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_公司公告_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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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解释15号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准则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进行追溯调整。预计该事项的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年初留存收益、无形资产和当期收入成本等项目,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及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银保监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可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城投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城投财务公司运营规范,流动性相对充裕,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资产质量良好,内控机制健全,整体风险可控。

(下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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