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8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其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34)。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表决,最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定价策略及方法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交易原则,定价策略及方法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义务,信息披露充分。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2022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5亿 | 0 |
注: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林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26QLEK8E
成立时间:2021年8月9日
注册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刘金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2,313.17 | 106,356.83 |
负债总额 | 2,845.36 | 71,067.07 |
净资产 | 9,467.81 | 35,289.76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1-9月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532.19 | -1,216.05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亿纬林洋35%的股权,公司董事陆永新先生为亿纬林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亿纬林洋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亿纬林洋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的需求,采购亿纬林洋生产的储能电芯。该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交易原则,充分利用关联方上游资源优势,保证稳定的供应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
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