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601226)_公司公告_华电科工:关于终止租入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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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租入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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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2021年12月,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博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强”)签署了《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其在建“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2025年3月,公司与上海博强签订了《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对原合同中的租赁单价、租期等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及变更协议共执行1个月。

二、协议终止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博强通知,上海博强拟对外出售前述风机安装平台设备。公司与上海博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25年6月1日起解除原合同及变更协议,原合同及变更协议共执行1个月(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于2025年4月按合同约定支付5月份船舶租金900万元。经协商,上海博强同意免除公司一个月租金,且须在本解除合同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已支付的5月份租金全额退还至公司账户。船舶租赁期间产生的燃油费用及淡水费用由上海博强自行承担。

2、自2025年6月1日起,公司不再对原合同及变更协议项下租赁船舶承担相关租赁及租金支付义务。

3、原合同金额648000000元,现变更为0元。

4、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在原合同及变更协议项下互负的所有权利、义务都应终止,双方根据原合同及变更协议所应承担的所有性质的责任、义务、行动、程序、请求和主张都应取消和免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解除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承接项目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市场上同类型船舶较为充足,可以满足公司当前承接项目需求。未来,公司将根据国内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及开发进展情况,择机选择更加适合深远海施工的优质船机。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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