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5-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泉洋盛”),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
东华尔晟”),均为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平泉洋盛担保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平泉洋
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为启东华尔晟担保人民币190,000
万元,已实际为启东华尔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以上
均为新增担保,不包含在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内。?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平泉洋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为满足下属公司运营及项目建设发展需要,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承德林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林邦”)拟质押其持有的平泉洋盛100%股权,为项目在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申请的15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期限180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拟质
押其持有的启东华尔晟100%股权,为项目在招银金租申请的190,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期限188个月。以上均为新增担保,不包含在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内。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决策程序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台头山镇台头山社区四组58号(高景廷房)
法定代表人:施卫兵
注册资本:4833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太阳能发电、售电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蔬菜、中药材、花卉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承德林邦100%股权,承德林邦持有平泉洋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5,550.26 | 153,207.77 |
负债总额 | 142,162.76 | 109,548.90 |
净资产 | 43,387.50 | 43,658.87 |
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6,036.28 | 20,583.09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505.94 | - |
净利润 | -271.38 | -71.13 |
2、被担保人名称: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东皇山村法定代表人:钱刚注册资本:48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持有启东华尔晟10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8,789.14 | 68,801.89 |
负债总额 | 20,014.66 | 20,024.05 |
净资产 | 48,774.48 | 48,777.85 |
银行贷款总额 | 20,011.90 | 20,011.90 |
流动负债总额 | 14.66 | 24.05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3.36 | -22.15 |
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质押人:承德林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期限:180个月
2、质押人: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9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期限:188个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运营及项目建设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对于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较小,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63亿元、美元1.23亿元及欧元660万元,美元和欧元均按照最新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0.01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2.9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11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1%。上述担保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