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一项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双碳”目标的战略发展背景下,新能源发电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为推动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公司积极布局N型TOPCon光伏电池产业,拟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建设2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其中一期年产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50亿元,二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5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2022-108)。
该议案已经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