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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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4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预计4500万元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郑斌2004年7月2002年2004年7月201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玮2009年9月2009年2009年9月2017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邵振宇2003年4月2001年2001年3月2021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2020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2020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20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20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20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20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20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玮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报-2020年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18年报-2020年报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70万元。在参考2020年度收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7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报酬以及继续聘请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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