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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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光伏电站2023年1-6月发电情况

地区装机容量 (MW)发电量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含税)
内蒙古13511,315.2111,315.2111,315.210.80
江苏44127,664.5524,990.5624,990.560.80
安徽42324,541.7024,219.2824,219.280.71
山东5202.73202.73202.730.99
辽宁241,416.521,416.521,416.520.90
河北211,142.291,142.291,142.290.89
合计1,04966,283.0363,286.6163,286.61/

二、截至2023年6月底光伏电站累计发电情况

地区装机容量 (MW)发电量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含税)
内蒙古135190,301.05187,960.36187,960.360.85
江苏441301,668.53262,910.38262,910.380.84
安徽423408,043.75401,173.18401,173.180.80
山东5226,894.20226,403.34226,403.340.88
辽宁2417,904.3617,904.3617,904.360.90
河北2120,114.4519,758.8819,758.880.91
河南-55,567.1055,384.2655,384.260.90
合计1,0491,220,493.471,171,494.761,171,494.76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平均上网电价由脱硫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价格组成,不包含地方度电补助部分。

2、江苏、安徽地区部分电量用于屋顶业主自用,该电量未统计在内。

3、山东、河南、安徽地区部分光伏电站已出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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