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601231)_公司公告_环旭电子:关于“环旭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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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关于“环旭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1231证券简称:环旭电子公告编号:2025-035转债代码:

113045转债简称:环旭转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

601231,证券简称:环旭电子?转债代码:

113045,转债简称:环旭转债?转股价格:

18.83元/股?转股期限:

2021年

日至2027年

日?截至2025年

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

个交易日中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80%(即

15.06元/股),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

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

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2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3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环旭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年,即2021年

日至2027年

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

日至2027年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0.25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过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序号公告编号调整时间转股价格调整原因调整前价格调整后价格
1临2021-0492021年6月3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20.2519.75
2临2022-0582022年6月13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7519.49
3临2022-0712022年7月21日注销2019年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19.4919.52
4临2022-1192022年12月9日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19.5219.50
5临2023-0602023年5月30日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5019.07
6临2023-1172023年11月29日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19.0719.06
72024-0552024年6月5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19.0618.79
82024-0942024年11月7日注销回购股份及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18.7918.84
92025-0022025年1月6日累计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18.8418.8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环旭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环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8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18.83元/股的80%(即15.06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将触发“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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