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合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公司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策的执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备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基本做到及时、规范、完整;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在2022年度市场经营普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并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未见异常;综合上市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有关情况,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中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并结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和日常经营管理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趋向完善,体系比较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未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完整。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等事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监事会认为:根据审阅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比较客观、合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对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落实《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履行了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敏感期前向内幕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恪尽职守,落实工作,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谨从法规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在公司治理体系统一管理下,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合规合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决策和合法经营等活动。
2、夯实基础提高监事会探风险能力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管理与监督要求,高质量组织监事会工作探讨,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与交流,认真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增加基层调研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监事会探知公司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健康的运行和管控长效机制。
3、注重研究强化监事会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交所等机构及上级公司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选择合适的监督面进行细致分析研究,并向公司提出相关的建议与意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