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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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持有人103名,实到持有人103名,代表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076.35万份,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20,763,494.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玉娥女士、顾建红女士、俞松美女士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选举王玉娥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20,763,494.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召集持有人会议;

2、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买卖或非交易过户、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对应的股东权利,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征询持有人会议的意见,并遵照其意见执行;

5、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6、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并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7、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8、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进行清算和财产分配;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回收、转让、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11、负责与公司的沟通联系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12、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3、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0,763,494.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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