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29,414,236.41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542,987.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16,224.99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720,055,145.01元。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9%。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对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出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