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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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2022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计不超过5亿0

注: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策略及方法合理、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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