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_公司公告_上海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时间:

上海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独立董事张鹏飞先生和董事刘延平先生,由李建军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李建军,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9年7月至今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目前为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MBA课程主讲教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目前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刘延平,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张鹏飞,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企业导师、教授,住建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智慧城市BIM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节能与环境保护专业专家,上海市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上海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技术专家,英国皇家注册建造师(CIOB)等。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浦东土地控股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上海旅游滨江公司规划开发部总经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程部高级经理,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央企总部基地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等。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7次会议,各次会议符合法定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二)2024年3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三)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四)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五)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六)2024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七)2024年10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聚焦关键审计事项,深入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并严格督导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按照既定审计计划,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期限内规范执行了全部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最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全面监督与评估,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资源配置充足,项目团队保持稳定,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的职业原则,全面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展现了高度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肯定了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就内部审计工作重点领域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审计流程,提升审计效能,确保各项审计措施有效落实。经审查,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规范,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状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5.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履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借助专业优势及职业经验,恪尽职守,有效履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聚焦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及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切实发挥审查、监督和指导作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有效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建军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延平

张鹏飞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