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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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2021-31)。

截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4,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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