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_公司公告_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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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合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

1、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

审议通过了10个议案,分别是《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个议案,分别是《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比较及时、规范、完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2021年度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并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较为健全,制度趋向完善,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明所涉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4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等内容。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内容客观、合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6、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监事会认为:公司落实了相关制度管理的要求,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恪尽职守,落实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理利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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