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_公司公告_上海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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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内预计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项目进行预计。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王瑟澜、高炜、陈明吉、刘延平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其他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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