,574,613.60 | -17.43 |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6,146,430,533.22 | 24.47 | |
租赁负债 | 93,874,172.72 | 61,633,710.13 | 52.31 | 公司租入资产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9,020,927.61 | 90,961,655.03 | 393.64 |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负债 | 64,623,264.49 | 2,122,307,064.36 | -96.96 | 公司偿还次级债务 |
(4).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62,690,341.04 | 299,575,896.62 | 154.59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较大 |
流动比率 | 1.10 | 1.67 | -34.13 | 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同比增加 |
速动比率 | 1.05 | 1.58 | -33.54 | 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同比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53.75 | 45.94 | 17.00 | 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增加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5 | 0.05 | 0.00 | 公司EBITDA与债务规模增幅接近 |
利息保障倍数 | 2.61 | 1.58 | 65.19 | 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较大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94 | -8.15 | 136.07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80 | 1.81 | 54.70 | 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较大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不适用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不适用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塔证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塔证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融出资金”、“七、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七、15、其他债权投资”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为274.22亿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1.18亿元。 管理层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所包含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信息和权重。 考虑到红塔证券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运用了大量的参数和数据,并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且上述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重大,因此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测试与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评估减值准备时所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折现率、前瞻性调整等; (3)选取样本,评价管理层在确定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和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所作出判断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重新计算管理层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过程; (5)检查红塔证券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予以充分披露。 |
2.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公允价值的披露”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为420.2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1.14%。 | 我们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
红塔证券金融资产的估值是以市场数据和估值模型相结合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需要大量的输入值。大部分输入值来源于能够从活跃市场可靠获取的数据。当可观察的参数无法可靠获取时,即部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情况下,输入值的确定会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及判断。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额重大且部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较为复杂,在确定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以及估值模型使用的输入值时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及判断,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并测试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将红塔证券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可获取的市场数据进行比较,评价红塔证券对所有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的估值; (3)选取样本,就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金融资产,查阅本年度签署的投资协议,了解相关投资条款,识别与金融资产估值相关的条件,并评价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和输入值的适当性; (4)评价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适当反映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风险。 |
四、其他信息
红塔证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红塔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塔证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塔证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塔证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塔证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塔证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红塔证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云虹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伟明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 |
货币资金 | 七、1 | 7,123,389,163.18 | 5,080,434,543.72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七、1 | 4,169,670,425.37 | 2,406,660,134.30 |
结算备付金 | 七、2 | 1,303,621,818.22 | 1,069,767,917.48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七、2 | 1,081,283,849.47 | 931,411,995.24 |
贵金属 | 七、3 | ||
拆出资金 | 七、4 | ||
融出资金 | 七、5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6 | 3,006,621.96 | 1,175,695.00 |
存出保证金 | 七、7 | 1,067,466,434.52 | 1,201,477,291.44 |
应收款项 | 七、8 | 51,400,898.07 | 169,540,702.5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9 | ||
合同资产 | 七、1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七、11 | 4,428,121,415.60 | 4,172,547,414.91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2 | ||
金融投资: | 42,022,613,405.92 | 33,093,462,256.3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13 | 15,957,619,335.70 | 13,521,798,858.35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20,614,576,556.00 | 16,725,072,643.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6 | 5,450,417,514.22 | 2,846,590,755.0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8 | 18,439,763.52 | 21,155,584.08 |
固定资产 | 七、19 | 70,016,034.79 | 66,528,211.42 |
在建工程 | 七、20 | 422,141.75 | 4,144,032.49 |
使用权资产 | 七、21 | 111,935,274.07 | 66,244,984.59 |
无形资产 | 七、22 | 143,115,809.54 | 135,533,221.54 |
其中:数据资源 | 七、22 | ||
商誉 | 七、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4 | 242,853,881.75 | 304,480,139.50 |
其他资产 | 七、25 | 206,679,425.74 | 75,150,477.29 |
资产总计 | 59,070,725,888.07 | 47,000,455,541.83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0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七、31 | 3,057,792,328.77 | 845,716,392.41 |
拆入资金 | 七、32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1,993,963,592.12 | 2,232,747,551.30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6 | 4,356,17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七、34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七、35 | 5,750,631,838.58 | 3,832,033,071.54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七、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7 | 540,966,988.32 | 491,647,426.25 |
应交税费 | 七、38 | 12,214,054.63 | 24,423,925.04 |
应付款项 | 七、39 | 44,419,037.24 | 11,147,004.13 |
合同负债 | 七、40 | 10,383,069.35 | 12,574,613.60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1 | ||
预计负债 | 七、42 | ||
长期借款 | 七、43 | ||
应付债券 | 七、44 | 7,650,319,885.42 | 6,146,430,533.2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5 | 93,874,172.72 | 61,633,710.13 |
递延收益 | 七、46 | 4,306,474.82 | 4,306,474.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4 | 449,020,927.61 | 90,961,655.03 |
其他负债 | 七、47 | 64,623,264.49 | 2,122,307,064.36 |
负债合计 | 34,412,245,797.60 | 23,663,020,983.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8 | 4,716,787,742.00 | 4,716,787,7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49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0 | 12,302,644,803.39 | 12,302,644,803.39 |
减:库存股 | 七、51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2 | 1,227,089,671.14 | 163,626,474.79 |
盈余公积 | 七、53 | 1,125,091,735.13 | 1,036,368,680.39 |
一般风险准备 | 七、54 | 2,211,706,177.41 | 2,029,034,386.59 |
未分配利润 | 七、55 | 2,836,595,789.20 | 2,848,668,716.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19,915,918.27 | 23,097,130,804.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8,564,172.20 | 240,303,753.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658,480,090.47 | 23,337,434,557.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070,725,888.07 | 47,000,455,541.83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21,270,239.38 | 3,883,369,603.03 |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3,737,372,024.11 | 2,280,971,975.87 | |
结算备付金 | 1,301,192,534.87 | 1,067,471,622.33 |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081,283,849.47 | 931,411,995.24 | |
贵金属 | |||
拆出资金 |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
存出保证金 | 243,553,762.46 | 176,005,294.65 | |
应收款项 | 2,031,232.54 | 1,990,961.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合同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54,224,886.25 | 2,976,878,453.83 | |
持有待售资产 |
金融投资: | 39,715,845,896.40 | 30,084,899,620.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52,957,806.18 | 10,517,457,512.21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2,470,576.00 | 16,720,851,353.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2,846,590,755.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二十一、1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投资性房地产 | 18,439,763.52 | 21,155,584.08 | |
固定资产 | 58,814,924.82 | 56,622,260.13 | |
在建工程 | 422,141.75 | 3,605,240.45 | |
使用权资产 | 95,834,027.24 | 41,149,055.68 | |
无形资产 | 138,195,033.39 | 130,594,670.9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2,151,650.65 | 196,805,209.01 | |
其他资产 | 186,613,787.04 | 49,118,422.17 | |
资产总计 | 55,445,294,993.47 | 43,444,533,759.71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845,716,392.41 |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7,249,341,505.28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4,542,991,205.76 | 3,121,502,201.36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一、2 | 440,789,259.89 | 391,586,005.10 |
应交税费 | 7,103,600.92 | 14,350,333.16 | |
应付款项 | 42,869,445.95 | 9,544,208.39 | |
合同负债 | 10,168,942.80 | 9,381,903.0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预计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6,146,430,533.2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9,643,489.40 | 38,216,320.9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8,105,358.38 | 62,218,968.48 | |
其他负债 | 32,661,091.71 | 2,084,464,832.16 | |
负债合计 | 31,032,174,772.53 | 20,477,497,355.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16,787,742.00 | 4,716,787,7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313,084,260.23 | 12,313,084,260.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27,010,332.95 | 163,460,778.33 | |
盈余公积 | 1,125,091,735.13 | 1,036,368,680.39 | |
一般风险准备 | 2,125,656,797.05 | 1,948,210,687.57 | |
未分配利润 | 2,905,489,353.58 | 2,789,124,255.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13,120,220.94 | 22,967,036,404.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445,294,993.47 | 43,444,533,759.71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21,894,372.58 | 1,200,949,979.43 | |
利息净收入 | 七、56 | 413,021,346.80 | 430,505,974.78 |
其中:利息收入 | 七、56 | 941,012,400.09 | 919,728,487.08 |
利息支出 | 七、56 | 527,991,053.29 | 489,222,512.3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七、57 | 288,808,628.03 | 288,085,802.07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七、57 | 210,181,743.59 | 172,664,095.55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七、57 | 41,614,964.17 | 55,648,224.54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七、57 | 24,159,987.87 | 40,423,431.3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8 | 1,111,742,754.29 | 728,826,538.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9 | ||
其他收益 | 七、60 | 4,287,544.76 | 10,466,440.2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1 | -62,033,885.38 | -377,470,323.2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601.47 | 115,258.29 | |
其他业务收入 | 七、62 | 265,984,839.99 | 120,690,182.9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3 | -29,457.38 | -269,893.73 |
二、营业总支出 | 1,179,374,634.14 | 927,260,536.59 | |
税金及附加 | 七、64 | 10,857,691.55 | 9,535,552.96 |
业务及管理费 | 七、65 | 877,763,709.33 | 864,025,037.07 |
信用减值损失 | 七、66 | 31,946,930.81 | -33,884,191.85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七、67 | ||
其他业务成本 | 七、68 | 258,806,302.45 | 87,584,138.4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2,519,738.44 | 273,689,442.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9 | 5,295,284.42 | 11,995,909.7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0 | 9,800,421.68 | 6,685,032.9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8,014,601.18 | 279,000,319.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1 | 75,735,979.89 | -6,678,336.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278,621.29 | 285,678,656.2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278,621.29 | 285,678,656.2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4,018,203.05 | 312,273,727.9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9,581.76 | -26,595,071.7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2 | 1,063,463,196.35 | 148,033,517.7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3,463,196.35 | 148,033,517.7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2,436,425.19 | 22,851,355.2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02,436,425.19 | 22,851,355.2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1,026,771.16 | 125,182,162.4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3,919,274.12 | 111,840,365.37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2,892,502.96 | 13,341,797.08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25,741,817.64 | 433,712,173.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27,481,399.40 | 460,307,245.6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9,581.76 | -26,595,071.7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45,843,222.35 | 1,407,496,590.95 | |
利息净收入 | 二十一、3 | 366,595,832.46 | 380,003,381.83 |
其中:利息收入 | 二十一、3 | 891,013,080.71 | 863,262,465.63 |
利息支出 | 二十一、3 | 524,417,248.25 | 483,259,083.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二十一、4 | 232,232,545.34 | 206,048,649.37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二十一、4 | 186,910,845.83 | 146,926,354.84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二十一、4 | 41,614,964.17 | 55,648,224.54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二十一、4 | 2,525,046.36 | 2,964,788.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十一、5 | 1,140,294,228.04 | 708,162,596.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2,019,506.65 | 2,609,105.37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十一、6 | -1,186,086.87 | 102,163,616.1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601.47 | 115,258.29 | |
其他业务收入 | 5,855,647.87 | 8,714,302.3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052.61 | -320,318.61 | |
二、营业总支出 | 759,738,771.78 | 623,813,213.80 | |
税金及附加 | 10,077,185.74 | 8,841,037.46 | |
业务及管理费 | 二十一、7 | 710,735,664.74 | 648,361,310.96 |
信用减值损失 | 36,210,100.74 | -36,104,955.18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他业务成本 | 2,715,820.56 | 2,715,820.5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6,104,450.57 | 783,683,377.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83,267.05 | 8,545,909.23 | |
减:营业外支出 | 8,895,976.90 | 5,904,911.3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2,291,740.72 | 786,324,375.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061,193.36 | 92,397,737.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7,230,547.36 | 693,926,637.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7,230,547.36 | 693,926,637.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3,549,554.62 | 147,952,026.4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2,436,425.19 | 22,851,355.2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02,436,425.19 | 22,851,355.2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1,113,129.43 | 125,100,671.1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4,000,514.12 | 111,752,577.87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2,887,384.69 | 13,348,093.27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50,780,101.98 | 841,878,664.1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5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4,376,067,486.36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261,700,030.19 | 1,120,764,600.71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7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6,341,518,912.18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08,987,929.89 | 552,917,571.7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1,358,499,806.82 | 2,799,867,729.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70,706,679.08 | 9,349,617,388.61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994,615,829.96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454,084,482.38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10,852,983.56 | 85,830,752.18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79,899,270.75 | 218,112,702.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1,167,056.34 | 550,019,775.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621,206.23 | 63,810,603.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6,903,947,462.05 | 10,966,260,938.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38,103,808.89 | 13,338,119,253.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602,870.19 | -3,988,501,865.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9,359.15 | 161,065.1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25,069,703.88 | 25,442,573.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59,063.03 | 25,603,638.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048,689.83 | 76,837,774.4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453,222.52 | 6,285,762.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501,912.35 | 83,123,537.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42,849.32 | -57,519,898.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51,610,000.00 | 8,266,411,78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1,610,000.00 | 8,266,411,78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49,380,000.00 | 8,074,4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9,239,206.75 | 581,843,661.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3 | 73,637,768.19 | 52,393,846.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52,256,974.94 | 8,708,707,507.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9,353,025.06 | -442,295,727.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30,459.98 | 511,651.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1,143,505.91 | -4,487,805,839.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26,522,371.93 | 10,514,328,211.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97,665,877.84 | 6,026,522,371.93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4,964,410,195.46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148,127,741.26 | 987,664,844.72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7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6,287,068,232.88 | -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686,360,000.00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421,516,326.84 | 133,753,740.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9,909,978.29 | 641,190,775.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56,622,279.27 | 7,913,379,556.58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3,039,045,853.83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486,184,232.88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02,237,791.61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77,650,579.33 | 210,408,827.1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7,568,670.53 | 421,753,911.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166,525.39 | 55,278,082.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86,763,986.16 | 10,142,719,714.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18,433,406.85 | 12,316,344,768.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188,872.42 | -4,402,965,212.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709.00 | 135,564.1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709.00 | 135,564.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9,192,149.37 | 67,783,206.7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192,149.37 | 67,783,206.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115,440.37 | -67,647,642.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51,610,000.00 | 8,266,411,78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1,610,000.00 | 8,266,411,78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49,380,000.00 | 8,074,4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9,239,206.75 | 581,843,661.2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980,914.17 | 38,999,226.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38,600,120.92 | 8,695,312,887.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3,009,879.08 | -428,901,107.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30,459.98 | 511,651.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2,613,771.11 | -4,899,002,311.5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49,849,003.14 | 9,848,851,314.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22,462,774.25 | 4,949,849,003.14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63,626,474.79 | 1,036,368,680.39 | 2,029,034,386.59 | 2,848,668,716.86 | 240,303,753.96 | 23,337,434,557.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63,626,474.79 | 1,036,368,680.39 | 2,029,034,386.59 | 2,848,668,716.86 | 240,303,753.96 | 23,337,434,557.98 | ||||
三、本年增减 | 1,063,463,196.35 | 88,723,054.74 | 182,671,790.82 | -12,072,927.66 | -1,739,581.76 | 1,321,045,532.49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3,463,196.35 | 764,018,203.05 | -1,739,581.76 | 1,825,741,817.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8,723,054.74 | 182,671,790.82 | -776,091,130.71 | -504,696,285.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723,054.74 | -88,723,054.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82,671,790.82 | -182,671,790.82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4,696,285.15 | -504,696,285.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227,089,671.14 | 1,125,091,735.13 | 2,211,706,177.41 | 2,836,595,789.20 | 238,564,172.20 | 24,658,480,090.4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5,592,957.08 | 966,976,016.61 | 1,884,582,632.07 | 2,986,078,792.41 | 266,898,825.66 | 23,139,561,769.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5,592,957.08 | 966,976,016.61 | 1,884,582,632.07 | 2,986,078,792.41 | 266,898,825.66 | 23,139,561,769.22 | ||||
三、本年 | 148,033,517.71 | 69,392,663.78 | 144,451,754.52 | -137,410,075.55 | -26,595,071.70 | 197,872,788.76 |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033,517.71 | 312,273,727.94 | -26,595,071.70 | 433,712,173.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392,663.78 | 144,451,754.52 | -449,683,803.49 | -235,839,385.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392,663.78 | -69,392,663.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44,451,754.52 | -144,451,754.52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5,839,385.19 | -235,839,385.1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02,644,803.39 | 163,626,474.79 | 1,036,368,680.39 | 2,029,034,386.59 | 2,848,668,716.86 | 240,303,753.96 | 23,337,434,557.98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63,460,778.33 | 1,036,368,680.39 | 1,948,210,687.57 | 2,789,124,255.59 | 22,967,036,404.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63,460,778.33 | 1,036,368,680.39 | 1,948,210,687.57 | 2,789,124,255.59 | 22,967,036,404.11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3,549,554.62 | 88,723,054.74 | 177,446,109.48 | 116,365,097.99 | 1,446,083,816.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3,549,554.62 | 887,230,547.36 | 1,950,780,101.9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8,723,054.74 | 177,446,109.48 | -770,865,449.37 | -504,696,285.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723,054.74 | -88,723,054.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77,446,109.48 | -177,446,109.48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4,696,285.15 | -504,696,285.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227,010,332.95 | 1,125,091,735.13 | 2,125,656,797.05 | 2,905,489,353.58 | 24,413,120,220.94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5,508,751.93 | 966,976,016.61 | 1,809,425,360.01 | 2,539,214,994.33 | 22,360,997,125.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5,508,751.93 | 966,976,016.61 | 1,809,425,360.01 | 2,539,214,994.33 | 22,360,997,125.11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952,026.40 | 69,392,663.78 | 138,785,327.56 | 249,909,261.26 | 606,039,279.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7,952,026.40 | 693,926,637.79 | 841,878,664.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392,663.78 | 138,785,327.56 | -444,017,376.53 | -235,839,385.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392,663.78 | -69,392,663.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38,785,327.56 | -138,785,327.56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5,839,385.19 | -235,839,385.1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4,716,787,742.00 | 12,313,084,260.23 | 163,460,778.33 | 1,036,368,680.39 | 1,948,210,687.57 | 2,789,124,255.59 | 22,967,036,404.11 |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公司于2001年5月21日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信证分业方案的复函》(银办函[2001]369号);公司于2001年9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00号);公司于2001年12月3日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2001]202号);公司于2002年1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7号);公司于2002年1月28日获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公司于2002年1月31日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386,510,429.76元。
2007年5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第15号评审公告,公司正式成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2007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股东由13家变更为8家;2013年8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57,651,369.36元;2015年7月28日,经云南证监局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69,405,396.03元,公司股东由8家变更为12家;2015年12月23日,经云南证监局核准,公司股东由12家变更为11家,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5月17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3号);2019年7月3日,公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3号);2019年7月5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9年8月16日,公司换领上市后《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33,405,396元。2021年3月1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3号);2021年8月25日,公司配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21年11月23日,公司换领配股后《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716,787,742元。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 |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1)单项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 (2)单项金额未达到1,000万元,但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子公司、受公司及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在判断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除非有排他性确凿证据表明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公司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②公司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③公司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公司持有的表决权目前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a.公司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b.公司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c.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d.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公司是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投资方、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不将该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保护性权利指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决策权的一项权利。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总体原则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时所有公司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公司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②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按照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③处置子公司
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量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被投资方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计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为合营企业。
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
本及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与计量
√适用 □不适用
①金融资产
A.金融资产初始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以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a.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应当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b.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持有不以近期出售或回购为目的的权益性工具投资,享有一项选择权,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但是本项指定,必须获得公司管理层的书面指定或认定。c.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除分类为前两类之外的金融资产;(b)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此类;(c)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该类。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B.金融资产的重分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同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
C.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D.金融资产后续计量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即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内按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红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期内按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②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A.公司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确认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a.第一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信用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或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b.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即不存在表明金融工具发生信用损失事件的客观证据,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公司已做出相应会计政策选择的应收款项,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划分减值阶段的依据如下:
Ⅰ第一阶段:履约保障比例>平仓线,且非第二阶段、非第三阶段;
Ⅱ第二阶段:100%≤履约保障比例≤平仓线,或被判定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Ⅲ第三阶段:履约保障比例<100%,或被判定为已发生减值。B.信用风险的判断a.信用风险较低的判断: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b.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可考虑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状况、债务人经营和财务情况、内部实际违约率和预期违约概率、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逾期情况、外部市场定价等信息。
c.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信用风险的判断依据如下:
i信用风险较低的判断
履约保障比例大于平仓线,且公司认定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或未发生减值;
ii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履约保障比例小于等于平仓线;当发生如下情形时,应考虑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i)担保品处于停牌状态,存在退市风险;(ii)担保品处于停牌状态,发生影响担保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重大不利变化、发生重大负面新闻、上市公司以及高管、实际控制人发生重要不利变化;
(iii)担保品被ST、*ST;(iv)融资人业绩承诺未完成;(v)客户信用情况变化:逾期支付本金或利息30天(不含)以上且未超过90天;客户主要资产发生司法查封或冻结;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征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
iii已发生减值的判断当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被定义为存在客观减值证据:
(i)融资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ii)融资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金或利息超过90天;(iii)履约保障比例为小于100%;(iv)融资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v)融资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vi)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违约的情况,如公司已向沪深交易所实质进行违约申报等。C.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a.对于划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资产,公司可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和数据情况,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损失率方法等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是指通过估计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损失率方法是指在不估计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等情况下,直接估计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b.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资产,公司可结合融资人的信用状况,合同期限,以及担保券所属板块、流动性、限售情况、集中度、波动性、履约保障情况、发行人经营情况等因素,对融资人进行评估,采用逐笔认定法即逐笔评估每笔合约的可收回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③金融负债
A.金融负债的分类公司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两类。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可以将一项金融资产、一项金融负债或者一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者金融资产及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项目运作书或可行性报告载明了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内部以此为基础向管理层报告。
B.金融负债初始计量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作如下处理:
a.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b.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C.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结清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即实际利息费用按照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其与应付利息之间的差额调整摊余成本;
c.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衍生金融工具
公司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及互换等。
A.除下款所列事项外,衍生工具按如下处理:
a.衍生工具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比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b.衍生工具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比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B.衍生工具的例外处理:
a.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套期保值会计进行处理;
b.具有融资实质的互换业务,参照回购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c.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按照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⑤公允价值的计量
公司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估值适用本条规定。A.存在活跃市场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的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公司不应考虑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B.不存在活跃市场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常用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销率法、企业价值倍数法等。收益法是将未来预期收益转换成现值的估值技术,常用方法包括自由现金流折现法、股利折现法等。成本法是以评估对象估值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估计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通常指重置成本法。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C.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恰当估计的情形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在满足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公司应当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存在报价的,公司不应当将成本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D.估值质量特征公司各类金融工具的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应遵循可靠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或其应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变更估值技术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E.第三方估值的应用
公司使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选取可靠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估值机构。公司作为估值的第一责任人,应充分了解第三方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及估值结果的产生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定期评估其估值质量,并对估值结果进行检验,防范可能出现的估值偏差。
12、 贵金属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的初始确认
公司经营过程中应收取的各项业务款项及其他各种应收、预付款项等确认为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按向对方提供劳务应收的合同协议价款或预付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后续计量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对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可采用成本计量。
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的减值
①应收款项减值的一般处理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计提原则如下:
a.单独测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对单项金额或风险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估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如下:
组合类别 | 组合构成 |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确定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特定款项组合 |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和具有预付性质的应收款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②应收款项减值的特殊处理
a.因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经强制平仓处理操作完成后形成的应收款项,综合考虑担保品情况、主体信用状况和催收情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因证券清算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作为管理人或者托管人应收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业绩报酬和席位佣金等由于信用风险不重大,不计提减值准备;c.已发生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通过预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预估其坏账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处置组,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下列规定确定: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相关准则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按公司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对被投资单位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按照公司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其中追加投资或处置投资变更权益性投资核算办法的,参照下列第③款和第④款规定进行处理。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公司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对应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公司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部分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投资单位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结转与所售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被投资方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按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指公司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公司以备经营性出租的建筑物,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不发生变化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确认。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a.公司将原自用房屋建筑物转为用于经营出租,应将原房屋建筑物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对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b.购入或自建时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比照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进行处理。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计量,计提折旧和处置的具体处理比照固定资产的相关处理。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①资产标准:指为经营所持有,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对于经营用电脑终端,不论单位价值高低,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②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成本计价。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建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是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固定资产修理及保养等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 | 3% | 3.23% |
机械、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1 | 3% | 8.82%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8 | 3% | 12.13%-32.3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3% | 19.40%-32.30% |
交通及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6 | 3% | 16.17% |
通讯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3% | 19.4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分类
在建工程按立项的项目分类进行会计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借款费用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交易席位费、应用软件等。无形资产按购入时的成本初始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无授权使用期限的应用软件,按5年摊销;
③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房屋使用费 | 45 |
软件 | 2-8 |
交易席位费 | 使用寿命不确定 |
特许权 | 4-10 |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 使用寿命不确定 |
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a.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b.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c.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公司摊销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只提减值。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交易席位费、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由于无法预见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因此其使用寿命不确定。在每个会计期间,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机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等)。
公司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会计核算: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5、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发生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金额按单个投资项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
(2)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确认与计量
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分析,对其中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采用单项计提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①除房屋之外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实质上已不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按固定资产报废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②长期闲置不用且市场公允价值低于该项房屋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按其市场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具体处理比照固定资产的相关处理。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确认和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和计量参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4.无形资产”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本次改良至预计下次改良的期间与5年三者孰低确定摊销期;
(2)单笔发生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长期待摊费用支出项目,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支出项目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27、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适用 □不适用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以一定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金融资产(债券或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按约定价格返售同等金融资产,买入金融资产按买入成本及相关税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公司购入证券同时签订返售协议,未来将以固定价格或原买价加上合理回报后的价格将相同或者实质上相同的证券售回给对方的,纳入买入返售交易进行处理。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以一定价格向交易对手卖出相关金融资产(债券或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按约定价格回购同等金融资产。卖出回购交易不终止确认卖出金融资产,以卖出所得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公司在售出证券同时签订回购协议,未来将以固定价格或者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后的价格回购相同或者实质上相同证券的,纳入卖出回购交易进行处理。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交易形成的利息,在合同或协议约定期内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尚未到期的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交易计提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公司由于回购业务提交质押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28、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29、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职工计提专项递延奖励,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1、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公司施行的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将满足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作为等待期,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和计量股份支付相关的交易。
32、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3、 回购本公司股份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的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Ⅰ.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Ⅱ.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
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者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②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服务的合同通常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及其他业务等,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Ⅰ.经纪业务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在交易日确认为收入。
Ⅱ.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承销业务收入于公司完成承销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等收入于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
Ⅲ.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入计算方法,且已确认的累计收入金额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Ⅳ.咨询服务业务收入
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咨询服务业务收入在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或于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
Ⅴ.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主要来自于本公司下属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大宗商品销售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及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各项风险准备金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提取,其中: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支付现金股利的,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用于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含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负数的,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37、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公司应当确认所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暂时性差异,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9、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的识别
①承租人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②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承租人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③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难以确定供应方是否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的,应当视为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④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或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⑤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的情形,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计量
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除外):
①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付款额是指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租赁的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对于不属于销售的资产转让,不确认被转让资产,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租赁,即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2)低价值资产租赁,即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于租赁期内,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余值。
40、 融资融券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
融资业务,公司融出的资金,应当确认应收债权,并在融资合同期限内计提相应利息收入。融券业务,公司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作为自有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融券合同期限内计提相应利息收入。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买卖证券时,按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交存的担保品,列入财务报表附注进行表外披露。
(2)转融通业务
转融资业务融入资金,按照拆入资金业务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内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和负债。转融券业务融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在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时披露。公司交存的转融通担保资金和担保证券,在资产负债表内作为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确认,同时在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时披露相关的担保资产状况。转融通业务应计的利息支出在合同期限内计提。
41、 资产证券化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
①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包括库存商品形成的货权。
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价。
③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④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⑤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b.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2)套期会计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①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套期有效性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大于或小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为套期无效部分。
②确认和计量
a.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b.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c.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③套期关系持续评估
公司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尤其应当分析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公司至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及相关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套期关系进行评估。
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a.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b.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c.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d.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3)终止经营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4)分部报告
公司以提供服务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按照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确认为公司经营分部: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会计信息。
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 13%,9%,6%,5%,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子公司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子公司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4)根据《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
银行存款: | 7,034,956,633.05 | 4,641,007,812.27 | ||||
其中:自有资金 | 2,865,286,207.68 | 2,234,347,677.97 |
人民币 | 2,858,094,774.15 | 2,227,265,087.47 | ||||
美元 | 936,076.44 | 7.1884 | 6,728,891.88 | 936,075.10 | 7.0827 | 6,629,939.11 |
港币 | 499,505.02 | 0.9260 | 462,541.65 | 499,504.95 | 0.9062 | 452,651.39 |
客户资金 | 4,169,670,425.37 | 2,406,660,134.30 | ||||
人民币 | 4,164,572,718.93 | 2,403,249,483.82 | ||||
美元 | 413,369.16 | 7.1884 | 2,971,462.84 | 299,144.16 | 7.0827 | 2,118,748.34 |
港币 | 2,296,159.41 | 0.9260 | 2,126,243.60 | 1,425,625.84 | 0.9062 | 1,291,902.14 |
其他货币资金: | 88,432,530.13 | 439,426,731.45 | ||||
人民币 | 88,432,530.13 | 439,426,731.45 | ||||
合计 | 7,123,389,163.18 | 5,080,434,543.72 |
其中,融资融券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
客户信用资金 | 387,542,176.71 | 229,787,357.16 | ||||
人民币 | 387,542,176.71 | 229,787,357.16 | ||||
合计 | 387,542,176.71 | 229,787,357.16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人民币127,138,239.39元(期初:人民币119,453,766.76元),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结算备付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
公司自有备付金: | 222,337,968.75 | 138,355,922.24 |
人民币 | 222,143,109.48 | 137,898,724.25 | ||||
美元 | 23,791.72 | 7.1884 | 171,024.40 | 62,157.91 | 7.0827 | 440,245.83 |
港币 | 25,739.61 | 0.9260 | 23,834.87 | 18,706.86 | 0.9062 | 16,952.16 |
客户普通备付金: | 857,018,115.83 | 832,711,508.72 | ||||
人民币 | 838,262,370.57 | 815,742,860.22 | ||||
美元 | 2,268,676.72 | 7.1884 | 16,308,155.74 | 1,830,455.92 | 7.0827 | 12,964,570.14 |
港币 | 2,643,185.21 | 0.9260 | 2,447,589.52 | 4,418,537.13 | 0.9062 | 4,004,078.36 |
客户信用备付金: | 224,265,733.64 | 98,700,486.52 | ||||
人民币 | 224,265,733.64 | 98,700,486.52 | ||||
合计 | 1,303,621,818.22 | 1,069,767,917.48 |
结算备付金的说明:
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受限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期初:人民币600,000.00元),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3、贵金属
□适用 √不适用
4、拆出资金
□适用 √不适用
5、融出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境内 | 2,279,191,408.87 | 1,539,641,609.56 |
其中:个人 | 2,066,842,402.86 | 1,441,713,373.77 |
机构 | 212,349,006.01 | 97,928,235.79 |
减:减值准备 | 1,547,609.43 | 828,540.11 |
账面价值小计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账面价值合计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客户因融资融券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物类别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资金 | 363,818,131.88 | 236,572,678.39 |
债券 | 152,076,581.84 | 1,713,903.10 |
股票 | 6,108,026,140.88 | 4,625,152,790.49 |
基金 | 141,436,636.90 | 71,707,051.94 |
合计 | 6,765,357,491.50 | 4,935,146,423.9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阶段一、阶段二及阶段三的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融出资金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融出资金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融出资金较期初增加738,830,729.99元,增加比例48.01%,主要因为个人客户融出资金规模增加。
6、衍生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 | 期初 | ||||||||||
套期工具 | 非套期工具 | 套期工具 | 非套期工具 |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
资产 | 负债 | 资产 | 负债 | 资产 | 负债 | 资产 | 负债 | |||||
权益衍生工具 | 200,000,000.00 | 3,006,621.96 | 462,866,600.00 | 1,175,695.00 | 4,356,179.76 | |||||||
场内期权 | 78,866,600.00 | 1,175,695.00 | ||||||||||
场外期权 | 200,000,000.00 | 3,006,621.96 | 384,000,000.00 | 4,356,179.76 | ||||||||
其他衍生工具 | 1,604,480.00 | 6,185,278,397.19 | ||||||||||
商品期货 | 479,480.00 | 6,185,278,397.19 | ||||||||||
国债期货 | 1,125,000.00 | |||||||||||
合计 | 201,604,480.00 | 3,006,621.96 | 6,648,144,997.19 | 1,175,695.00 | 4,356,179.76 |
已抵销的衍生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说明:
公司将持有期间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等期货合约价值的变动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将有关合约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期货无负债结算的特点,将每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核算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并作为暂收暂付款计入应付款项。衍生金融工具项下的期货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与相关业务的暂收暂付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零列示。期末抵销前国债期货形成衍生金融负债59,400.00元,相关暂付款59,400.00元;商品期货形成衍生金融负债16,480.00元,相关暂付款16,480.00元;期初抵销前商品期货形成衍生金融资产1,157,225.00元,相关暂收款1,157,225.00元;形成衍生金融负债5,734,880.00元,相关暂付款5,734,880.00元。
7、存出保证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 1,062,522,316.70 | 1,198,005,885.21 | ||||
其中:人民币 | 1,060,118,448.70 | 1,195,640,456.21 | ||||
美元 | 270,000.00 | 7.1884 | 1,940,868.00 | 270,000.00 | 7.0827 | 1,912,329.00 |
港币 | 500,000.00 | 0.9260 | 463,000.00 | 500,000.00 | 0.9062 | 453,100.00 |
信用保证金 | 4,944,117.82 | 3,471,406.23 | ||||
其中:人民币 | 4,944,117.82 | 3,471,406.23 | ||||
合计 | 1,067,466,434.52 | 1,201,477,291.4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存出保证金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出保证金的说明:
无
8、应收款项
(1) 按明细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清算款 | 35,932,965.91 | 147,285,227.26 |
应收资产管理费 | 31,679,003.13 | 42,728,566.56 |
应收融资融券款 | 321,100.71 | 469,706.64 |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 369,659.35 | 378,355.31 |
其他 | 7,508.75 | 133.36 |
合计 | 68,310,237.85 | 190,861,989.13 |
减:坏账准备(按简化模型计提) | 6,522,405.97 | 8,059,288.53 |
减:坏账准备(按一般模型计提) | 10,386,933.81 | 13,261,998.04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 51,400,898.07 | 169,540,702.56 |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中前五名单位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账面余额合计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龄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基金应收客户申购款 | 34,796,826.21 | 50.94 | 1年以内 | |
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5,891,999.96 | 8.63 | 5,891,999.96 | 3年以上 |
红塔资产瑞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032,099.61 | 7.37 | 1年以内 | |
红塔资产悦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682,901.58 | 3.93 | 439,276.28 | 2-3年 |
红塔资产淳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15,900.39 | 2.95 | 982,575.79 | 2-3年 |
合计 | 50,419,727.75 | 73.82 | 7,313,852.03 |
(2) 按账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421,012.20 | 66.49 | 161,488,583.88 | 84.61 |
1-2年 | 4,083,247.60 | 5.98 | 6,917,184.96 | 3.62 |
2-3年 | 4,032,167.31 | 5.90 | 5,173,532.87 | 2.71 |
3年以上 | 14,773,810.74 | 21.63 | 17,282,687.42 | 9.06 |
合计 | 68,310,237.85 | 100.00 | 190,861,989.13 | 100.00 |
(3) 按计提坏账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账面余额合 计比例(%) | 金额 |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 金额 | 占账面余额合 计比例(%) | 金额 |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386,933.81 | 15.21 | 10,386,933.81 | 100.00 | 13,261,998.04 | 6.95 | 13,261,998.04 | 100.00 |
单项小计 | 10,386,933.81 | 15.21 | 10,386,933.81 | 100.00 | 13,261,998.04 | 6.95 | 13,261,998.04 | 100.00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923,304.04 | 84.79 | 6,522,405.97 | 11.26 | 177,599,991.09 | 93.05 | 8,059,288.53 | 4.54 |
组合小计 | 57,923,304.04 | 84.79 | 6,522,405.97 | 11.26 | 177,599,991.09 | 93.05 | 8,059,288.53 | 4.54 |
合计 | 68,310,237.85 | 100.00 | 16,909,339.78 | 190,861,989.13 | 100.00 | 21,321,286.5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阶段一、阶段二及阶段三的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9、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按业务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票质押式回购 | 3,354,794,532.13 | 3,049,041,240.62 |
债券质押式回购 | 1,173,896,529.35 | 1,195,668,961.08 |
减:减值准备 | 100,569,645.88 | 72,162,786.79 |
账面价值合计 | 4,428,121,415.60 | 4,172,547,414.91 |
(2) 按金融资产种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票 | 3,354,794,532.13 | 3,049,041,240.62 |
债券 | 1,173,896,529.35 | 1,195,668,961.08 |
减:减值准备 | 100,569,645.88 | 72,162,786.7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4,428,121,415.60 | 4,172,547,414.91 |
(3) 担保物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担保物 | 10,514,508,193.70 | 9,158,555,824.00 |
其中:可出售或可再次向外抵押的担保物 | ||
其中:已出售或已再次向外抵押的担保物 |
注:对于通过交易所操作的债券逆回购交易,因其为交易所自动撮合并保证担保物足值,因此无法获知对手方质押库信息,故上述担保物公允价值未包括交易所债券逆回购所取得的担保物资产的公允价值。
(4) 约定购回、质押回购融出资金按剩余期限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限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一个月内 | 1,574,780,054.91 | 1,274,198,801.71 |
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 410,173,214.96 | 413,611,399.99 |
三个月至一年内 | 2,443,737,791.61 | 2,416,900,000.00 |
一年以上 | 100,000,000.00 | 140,000,000.00 |
合计 | 4,528,691,061.48 | 4,244,710,201.7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阶段一、阶段二及阶段三的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买入返售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较期初增加28,406,859.09元,增加比例39.36%,主要因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类别 | 公允价值 | 初始成本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初始成本合计 | |
债券 | 11,162,942,429.89 | 11,162,942,429.89 | 11,107,885,434.67 | 11,107,885,434.67 | ||
公募基金 | 2,485,721,322.10 | 2,485,721,322.10 | 2,460,841,537.07 | 2,460,841,537.07 | ||
股票 | 631,473,608.11 | 631,473,608.11 | 745,266,042.20 | 745,266,042.20 | ||
银行理财产品 | 652,143,284.10 | 652,143,284.10 | 650,903,999.46 | 650,903,999.46 | ||
券商资管产品 | 11,624,872.82 | 11,624,872.82 | 11,502,146.32 | 11,502,146.32 | ||
其他 | 1,013,713,818.68 | 1,013,713,818.68 | 1,407,637,564.56 | 1,407,637,564.56 | ||
合计 | 15,957,619,335.70 | 15,957,619,335.70 | 16,384,036,724.28 | 16,384,036,724.28 | ||
期初余额 | ||||||
类别 | 公允价值 | 初始成本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初始成本合计 | |
债券 | 9,296,369,268.96 | 9,296,369,268.96 | 9,075,331,116.86 | 9,075,331,116.86 | ||
公募基金 | 2,060,998,436.39 | 2,060,998,436.39 | 2,192,095,733.93 | 2,192,095,733.93 | ||
股票 | 765,594,593.82 | 765,594,593.82 | 1,037,106,940.84 | 1,037,106,940.84 | ||
银行理财产品 | 217,073,825.51 | 217,073,825.51 | 217,073,825.51 | 217,073,825.51 | ||
券商资管产品 | 31,375,622.72 | 31,375,622.72 | 30,502,146.32 | 30,502,146.32 |
其他 | 1,150,387,110.95 | 1,150,387,110.95 | 1,382,585,394.96 | 1,382,585,394.96 | ||
合计 | 13,521,798,858.35 | 13,521,798,858.35 | 13,934,695,158.42 | 13,934,695,158.42 |
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描述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其他”项包括私募基金813,788,041.82元、非上市股权投资149,197,000.20元、非标债权投资50,728,776.66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受限情况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4、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初始成本 | 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累计减值准备 | 初始成本 | 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累计减值准备 | |
地方债 | 6,195,082,402.11 | 30,713,301.75 | 242,436,592.14 | 6,468,232,296.00 | 2,782,146.26 | 3,963,256,823.79 | 13,394,066.45 | 60,947,257.76 | 4,037,598,148.00 | 3,163,625.77 |
金融债 | 1,580,581,672.11 | 15,201,085.94 | 30,210,831.95 | 1,625,993,590.00 | 823,866.82 | 380,045,369.86 | 3,015,438.40 | 3,755,251.74 | 386,816,060.00 | 303,086.44 |
企业债 | 1,529,193,394.05 | 36,417,808.09 | 75,821,592.86 | 1,641,432,795.00 | 2,687,645.05 | 1,369,823,057.56 | 33,341,455.34 | 29,798,927.10 | 1,432,963,440.00 | 3,456,711.97 |
公司债 | 3,199,839,912.57 | 51,214,444.93 | 47,926,917.50 | 3,298,981,275.00 | 3,257,374.48 | 2,767,940,715.00 | 29,096,597.84 | 15,361,912.16 | 2,812,399,225.00 | 3,539,042.15 |
其他 | 7,367,828,976.98 | 95,049,850.36 | 117,057,772.66 | 7,579,936,600.00 | 6,251,437.04 | 7,905,872,034.93 | 97,725,742.22 | 51,697,992.85 | 8,055,295,770.00 | 8,232,506.28 |
合计 | 19,872,526,357.82 | 228,596,491.07 | 513,453,707.11 | 20,614,576,556.00 | 15,802,469.65 | 16,386,938,001.14 | 176,573,300.25 | 161,561,341.61 | 16,725,072,643.00 | 18,694,972.6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阶段一、阶段二及阶段三的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其他债权投资受限情况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追加投资 | 减少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投资 |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股票 | 2,805,679,890.56 | 1,224,123,951.00 | 1,070,282,132.62 | 20,655,010.31 | 5,079,430,963.87 | 425,487,567.40 | 1,105,641,182.26 | 25,244,263.11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 | ||
基金 | 309,787,574.62 | 25,954,622.00 | 6,711,941.28 | 329,030,255.34 | 10,833,382.87 | 25,954,622.00 | 6,711,941.28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 | |||
其他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40,910,864.45 | 1,045,430.56 | 41,956,295.01 | 4,445,564.01 | 2,489,269.00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 | |||||
合计 | 2,846,590,755.01 | 1,533,911,525.62 | 1,097,282,185.18 | 27,366,951.59 | 5,450,417,514.22 | 436,320,950.27 | 1,136,041,368.27 | 34,445,473.39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2,603,826,759.21元,增加比例91.47%,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增加非交易性股票和基金投资规模。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821,624.03 | 83,821,624.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3,821,624.03 | 83,821,624.0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666,039.95 | 62,666,039.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5,820.56 | 2,715,820.56 | ||
(1)计提或摊销 | 2,715,820.56 | 2,715,820.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5,381,860.51 | 65,381,860.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439,763.52 | 18,439,763.5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155,584.08 | 21,155,584.0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9、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通讯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104,175.54 | 597,000.00 | 20,453,192.05 | 160,342,593.08 | 17,095,722.34 | 3,952,798.62 | 335,545,48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76,107.45 | 872,547.91 | 164,423.67 | 27,013,079.03 | |||
(1)购置 | 25,976,107.45 | 872,547.91 | 164,423.67 | 27,013,079.0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00.00 | 29,500.00 | 8,567,032.42 | 1,500,999.17 | 187,623.86 | 10,295,655.45 | |
(1)处置或报废 | 10,500.00 | 29,500.00 | 8,567,032.42 | 1,500,999.17 | 187,623.86 | 10,295,655.45 | |
4.期末余额 | 133,093,675.54 | 567,500.00 | 20,453,192.05 | 177,751,668.11 | 16,467,271.08 | 3,929,598.43 | 352,262,905.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2,777,297.23 | 491,201.25 | 18,820,325.90 | 129,257,436.03 | 13,894,526.27 | 3,776,483.53 | 269,017,270.21 |
2.本期增 | 4,609,929.75 | 25,185.00 | 456,887.15 | 17,058,700.39 | 999,787.91 | 43,098.12 | 23,193,588.32 |
加金额 | |||||||
(1)计提 | 4,609,929.75 | 25,185.00 | 456,887.15 | 17,058,700.39 | 999,787.91 | 43,098.12 | 23,193,588.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615.00 | 8,305,639.99 | 1,447,737.97 | 181,995.15 | 9,963,988.11 | ||
(1)处置或报废 | 28,615.00 | 8,305,639.99 | 1,447,737.97 | 181,995.15 | 9,963,988.11 | ||
4.期末余额 | 107,387,226.98 | 487,771.25 | 19,277,213.05 | 138,010,496.43 | 13,446,576.21 | 3,637,586.50 | 282,246,870.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706,448.56 | 79,728.75 | 1,175,979.00 | 39,741,171.68 | 3,020,694.87 | 292,011.93 | 70,016,034.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326,878.31 | 105,798.75 | 1,632,866.15 | 31,085,157.05 | 3,201,196.07 | 176,315.09 | 66,528,211.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20、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信息工程 | 2,834,699.54 | 2,834,699.54 | ||||
基建工程 | 422,141.75 | 422,141.75 | 972,789.20 | 972,789.20 | ||
机构设置 | 336,543.75 | 336,543.75 | ||||
合计 | 422,141.75 | 422,141.75 | 4,144,032.49 | 4,144,032.4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1、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613,200.05 | 4,080,416.72 | 274,669.65 | 164,968,286.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377,580.79 | 38,146,416.87 | 89,523,997.66 | |
(1)租入 | 51,377,580.79 | 38,146,416.87 | 89,523,997.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186,537.52 | 4,080,416.72 | 274,669.65 | 72,541,623.89 |
(1)合同终止 | 4,317,846.13 | 4,317,846.13 | ||
(2)租赁到期 | 63,868,691.39 | 4,080,416.72 | 274,669.65 | 68,223,777.76 |
4.期末余额 | 143,804,243.32 | 38,146,416.87 | 181,950,660.19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402,549.15 | 4,080,416.72 | 240,335.96 | 98,723,301.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143,547.68 | 1,139,261.04 | 34,333.69 | 41,317,142.41 |
(1)计提 | 40,143,547.68 | 1,139,261.04 | 34,333.69 | 41,317,142.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669,971.75 | 4,080,416.72 | 274,669.65 | 70,025,058.12 |
(1)合同终止 | 1,801,280.36 | 1,801,280.36 | ||
(2)租赁到期 | 63,868,691.39 | 4,080,416.72 | 274,669.65 | 68,223,777.76 |
4.期末余额 | 68,876,125.08 | 1,139,261.04 | 70,015,386.1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928,118.24 | 37,007,155.83 | 111,935,274.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210,650.90 | 34,333.69 | 66,244,984.5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使用费 | 软件 | 交易席位费 | 特许权 |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967,492.24 | 342,492,250.95 | 20,300,000.00 | 848,578.87 | 1,400,000.00 | 394,008,32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213,691.28 | 52,213,691.28 | ||||
(1)购置 | 52,213,691.28 | 52,213,691.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967,492.24 | 394,705,942.23 | 20,300,000.00 | 848,578.87 | 1,400,000.00 | 446,222,013.3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399,633.73 | 229,275,386.42 | 13,974,541.00 | 825,539.37 | 258,475,100.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0,458.88 | 43,962,510.97 | 8,133.43 | 44,631,103.28 | ||
(1)计提 | 660,458.88 | 43,962,510.97 | 8,133.43 | 44,631,103.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060,092.61 | 273,237,897.39 | 13,974,541.00 | 833,672.80 | 303,106,203.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07,399.63 | 121,468,044.84 | 6,325,459.00 | 14,906.07 | 1,400,000.00 | 143,115,809.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567,858.51 | 113,216,864.53 | 6,325,459.00 | 23,039.50 | 1,400,000.00 | 135,533,221.5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3、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91,406,635.00 | 22,851,658.75 | 463,488,826.29 | 115,872,206.57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577,539,099.93 | 144,384,775.00 | 497,836,937.65 | 124,459,234.44 |
信用减值损失 | 166,972,125.28 | 41,743,031.31 | 142,127,683.99 | 35,531,920.99 |
应付职工薪酬 | 25,782,505.92 | 6,445,626.49 | 26,216,159.77 | 6,554,039.95 |
租赁负债 | 93,874,172.72 | 23,468,543.18 | 61,633,710.13 | 15,408,427.53 |
其他 | 15,840,988.15 | 3,960,247.02 | 26,617,240.06 | 6,654,310.02 |
合计 | 971,415,527.00 | 242,853,881.75 | 1,217,920,557.89 | 304,480,139.5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62,376,346.78 | 15,594,086.70 | 82,964,657.43 | 20,741,164.3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 | 484,924,929.40 | 121,231,232.35 | 147,557,143.53 | 36,889,285.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95,464,136.26 | 273,866,034.06 | 31,680,661.29 | 7,920,165.3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9,124,899.55 | 9,781,224.89 | 31,421,765.86 | 7,855,441.46 |
使用权资产 | 111,935,274.07 | 27,983,818.52 | 66,244,984.59 | 16,561,246.15 |
其他 | 2,258,124.35 | 564,531.09 | 3,977,407.31 | 994,351.83 |
合计 | 1,796,083,710.41 | 449,020,927.61 | 363,846,620.01 | 90,961,655.0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816,205.51 | 13,757,221.47 |
可抵扣亏损 | 135,794,751.04 | 99,177,226.93 |
合计 | 146,610,956.55 | 112,934,448.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14,776,943.95 | ||
2025 | 1,885,426.50 | 1,885,426.50 | |
2026 | 26,653,577.32 | 28,249,178.88 | |
2027 | 33,539,372.06 | 42,231,245.69 | |
2028 | 30,539,941.20 | 12,034,431.91 | |
2029 | 43,176,433.96 | ||
合计 | 135,794,751.04 | 99,177,226.9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358,059,272.58元,增长比例393.64%,主要原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较期初大幅增加。
25、其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应收股利 | 127,559,718.51 | 61.95 |
其他应收款 | 23,841,442.03 | 29,421,858.26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41,153.22 | 18,658,527.53 |
待摊费用 | 21,320,218.99 | 20,956,804.58 |
预缴税金及留抵、待抵扣增值税 | 2,046,739.37 | 1,640,182.26 |
存货 | 4,457,527.29 | |
预付账款 | 14,370,153.62 | 15,515.42 |
合计 | 206,679,425.74 | 75,150,477.29 |
其他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31,528,948.45元,增长比例175.02%,主要原因为本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股票宣告分红尚未收到导致应收股利增加。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借款 | 5,521,158.20 | 5,768,214.51 |
融达期货股权预留款 | 4,306,474.82 | 4,306,474.82 |
保证金及押金 | 34,063,473.46 | 26,021,284.72 |
租金 | 21,604.00 | 4,554,361.39 |
应收垫付款项 | 20,250,658.54 | 21,578,284.28 |
交易单元流量费及其他 | 2,637,339.06 | 10,070,557.92 |
坏账准备 | -42,959,266.05 | -42,877,319.38 |
合计 | 23,841,442.03 | 29,421,858.26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账面余额合计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龄 |
红塔证券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红塔证券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9,500,000.00 | 29.19 | 19,500,000.00 | 3年以上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400,000.00 | 26.05 | 17,400,000.00 | 3年以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8,322,215.95 | 12.46 | 1年以内 | |
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21,158.20 | 8.27 | 5,521,158.20 | 3年以上 |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 | 4,306,474.82 | 6.45 | 3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55,049,848.97 | 82.42 | 42,421,158.20 |
其他应收款等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阶段一、阶段二及阶段三的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资产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的说明: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1年以内 | 127,559,718.51 | 61.95 |
其中:基金、股票红利 | 127,559,718.51 | 61.95 |
合计 | 127,559,718.51 | 61.95 |
(2)存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3,457,532.57 | 3,457,532.57 | ||||
合同履约成本 | 999,994.72 | 999,994.72 |
合计 | 4,457,527.29 | 4,457,527.29 |
(3)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15,654,719.57 | 5,486,162.72 | 6,420,107.06 | 14,720,775.23 |
信息工程 | 2,038,066.03 | 323,933.15 | 786,595.67 | 1,575,403.51 |
机构设置 | 852,450.35 | 403,934.73 | 604,324.04 | 652,061.04 |
其他 | 113,291.58 | 938,596.42 | 458,974.56 | 592,913.44 |
合计 | 18,658,527.53 | 7,152,627.02 | 8,270,001.33 | 17,541,153.22 |
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7,138,239.39 | 127,138,239.39 | 其他 | 一般风险准备金 | 119,453,766.76 | 119,453,766.76 | 其他 | 一般风险准备金 |
存货 | 3,457,532.57 | 3,457,532.57 | 质押 | 仓单质押 | ||||
结算备付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 | 基金公司专项储存的结算备付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 | 基金公司专项储存的结算备付金 |
交易性金 | 1,904,651.00 | 1,904,651.00 | 其他 | 已融出证 | 9,708.80 | 9,708.80 | 其他 | 已融出证 |
融资产 | 券 | 券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40,503,535.00 | 4,740,503,535.00 | 质押 | 卖出回购业务担保物 | 1,946,501,704.00 | 1,946,501,704.00 | 质押 | 卖出回购业务担保物 |
其他债权投资 | 10,085,129,103.17 | 10,085,129,103.17 | 质押 | 卖出回购业务担保物 | 6,680,060,193.00 | 6,680,060,193.00 | 质押 | 卖出回购业务担保物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7,159,811.18 | 117,159,811.18 | 其他 | 流通受限的证券 | 1,326,624.43 | 1,326,624.43 | 其他 | 流通受限的股票 |
合计 | 15,072,435,339.74 | 15,072,435,339.74 | / | / | 8,751,409,529.56 | 8,751,409,529.56 | / | / |
其他说明:
无
27、融券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融出证券 | 1,904,651.00 | 9,708.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04,651.00 | 9,708.80 |
融券业务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融券业务的说明:
无
28、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核销 |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828,540.11 | 992,680.65 | 273,611.33 | 1,547,609.43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21,321,286.57 | 2,342,824.13 | 6,754,770.92 | 16,909,339.7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72,162,786.79 | 30,045,811.23 | 1,638,952.14 | 100,569,645.88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8,694,972.61 | 10,589,584.09 | 3,438,581.57 | 10,043,505.48 | 15,802,469.6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2,877,319.38 | 101,946.67 | 20,000.00 | 42,959,266.05 | |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信用减值准备小计 | 155,884,905.46 | 44,072,846.77 | 12,125,915.96 | 10,043,505.48 | 177,788,330.79 |
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29、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工具类别 | 期末余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1,520,789.17 | 26,820.26 | 1,547,609.43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简化模型) | 6,522,405.97 | 6,522,405.97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一般模型) | 10,386,933.81 | 10,386,933.8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9,469,061.50 | 696,888.95 | 90,403,695.43 | 100,569,645.88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5,802,469.65 | 15,802,469.6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2,959,266.05 | 42,959,266.05 | ||
合计 | 26,792,320.32 | 7,246,115.18 | 143,749,895.29 | 177,788,330.79 |
金融工具类别 | 期初余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808,722.43 | 19,817.68 | 828,540.11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简化模型) | 8,059,288.53 | 8,059,288.53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一般模型) | 13,261,998.04 | 13,261,998.0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4,462,885.54 | 191,608.56 | 67,508,292.69 | 72,162,786.79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8,694,972.61 | 18,694,972.6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2,877,319.38 | 42,877,319.38 | ||
合计 | 23,966,580.58 | 8,270,714.77 | 123,647,610.11 | 155,884,905.46 |
3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应付短期融资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起息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票面利率(%)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3红塔证券CP001 | 100 | 2023年9月21日 | 111天 | 400,000,000.00 | 2.42 | 402,697,704.92 | 238,032.78 | 402,935,737.70 | |
24红塔证券CP001 | 100 | 2024年1月18日 | 180天 | 1,000,000,000.00 | 2.58 | 1,012,688,524.59 | 1,012,688,524.59 | ||
24红塔证券CP002 | 100 | 2024年4月25日 | 180天 | 1,000,000,000.00 | 2.06 | 1,010,158,904.11 | 1,010,158,904.11 | ||
24红塔证券CP003 | 100 | 2024年7月12日 | 125天 | 500,000,000.00 | 1.93 | 503,304,794.52 | 503,304,794.52 | ||
24红塔证券CP004 | 100 | 2024年8月23日 | 360天 | 1,000,000,000.00 | 2.08 | 1,007,465,205.48 | 1,007,465,205.48 | ||
24红塔证券CP005 | 100 | 2024年9月12日 | 90天 | 1,000,000,000.00 | 1.96 | 1,004,832,876.71 | 1,004,832,876.71 | ||
24红塔证券CP006 | 100 | 2024年10月18日 | 180天 | 1,000,000,000.00 | 2.03 | 1,004,171,232.88 | 1,004,171,232.88 |
24红塔证券CP007 | 100 | 2024年12月13日 | 335天 | 1,000,000,000.00 | 1.78 | 1,000,926,575.34 | 1,000,926,575.34 | ||
收益凭证 | 1 | 3,952,420,000.00 | 443,018,687.49 | 3,964,712,711.55 | 4,362,502,083.97 | 45,229,315.07 | |||
合计 | / | / | / | 10,852,420,000.00 | / | 845,716,392.41 | 10,508,498,857.96 | 8,296,422,921.60 | 3,057,792,328.77 |
应付短期融资款的说明:
本报告期共发行收益凭证92期,期限12天-96天不等,利率2.25%-6.00%不等,报告期内融资额3,952,420,000元。报告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期初增加2,212,075,936.36元,增加比例261.56%,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规模增加。
32、拆入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银行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合计 | 1,200,524,249.99 | 500,387,972.22 |
转融通融入资金:
□适用 √不适用
拆入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末,拆入资金较期初增加700,136,277.77元,增加比例139.92%,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拆入资金增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
类别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投资份额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2,232,747,551.30 | 2,232,747,551.30 | ||
合计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 | 2,232,747,551.30 | 2,232,747,551.30 |
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描述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未发生由于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重大变动。
(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
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
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 按业务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买断式卖出回购 | 181,896,174.49 | |
质押式卖出回购 | 13,539,205,913.54 | 7,100,451,235.55 |
合计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2) 按金融资产种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券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合计 | 13,539,205,913.54 | 7,282,347,410.04 |
(3) 担保物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券 | 15,097,631,158.17 | 8,062,411,995.52 |
合计 | 15,097,631,158.17 | 8,062,411,995.52 |
(4) 报价回购融入资金按剩余期限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期初增加6,256,858,503.50元,增加比例85.92%,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债券质押式卖出回购融资规模。
35、代理买卖证券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普通经纪业务 | ||
其中:个人 | 4,237,238,638.66 | 2,885,004,415.95 |
机构 | 1,149,564,142.51 | 710,444,197.27 |
小计 | 5,386,802,781.17 | 3,595,448,613.22 |
信用业务 |
其中:个人 | 315,155,963.21 | 190,373,422.40 |
机构 | 48,673,094.20 | 46,211,035.92 |
小计 | 363,829,057.41 | 236,584,458.32 |
合计 | 5,750,631,838.58 | 3,832,033,071.54 |
代理买卖证券款的说明:
报告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较期初增加1,918,598,767.04元,增加比例50.07%,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影响,客户资金增加。
36、代理承销证券款
□适用 √不适用
37、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9,261,393.16 | 497,359,259.18 | 411,200,703.19 | 315,419,949.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89,063.86 | 74,084,314.26 | 74,320,300.66 | 453,077.46 |
三、辞退福利 | 5,735,463.21 | 2,521,427.89 | 3,214,035.32 | |
四、长期薪酬 | 261,696,969.23 | 19,421,919.57 | 59,238,962.41 | 221,879,926.39 |
合计 | 491,647,426.25 | 596,600,956.22 | 547,281,394.15 | 540,966,988.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4,268,969.61 | 401,853,283.22 | 326,458,963.82 | 199,663,289.01 |
二、职工福利费 | 14,221,975.03 | 14,221,975.03 | ||
三、社会保险费 | 71,654.12 | 26,643,139.18 | 26,667,707.88 | 47,085.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0,260.23 | 21,414,630.54 | 21,438,788.62 | 46,102.15 |
工伤保险费 | 1,393.89 | 569,083.28 | 569,493.90 | 983.27 |
生育保险费 | 293,417.16 | 293,417.16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4,366,008.20 | 4,366,008.20 | ||
四、住房公积金 | 85,020.00 | 35,683,477.62 | 35,717,625.62 | 50,87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4,835,749.43 | 18,957,384.13 | 8,134,430.84 | 115,658,702.7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29,261,393.16 | 497,359,259.18 | 411,200,703.19 | 315,419,949.1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8,630.93 | 41,832,379.52 | 41,873,593.63 | 87,416.82 |
2、失业保险费 | 5,095.42 | 1,687,579.76 | 1,689,236.44 | 3,438.74 |
3、企业年金缴费 | 555,337.51 | 30,564,354.98 | 30,757,470.59 | 362,221.90 |
合计 | 689,063.86 | 74,084,314.26 | 74,320,300.66 | 453,077.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45,673.84 | 4,294,960.05 |
企业所得税 | 2,311,788.13 | 9,014,747.44 |
个人所得税 | 4,812,310.78 | 9,825,199.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1,970.14 | 327,477.12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9,033.95 | 232,334.88 |
其他 | 833,277.79 | 729,206.24 |
合计 | 12,214,054.63 | 24,423,925.04 |
其他说明:
无
39、应付款项
(1). 应付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清算款及业务成本 | 37,660,042.28 | 5,211,052.86 |
其他 | 6,758,994.96 | 5,935,951.27 |
合计 | 44,419,037.24 | 11,147,004.13 |
(2).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手续费及佣金预收款 | 10,383,069.35 | 12,511,681.17 |
其他预收款 | 62,932.43 | |
合计 | 10,383,069.35 | 12,574,613.6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类型 | 面值(元) | 起息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票面利率(%)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2红塔01) | 100.00 | 2022年3月11日 | 3年 | 1,500,000,000.00 | 3.30 | 1,539,418,971.36 | 50,106,514.12 | 49,500,000.00 | 1,540,025,485.48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红塔01) | 100.00 | 2023年2月10日 | 3年 | 1,200,000,000.00 | 3.45 | 1,235,972,049.40 | 41,827,171.99 | 41,400,000.00 | 1,236,399,221.39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红塔03) | 100.00 | 2023年3月13日 | 2年 | 1,500,000,000.00 | 3.25 | 1,538,286,752.41 | 49,587,706.97 | 48,750,000.00 | 1,539,124,459.38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红塔04) | 100.00 | 2023年5月22日 | 2年 | 500,000,000.00 | 3.00 | 508,844,216.40 | 15,266,936.78 | 15,000,000.00 | 509,111,153.18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红塔05) | 100.00 | 2023年5月22日 | 3年 | 1,300,000,000.00 | 3.15 | 1,323,908,543.65 | 41,492,877.75 | 40,950,000.00 | 1,324,451,421.40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4红塔01) | 100.00 | 2024年12月9日 | 3年 | 1,500,000,000.00 | 2.07 | 1,501,972,295.54 | 764,150.95 | 1,501,208,144.59 |
合计 | / | / | / | 7,500,000,000.00 | / | 6,146,430,533.22 | 1,700,253,503.15 | 196,364,150.95 | 7,650,319,885.42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5、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63,618,373.23 | 61,633,710.13 |
电子设备 | 30,255,799.49 | |
合计 | 93,874,172.72 | 61,633,710.13 |
其他说明:
无
46、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留股权转让对价款 | 4,306,474.82 | 4,306,474.82 |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预留款项余额 | ||
合计 | 4,306,474.82 | 4,306,474.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其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次级债务 | 2,053,119,166.85 | |
其他应付款 | 36,156,501.53 | 41,933,934.80 |
代理兑付债券款 | 1,318,924.43 | 1,318,924.43 |
预收账款 | 170,822.34 | |
期货风险准备金 | 26,977,016.19 | 25,677,028.23 |
其他 | 258,010.05 | |
合计 | 64,623,264.49 | 2,122,307,064.36 |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141,129.55 | 8,664,580.87 |
押金及租金 | 803,859.05 | 780,459.05 |
质保金 | 635,807.37 | 501,848.71 |
代设立产品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 | 654,071.60 | 883,563.52 |
保证金 | 14,938,517.87 | |
仓单质押款 | 3,068,160.00 | |
其他 | 14,983,116.09 | 28,035,322.65 |
合计 | 36,156,501.53 | 41,933,934.80 |
其他负债的说明:
报告期末,其他负债较期初减少2,057,683,799.87元,减少比例96.96%,主要原因为本年偿还次级债务。
48、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716,787,742.00 | 4,716,787,742.00 |
其他说明:
无
49、其他权益工具
(1)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至其他权益工具的情况(划分依据、主要条款和股利或利息的设定机制等)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302,644,803.39 | 12,302,644,803.39 | ||
合计 | 12,302,644,803.39 | 12,302,644,803.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1、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合计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760,495.97 | 1,069,915,233.59 | 267,478,808.40 | 802,436,425.19 | 802,436,425.19 | 826,196,921.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23,760,495.97 | 1,069,915,233.59 | 267,478,808.40 | 802,436,425.19 | 802,436,425.19 | 826,196,921.16 |
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9,865,978.82 | 475,397,414.56 | 117,023,923.82 | 97,346,719.58 | 261,026,771.16 | 261,026,771.16 | 400,892,749.98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1,171,006.21 | 468,095,695.28 | 117,023,923.82 | 87,152,497.34 | 263,919,274.12 | 263,919,274.12 | 385,090,280.33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18,694,972.61 | 7,301,719.28 | 10,194,222.24 | -2,892,502.96 | -2,892,502.96 | 15,802,469.6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63,626,474.79 | 1,545,312,648.15 | 384,502,732.22 | 97,346,719.58 | 1,063,463,196.35 | 1,063,463,196.35 | 1,227,089,671.1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 | 合计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09,140.71 | 30,468,473.67 | 7,617,118.41 | 22,851,355.26 | 22,851,355.26 | 23,760,495.9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09,140.71 | 30,468,473.67 | 7,617,118.41 | 22,851,355.26 | 22,851,355.26 | 23,760,495.9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83,816.37 | 174,205,951.58 | 39,639,418.33 | 9,384,370.80 | 125,182,162.45 | 125,182,162.45 | 139,865,978.8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30,640.84 | 158,557,673.33 | 39,639,418.33 | 7,077,889.63 | 111,840,365.37 | 111,840,365.37 | 121,171,006.21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5,353,175.53 | 15,648,278.25 | 2,306,481.17 | 13,341,797.08 | 13,341,797.08 | 18,694,972.6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592,957.08 | 204,674,425.25 | 47,256,536.74 | 9,384,370.80 | 148,033,517.71 | 148,033,517.71 | 163,626,474.79 |
其他综合收益说明:
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1,063,463,196.35元,增加比例649.93%,主要原因为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较期初增加。
53、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36,368,680.39 | 88,723,054.74 | 1,125,091,735.13 | |
合计 | 1,036,368,680.39 | 88,723,054.74 | 1,125,091,735.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期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4、一般风险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计提比例(%)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般风险准备 | 1,102,380,515.82 | 93,948,736.08 | 1,196,329,251.90 | ||
交易风险准备 | 926,653,870.77 | 88,723,054.74 | 10.00 | 1,015,376,925.51 | |
合计 | 2,029,034,386.59 | 182,671,790.82 | 2,211,706,177.41 |
一般风险准备的说明:
母公司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本期按净利润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子公司红证利德本期按私募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子公司红塔基金本期按公募基金管理费收入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55、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48,668,716.86 | 2,986,078,792.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48,668,716.86 | 2,986,078,792.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4,018,203.05 | 312,273,727.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8,723,054.74 | 69,392,663.7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82,671,790.82 | 144,451,754.5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4,696,285.15 | 235,839,385.1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36,595,789.20 | 2,848,668,716.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6、利息净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941,012,400.09 | 919,728,487.08 |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149,566,966.70 | 161,792,089.09 |
融出资金利息收入 | 92,581,113.17 | 82,873,299.4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 171,838,255.20 | 221,661,396.59 |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 ||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 158,678,038.28 | 207,964,647.83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527,025,871.52 | 453,285,812.49 |
其他利息收入 | 193.50 | 115,889.50 |
利息支出 | 527,991,053.29 | 489,222,512.30 |
其中: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 56,078,857.96 | 28,457,575.33 |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 6,313,490.97 | 1,810,333.34 |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 225,238,046.57 | 161,332,028.37 |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 ||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 | 8,268,995.48 | 11,023,376.84 |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 200,253,503.15 | 183,617,778.52 |
次级债务利息支出 | 28,780,833.15 | 99,741,632.61 |
其他利息支出 | 3,057,326.01 | 3,239,787.29 |
利息净收入 | 413,021,346.80 | 430,505,974.78 |
利息净收入的说明:
无
5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 185,963,147.00 | 145,644,841.19 |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 224,984,512.66 | 180,380,102.81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223,164,247.18 | 177,572,127.04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722,353.40 | 1,569,279.67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1,097,912.08 | 1,238,696.10 |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 | 39,021,365.66 | 34,735,261.62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39,021,365.66 | 34,735,261.62 |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 | 24,218,596.59 | 27,019,254.36 |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 62,803,839.64 | 53,367,695.52 |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 | 38,585,243.05 | 26,348,441.16 |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 41,614,964.17 | 55,648,224.54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 43,791,850.96 | 60,388,790.58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32,321,497.17 | 43,819,216.24 |
证券保荐业务 | 2,056,603.78 | 4,500,000.00 |
财务顾问业务 | 9,413,750.01 | 12,069,574.34 |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 2,176,886.79 | 4,740,566.04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2,176,886.79 | 4,740,566.04 |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24,159,987.87 | 40,423,431.38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24,338,431.74 | 44,674,172.42 |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 178,443.87 | 4,250,741.04 |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 | 10,337,358.19 | 14,372,007.34 |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 11,592,403.85 | 15,097,743.71 |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 | 1,255,045.66 | 725,736.37 |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 2,650,242.46 | 4,978,043.26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2,653,948.99 | 5,697,544.79 |
投资咨询业务支出 | 3,706.53 | 719,501.53 |
7.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35,668.25 |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35,668.25 | |
合计 | 288,808,628.03 | 288,085,802.07 |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370,164,987.84 | 359,606,049.83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81,356,359.81 | 71,520,247.76 |
(2)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境内上市公司 |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其他 | ||
其他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 9,413,750.01 | 12,069,574.34 |
(3)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本期 | 上期 |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
基金及其他 | 1,247,719,596.11 | 1,097,912.08 | 1,314,365,402.82 | 1,238,696.10 |
合计 | 1,247,719,596.11 | 1,097,912.08 | 1,314,365,402.82 | 1,238,696.10 |
(4) 资产管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期末产品数量 | 11 | 39 | 2 |
期末客户数量 | 96 | 39 | 28 |
其中:个人客户 | 73 | 15 | |
机构客户 | 23 | 24 | 28 |
期初受托资金 | 1,135,037,010.88 | 70,034,448,437.85 | 668,935,000.00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391,857,247.28 | 61,886,102.67 | |
个人客户 | 98,135,514.50 | 430,845,707.73 | |
机构客户 | 645,044,249.10 | 69,541,716,627.45 | 668,935,000.00 |
期末受托资金 | 465,372,610.10 | 64,500,820,528.76 | 1,036,366,000.00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87,370,239.48 | 50,946,381.00 | |
个人客户 | 76,838,628.08 | 167,991,682.24 | |
机构客户 | 301,163,742.54 | 64,281,882,465.52 | 1,036,366,000.00 |
期末主要受托资产初始成本 | 499,023,774.03 | 68,654,334,702.97 | 1,036,366,000.00 |
其中:股票 | 1,647,543.44 | 54,723,901,224.42 | |
债券 | 59,133,209.08 | 5,481,808,232.26 | |
基金 | 38,975,734.34 | 314,266,746.39 | |
当期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3,528,631.53 | 19,985,633.63 | 645,722.7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8、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1,111,742,754.29 | 728,826,538.02 |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 840,538,863.14 | 539,384,001.9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404,217,912.87 | 376,359,502.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6,320,950.27 | 163,024,499.01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 271,203,891.15 | 189,442,536.1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16,974,645.93 | 26,648,509.44 |
-其他债权投资 | 286,386,952.98 | 183,321,161.26 |
-衍生金融工具 | 1,791,584.10 | -20,527,134.59 |
合计 | 1,111,742,754.29 | 728,826,538.02 |
(2) 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性金融工具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分类为以公允价 | 持有期间收益 | 404,217,912.87 | 376,359,502.90 |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处置取得收益 | -16,974,645.93 | 26,648,509.44 |
投资收益的说明:
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382,916,216.27元,增加比例52.54%,主要原因是其他权益工具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和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收益增加。
5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0、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473,382.74 | 8,387,325.22 |
代扣税手续费 | 767,400.02 | 2,015,994.24 |
其他 | 46,762.00 | 63,120.80 |
合计 | 4,287,544.76 | 10,466,440.26 |
其他说明:
无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554,528.01 | -366,366,878.55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114,223.72 | -14,514,265.06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6,114,223.72 | -14,514,265.06 |
衍生金融工具 | 11,634,866.35 | 3,410,820.39 |
合计 | -62,033,885.38 | -377,470,323.2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说明: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315,436,437.84元,主要原因是非上市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62、其他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租业务 | 2,211,241.99 | 4,294,846.07 |
现货收入 | 262,233,980.36 | 114,840,236.02 |
其他 | 1,539,617.64 | 1,555,100.87 |
合计 | 265,984,839.99 | 120,690,182.96 |
其他业务收入说明:
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较上期增加145,294,657.03元,增加比例120.39%,主要原因是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收入增加。
6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9,457.38 | -269,893.73 |
合计 | -29,457.38 | -269,893.73 |
其他说明:
无
64、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缴标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18,071.15 | 4,384,451.41 | 参见本节“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3,568,502.08 | 3,114,320.74 | 参见本节“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 |
房产税 | 1,769,783.44 | 1,762,576.25 | 从价计征:应税房产原值*(1-30%)*1.2%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 |
土地使用税 | 52,275.93 | 52,275.97 |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车船使用税 | 60,760.00 | 63,695.00 | 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
印花税 | 380,158.48 | 158,233.59 | 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
其他 | 8,140.47 | ||
合计 | 10,857,691.55 | 9,535,552.96 | / |
税金及附加的说明:
无
65、业务及管理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费用 | 596,600,956.22 | 577,831,743.06 |
租赁费 | 7,029,302.92 | 3,525,386.92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22,918,193.86 | 25,091,456.8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0,674,041.21 | 48,344,900.59 |
无形资产摊销 | 43,970,644.40 | 41,181,771.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149,382.95 | 8,090,853.28 |
差旅费 | 9,450,946.80 | 11,858,447.92 |
业务招待费及业务营销费 | 2,992,463.68 | 6,366,411.04 |
投资者保护基金 | 8,347,951.48 | 6,915,752.65 |
系统设备维护托管费 | 58,323,087.05 | 49,700,918.06 |
安全防范费 | 2,129,879.62 | 2,142,034.03 |
物业管理费 | 8,360,650.30 | 9,021,320.99 |
邮电通讯费 | 11,232,147.45 | 10,806,834.99 |
咨询费 | 16,168,136.52 | 13,455,664.79 |
其他 | 41,415,924.87 | 49,691,540.53 |
合计 | 877,763,709.33 | 864,025,037.07 |
业务及管理费的说明:
无
66、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出资金 | 719,069.32 | 183,297.4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8,406,859.09 | -47,132,186.57 |
其他债权投资 | 7,151,002.52 | 17,605,747.16 |
应收款项 | -4,411,946.79 | -1,247,414.87 |
其他资产 | 81,946.67 | -3,293,635.06 |
合计 | 31,946,930.81 | -33,884,191.85 |
其他说明:
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65,831,122.66元,增加比例194.28%,主要原因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同比增加。
67、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68、其他业务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租业务 | 2,715,820.56 | 2,715,820.56 |
现货业务 | 255,090,487.17 | 84,849,449.93 |
其他 | 999,994.72 | 18,867.92 |
合计 | 258,806,302.45 | 87,584,138.41 |
其他业务成本说明:
报告期,其他业务成本较上期增加171,222,164.04元,增加比例195.49%,主要原因是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现货业务成本增加。
69、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200,000.00 | 11,873,000.00 | 5,200,000.00 |
其他 | 95,284.42 | 122,909.77 | 95,284.42 |
合计 | 5,295,284.42 | 11,995,909.77 | 5,295,284.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0、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468,787.10 | 6,025,960.00 | 7,468,787.10 |
赔偿金、违约金及滞纳金 | 1,290,233.13 | 586,979.46 | 1,290,233.13 |
其他 | 1,041,401.45 | 72,093.50 | 1,041,401.45 |
合计 | 9,800,421.68 | 6,685,032.96 | 9,800,421.68 |
营业外支出的说明:
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公司重庆南坪证券营业部于2024年5月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决定书》,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缴纳罚款1,000,000.00元。
71、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502,349.34 | 9,429,046.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4,233,630.55 | -16,107,383.32 |
合计 | 75,735,979.89 | -6,678,336.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8,014,601.1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9,503,650.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16,407.8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3,497,149.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709,382.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18,787.3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122,475.48 |
所得税费用 | 75,735,979.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2、其他综合收益”。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得股利、利息收到的现金 | 630,964,570.29 | 632,154,339.86 |
交易性金融负债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29,576,566.84 | |
现货交易业务收到的现金 | 295,862,485.83 | 127,043,290.13 |
标准仓单质押收到的现金 | 296,677,008.00 | 87,887,812.00 |
协议存款到期收回 | 290,000,000.00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995,742.70 | 33,205,720.96 |
合计 | 1,358,499,806.82 | 2,799,867,729.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 7,617,607.60 | 2,995,927.21 |
以现金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 165,361,927.48 | 161,819,847.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3,911,525.62 | 2,774,910,093.72 |
支付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保证金净额 | 215,206,846.13 | 617,780,482.24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738,282,255.02 | 245,847,480.01 |
现货交易业务支付的现金 | 284,345,238.69 | 96,648,802.53 |
其他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84,024,607.87 | 6,915,384,212.06 |
交易性金融负债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8,481,777.40 | |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715,676.24 | 150,874,092.80 |
合计 | 6,903,947,462.05 | 10,966,260,938.5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影响数 | 25,069,703.88 | 25,442,573.84 |
合计 | 25,069,703.88 | 25,442,573.84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048,689.83 | 76,837,774.43 |
合计 | 86,048,689.83 | 76,837,774.4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影响数 | 25,069,703.88 | 25,442,573.84 |
合计 | 25,069,703.88 | 25,442,573.8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终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影响数 | 453,222.52 | 6,285,762.58 |
合计 | 453,222.52 | 6,285,762.5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款 | 58,790,708.13 | 52,393,846.43 |
支付租赁保证金 | 14,847,060.06 | |
合计 | 73,637,768.19 | 52,393,846.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应付短期融资券 | 402,697,704.92 | 6,500,000,000.00 | 43,786,146.41 | 3,933,920,837.63 | 3,012,563,013.70 | |
收益凭证(短期) | 443,018,687.49 | 3,952,420,000.00 | 12,292,711.55 | 4,362,502,083.97 | 45,229,315.07 | |
公司债 | 6,146,430,533.22 | 1,499,190,000.00 | 201,063,503.15 | 195,600,000.00 | 764,150.95 | 7,650,319,885.42 |
次级债务 | 2,053,119,166.85 | 28,780,833.15 | 2,081,900,000.00 | |||
应付股利 | 504,696,285.15 | 504,696,285.15 | ||||
租赁负债 | 61,633,710.13 | 110,463,370.20 | 73,637,768.19 | 4,585,139.42 | 93,874,172.72 |
合计 | 9,106,899,802.61 | 11,951,610,000.00 | 901,082,849.61 | 11,152,256,974.94 | 5,349,290.37 | 10,801,986,386.9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62,278,621.29 | 285,678,656.2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1,946,930.81 | -33,884,191.8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909,408.88 | 28,162,173.0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1,317,142.41 | 49,637,318.42 |
无形资产摊销 | 44,631,103.28 | 41,842,230.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270,001.33 | 8,675,625.6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457.38 | 269,893.7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033,885.38 | 377,470,323.2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4,922,246.32 | 312,020,823.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626,257.75 | 33,232,268.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07,372.80 | -49,339,651.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82,641,742.25 | 4,311,570,116.6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57,527.29 | -1,680,458.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75,676,920.73 | -10,207,888,851.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60,891,578.25 | 855,731,858.9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602,870.19 | -3,988,501,865.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297,665,877.84 | 6,026,522,371.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26,522,371.93 | 10,514,328,211.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1,143,505.91 | -4,487,805,839.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297,665,877.84 | 6,026,522,371.9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907,372,434.46 | 4,519,493,489.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7,272,530.13 | 437,861,803.67 |
结算备付金 | 1,303,020,913.25 | 1,069,167,078.29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97,665,877.84 | 6,026,522,371.9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结算备付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基金公司专项储存的结算备付金,使用权受限制 |
货币资金 | 127,138,239.39 | 119,453,766.76 | 一般风险准备金,使用权受限制 |
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的应收利息 | 1,606,864.17 | 3,626,322.51 | 尚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 |
合计 | 129,345,103.56 | 123,680,089.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本公司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和应收利息。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2,289,139.97 | ||
其中:美元 | 1,349,445.60 | 7.1884 | 9,700,354.72 |
港币 | 2,795,664.43 | 0.9260 | 2,588,785.25 |
结算备付金 | 18,950,604.53 | ||
其中:美元 | 2,292,468.44 | 7.1884 | 16,479,180.14 |
港币 | 2,668,924.82 | 0.9260 | 2,471,424.39 |
存出保证金 | 2,403,868.00 | ||
其中:美元 | 270,000.00 | 7.1884 | 1,940,868.00 |
港币 | 500,000.00 | 0.9260 | 463,000.0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26,257,319.70 | ||
其中:美元 | 2,952,045.88 | 7.1884 | 21,220,486.58 |
港币 | 5,439,344.62 | 0.9260 | 5,036,833.12 |
应付款项 | 19,106.55 | ||
其中:美元 | 1,886.00 | 7.1884 | 13,557.32 |
港币 | 5,992.69 | 0.9260 | 5,549.23 |
合计 | 59,920,038.7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7、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8,238,258.25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7,482,381.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产 | 2,211,241.99 | |
合计 | 2,211,241.9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884,628.60 | 2,242,830.95 |
第二年 | 767,028.60 | 767,028.60 |
第三年 | 731,028.60 | 767,028.60 |
第四年 | 695,028.60 | 749,028.60 |
第五年 | 695,028.60 | 695,028.6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695,028.60 | 695,028.60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78、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7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工资 | 29,009.71 | |
职工福利费 | 1,030.54 | |
社会保险费 | 11,093.72 | |
住房公积金 | 4,146.91 | |
其他 | 1,683.17 | |
合计 | 46,964.0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6,964.05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研发支出,“其他”项2023年为知识产权的申请费。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报告期未发生研发支出。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十、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清算2家下级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下级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级次 | 清算完成时间 | 终止纳入合并报表月份 | 清算原因 |
1 |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500 | 南京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 100.00 | 3 | 2024年10月7日 | 2024年10月 | 合伙协议到期,企业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清算 |
2 | 芜湖博辰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0 | 芜湖 | 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 74.76 | 3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 | 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终止企业 |
(2)公司对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结构化主体,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合计享有这些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或承担的风险敞口等因素决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新增4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终止2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
序号 |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结构化主体类别 | 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间 | 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1 | 红塔红土智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24年3月 | 公司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持有比例达到100%,综合判断,公司实质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
2 | 红塔红土医药精选股票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24年4月 | 公司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持有比例达到50%以上,且其他投资者持有份额较分散,综合判断,公司实质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
3 | 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24年6月 | 公司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持有比例达到50%以上,且其他投资者持有份额较分散,综合判断,公司实质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
4 | 红塔期货-铨洺安秋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4年7月 | 公司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持有比例虽未达到50%,但公司为第一大投资者,且其他投资者持有份额较分散,综合判断,公司实质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
终止:
序号 |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结构化主体类别 | 终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间 | 终止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1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红塔证券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24年3月 | 已清算 |
2 | 红塔红土新能源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24年8月 | 持有份额减少丧失控制,终止纳入合并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昆明 | 100,000 | 昆明 | 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 | 100 | 收购 | |
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40,000 | 上海 | 期货业务、现货业务等 | 100 | 设立 |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60,000 | 北京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 100 | 设立 | |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南京 | 4,000 | 南京 | 以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 | 50 | 设立 |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130,000 | 上海 | 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 | 100 | 设立 |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深圳 | 49,600 | 深圳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等 | 59.27 | 设立 | |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深圳 | 10,000 | 深圳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 | 59.27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本公司对由公司同时作为管理人和投资人的结构化主体,综合评估持有其投资份额以及作为其管理人是否对本公司所享有的可变回报构成重大影响,并据此判断本公司是否为结构化主体的主要责任人,将满足条件的结构化主体确认为构成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只公募基金、3只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上述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1.72亿元。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资产总额 | 期末结构化主体总净值 | 自有资金期末持有份额 |
1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1,009,262.46 | 50,948,011.22 | 50,946,381.00 |
2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 2,730,783,387.41 | 2,730,158,544.32 | 844,240,965.84 |
3 | 红塔红土智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93,902.96 | 10,092,658.94 | 10,000,000.00 |
4 | 红塔期货-铨洺安秋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341,760.98 | 17,296,586.91 | 8,000,088.89 |
5 | 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774,773.70 | 72,658,666.04 | 56,113,829.63 |
6 |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045,973.53 | 18,008,549.66 | 6,099,454.93 |
7 | 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1,278,476.05 | 20,813,827.46 | 10,000,000.00 |
8 | 红塔红土宏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376,725.18 | 16,366,356.05 | 4,543,172.31 |
9 | 红塔红土稳健添利混 | 46,159,018.97 | 45,787,906.23 | 32,632,396.12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191,846.21 | 115,074,714.42 | 65,666,633.24 |
11 | 西南证券安兴2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2,779,356.47 | 32,686,381.29 | 29,986,009.79 |
12 | 红塔红土医药精选股票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715,037.91 | 10,682,454.54 | 10,000,000.00 |
13 | 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780,640.80 | 29,657,576.39 | 22,000,000.00 |
合计 | 3,172,330,162.63 | 3,170,232,233.47 | 1,150,228,931.75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73% | 718,923.11 | 221,330,890.6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471.27 | 2,480.72 | 73,951.99 | 18,336.17 | 1,274.82 | 19,610.99 | 76,606.11 | 4,061.34 | 80,667.45 | 25,437.03 | 1,065.92 | 26,502.9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318.13 | 176.51 | 176.51 | -1,473.58 | 4,772.51 | -6,534.34 | -6,534.34 | 2,345.78 |
其他说明: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为合并结构化主体后的财务数据。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公司发起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管计划等,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募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公司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及业绩报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所享有的权益皆通过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进行核算,其账面价值为1.61亿元,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与账面价值相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结构化主体名称 | 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核算科目 | 账面价值 |
深圳秉鸿嘉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244,159.72 |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84,715.69 |
红塔红土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69,243.25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63,019.98 |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29,075.23 |
宿迁红塔光电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22,943.54 |
青岛红证硬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70,183.62 |
南京红证容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05,871.36 |
北京红证阿拉丁新消费服务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5,363.14 |
红塔证券鑫汇FOF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5,900.00 |
红塔证券鑫益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28,972.82 |
合计 | 160,949,448.3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673,382.74 | 20,260,325.22 |
合计 | 8,673,382.74 | 20,260,325.22 |
其他说明:
无
十三、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十九、风险管理。”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76,065,740.79 | 14,652,091,661.27 | 329,461,933.64 | 15,957,619,335.7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76,065,740.79 | 14,652,091,661.27 | 329,461,933.64 | 15,957,619,335.70 |
(1)债务工具投资 | 47,471,916.34 | 11,818,107,787.44 | 55,401,198.58 | 11,920,980,902.36 |
(2)权益工具投资 | 928,593,824.45 | 358,995,319.20 | 274,060,735.06 | 1,561,649,878.71 |
(3)其他 | 2,474,988,554.63 | 2,474,988,554.63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0,614,576,556.00 | 20,614,576,556.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08,461,219.21 | 41,956,295.01 | 5,450,417,514.22 | |
(四)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3,006,621.9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84,526,960.00 | 35,269,674,839.23 | 371,418,228.65 | 42,025,620,027.88 |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资产负债表日该资产和负债的市场报价不加调整的作为其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考虑到中债估值中心已持续稳定发布估值,公司已有稳定的渠道持续获取中债估值,结合公司债券投资经验,公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中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中债估值,估值过程中采用了反映市场状况的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不存在公开市场的债务、权益工具投资及结构化主体,其公允价值以估值技术确定。估值技术所需的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但不限于收益率曲线、资产净值、投资标的的单位净值和市盈率等估值参数。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上述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非上市股权投资、非标债权、私募股权基金 | 355,870,370.51 | 市场法、成本法、现金流折现法、二叉树模型、期权定价模型 | 净资产、收益率溢价、流动性折扣、最近融资价格 |
做市股权 | 15,547,858.14 | 市场乘数法 | 同行业上市公司PE、PB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年初余额 | 本期转入第三层次 | 本期转出第三层次 | 本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1,895,333.97 | 24,286.67 | 12,230,483.20 | -215,456,212.70 | 182,445,209.48 | 207,191,913.91 | 329,461,933.64 | -128,484,754.14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3,533,510.14 | 1,665,061.66 | 81,770,500.00 | 41,567,873.22 | 55,401,198.58 | 1,435,941.66 | |||||
权益工具投资 | 568,361,823.83 | 24,286.67 | 12,230,483.20 | -217,121,274.36 | 100,674,709.48 | 165,624,040.69 | 274,060,735.06 | -129,920,695.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910,864.45 | 1,045,430.56 | 41,956,295.01 | ||||||||
金融资产小计 | 622,806,198.42 | 24,286.67 | 12,230,483.20 | -215,456,212.70 | 1,045,430.56 | 182,445,209.48 | 207,191,913.91 | 371,418,228.65 | -128,484,754.14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在每个报告年末通过重新评估分类(基于对整体公允价值计量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级输入值),判断各层级之间是否存在转换。在财务报告期间,本公司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各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和其他金融负债等。2024年12月31日,除应付债券(公司债)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下表列示了公司应付债券(公司债)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应付债券-公司债 | 7,650,319,885.42 | 7,712,699,300.00 | 7,712,699,300.00 |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玉溪市 | 投资、管理 | 600,000.00 | 30.17 | 30.1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5%)、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3%)、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2%)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大型股份制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烟草总公司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一“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股东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参股股东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截止2024年末已注销)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大理上和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云南九九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昆明桂花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其他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 其他 |
昆明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云南庆来技工学校 | 其他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其他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其他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管费、电费 | 523,418.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539,236.56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物管、水电、保洁、维修费 | 4,042,923.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营业外支出 | 22,025.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水电费 | 5,714.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昆明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费 | 133,969.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云南庆来技工学校 | 培训费 | 154,474.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2,854.03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14,009.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188.69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622.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3.96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95,405.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2,075.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5,188.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会议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849.06 | |
大理上和置业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47,331.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5,012.27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 会议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3,942.74 |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20,773.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012.26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7,369.93 | |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155,435.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105,144.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会议费 | 40,7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公杂费 | 191,6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91,600.00 |
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杂费 | 191,6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91,600.00 |
云南九九物流有限公司 | 公杂费 | 124,258.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0,678.20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公杂费 | 265,863.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公杂费 | 3,6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业务宣传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41.51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 业务宣传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402.26 |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业务宣传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326.79 | |
大理上和置业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3,129.7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76.59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差旅费(住宿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01.89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 差旅费(住宿费) | 3,735.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036.98 |
昆明桂花大酒店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230.19 | |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952.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11.32 |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178,746.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1,439.41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311.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830.19 |
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4,196.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292.27 |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3,804.15 | |
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8,589.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8,382.26 |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 差旅费(住宿费) | 3,986.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销基金服务费 | 2,604.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42.09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7,914.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428.89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3,880.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3.30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93.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83.26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130.9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74.96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20,767.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287.15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2,634.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734.04 |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1,845.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62.89 |
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272.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9.41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327.8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3.31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357.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74.25 |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7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7.65 |
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5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 2,290.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228.63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 11,012.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62.1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 45,754.72 | 39,622.64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 9,528.20 | 12,428.62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 17,276.85 | 14,803.71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 39,283.79 | 45,294.80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 | 934,605.61 | 933,962.26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 | 30,029.51 | |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手续费收入 | 1,562,264.15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手续费收入 | 188,679.25 | 188,679.25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手续费收入 | 122,641.51 | 179,245.28 |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手续费收入 | 28,301.89 |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 | 252,774.08 | 264,601.09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基金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 | 2,974.14 | 5,533.73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 2,512,664.43 | 5,739,111.2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533,317.78 | 14,359,573.94 | 13,738,430.04 | 233,581.15 | 331,422.05 | 37,249,847.22 |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51,274.64 | 55,431.18 | 7,115,748.24 | 7,715,712.60 | 124,453.84 | 405,511.95 | - | 329,119.58 | ||
云南红塔 | 房屋及建筑物 | 281,142.86 | 288,000.00 | 16,158.91 | 1,776.43 | 797,252.59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房屋及建筑物 | 238,029.14 | 184,611.64 | 27,361.73 | 18,817.67 | 1,074,711.98 |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车位 | 5,366.9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租赁相关的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使用权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387,354.85 | 6,414,517.59 | |
使用权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1,079,350.95 | 7,793,151.43 | |
使用权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9,355.89 | 775,106.69 | |
使用权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715,293.08 | 930,235.40 | |
租赁负债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548,361.98 | 6,509,413.21 | |
租赁负债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89,627.92 | 7,225,051.28 | |
租赁负债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6,616.49 | 524,743.30 | |
租赁负债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707,041.63 | 917,709.04 | |
与关联方租赁相关的损益项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及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277,009.96 | 12,829,035.24 |
业务及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6,567,525.10 | 6,583,561.13 |
业务及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5,750.80 | 264,083.99 |
业务及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214,942.32 | 144,476.58 |
业务及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 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9,291.48 | |
利息支出/经营租赁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581.15 | 331,422.05 |
利息支出/经营租赁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124,453.84 | 405,511.95 |
利息支出/经营租赁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158.91 | 1,776.43 |
利息支出/经营租赁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27,361.73 | 18,817.67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 | 说明 |
拆入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19-8-27 | 2024-8-27 | 24,095,901.64 | 次级债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1-2-8 | 2024-2-7 | 4,684,931.51 | 次级债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3-11 | 2025-3-11 | 9,900,000.01 | 公司债22红塔01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3-13 | 2025-3-13 | 4,885,728.65 | 公司债23红塔03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5-22 | 2026-5-22 | 4,732,922.62 | 公司债23红塔05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78.81 | 1,757.5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A.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公司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债券名称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 | 公司债22红塔01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有限公司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债23红塔03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债23红塔05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红塔“聚财”收益凭证 | 1,550,000.00 | 3,580,000.00 | 5,130,000.00 |
B.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方 | 关联方 | 被投资企业或项目 | 交易事项 | 金额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红正均方于2022年3月14日认缴并实缴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90万份额,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另一合伙人,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红正均方于2024年7月起累计收到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益分配冲减成本9,630,000.00元,截止2024年末红正均方持有该基金成本为87,270,000.00元。 | 87,270,000.00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红正均方收到私募基金产品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红 | 32,412,041.25 |
C.与关联方发生债券交易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交易市场 | 交易金额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购债券 | 证券交易所 | 350,000,0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卖出债券 | 证券交易所 | 70,065,660.28 |
D.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证券类别 | 投资规模 | 本期计提利息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 | 100,000,000.00 | 210,519.12 |
注:截至报告期末,该债券已全部卖出,应计利息已由债券买入机构在债券全价结算金额中支付。二级市场中购买此债券的机构均为非关联方。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 | 1,156,514.00 | ||
其他应收款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雄宝酒店 | 36,755.00 | 36,755.00 | ||
其他应收款 | 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701.33 | |||
其他应收款 | 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 | 5,157.45 | |||
银行存款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4,943.27 | 301,062,276.4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应付债券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14,854,931.38 | 614,836,280.10 |
应付账款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561.47 | 2,800.62 |
合同负债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4,339.62 | |
合同负债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98,552.44 | 699,195.79 |
其他负债-次级债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2,804,098.36 | |
其他负债-次级债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 1,040,315,068.49 | |
应付短期融资款-收益凭证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1,552,751.78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3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1,204.18 | 9,418.39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9,177.56 | 9,737.82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云南红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98 | 943.77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74.12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880.25 | 933.3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8.45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3,130,617.71 | 1,406,455.71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的仲裁通知,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其中第三项仲裁请求:裁令被申请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红塔证券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按照第一项仲裁请求足额清偿申请人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潼骁长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务的部分,由被申请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1,468,917.81元(以1,000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9月26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利率暂计至2024年9月17日,要求计算至被申请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付赔偿款之日)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仲裁事项于2025年2月11日开庭,截至报告日尚未裁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2025年2月发行公司债25红证01及25红证02共计10亿元,2025年3月发行公司债25红证03共计10亿元 | 20.00 | 不适用 |
债券到期 | 2025年3月到期公司债22红塔01及23红塔03共计30亿元 | -30.00 | 不适用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85,829,139.5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85,829,139.58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风险管理
1、 风险管理政策及组织架构
(1). 风险管理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包括:
一是积极推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公司将“风控相伴、稳健行远”的风险管理理念写入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通过专题会议、期刊、知识竞赛、培训、演讲比赛、工作交流会议等多种方式向公司各部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
二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公司在经董事会审批的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下,已建立涵盖风险类型管理、风险管理核心机制、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应急预案制度等6个类型的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整、具备可执行性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开展情况,升级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高效开展起到关键的支撑保障作用;风险管理系统初步覆盖了各业务条线、主体和主要风险类型,实现了集团层面风险监测、计量、分析、预警、报告报表等功能。
四是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公司一贯重视风险管理队伍建设,为风险管理工作配备了充足人员,员工专业背景涵盖证券、金融、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的员工数量持续达标。五是建立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公司按照监管和管理两大维度建立了业务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包括规模、损失、集中度、准入类、量化指标等指标,通过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限额的分解、执行、监控、预警机制以及异常情况处理流程。
六是持续改进和完善风险应对机制。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选择与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风险回避、降低、转移和承受等应对策略,建立合理、有效的资产减值、风险对冲、资本补充、规模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等应对机制。对已出现的违约事件,公司通过担保品追加、担保品变现、提前了结合约、诉讼追偿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置、处理和化解信用风险;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交易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声誉事件应对预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应对机制及流程,并通过应急演练,提升预案执行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风险治理组织架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经理层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设首席风险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牵头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由资金财务部牵头开展,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牵头开展,合规、法律事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由合规法律部牵头开展,廉洁从业风险管理由纪检监察部牵头开展。
2、 信用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公司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若不考虑担保品和其他信用增级,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即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公司最大风险敞口金额列示如下表所示。
表1: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最大风险敞口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涉及信用风险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货币资金 | 7,123,389,163.18 | 5,080,434,543.72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4,169,670,425.37 | 2,406,660,134.30 |
结算备付金 | 1,303,621,818.22 | 1,069,767,917.48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081,283,849.47 | 931,411,995.24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1,538,813,069.45 |
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1,175,695.00 |
存出保证金 | 1,067,466,434.52 | 1,201,477,291.44 |
应收款项 | 51,400,898.07 | 169,540,702.5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28,121,415.60 | 4,172,547,414.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62,942,429.89 | 9,296,369,268.96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4,576,556.00 | 16,725,072,643.00 |
其他 | 151,401,160.54 | 29,421,920.21 |
合计 | 48,183,570,297.42 | 39,284,620,466.73 |
3、 流动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为控制和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在如下方面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一是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通过设置限额标准以及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公司流动性风险情况;二是通过设定流动性最低现金备付限额,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底线;三是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流动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的方式不断检验其实用性;四是建立与股东单位的流动性补足和救助机制、与银行签订法人透支协议拓宽公司流动性应急资源;五是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能力,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通过现金缺口、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测算业务可能的流动性需求;六是持续做好日间流动性头寸的管理工作。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表2公司金融负债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分析表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到1年 | 1年-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45,229,315.07 | 3,012,563,013.70 | 3,057,792,328.77 | ||||
拆入资金 | 1,200,253,833.34 | 18,333.32 | 252,083.33 | 1,200,524,249.99 | |||
交易性金融 | 1,984,806,295.65 | 9,157,296.47 | 1,993,963,592.12 |
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13,539,205,913.5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631,838.58 | 5,750,631,838.58 | |||||
应付款 | 38,945,470.92 | 4,692,911.34 | 780,654.98 | 44,419,037.24 |
项 | |||||||
应付债券 | 3,116,284,996.42 | 536,293,013.35 | 4,000,000,000.00 | 7,652,578,009.77 | |||
租赁负债 | 1,063,549.19 | 2,352,847.05 | 2,298,187.98 | 27,957,875.05 | 63,885,789.47 | 1,692,161.93 | 99,250,410.67 |
其他金融负债 | 37,475,425.96 | 37,475,425.96 | |||||
合计 | 7,812,922,580.30 | 14,800,892,116.81 | 3,119,382,172.70 | 3,577,065,985.43 | 4,063,885,789.47 | 1,692,161.93 | 33,375,840,806.64 |
基准日:2024年1月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到1年 | 1年-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 | 668,671,730.21 | 177,044,662.20 | 845,716,392.41 |
短期融资款 | |||||||
拆入资金 | 500,146,583.33 | 12,222.22 | 229,166.67 | 500,387,9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25,236,056.24 | 7,511,495.06 | 2,232,747,551.30 | ||||
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4,356,17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190,139,952.01 | 92,207,458.03 | 7,282,347,410.04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3,832,033,071.54 | 3,832,033,071.54 | |||||
应付款项 | 5,486,251.26 | 715,369.95 | 4,945,382.92 | 11,147,004.13 | |||
应付债券 | 116,165,315.89 | 34,242,624.64 | 6,000,000,000.00 | 6,150,407,940.53 | |||
租赁负债 | 3,599,775.56 | 12,605,556.49 | 21,241,374.56 | 24,607,990.03 | 2,885,097.18 | 64,939,793.82 | |
其他金融负债 | 43,252,859.23 | 258,010.05 | 1,040,315,068.49 | 1,012,804,098.36 | 2,096,630,036.13 | ||
合计 | 6,110,364,418.03 | 8,363,531,421.11 | 1,443,295,666.24 | 1,068,517,264.23 | 6,024,607,990.03 | 10,396,592.24 | 23,020,713,351.88 |
4、 市场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市场风险是由于相关市场价格或波动率的不利变化而导致公司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公司涉及市场风险的业务主要来自自营投资、做市业务以及其他投资活动等。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管理市场风险,将公司整体市场风险水平控制在适当的范围。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因市场利率不利变动而发生损失的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在收益率曲线结构、利率波动性及信用利差等变化上的风险敞口。
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VaR、压力测试等作为监控利率风险的主要方法,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期末持有的各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收入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资产负债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率风险最大敞口如下表所示:
表3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情况表
报表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3个月以内 | 3-12个月 | 1-5年 | 5年以上 | 不生息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857,723,203.98 | 264,060,000.00 | 1,605,959.20 | 7,123,389,163.18 | ||
结算备付金 | 1,303,620,913.25 | 904.97 | 1,303,621,818.22 | |||
融出资金 | 269,888,092.35 | 1,992,318,168.18 | 15,437,538.91 | 2,277,643,799.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3,006,621.96 | ||||
存出保证金 | 1,067,466,395.69 | 38.83 | 1,067,466,434.52 | |||
应收款项 | 51,400,898.07 | 51,400,89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874,988,457.88 | 2,436,182,101.27 | 100,000,000.00 | 16,950,856.45 | 4,428,121,415.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2,005,973.03 | 5,757,748,815.25 | 3,177,863,339.98 | 434,861,130.00 | 5,225,140,077.44 | 15,957,619,335.70 |
其他债权投资 | 350,780,480.00 | 1,161,663,773.00 | 13,160,122,499.00 | 5,647,677,820.00 | 294,331,984.00 | 20,614,576,556.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5,450,417,514.22 |
其他金融资产 | 151,401,160.54 | 151,401,160.54 | ||||
小计: | 13,086,473,516.18 | 11,611,972,857.70 | 16,437,985,838.98 | 6,082,538,950.00 | 11,209,693,554.59 | 58,428,664,717.45 |
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45,000,000.00 | 3,000,000,000.00 | 12,792,328.77 | 3,057,792,328.77 | ||
拆入资金 | 1,200,000,000.00 | 524,249.99 | 1,200,524,249.9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1,993,963,592.1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0,531,000.00 | 8,674,913.54 | 13,539,205,913.5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498,892.40 | 132,946.18 | 5,750,631,838.58 | |||
应付款项 | 44,419,037.24 | 44,419,037.24 | ||||
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150,319,885.42 | 7,650,319,885.42 | |
租赁负债 | 5,019,642.24 | 26,388,230.41 | 60,827,618.09 | 1,638,681.98 | 93,874,172.72 | |
其他金融负债 | 37,475,425.96 | 37,475,425.96 | ||||
小计: | 23,531,049,534.64 | 3,526,388,230.41 | 4,060,827,618.09 | 1,638,681.98 | 2,248,302,379.22 | 33,368,206,444.34 |
金融资产负债净头 | -10,444,576,018.46 | 8,085,584,627.29 | 12,377,158,220.89 | 6,080,900,268.02 | 8,961,391,175.37 | 25,060,458,273.11 |
寸:
报表基准日:2024年1月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3个月以内 | 3-12个月 | 1-5年 | 5年以上 | 不生息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33,366,238.33 | 143,442,822.07 | 3,625,483.32 | 5,080,434,543.72 | ||
结算备付金 | 1,069,767,078.29 | 839.19 | 1,069,767,917.48 | |||
融出资金 | 1,524,516,410.19 | 14,296,659.26 | 1,538,813,069.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1,175,695.00 | 1,175,695.00 | ||||
存出保证金 | 1,201,475,498.66 | 1,792.78 | 1,201,477,291.44 | |||
应收款项 | 169,540,702.56 | 169,540,702.5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606,076,251.86 | 2,413,486,360.60 | 139,409,291.95 | 13,575,510.50 | 4,172,547,414.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9,143,015.89 | 2,452,494,628.26 | 4,509,123,610.35 | 462,763,470.00 | 4,338,274,133.85 | 13,521,798,858.35 |
其他债权投资 | 260,719,860.00 | 1,555,559,060.00 | 10,895,525,680.00 | 3,741,464,000.00 | 271,804,043.00 | 16,725,072,643.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6,590,755.01 | 2,846,590,755.01 | ||||
其他金融资产 | 29,421,920.21 | 29,421,920.21 | ||||
小计: | 12,355,064,353.22 | 6,564,982,870.93 | 15,544,058,582.30 | 4,204,227,470.00 | 7,688,307,534.68 | 46,356,640,811.13 |
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841,960,000.00 | 3,756,392.41 | 845,716,392.41 | |||
拆入资金 | 500,000,000.00 | 387,972.22 | 500,387,9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32,747,551.30 | 2,232,747,551.30 | ||||
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4,356,17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276,462,517.62 | 5,884,892.42 | 7,282,347,410.04 | |||
代理买卖证券 | 3,831,872,802.92 | 160,268.62 | 3,832,033,071.54 |
款 | ||||||
应付款项 | 11,147,004.13 | 11,147,004.13 | ||||
应付债券 | 6,000,000,000.00 | 146,430,533.22 | 6,146,430,533.22 | |||
租赁负债 | 15,740,024.98 | 20,497,894.64 | 22,641,862.99 | 2,753,927.52 | 61,633,710.13 | |
其他金融负债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96,630,036.13 | 2,096,630,036.13 | ||
小计: | 13,466,035,345.52 | 1,020,497,894.64 | 6,022,641,862.99 | 2,753,927.52 | 2,501,500,830.21 | 23,013,429,860.88 |
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 | -1,110,970,992.30 | 5,544,484,976.29 | 9,521,416,719.31 | 4,201,473,542.48 | 5,186,806,704.47 | 23,343,210,950.25 |
下表显示了市场利率同时平行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的情况下,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结构,对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表4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
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 -23,601,604.88 | -202,519,585.24 | -19,839,870.94 | -128,072,412.41 |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 23,760,557.01 | 205,977,322.35 | 20,023,635.40 | 130,029,266.00 |
以上测算过程中,假设利率期限结构曲线平行上移或下移,即仅考虑了久期对于测试结果的影响,未考虑曲线结构的变化对测算结果带来的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公司进行的外币业务因外汇汇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在外汇汇率即期、远期价格及波动率变化上的风险敞口。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公司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公司自营证券投资和做市类业务持仓组合在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非上市股权、私募基金投资等证券的价格及波动率变化上的风险敞口。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金融资产的其他价格风险最大敞口如下表所示:
表5:其他价格风险敞口报表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
公允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基金 | 2,485,721,322.10 | 4.21% |
股票 | 631,473,608.11 | 1.07% |
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 | 652,143,284.10 | 1.10% |
券商资管 | 11,624,872.82 | 0.02% |
其他 | 962,985,042.02 | 1.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股票及股权投资
股票及股权投资 | 5,121,387,258.88 | 8.67% |
基金 | 329,030,255.34 | 0.56% |
合计 | 10,194,365,643.37 | 17.26% |
截至报告期末,若本公司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5%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净资产将相应增加1.55%;反之,若本公司持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下降5%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净资产则将相应下降1.55%。
二十、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方案,成立了企业年金计划。现为法人受托管理模式,由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
公司依据企业年金方案,按照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为加入年金计划的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按照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的经营分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公司的主要分部为自营投资业务分部、财富管理业务分部、机构服务业务分部,其中:
自营投资业务分部包括股票自营投资、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新三板做市投资、创新与衍生品投资、股权直投与另类投资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分部包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管理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分部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风险子公司业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及其他为机构提供的服务业务。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营投资业务 | 财富管理业务 | 机构服务业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一、营业总收入 | 1,365,487,237.39 | 341,553,979.44 | 472,047,615.95 | -117,698,281.09 | -39,496,179.11 | 2,021,894,372.58 |
利息净收入 | 286,185,487.96 | 107,483,693.91 | 164,117,139.43 | -144,944,193.64 | 179,219.14 | 413,021,346.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48,275,040.29 | 45,226,184.01 | 657,388.71 | -5,349,984.98 | 288,808,628.03 | |
其他 | 1,079,301,749.43 | -14,204,754.76 | 262,704,292.51 | 26,588,523.84 | -34,325,413.27 | 1,320,064,397.75 |
二、营业总支出 | 88,167,652.68 | 391,123,617.69 | 400,357,034.42 | 307,781,067.54 | -8,054,738.19 | 1,179,374,634.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7,319,584.71 | -49,569,638.25 | 71,690,581.53 | -425,479,348.63 | -31,441,440.92 | 842,519,738.4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82,718,905.09 | -52,410,472.76 | 71,690,581.53 | -432,542,971.76 | -31,441,440.92 | 838,014,601.18 |
五、资产总额 | 41,135,295,601.62 | 10,586,506,165.95 | 3,666,300,808.13 | 7,835,095,795.30 | -4,152,472,482.93 | 59,070,725,888.07 |
六、负债总额 | 14,798,802,389.77 | 6,130,391,487.45 | 34,035,993.95 | 11,594,579,157.35 | 1,854,436,769.08 | 34,412,245,797.60 |
七、补充信息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 3,750,242.98 | 53,673,350.41 | 9,090,966.92 | 56,914,506.63 | -3,301,411.04 | 120,127,655.90 |
2、资本性支出 | 168,867.89 | 30,401,170.47 | 377,112.92 | 55,101,538.55 | 86,048,689.83 | |
3、信用减值损失 | 7,150,831.59 | -3,702,161.75 | 28,406,859.09 | 91,401.88 | 31,946,930.81 |
2023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营投资业务 | 财富管理业务 | 机构服务业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一、营业总收入 | 661,826,506.59 | 360,751,090.41 | 340,077,726.06 | -101,108,852.97 | -60,596,490.66 | 1,200,949,979.43 |
利息净收入 | 278,947,193.59 | 94,464,200.21 | 196,675,505.40 | -139,752,210.26 | 171,285.84 | 430,505,974.78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34,639,577.36 | 58,947,782.93 | 148,465.35 | -5,650,023.57 | 288,085,802.07 | |
其他 | 382,879,313.00 | 31,647,312.84 | 84,454,437.73 | 38,494,891.94 | -55,117,752.93 | 482,358,202.58 |
二、营业总支出 | 79,098,117.30 | 438,428,851.06 | 168,416,959.27 | 250,769,793.47 | -9,453,184.51 | 927,260,536.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2,728,389.29 | -77,677,760.66 | 171,660,766.79 | -351,878,646.44 | -51,143,306.14 | 273,689,442.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0,925,389.03 | -74,286,929.56 | 171,165,766.79 | -357,660,600.47 | -51,143,306.14 | 279,000,319.65 |
五、资产总额 | 31,409,241,714.55 | 8,415,796,218.58 | 3,421,569,409.03 | 8,274,714,144.11 | -4,520,865,944.44 | 47,000,455,541.83 |
六、负债总额 | 8,218,485,074.61 | 4,455,696,595.03 | 32,841,318.73 | 9,025,854,753.95 | 1,930,143,241.53 | 23,663,020,983.85 |
七、补充信息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 4,344,858.93 | 53,866,049.62 | 14,221,484.35 | 59,987,311.74 | -4,102,357.17 | 128,317,347.47 |
2、资本性支出 | 833,137.90 | 41,033,644.54 | 1,145,309.90 | 33,825,682.09 | 76,837,774.43 | |
3、信用减值损失 | 17,603,241.41 | -1,041,611.63 | -47,132,186.57 | -3,313,635.06 | -33,884,191.8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期末发行在外的、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8、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期末金额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3,521,798,858.35 | -47,554,528.01 | 15,957,619,335.7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175,695.00 | 11,634,866.35 | 3,006,621.96 | ||
3、其他债权投资 | 16,725,072,643.00 | 513,453,707.11 | 7,151,002.52 | 20,614,576,556.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6,590,755.01 | 1,101,595,894.88 | 5,450,417,514.22 | ||
金融资产小计 | 33,094,637,951.36 | -35,919,661.66 | 1,615,049,601.99 | 7,151,002.52 | 42,025,620,027.88 |
上述合计 | 33,094,637,951.36 | -35,919,661.66 | 1,615,049,601.99 | 7,151,002.52 | 42,025,620,027.88 |
金融负债 |
1、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32,747,551.30 | -26,114,223.72 | 1,993,963,592.12 | ||
2、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
金融负债合计 | 2,237,103,731.06 | -26,114,223.72 | 1,993,963,592.12 |
9、 金融工具项目计量基础分类表
(1). 金融资产计量基础分类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账面价值 |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 7,123,389,163.18 | |||||
结算备付金 | 1,303,621,818.22 | |||||
融出资金 | 2,277,643,799.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3,006,621.96 | |||||
存出保证金 | 1,067,466,434.52 | |||||
应收款项 | 51,400,89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28,121,415.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957,619,335.70 | |||||
其他债权投资 | 20,614,576,556.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50,417,514.22 |
其他金融资产 | 151,401,160.54 | |||||
合计 | 16,403,044,689.57 | 20,614,576,556.00 | 5,450,417,514.22 | 15,960,625,957.66 | ||
期初账面价值 |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80,434,543.72 | |||||
结算备付金 | 1,069,767,917.48 | |||||
融出资金 | 1,538,813,069.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1,175,695.00 |
存出保证金 | 1,201,477,291.44 | |||||
应收款项 | 169,540,702.5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172,547,414.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21,798,858.35 | |||||
其他债权投资 | 16,725,072,6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6,590,755.01 | |||||
其他金融资产 | 29,421,920.21 | |||||
合计 | 13,262,002,859.77 | 16,725,072,643.00 | 2,846,590,755.01 | 13,522,974,553.35 |
(2). 金融负债计量基础分类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账面价值 |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057,792,328.77 | |||
拆入资金 | 1,200,524,249.9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93,963,592.1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539,205,913.5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750,631,838.58 | |||
应付款项 | 44,419,037.24 | |||
应付债券 | 7,650,319,885.42 | |||
租赁负债 | 93,874,172.72 | |||
其他金融负债 | 37,475,425.96 | |||
合计 | 31,374,242,852.22 | 1,993,963,592.12 | ||
期初账面价值 |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845,716,392.41 | |||
拆入资金 | 500,387,9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32,747,551.30 | |||
衍生金融负债 | 4,356,17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282,347,410.0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3,832,033,071.54 | |||
应付款项 | 11,147,004.13 |
应付债券 | 6,146,430,533.22 | |||
租赁负债 | 61,633,710.13 | |||
其他金融负债 | 2,096,630,036.13 | |||
合计 | 20,776,326,129.82 | 4,356,179.76 | 2,232,747,551.30 |
10、 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涉及的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事由 | 未了结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红塔证券 | 承立新、李霞 | 股票质押纠纷 | 22,922.26 | 因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承立新(其配偶为李霞)未能足额偿还本息,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4年6月14日立案。2024年9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双方调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签发《民事调解书》,约定2024年10月10日偿还款项,但仍未按时足额履行,案件进入司法处置阶段。公司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以及网络司法拍卖申请书。截至报告日,暂无其他进展。 |
红塔证券 | 郭鸿宝、金媛 | 股票质押合同纠纷 | 5,958.81 | 公司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 |
郭鸿宝(其配偶为金媛)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经一审判决并对质押标的进行拍卖、变卖后,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收到拍卖价款,实际到账金额60,411,851.68元。2022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质押股票已经拍卖完毕,被告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昆明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余债权将继续向客户追偿。截至报告日,暂无其他进展。。
(2)关于子公司拟注销清算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十一、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
合计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1,022,054,691.76 | 1,022,054,691.76 |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4,000,000.00 | 294,000,000.00 |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0 | 1,300,000,000.00 | ||||||
合计 | 3,216,054,691.76 | 3,216,054,691.7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9,499,409.40 | 411,482,270.67 | 327,185,536.03 | 233,796,144.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8,108.16 | 59,541,986.60 | 59,541,986.60 | 188,108.16 |
三、辞退福利 | 783,691.31 | 783,691.3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长期薪酬 | 241,898,487.54 | 10,061,961.04 | 45,155,440.89 | 206,805,007.69 |
合计 | 391,586,005.10 | 481,869,909.62 | 432,666,654.83 | 440,789,259.8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787,304.06 | 334,872,569.87 | 260,628,182.34 | 140,031,691.59 |
二、职工福利费 | 11,476,149.42 | 11,476,149.42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814,293.99 | 21,814,293.9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550,250.40 | 17,550,250.40 | ||
工伤保险费 | 442,417.89 | 442,417.89 | ||
生育保险费 | 167,968.25 | 167,968.25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3,653,657.45 | 3,653,657.45 | ||
四、住房公积金 | 27,797,203.50 | 27,797,203.5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3,712,105.34 | 15,522,053.89 | 5,469,706.78 | 93,764,452.4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9,499,409.40 | 411,482,270.67 | 327,185,536.03 | 233,796,144.0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758,808.68 | 33,758,808.68 | ||
2、失业保险费 | 1,320,488.06 | 1,320,488.0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88,108.16 | 24,462,689.86 | 24,462,689.86 | 188,108.16 |
合计 | 188,108.16 | 59,541,986.60 | 59,541,986.60 | 188,108.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利息净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91,013,080.71 | 863,262,465.63 |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113,005,180.20 | 130,991,513.29 |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
融出资金利息收入 | 92,581,113.17 | 82,873,299.4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 158,678,038.28 | 196,413,894.33 |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 ||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 158,678,038.28 | 196,413,894.33 |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526,748,749.06 | 452,867,869.10 |
其他利息收入 | 115,889.50 | |
利息支出 | 524,417,248.25 | 483,259,083.80 |
其中: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 56,078,857.96 | 28,457,575.33 |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 6,313,490.97 | 1,810,333.34 |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 224,983,104.93 | 160,258,927.02 |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 ||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 | 5,726,728.36 | 7,138,843.44 |
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 ||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 200,253,503.15 | 183,617,778.52 |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 ||
次级债务利息支出 | 28,780,833.15 | 99,741,632.61 |
其他利息支出 | 2,280,729.73 | 2,233,993.54 |
利息净收入 | 366,595,832.46 | 380,003,381.83 |
利息净收入的说明:
无
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 186,910,845.83 | 146,926,354.84 |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 225,932,211.49 | 181,661,616.46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223,598,026.25 | 177,674,335.07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722,353.40 | 1,569,279.67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1,611,831.84 | 2,418,001.72 |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 | 39,021,365.66 | 34,735,261.62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39,021,365.66 | 34,735,261.62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 | ||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 ||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 | ||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 41,614,964.17 | 55,648,224.54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 43,791,850.96 | 60,388,790.58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32,321,497.17 | 43,819,216.24 |
证券保荐业务 | 2,056,603.78 | 4,500,000.00 |
财务顾问业务 | 9,413,750.01 | 12,069,574.34 |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 2,176,886.79 | 4,740,566.04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2,176,886.79 | 4,740,566.04 |
证券保荐业务 | ||
财务顾问业务 | ||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2,525,046.36 | 2,964,788.32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2,529,149.22 | 2,968,792.70 |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 4,102.86 | 4,004.38 |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 | ||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 ||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 | ||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 1,181,688.98 | 509,281.67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1,185,395.53 | 511,512.86 |
投资咨询业务支出 | 3,706.55 | 2,231.19 |
7.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合计 | 232,232,545.34 | 206,048,649.37 |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273,438,607.20 | 245,530,712.60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41,206,061.86 | 39,482,063.23 |
(2).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境内上市公司 |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其他 | ||
其他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 9,413,750.01 | 12,069,574.34 |
(3).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本期 | 上期 |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
基金及其他 | 1,247,719,596.11 | 1,611,831.84 | 1,314,365,402.82 | 2,418,001.72 |
合计 | 1,247,719,596.11 | 1,611,831.84 | 1,314,365,402.82 | 2,418,001.72 |
(4). 资产管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期末产品数量 | 2 | 8 | 2 |
期末客户数量 | 58 | 8 | 28 |
其中:个人客户 | 54 | ||
机构客户 | 4 | 8 | 28 |
期初受托资金 | 26,816,608.36 | 54,015,295,080.78 | 668,935,000.00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1,500,000.00 | 61,886,102.67 | |
个人客户 | 17,233,187.46 | ||
机构客户 | 8,083,420.90 | 53,953,408,978.11 | 668,935,000.00 |
期末受托资金 | 52,126,863.64 | 54,079,856,192.76 | 1,036,366,000.00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1,500,000.00 | 50,946,381.00 | |
个人客户 | 31,223,531.05 | ||
机构客户 | 19,403,332.59 | 54,028,909,811.76 | 1,036,366,000.00 |
期末主要受托资产初始成本 | 64,183,599.68 | 56,157,500,272.73 | 1,036,366,000.00 |
其中:股票 | 54,344,617,502.31 | ||
债券 | 55,133,209.08 | 694,825,535.42 | |
基金 | 9,050,390.60 | 289,996,800.00 | |
当期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300,270.55 | 1,579,053.10 | 645,722.7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1,140,294,228.04 | 708,162,596.20 |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 781,421,354.70 | 506,988,296.89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345,100,404.43 | 343,963,797.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6,320,950.27 | 163,024,499.01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 358,872,873.34 | 201,174,299.3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66,641,423.94 | 43,299,588.55 |
-其他债权投资 | 286,380,895.10 | 183,312,359.32 |
-衍生金融工具 | 5,850,554.30 | -25,437,648.56 |
合计 | 1,140,294,228.04 | 708,162,596.20 |
(2). 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性金融工具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期间收益 | 345,100,404.43 | 343,963,797.88 |
处置取得收益 | 66,641,423.94 | 43,299,588.55 |
投资收益的说明:
无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91,663.59 | 93,340,297.10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工具 | 6,205,576.72 | 8,823,319.02 |
其他 | ||
合计 | -1,186,086.87 | 102,163,616.1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说明:
无
7、 业务及管理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费用 | 481,869,909.62 | 418,471,431.11 |
租赁费 | 6,573,221.31 | 3,460,317.97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19,549,995.95 | 22,158,146.4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0,012,731.97 | 37,120,328.04 |
无形资产摊销 | 42,266,459.58 | 38,796,683.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999,757.80 | 5,946,586.37 |
差旅费 | 7,497,911.21 | 9,226,266.78 |
业务招待费及业务营销费 | 1,801,072.34 | 4,651,717.45 |
投资者保护基金 | 8,298,030.77 | 6,867,902.16 |
系统设备维护托管费 | 50,710,803.78 | 41,675,788.93 |
安全防范费 | 1,860,175.88 | 1,866,082.01 |
物业管理费 | 6,616,635.32 | 7,220,324.15 |
邮电通讯费 | 7,261,579.62 | 7,184,095.65 |
咨询费 | 14,674,556.09 | 9,899,181.99 |
其他 | 25,742,823.50 | 33,816,458.57 |
合计 | 710,735,664.74 | 648,361,310.96 |
业务及管理费的说明:
无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457.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73,382.74 | 附注60、附注6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95,064.2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05,137.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4,162.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2,910.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83,062.90 | |
合计 | 1,327,862.0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2 | 0.16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1 | 0.16 | 0.1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景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一、 公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政许可批复时间 | 行政许可批复名称 | 行政许可批复文号 |
2024年12月17日 | 中国证监会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 | 机构司函[2024]2214号 |
二、 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