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新设企业或机构增人增资有关政策规定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22】11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七条 | 修订后第七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核定年薪的5∶5比例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奖励根据考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核定年薪的5∶5比例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奖励根据考 |
核结果发放。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核定年薪的8∶2比例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 核结果发放。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核定年薪标准自行设置比例。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
原第十二条 | 修订后第十二条 |
公司执行工资总额增长分配方案备案制度。各单位应在批准的工资总额增长额度内合理制定员工年度工资增长方案。工资总额增长分配应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节过高收入者收入水平,重点提高技术骨干及一线员工的收入。各单位应健全工资分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工资总额增长分配方案作为集体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 | 公司根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执行工资总额分配方案备案制度。各单位应在批准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合理制定员工年度工资分配方案。工资额度分配应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兼顾效益和公平,兼顾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各单位应健全工资分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工资总额分配机制作为集体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 |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