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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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1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997,415.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9,354,129.01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0,935,412.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8,029,034.00元,扣除已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451,961,324.1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34,486,426.01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16)。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5、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6、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9、向平安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0、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启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

11、向广发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2、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3、向中国邮政银行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4、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5、向北京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7、向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

18、向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19、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20、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21、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2、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0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0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永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5,000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50,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8,000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0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1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100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50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600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200
陆永华350
合计70,400

注: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18)。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的情况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19)。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20)。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2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建设,顺应当前行业市场环境,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根据新能源板块实际业务发展和未来产能发展规划需求,经过公司审慎研判,拟将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9,669.1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并将“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已购置的主要设备转入新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抓住市场机遇,顺应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新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3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23)。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增补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报酬以及继续聘请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发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报酬以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发放流程和实施程序已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六、议案八至议案十、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二十、议案二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2:

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临2023-25)。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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