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和公司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章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 | |
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海环境 | 指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城投 | 指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SG | 指 | 环境、社会和治理。 |
PPP | 指 | 公私合营模式。指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TOT | 指 | 移交-运营-移交。指政府将建设好的项目有偿转让给企业,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许可其运营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EPC | 指 | 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EHS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两体系的整合。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海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ENVIRONMENT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GHAI 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瑟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董政兵 | 谢梦婷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电话 | 021-68907088 | 021-68907088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shhj@shenvir.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6月,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525号5、6楼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h601200.com/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s://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上海环境 | 601200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
安永大楼1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梁琼琼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6,260,721,625.51 | 6,380,724,727.99 | -1.88 | 6,285,515,34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5,397,953.34 | 546,513,026.14 | 5.29 | 519,542,987.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55,382,903.32 | 526,230,170.77 | 5.54 | 492,098,887.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130,798.96 | 1,220,219,563.20 | 25.40 | 1,785,317,806.4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97,939,351.36 | 10,705,011,427.51 | 4.60 | 10,270,684,255.67 |
总资产 | 29,982,300,312.93 | 29,830,790,663.72 | 0.51 | 29,000,726,628.6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741 | 0.40596 | 5.29 | 0.385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741 | 0.40596 | 5.29 | 0.385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255 | 0.39089 | 5.54 | 0.365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6 | 5.21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5.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8 | 5.02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4.8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实施10股转增2股的分红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及各列报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送股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并列示。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15,249,336.34 | 1,501,017,544.35 | 1,463,535,826.50 | 1,980,918,918.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8,126,179.41 | 185,903,132.75 | 187,492,815.38 | 73,875,82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6,919,317.43 | 184,016,304.58 | 182,562,430.66 | 61,884,850.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565.69 | 358,318,049.38 | 668,504,789.47 | 496,185,394.4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89,987.19 | 2,230,429.40 | -2,525,154.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96,692.15 | 21,960,316.29 | 25,395,672.2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8,897.51 | 486,792.45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14,198,207.8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49,209.57 | 3,670,470.91 | 1,731,058.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42,526.16 | 5,233,043.11 | 7,110,639.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27,235.86 | 2,345,318.12 | 4,731,837.70 | |
合计 | 20,015,050.02 | 20,282,855.37 | 27,444,100.6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570,731.79 | 0.00 | -570,731.79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0,000.00 | 1,100,000.00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5,200,000.00 | 231,552,000.00 | 36,352,000.00 | 0.00 |
持有待售资产 | 12,848,908.74 | 12,848,908.74 | ||
合计 | 195,770,731.79 | 245,500,908.74 | 49,730,176.95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8个,共计入厂垃圾1,390.36万吨(含委托运营项目),垃圾焚烧上网电量459,195.95万度;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固废填埋量2.19万吨。公司运营垃圾中转站7个(含委托运营项目),共计中转垃圾142.51万吨;公司运营污水处理项目6个(污水处理厂8座),共计处理污水33,944.89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2.75万吨。公司运营危废(医废)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5个,医废收运处置量7.19万吨,危废处置量7.64万吨。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福建省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截至2024年12月,主厂房幕墙彩钢板安装完成,厂区围墙施工完成,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完成,厂区道路施工完成95%。
(2)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中控室大门玻璃安装完成50%。烟风道、反应塔、除尘器保温完成70%;烟气净化系统辅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60%;餐厨系统电气及管道安装完成65%。
(3)山西省阳泉市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特许经营(BOT)项目:截至2024年12月,主体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
2、固废资源化:
(1)巴彦淖尔农牧固废项目:截至2024年12月,本项目已正式开工。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1、环境修复:累计承接8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方面,进一步巩固沪内重点区域,持续为城市更新保障用地安全;同时在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持续提供环境治理专业服务,以高标准高水平服务强化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区域影响力。咨询项目方面,顺利实施首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为持续改善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2、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275个,服务领域包括“无废城市”规划咨询、环卫规划、设计咨询、监测监管等,专业服务范围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30余个省级行政区,为公司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划全面统筹推进科研项目管理,目前在研项目共160项。公司积极组织申报纵向课题,新中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城投集团等科研项目23项。报告期内,上海环境取得新增授权专利52项(含发明专利21项)。公司围绕固废资源化产业链布局科研,聚焦高效清洁焚烧、湿垃圾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医废全流程智慧管控、污水/渗滤液深度处理、土壤生态修复、垃圾分类模式构建等主责主业,以及飞灰资源化、污水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用能、农废资源化等响应无废城市建设、
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的前瞻性技术,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研究。其中,上海环境联合同济大学等优势单位共同完成了飞灰原位炉内低碳协同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工艺(Fly Ash Salt Separation andThermal Treatment,简称FAST)的示范工程建设和运营,持续助力本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推进,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公司相关技术成果获得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标准创新奖二等奖等。
1、开展标准引领
上海环境紧密围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国家战略,开展市容环卫标准化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框架。该体系以《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两项全文强制规范为引领,内容追溯垃圾产生源头到处理处置以及资源利用全生命周期,覆盖市容环卫规划、设计、建设、作业、管理、服务、评价、检测和监测全过程。
为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上海环境联动旗下事业部主参编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厨余垃圾处理企业》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两类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和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更好地探索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节能减碳的技术路径,为行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准则。
全面推动国家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细化各类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资源化处理、环保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内容,进一步提升不同品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实现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效能运行管理。
2、技术研发与创新
上海环境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顺利完成课题任务验收。项目攻克了低能耗和运行稳定的技术难点,为实现焚烧残余物高温熔融技术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上海环境主持/参与了多项上海市科委“生活垃圾智能高效焚烧发电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上海市科委启明星“基于氧调控的厌氧消化生物强化机制及技术”、上海城投集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和“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废弃物处置需求与技术路径研究”等科研项目。
通过技术融合,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供货、锅炉汽参数提升增效技术、药剂精准投加控制、低碳技术咨询、医废智慧收运、垃圾分类测评、环保管家一揽子服务、智能化除臭设备等成果推广应用。
(五)ESG
上海环境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战略导向,将无废低碳、绿色循环、社会责任履行、治理规范等理念与公司发展紧密衔接、协同赋能,不仅将ESG全要素系统性地融入公司的日常运营与长期发展规划中,同时将其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以ESG发展引领企业转型,从顶层设计出发,明确董事会参与ESG治理,设立ESG委员会,推动ESG战略与企业管理全面融合,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和数智赋能。
报告期内,上海环境ESG案例入选《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上海环境荣获2024年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第三届新华信用金兰杯ESG优秀案例、“北极星杯”2024垃圾焚烧发电行业ESG践行优秀企业等奖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2024年国家聚焦无废城市、节能降碳、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绿色制造、碳排放管理、农村垃圾治理等出台了系列政策,绿色、低碳、循环逐步成为环保行业发展主旋律。在垃圾分类方面,进一步提出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两网融合”回收点;在末端设施建设上,提出要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齐焚烧处理短板能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碳减排和绿色转型方面,提出要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机制;此外,监管日趋严格,对垃圾处置设施运营、污染物排放提出更高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碳减排与绿色转型,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管,推动生活垃圾领域高质量发展。
发文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4/01/11 |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
2024/02/03 | 《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
2024/02/04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要求生活垃圾信息发布包含产生量、处理量、处理设施情况、分类覆盖率、回收利用量等信息。 |
2024/02/04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2024/02/06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 |
2024/03/27 |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 |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优化回收场所和设施布局,实现城乡回收服务全覆盖。3.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支持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4.推动装修垃圾和建筑废弃混凝土全量收集,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全面资源化再利用。5.促进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全量利用,拓展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渠道。6.支持产业园区建立资源循环利 |
用服务平台,发布固体废物相关信息,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需撮合等服务。 | |||
2024/07/24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及施工与验收、入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2024/08/11 |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
2024/12/11 |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从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运输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管控要求;对主要污染物提出更严格管控要求,引导企业选配成熟高效烟气净化技术;对无组织排放提出全流程细化管控要求;推进门禁地磅升级和管控措施升级,提升新能源车和国六车比例。 |
2024/12/27 | 《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1.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强度控制。2.提升分类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工程渣土消纳能力,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加强现有设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能力,强化市内可回收物托底保障能力。3.构建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废闭环监管体系。4.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跨区域违法倾倒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刑衔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5.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闭环处置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优化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机制。6.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政策法规宣贯,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完善举报奖励机制。 |
2、行业特征
当前生活垃圾焚烧领域形成技术成熟、规模小型化、市场下沉等格局。在无废、低碳、循环等绿色发展政策驱动下,行业逐步向循环资源利用、数字赋能、绿色低碳等高质量发展,运营服务更加强调精细化、产品化,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随着PPP商业模式新机制的出台,固废行业的市场竞争、参与方式、运营模式受到诸多变化。在政策引导下,行业更加聚焦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发展,以技术和管理驱动新质生产力,赋能固废行业向绿色转型发展。
1、 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的推进,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国家和地方在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大对长江、黄河等流域、湖泊的保护治理,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和总磷污染控制。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水平。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推动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机制,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倡导节水、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示范标杆企业等,推动水环境领域的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发文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4/01/10 | 《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 水利部 | 规范用水权交易管理。 |
2024/01/11 |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提出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并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 |
2024/02/06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2024/02/07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推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 |
2024/03/06 | 《关于加强生态 | 中共中央办公 | 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 |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 厅、国务院办公厅 | 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流域内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管理。 | |
2024/03/08 | 《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 | 要求持续推进“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对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联动按效付费;明确提升污水管网进水浓度,到2025年,进水BOD5浓度不得低于100mg/L;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 |
2024/03/22 |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明确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支持范围、标准、申报程序等内容。 |
2024/09/1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 | 生态环境部 | 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推动长江、黄河、淮河等大江大河和鄱阳湖、洞庭湖等重要湖泊环境综合治理。 |
2024/11/03 |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 生态环境部 | 推进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管理机制。 |
2、行业特征
“十四五”期间,行业进入了减污降碳为重点方向、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质时期,逐步走向系统化、价值化、低碳化。项目更加趋向厂网一体化、供排一体化,从单一处理单元向多污染物协同处理升级,从厂站模式,向综合系统转型;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实现污水和污泥的资源化利用;不断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强化精细化运维管理,提高效率降低能耗。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 主要业务
“十四五”期间,上海环境明确了“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以“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30个(含委托运营项目),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晋中、福州、蒙城、金华、绍兴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等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7个(含委托运营项目),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污水处理厂8座),分别位于上海市、成都市、南充市与宁波市等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如BOT、TOT等)、项目收购、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BOT(建设—运营—移交)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的行为。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监测监管、工程总承包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
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收购通过确定收购标的、尽职调查、评估、谈判,签订收购协议等,实现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拓展市场份额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需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等工作,并需完成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规划、获取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此外,还需完成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批复、项目通过试运营、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环节。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再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后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 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 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在特许期内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费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
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 坚定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 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国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是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 一流的技术平台
公司是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环境卫生服务及设施运营监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等。此外公司是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特邀副会长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上海市公共厕所协会会长单位以及碳中和行动联盟首批理事单位。公司拥有6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专精特新技术企业、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博士后工作站和1个专家工作站。
上海环境始终坚持建立有利于研发投入增长的全方位工作机制,促进创新技术升级,严格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部水专项、科技部固废专项、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余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累计拥有专利388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编制并发布标准112项,其中主编标准45项。
(四) 权威的专家团队
公司拥有多位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其中,科技部专家4人,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人才1人,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人才4人,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人才4人,上海优秀技术带头人3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5人;此外,公司拥有多领域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拥有4个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司拥有正高级工程师18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800余人;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200人。
(五) 先进的管理体系
公司吸收消化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 Technologies 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先进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和构建,开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 强大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 丰富的业绩经验
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公司深耕上海,同时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公司投资运行的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10万立方米/日,是全国首个市政污水领域BOT项目、国内污水处理领域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1亿元,同上年比减少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亿元,同上年比增加5.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9.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98亿元,资产负债率56.0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60,721,625.51 | 6,380,724,727.99 | -1.88 |
营业成本 | 4,633,806,312.99 | 4,680,611,275.87 | -1.00 |
销售费用 | 9,106,414.94 | 13,042,314.90 | -30.18 |
管理费用 | 425,179,004.31 | 430,494,539.84 | -1.23 |
财务费用 | 303,803,417.18 | 344,605,132.02 | -11.84 |
研发费用 | 90,872,150.01 | 103,707,298.57 | -12.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130,798.96 | 1,220,219,563.20 | 25.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9,287,939.99 | -984,346,528.4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6,140,699.76 | -306,508,448.86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0.00 | -20,950,228.09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7,514,077.20 | -21,228,430.49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30,535,821.78 | 14,694,607.66 | -307.80 |
其他收益 | 105,997,241.89 | 80,174,334.78 | 32.21 |
资产处置收益 | 0.00 | 2,519,178.85 | -100.00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630,020.52 | 2,280,348.89 | 59.1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2,000万元,主要系本年PPP建造服务收入较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4,680万元,主要系本年PPP建造服务成本较同期减少以及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技术改造等多途径加大降本增效力度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394万元,主要系本年市场开拓相关业务经费和咨询服务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532万元,主要系本年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折旧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4,080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下调贷款利率,使得借款利息支出同比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284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单位研发项目开支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30,991万元,主要系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净流出同比减少31,506万元,主要系本年购建长期资产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净流出同比增加55,963万元,主要系本年融资性借款净流入同比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2,095万元,主要系本年未发生减值事项;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3,874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回长账龄应收款项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坏账金额下降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4,523万元,主要系本年确认长期投资处置亏损568万元、确认权益法投资亏损2905万元以及去年同期确认了资金使用费1524万元,本期无相关事项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582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252万元,系本年无资产处置事项所致;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35万元,主要系本年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减少70万元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以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等的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项目 | 453,218.07 | 302,750.18 | 33.20 | -6.97 | -8.46 | 增加1.09 |
建造及运营 | 个百分点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116,588.09 | 109,959.99 | 5.69 | 23.11 | 26.36 | 减少2.42个百分点 |
合计 | 569,806.16 | 412,710.17 | 27.57 | -2.08 | -1.21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453,218.07 | 302,750.18 | 33.20 | -6.97 | -8.46 | 增加1.09个百分点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116,588.09 | 109,959.99 | 5.69 | 23.11 | 26.36 | 减少2.42个百分点 |
合计 | 569,806.16 | 412,710.17 | 27.57 | -2.08 | -1.21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海市 | 403,050.02 | 330,339.90 | 18.04 | -1.52 | -1.06 | 减少0.38个百分点 |
山东省 | 36,557.03 | 25,452.21 | 30.38 | 7.78 | 9.08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江苏省 | 19,456.40 | 9,159.33 | 52.92 | 4.42 | -3.55 | 增加3.89个百分点 |
福建省 | 30,988.81 | 18,708.77 | 39.63 | -36.77 | -43.61 | 增加7.33个百分点 |
四川省 | 28,863.88 | 16,464.44 | 42.96 | -5.31 | -13.51 | 增加5.41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44,111.99 | 23,272.42 | 47.24 | -5.20 | 5.43 | 减少5.32个百分点 |
山西省 | 29,940.65 | 18,385.76 | 38.59 | 18.33 | 41.37 | 减少10.01个百分点 |
河南省 | 14,140.20 | 6,295.57 | 55.48 | -0.26 | -2.72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安徽省 | 6,400.14 | 4,115.03 | 35.70 | 0.83 | 5.21 | 减少2.68个百分点 |
甘肃省 | 10,132.61 | 9,898.04 | 2.31 | 427.02 | 417.17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合计 | 623,641.72 | 462,091.48 | 25.90 | -1.88 | -0.90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 减(%) | (%) |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今年“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业务本年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建筑、设计行业竞争加剧致价格承压,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业务本年收入减少主要系环保项目建造收入减少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折旧及摊销 | 52,398.02 | 11.31 | 56,416.20 | 12.05 | -7.12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05,176.90 | 22.70 | 81,698.21 | 17.45 | 28.74 | |
合计 | 157,574.92 | 34.01 | 138,114.41 | 29.51 | 14.0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折旧及摊销 | 52,398.02 | 11.31 | 56,416.20 | 12.05 | -7.12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05,176.90 | 22.70 | 81,698.21 | 17.45 | 28.74 | |
合计 | 157,574.92 | 34.01 | 138,114.41 | 29.51 | 14.0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公司“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行业本年主要对外成本-外购设备及劳务较去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年工程承包合同业务较去年有所增加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7,617.6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1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3,575.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75%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4,407.6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6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0,622.4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61%。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费用类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0,872,150.0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418,160.38 |
研发投入合计 | 92,290,310.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5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8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9 |
硕士研究生 | 140 |
本科及以下 | 23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6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费用类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677,678.53 | 0.00 | 1,780,814.00 | 0.01 | -61.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570,731.79 | 0.00 | -100.00 | |
预付款项 | 136,857,241.89 | 0.46 | 76,673,489.86 | 0.26 | 78.49 | |
其他应收款 | 57,526,328.50 | 0.19 | 316,995,184.60 | 1.06 | -81.85 | |
合同资产 | 498,168,790.81 | 1.66 | 340,561,942.37 | 1.14 | 46.28 |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12,848,908.74 | 0.04 | 0.00 | 0.00 | 不适用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08,601.16 | 0.01 | 15,227,891.03 | 0.05 | -86.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固定资产 | 241,934,912.14 | 0.81 | 497,371,368.56 | 1.67 | -51.36 | |
使用权资产 | 124,652,469.58 | 0.42 | 41,529,868.67 | 0.14 | 200.15 | |
开发支出 | 2,818,924.76 | 0.01 | 1,400,764.38 | 0.00 | 101.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719,058.79 | 0.56 | 6,024,274.58 | 0.02 | 2,700.65 | |
预收款项 | 526,984.13 | 0.00 | 400,000.00 | 0.00 | 31.75 | |
合同负债 | 390,416,589.46 | 1.30 | 247,015,059.40 | 0.83 | 58.05 | |
其他应付款 | 66,643,298.33 | 0.22 | 167,651,001.82 | 0.56 | -60.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59,697,458.55 | 5.20 | 1,191,296,843.49 | 3.99 | 30.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3,865,065.84 | 1.51 | 298,576,779.35 | 1.00 | 52.01 | |
租赁负债 | 90,102,930.00 | 0.30 | 25,649,980.06 | 0.09 | 251.28 |
其他说明: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110万元,主要系本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57万元,主要系本年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所致;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6,018万元,主要系本年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5,94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收回代垫款项所致;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5,761万元,主要系本年承包及设计规划业务已履约未结算款增加所致;持有待售的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285万元,主要系本年拟出售长期投资参股单位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1,322万元,主要系本年拟出售长期投资参股单位所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1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新增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5,544万元,主要系本年计提折旧及其他转出(详见第十节七、21)所致;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8,312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子公司长期租赁设备等所致;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42万元,主要系本年新增研发项目支出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6,269万元,主要系本年PPP项目建造增加投资额所致;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3万元,主要系本年预收房屋及构筑物租赁款所致;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4,340万元,主要系本年预收垃圾处理费以及污水处理费所致;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10,101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子公司对外支付股利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36,840万元,主要系截止本年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5,529万元,主要系截止本年末未来一年内需使用的预计负债增加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6,445万元,系本年下属子公司长期租赁设备等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一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固体废弃物处理
(1). 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 类型 | 总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21.07亿元 | 2,000吨/日 | 110.18% | 2016.4 | 完工 | 30年 | 266.4(220.0) 元/吨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10.6亿元 | 1,500吨/日 | 2021.5 | 完工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266.4(220.0)元/吨 |
注: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垃圾处理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的生活垃圾和青浦区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分别为266.4元/吨和220.0元/吨。
(2). 发电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发电效率 | 发电量 | 上网电价 | 补贴政策 | 特许经营期限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98% | 1.9933亿度 | 0.65元/度 | 注 | 30年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98% | 3.4880亿度 | 0.65元/度 | 注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说明,0.65元/度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
(3). 设备情况
序号 | 项目 公司 | 主要技术/工艺 | 设备 取得 情况 | 设备折旧 或摊销金额 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 | ||
焚烧 设备 配置 | 发电 设备 配置 | 烟气净化工艺 | ||||
1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 | 4×5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2×2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炉内喷尿素水)+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氢氧化钠)+烟气再加热 | 外购 | (见注) |
2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期) | 2×75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1×6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半干法石灰浆喷射+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碳喷射+袋式除尘器+GGH1+湿式洗涤塔+GGH2+SGH+SCR的工艺路线 | 外购 | (见注) |
注: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BOT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4). 主要资质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经营资质种类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终止日期 |
1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 | A1310035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9.10.18 |
2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 | A231003578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9.11.23 |
3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自资规甲字243108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2025.12.31 |
4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 | 甲102024010692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2027.6.30 |
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562479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7.2.17 |
6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环境服务认证-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 CCAEPI-ES-SS-2022-080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 2025.6.28 |
7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TS1831A75-202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7.2.23 |
8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 | CCUES25F03CASS002 | 中城环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2028.1.7 |
9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环境服务认证-环境咨询(环保管家)服务 | CCAEPI-ES-ZX-2022-019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 2025.10.14 |
10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环境卫生技术服务认证 | CCUES23F11WTT6001 | 中城环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2026.7.25 |
11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三方监管服务能力 | CCUES24F19ESTPS011 | 中城环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2027.7.15 |
12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617664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9.6.12 |
13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8.3.15 |
14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浦绿容许第002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7.7.30 |
15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000004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5.7.29 |
16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012]433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7.11.29 |
17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6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8.3.15 |
18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8.6.30 |
19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 青生处特许字[2019]001号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 2024.1.20 |
20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 SZGY垃圾处理631124100001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7.10.22 |
21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沪环保许防[2020]1153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9.29 |
22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 | 乙102022010011 | 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 2026.2.9 |
23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沪(崇)应急管危经许[2023]204762 |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2026.9.19 |
24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019) | 沪环保许防〔2022〕161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4.8.26 |
25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沪环保许防〔2024〕868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5.1 |
(5). 主要技术和工艺
① 生活垃圾焚烧
公司所属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转运站通过陆路或水路运送至厂区,由厂内储运系统接收、输送及存放,经放置脱水后进入焚烧系统;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加热余热锅炉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产生的烟气通过处理系统净化达到国家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产生的炉渣排出后予以再利用(如制砖);产生的飞灰经过收集、稳定后统一交由第三方填埋处理。各生产过程均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操作与监控。垃圾焚烧发电全过程由《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范,在焚烧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同时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这三个标准。其中:在烟气排放方面,多个项目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等地方标准和欧盟2010年烟气排放标准;在渗滤液方面,实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等地方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标准;在噪声方面,厂内各类地点实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的各类地点噪声标准,厂
界实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
② 生活垃圾填埋
公司所属各垃圾填埋场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垃圾由专业车辆运送至厂区,垃圾通过性质检查后过磅运送至指定的单元作业点卸下。垃圾卸车后经推土机摊平、挖掘机整平,分层压实到需要高度,每天作业结束前经过灭蝇除臭处理后用薄膜覆盖垃圾防止臭气散发并实现雨污分流。填埋单元向四周存在一定的坡度,利用坡度收集渗滤液,在最低处运用泵将渗滤液通过管道抽到污水处理处;同时填埋气(沼气含量高)通过管道运送至发电厂进行发电。填埋场垃圾填埋全过程由《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规范,在设计、施工阶段同时适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③生活垃圾中转
公司所属各垃圾中转站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将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陆运至厂区,经第三方提供的地磅称重接收后进入作业区;垃圾车在卸料大厅通过设置在卸料泊位的漏斗将垃圾卸入集装箱,并利用压实机对垃圾进行压实,确保集装箱装载量达标;压实封箱后,由转运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场(厂)。
(6). 市场占有情况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为40,250吨/日。根据E20的统计,公司在全国垃圾焚烧市场的综合排名前十。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本期投资额 | 持股变动情况(%) | 备注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9,700.00 | 不变 | 增资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危废处置 | -3,266.05 | 不变 | 注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0.02 | 不变 | 增资 |
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置 | 3,000.00 | 不变 | 增资 |
云霄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置 | 50.00 | 不变 | 增资 |
巴彦淖尔环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牧处置 | 1,485.00 | 100 | 设立 |
注:详见报告第十节中九、4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9,088,000.00 | 231,552,000.00 | ||||
其他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合计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1,100,000.00 | 9,088,000.00 | 232,652,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基金 | 508031 | 国泰君安城投宽庭 | 195,200,000.00 | 自有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4,160,640.00 | 231,55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195,200,000.00 | /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4,160,640.00 | 231,552,000.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环复”)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关联方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金服”)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基金”)。目标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上海城投、环保金服、城投环复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亿元、9,800万元、200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报告期内,上述计划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相关公告请详见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报告期对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99.55 | 65,288.80 | 353,859.35 | 145,017.63 | 13,279.94 | 13,219.58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水处理混凝剂生产,污水处理专用机械及工具,机电产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化轻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 | 51.69(注) | 82,000 | 260,931.64 | 172,871.84 | 8,954.94 | 4,628.81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市政环境工程总承包;市容环境 | 100.00 | 11,000 | 185,030.32 | 44,539.14 | 4,819.92 | 4,819.92 |
卫生规划及市容景观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市容环境卫生检监测。
注:报告期,公司对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25.11%,通过子公司上海阳晨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6.58%,表决权比例51.69%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生活垃圾
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国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70%以上。随着绿色低碳理念的践行,在无废城市、碳达峰碳中和、循环经济等政策驱动下,生活垃圾行业从快速扩张阶段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工程时代走向运营时代,从注重末端治理走向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源头减量控制,末端治理注重精细化、资源化、智能化、低碳化、园区化发展。从市场竞争来看,焚烧市场日趋饱和,现有空间已经下沉至县域乡镇,小型垃圾焚烧成为行业研究热点;在项目提质上来看,从单点项目向低碳园区化发展,开发物质、能源之间的协同模式,打通管理壁垒,发挥项目的协同增效优势;从技术发展来看,围绕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飞灰资源化、余热高质量利用、烟气高效处理等,开发智能化管理模式,提升项目运营水平,进一步挖掘增效潜力。在项目经营模式上,受国补退坡等政策影响,未来焚烧项目的收益将逐步通过绿电交易来弥补替代。公司在焚烧发电行业有着较强的技术优势(国内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烟气控制技术)、一流的技术平台(上海环境院)、丰富的业绩经验(国内第一梯队)、良好的品牌信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稳定的专家团队、领先的运营能力(同时运营多座AAA级垃圾焚烧厂的专业环保企业)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连续多次被评为“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公司积极关注飞灰资源化、小型化焚烧、余热蒸汽高品质利用、烟气高效利用等创新技术领域,不断为项目赋能增效。
2、污水处理
国内污水处理行业增长平稳放缓,据住建部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近5000座,总处理能力超过2.5亿m?/d,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8%。污水行业未来将聚焦农村污水治理、依托城市更新的存量污水厂提标改造及工业污水、再生水等方面发展。同时,以“降碳减污”为目标的、智慧水务、绿色新能源的运营也将迎来一定的发展。
公司具有超大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提标改造经验,工艺改造、工艺技术、运营管理等能力较强,团队经验丰富。在“十四五”规划布局下,公司从大型市政污水向中、小型污水厂的市场突破。在绿色能源赋能污水项目发展上,成功打造“光伏+储能”大型污水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标杆项目,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
3、危废医废
危废种类错综复杂,技术门槛高,国外危废行业发展大多经历产业爆发-竞争萧条-并购整合等发展历程,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危废处置管理体系,我
国危废行业也正经历类似的行业发展阶段。由于危废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危废品类繁杂、处理技术路线多元,且目前行业因同质化产能错配,不同技术路线差异性竞争等因素,导致量价齐跌、成本倒挂等复杂行情。在“无废城市”建设的背景下,传统焚烧、填埋业务面临发展多重挑战,一方面产能焚烧和填埋处置设施运营负荷下降、处置价格低,另一方面危废处置方式逐步向资源化转变,危废行业企业正在从传统危废焚烧、填埋业务向高值资源化方向、前瞻性新兴产业和国家战略发展行业的支撑服务方向实施战略转型,同时通过构建完善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延伸现有业务链条,形成深度、高值的资源化业务布局,实现产业链闭环,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管理的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内唯一一家集填埋、焚烧、综合利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型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处置能力最强、资源利用效率最高、技术工艺水平最先进的危废医废处置静脉产业示范基地;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危废综合处理年度标杆”“中国危险废弃物领域专业化运营服务年度标杆企业”等称号,危废焚烧及填埋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营能力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加快数字化管理手段的应用,依托现有上海医废全流程服务数字化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医废、危废管理水平,在运营管理能力和技术突破创新上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4、土壤修复
2024年国家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政策层面上继续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大对生态污染修复行业的支持力度,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但受房地产和土地开发增速放缓影响,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有所减少,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趋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土壤修复行业从业规模增长显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提出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三方面发力,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随着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高质量的发展计划也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以上海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已形成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深度稳定化、固化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未来在持续深耕传统土壤修复业务的基础上,针对生态修复新兴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发力,加速构建多向并进的发展新格局。
5、市政污泥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实施方案及标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随着双碳目标、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能源回收利用及循环经济的发展,行业内持续落实《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2024年在出台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中规范了污泥处置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确保污泥处理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然而在历年环保督察中污泥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仍存在一些待解的难题。
目前污泥的处置主要有三个出路,土地利用、填埋和焚烧。随着原生生活垃圾不再填埋以及资源化发展的政策趋势,为实现污泥处置的系统化、协
同化、产品化,土地利用与污泥焚烧将成为未来主要的方向,进一步加强源头污水处理系统化管理,打破泥水分离问题;加强生活垃圾与污泥的协同化处置管理,推动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加强污泥产品的绿色低碳化,实现资源循环。公司在污泥协同焚烧、独立干化焚烧处理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储备,拥有多个协同焚烧项目和青浦污泥独立焚烧项目,示范效应显著。此外,公司也将不断落实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提升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在污泥沼气回收利用、推广沼气热电联产、推广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等多方向上积极开展研究。
6、固废资源化
(1)有机固废
在资源循环政策指引下,有机固废处置有无害化向资源化道路转变。但从目前行业发展现状来看,总体还存在能耗高、资源化效率不高等问题,未来将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协同化、精细化,全过程的低碳化管控,实现有机垃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技术应用领域,针对多源有机固废高参数清洁焚烧,有机固废高效厌氧和好氧生物转化,针对秸秆、餐厨垃圾的有机固废高值定向转化,有机固废高效气化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聚焦厌氧消化技术效率提升等热门方向,从污染防治单一目标向绿色低碳多目标协同发展。
公司目前已拥有松江、嘉定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等项目,全面服务于上海“五个新城”湿垃圾项目建设,并逐步探索农林牧固废资源化,拓宽有机固废的市场。未来,公司依托现有湿垃圾等投资、建设、运营等工程经验,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湿垃圾品类特点,打造更适宜的有机固废资源化项目,在“无废园区”发展趋势下,也将进一步探索产业链整合提升,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2024年成立了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以绿色技术及产业化应用为重点突破,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202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明确从源头减量、提升消纳处置能力、强化资源化处理,推动建筑垃圾减量。这对建筑垃圾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公司拥有松江和嘉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并为多地提供建筑垃圾专项规划、项目设计等技术服务。未来在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也将努力探索资源化产品的利用路径,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期间,公司以“环境治理+”为发展战略,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深耕上海本地市场,融入“五个新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大局,适时策划“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以“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
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促进横向多元化、纵向一体化业务布局,实现内生增长,外向延伸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是深耕核心领域,挖掘市场潜能。围绕固废处置、污水处理等核心业务领域,深入挖掘主业潜力,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持续推进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市场布局。二是夯实降本增效,提升精细运营整体效能。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导向,推动固废处置和污水处理运营效率优化提升,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与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三是践行无废理念,加速绿色转型发展。紧扣“双碳”和“无废”目标,全面实施绿色转型战略,研发低碳技术,推进资源化利用,参与碳普惠交易,探索新型碳减排机制。四是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新发展。通过管理数字化手段为业务赋能增效,促进业务优化和效率提升,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示范,完善数据指标体系,丰富可视化场景。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激活内生发展新动力。加强组织架构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强企策略,整合资源,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育训体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储备复合型人才。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存在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对行业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下称“115号文”)。在115号文政策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模式产生了变化,公司将积极做好政策跟踪,加强技术、工艺和运营能力的提升,积极探索PPP新机制大背景下的新业态。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项目的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部分项目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项目审批程序,或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则项目将难以实施,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存在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公司采用了一系列安全与质量管理措施,但有可能面临的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设备操作隐患、环境因素(如天气)、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等不可完全预见的风险因素。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且均能充分行使权力。股东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席位,截至报告期末在任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的缩写)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均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新建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组织生产销售和经营规划,重大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做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其中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
(二)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财务独立。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保证了公司的机构独立。
(四)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城投《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本公司承诺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且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三、股东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6-27 | www.sse.com.cn | 2024-6-28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4-12-13 | www.sse.com.cn | 2024-12-14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瑟澜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0/11/27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 107.69 | 否 |
届满之时 | |||||||||||
陈明吉 | 董事 | 男 | 55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王 锋 | 董事 | 男 | 44 | 2024/12/13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延平 | 董事 | 男 | 50 | 2022/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赵春来 | 董事 | 男 | 43 | 2024/12/13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张 欣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5.00 | 是 | ||||
张鹏飞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5.00 | 否 | ||||
李建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5.00 | 否 | ||||
龚达夫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3/6/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陈 华 | 监事 | 男 | 45 | 2023/6/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史 良 | 职工监事 | 男 | 36 | 2022/7/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64.35 | 否 |
王龙华 | 总裁 | 男 | 52 | 2025/3/5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否 | ||||
姚 杰 | 副总裁 | 男 | 56 | 2020/11/27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92.04 | 否 | ||||
叶 辉 | 副总裁 | 男 | 56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7.38 | 否 | ||||
邹庐泉 | 副总裁 | 男 | 51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7.38 | 否 | ||||
安 淼 | 副总裁 | 男 | 51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7.38 | 否 | ||||
李传华 | 副总裁 | 男 | 45 | 2020/11/27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2.77 | 否 | ||||
董政兵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2020/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8.06 | 否 | ||||
邰 俊 | 总工程师 | 女 | 45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3.39 | 否 | ||||
李 蓉 | 财务总监 | 女 | 51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3.39 | 否 | ||||
高 炜 | 董事、总裁(离任) | 男 | 54 | 2020/6/30 | 2025/3/3 | 107.69 | 否 | ||||
叶源新 | 董事 (离任) | 男 | 47 | 2023/6/29 | 2024/10/23 | 0 | 是 |
刘鑫宏 | 董事 (离任) | 男 | 42 | 2020/6/30 | 2024/11/13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986.5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瑟澜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环境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室副主任、主任,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对口支援灾后重建都江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实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
王龙华 |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主任科员,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共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党组成员,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
陈明吉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 |
王 锋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运营管理处公务员,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办)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建设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综合协调处处长。 |
刘延平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 |
赵春来 |
公司董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 欣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美中小企业国际交流联络处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分院副总工程师、第四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
张鹏飞 | 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企业导师、教授,住建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智慧城市BIM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节能与环境保护专业专家,上海市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上海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技术专家,英国皇家注册建造师(CIOB)等。历任上海市浦东土地控股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上海旅游滨江公司规 |
划开发部总经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程部高级经理,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央企总部基地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等职。 | |
李建军 | 公司独立董事,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MBA课程主讲教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
龚达夫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风控总监、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历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见习教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见习、书记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民五庭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助理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长、审判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 |
陈 华 | 公司监事,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审计师。历任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职工,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工会财务主管,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工会财务负责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副总经理等职。 |
史 良 | 公司职工监事、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纪律检查室主任。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物流营运分中心安全专员、团支部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业务主管,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纪律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务。 |
姚 杰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副厂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施管理部经理、生产运行调度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生产运行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副总工,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
叶 辉 | 公司副总裁。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主任助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第一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上海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邹庐泉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员,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副总经理兼总工,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安 淼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市自来水公司技术员,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 |
李传华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EHS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EHS部(生产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师(EHS)办公室副主任、安委办主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
董政兵 |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经济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级证书。历任佛山机场包机办计划财务部经理(兼空军佛山场站助理员),上海市国资委预算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城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新江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本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总经理(主任)等职。 |
邰 俊 | 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
李 蓉 | 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明吉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 | / |
王 锋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 / | / |
赵春来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风控总监、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 / | / |
陈 华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原)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 / | / |
叶源新 (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 | / |
刘鑫宏 (离任)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原)副总师级副 总经济师、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 锋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王 锋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延平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赵春来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赵春来 | 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 / |
张 欣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工程师 | / | / |
张鹏飞 | 同济大学 | 教授 | / | / |
李建军 | 华东理工大学 | 副教授 | / | / |
李建军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陈 华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 |
陈 华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陈 华 |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陈 华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高 炜 (离任)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 | / |
叶源新 (离任) |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叶源新 (离任)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叶源新 (离任)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叶源新 (离任)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10 |
叶源新 (离任)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08 |
刘鑫宏 (离任) | 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2024.09 |
刘鑫宏 (离任) | 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2024.11 |
刘鑫宏 (离任)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2024.05 |
刘鑫宏 (离任)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 / |
刘鑫宏 (离任)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10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讨论并提出分配预案,最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 2025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领导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建议的具体情况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标准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参照本公司薪酬制度确定;(2)不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及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3)本公司独立董事由本公司聘任后,每年可领取15万元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986.52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986.52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 锋 | 董事 | 选举 | / |
赵春来 | 董事 | 选举 | / |
叶源新 | 董事 | 离任 | / |
刘鑫宏 | 董事 | 离任 | /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3/8 | 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3/28 | 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0. 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11.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4. 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6. 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7. 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8. 关于2023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4/29 | 审议通过: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6/5 | 审议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4.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8/27 | 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0/30 | 审议通过: 1. 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11/26 | 审议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审议《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王瑟澜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高 炜 (离任)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陈明吉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刘延平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0 |
王 锋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赵春来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张 欣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张鹏飞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李建军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叶源新(离任)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0 |
刘鑫宏(离任)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建军(主任)、刘延平、张鹏飞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欣(主任)、高炜(已离任)、赵春来、张鹏飞、李建军 |
战略委员会 | 王瑟澜(主任)、高炜(已离任)、陈明吉、张欣、张鹏飞 |
ESG委员会 | 王瑟澜(主任)、刘延平、张鹏飞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9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03/10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03/22 | 1.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 审议通过 | / |
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 | |||
2.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 审议通过 | / | |
2024/03/28 | 1.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3.关于2023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5.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6.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10.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1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2024/04/26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4/08/15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2024/10/22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7 | 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五) 报告期内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0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831 |
销售人员 | 60 |
技术人员 | 358 |
财务人员 | 136 |
行政人员 | 518 |
合计 | 2,9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07 |
大学本科 | 1,326 |
大学专科 | 829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 | 441 |
合计 | 2,90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位责任、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薪酬政策,坚持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联动。公司员工薪酬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辅以绩效考核的激励奖金,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薪酬发放形式。公司建立了较稳定的福利保障体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三年培训方案,有效识别各培训项目的必要性,确定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培训项目内容、性质和特性等划分为不同层次和纵向归口管理部门,从而确定实施和管理主体,实现在公司层面的统筹和集约化安排。第一层次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对口条线的员工培训和知识更新,主要有财务条线的继续教育、EHS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采购招标管理、行政公文处理、党务工会等专业条线统筹安排的各类培训;第二层次是各事业部和项目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主要包含技能培训、内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各类审证等类别的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359,4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39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34,623,025.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具体详情请详见《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34,623,025.1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5,397,953.3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 23.40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34,623,025.1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3.4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58,994,733.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58,994,733.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547,151,322.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65.6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5,397,953.3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768,044,097.39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实施考核的结果核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各子公司相关行业的年薪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现状,将公司经营者的年薪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约束,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并按照重要性和适用范围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审核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制度常态化运行机制的规范要求,重点针对“三会”治理、法务管理、安全管理、审计整改等关键业务流程的配套管理制度进行精细化完善,切实增强内控制度的时效性、精准性及实效性。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管控要求,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覆盖全业务领域、贯穿各级子公司的全面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一、持续完善子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和加强子公司董监事履职管理,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内部重大决策的管控;二、公司审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审查以及聘请第三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子公司重点业务、高风险业务领域等进行了内控评价和专项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及具体改进措施,通过加强整改督促与量化考核,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效,促进子公司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和完善。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8,195.0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N-2409105、PN-2409106、PN-2411371、PN-2409108、PN-2409109、PN-2409107
(1)松江一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 | 1#炉 | 131 | 小时均值:250mg/Nm3 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2#炉 | 147 | ||||
3#炉 | 87 | ||||
4#炉 | 119 | ||||
2 | 氯化氢 | 1#炉 | 1.71 | 小时均值:5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0.96 | ||||
3#炉 | 0.48 | ||||
4#炉 | 1.71 | ||||
3 | 二氧化硫 | 1#炉 | 5 | 小时均值:100mg/Nm3 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2#炉 | ND | ||||
3#炉 | ND | ||||
4#炉 | 12 | ||||
4 | 烟尘 | 1#炉 | 2.0 | 小时均值:1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1.6 | ||||
3#炉 | 2.4 | ||||
4#炉 | 2.1 |
注:ND为未检出
(2)松江二期
序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号 | |||||
1 | 氮氧化物 | 5#炉 | 88 | 小时均值:250mg/Nm3 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6#炉 | 97 | ||||
2 | 氯化氢 | 5#炉 | 0.76 | 小时均值:5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1.06 | ||||
3 | 二氧化硫 | 5#炉 | ND | 小时均值:100mg/Nm3 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6#炉 | ND | ||||
4 | 烟尘 | 5#炉 | 1.0 | 小时均值:1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ND |
注:ND为未检出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松江一期、二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实际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氮氧化物 | 6 | 连续排放 | 经度121°6′ 纬度31°5′ | 613.15 | 无 |
2 | 氯化氢 | 24.41 | 无 | |||
3 | 二氧化硫 | 50.97 | 无 | |||
4 | 烟尘 | 6.95 | 无 |
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CODcr、BOD
、NH
-N、TP、TN、SS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BOD5 SS CODcr NH3-N TP TN | 连续排放 | 1 | 经度121° 36′ 26.89 纬度31° 21′ 2.56″ | BOD5:0.953 SS:4 CODcr:10 NH3-N:0.0786 TP:0.118 TN:6.95 |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73.31 1266.28 2888.33 39.89 29.06 1871.60 | - - 20075 2505.80 200.75 6022.50 | 无 |
注:核定的排放总量参照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证书编号:
913101157416038297001U有效期限2022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的相关要求后在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法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均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投运前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932,5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减少药剂使用、开展光伏发电技术、参与CCUS技术研发 |
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系由上网绿电量折算,含委托运营项目。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环境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致力于持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持续深化节能增效和提标技改,积极提升发电效率和发展清洁能源,推动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不断践行企业“双碳”发展之路,助力“无废城市”和“无废集团”建设。
绿色产品研发与环保技术使用: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环境共有6家企业(含托管)成功荣获国家级或市级绿色工厂。报告期内,上海环境的240t/d医疗废物低碳智慧焚烧处置示范工程与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成功入选《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新中标《河南郑州航空港吴中路中转站碳核算系统构建服务》、《湿垃圾生物转化处理系统碳核算服务研究》等项目,《固废碳管家数字化服务平台》荣获上海市住建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下属东石塘能源、金山能源、竹园公司的3项成果成功入选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秀案例(第一批)。青浦污泥干化焚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申报为上海第四批碳普惠减排项目。下属竹园污水厂,成为全国首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医疗废物低碳智慧焚烧处置技术成功入选2024年度上海市经济信息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名单。上海环境集团荣获“碳中和领域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奖”。
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报告期内,上海环境集团通过北京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完成首批31629个绿证交易。下属5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天马能源一期、天马能源二期、金山能源一期、崇明能源一期、奉贤能源一期)参与了2025年上海市内年度绿电交易,成为首批开展上海市内绿电交易的生物质发电项目。
节约用水举措:报告期内,上海环境下属及管理的公司分别获得“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企业”(固处公司)、“上海市节水型企业”(金山能源、竹园公司)。下属金山能源在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方式,与浦东新区某建设项目交易了金山能源公司2025年取水权5000方,这也是上海市首批跨行政区域的取水权交易之一。
公共服务:下属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作为上海唯一入选单位,荣获2024年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作为首个在随申办上线的上海碳普惠积分抽奖活动正式向公众开放抽奖预约参观。市民可通过低碳行动,转换为碳减排量或碳积分,通过抽奖形式兑换成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的参观门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海城投承诺,将保证分立公司(即上海环境,下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上述承诺在上海城投作为分立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分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分立公司进行赔偿。 | 2015-09-23 | 否 | 长期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分立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5-09-23 | 否 | 长期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符合市场惯例的合理估值水平,在2023年3月31日 | 2020-3-30 | 是 | 2023-3-28 | 是 |
前将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污水、固废等环境类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且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 2023-03-29 | 否 | 长期 | 是 | 具体情况详见表格下方注释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海城投承诺于减持上海环境股票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上海环境,并督促上海环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海环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上海环境股份。如上海城投未履行该项承诺,将在上海环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海环境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的上海环境股票自其未履行该项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2017-03-31 | 否 | 长期 | 是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函》:上海环境股票上市交易后,向上海环境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海环境股份总数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不低于10股,共计转增不低于702,543,884股(每股面值为1元)。此次转增后,上海环境股份总数下限将增至 | 2017-03-31 | 否 | 长期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0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1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梁琼琼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潘健慧(5年)、梁琼琼(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6,484万元,包括:
?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139,528万元;
?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45,016万元;
?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1,940万元。
报告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26,647.21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94,275.03万元(含受托管理收入),占预计金额的6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30,427.46万元,占预计金额的67.59%;
?其他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1,944.72万元,占预计金额的100.24%。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生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关联交易额合计5,883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相关租赁额1,022.56万元,物业管理费203.59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环复”)与公司控股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
股东上海城投、关联方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金服”)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基金”)。目标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上海城投、环保金服、城投环复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亿元、9,800万元、200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报告期内,上述计划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 | 临2023-01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无上限 | 0.20%-1.30% | 39,812.68 | 956,611.71 | 963,519.43 | 32,904.96 |
合计 | / | / | / | 39,812.68 | 956,611.71 | 963,519.43 | 32,904.96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15.00 | 2.18% | 7.00 | 7.00 | 0.00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1.12208 | 2.45%-2.80% | 0.825 | 0.0455 | 0.06 | 0.8105 |
合计 | / | / | / | 7.825 | 0.0455 | 7.06 | 0.8105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21,858,543 | 100 | +224,371,708 | +224,371,708 | 1,346,230,251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21,858,543 | 100 | +224,371,708 | +224,371,708 | 1,346,230,251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 | 1,121,858, | 100 | +224,371,70 | +224,371,708 | 1,346,230,25 | 100 |
总数 | 543 | 8 | 1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6,230,2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实施。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224,371,708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1,346,230,251股计算,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由0.49元/股调整为0.41元/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9.54元/股调整为7.95元/股;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43元/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8.32元/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6,04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4,032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04,326,196 | 625,957,175 | 46.5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1,680,438 | 70,082,630 | 5.2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0,756,730 | 64,540,379 | 4.7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069,631 | 15,987,956 | 1.19 | 0 | 无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717,518 | 5,555,352 | 0.41 | 0 | 无 | 其他 | ||
韩涛 | +600,000 | 3,600,000 | 0.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建东 | +990,000 | 3,540,000 | 0.2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傅刚 | +595,000 | 3,530,000 | 0.2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汤政霖 | +2,346,560 | 3,414,360 | 0.2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东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58,000 | 3,348,000 | 0.25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625,957,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957,175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70,082,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82,630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4,540,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4,540,37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987,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87,95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55,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5,352 | |||||
韩涛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黄建东 | 3,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0,000 |
傅刚 | 3,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0,000 |
汤政霖 | 3,414,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4,360 |
上海东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3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8,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37,834 | 0.07 | 175,600 | 0.02 | 5,555,352 | 0.41 | 0 | 0.00 |
注:“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比例”、“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1月1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比例”、“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蒋曙杰 |
成立日期 | 1992年7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国泰君安(601211)2.77%、上港公司(600018)4.19%、绿地控股(600606)20.55%、城投控股(600649)46.4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 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环境集团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确定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同时,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中有关项目运营期间是否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 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PPP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合同相关的预计负债;确认上述预计负债需要管理层运用较多的判断和估计,判断和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17(无形资产)、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13(长期应收款)、21(无形资产)、26(其他非流动资产)、40(预计负债)。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所作的判断。 我们通过获取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和PPP核算模型底稿,对于其中的基本信息和关键参数进行了复核,例如保底单价/收入、运营期限、实际利率、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拆分、PPP项目合同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等。 此外,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PPP项目承接及会计处理模式判断、建造及运营环节中实际利率与预计负债的估计及复核的业务流程,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并通过复核环境集团按照专业报告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及相关的估计和判断,对未来支出义务进行了核查。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服务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该等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处理。 于2024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人民币 338,278,548.34元。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 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管理层已委派外部评估机构协助估计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收入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48(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协议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适用性所作的判断。 我们评价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 我们通过比较建造服务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复核成本变更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了管理层就建造服务预计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 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估计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时的方法。 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会计核算的适当性,对于建造服务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公司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所产生的收入按履约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交付和服务范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履约风险的判断及估计。 财务报表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3(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2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48(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预计总成本预算编制、合同变更及预计总成本定期复核的业务流程,并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 我们对比EPC工程项目实际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了管理层就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 我们获取并复核了基于项目经理、分包商共同确认及第三方监理或业主评估的完工进度编制的实际成本及履约进度计算表。 我们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
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健慧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琼琼 | |
中国 北京 | 2025年3月27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45,801,693.77 | 1,169,315,693.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77,678.53 | 1,780,814.00 |
应收账款 | 七、5 | 3,493,587,642.92 | 2,947,233,581.1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570,731.79 | |
预付款项 | 七、8 | 136,857,241.89 | 76,673,489.86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7,526,328.50 | 316,995,184.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31,870,942.39 | 223,489,878.5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498,168,790.81 | 340,561,942.37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2,848,908.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32,733,746.81 | 296,444,265.92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90,024,367.91 | 788,844,736.34 |
流动资产合计 | 6,700,097,342.27 | 6,161,910,317.7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七、14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2,545,245,124.23 | 12,696,618,842.65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08,601.16 | 15,227,891.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31,552,000.00 | 195,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1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86,862,210.09 | 90,664,527.33 |
固定资产 | 七、21 | 241,934,912.14 | 497,371,368.56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5,216,470.66 | 255,427,547.37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4,652,469.58 | 41,529,868.67 |
无形资产 | 七、26 | 9,374,246,450.59 | 9,686,251,449.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2,818,924.76 | 1,400,764.3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5,446,290.46 | 18,575,788.7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08,947,695.61 | 114,374,184.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2,252,762.59 | 49,013,839.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8,719,058.79 | 6,024,274.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282,202,970.66 | 23,668,880,345.93 | |
资产总计 | 29,982,300,312.93 | 29,830,790,663.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22,151,167.07 | 710,409,384.5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568,979,829.29 | 3,725,453,429.49 |
预收款项 | 七、37 | 526,984.13 | 400,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390,416,589.46 | 247,015,059.40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00,819,554.61 | 183,986,689.66 |
应交税费 | 七、40 | 89,327,219.42 | 95,999,197.7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6,643,298.33 | 167,651,001.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258,005.19 | 109,829,670.3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59,697,458.55 | 1,191,296,843.4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53,865,065.84 | 298,576,779.35 |
流动负债合计 | 6,852,427,166.70 | 6,620,788,385.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728,258,662.56 | 8,419,468,818.28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0,102,930.00 | 25,649,980.0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97,452,945.22 | 742,586,533.28 |
递延收益 | 七、51 | 922,117,993.16 | 975,801,426.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32,620,932.57 | 307,832,267.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47,053,463.51 | 10,547,839,025.97 | |
负债合计 | 16,799,480,630.21 | 17,168,627,411.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46,230,251.00 | 1,121,858,5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74,693,238.89 | 4,099,064,946.8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7,264,000.00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451,824.81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95,561,753.12 | 366,103,632.9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551,738,283.54 | 5,117,984,304.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97,939,351.36 | 10,705,011,427.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84,880,331.36 | 1,957,151,824.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82,819,682.72 | 12,662,163,252.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982,300,312.93 | 29,830,790,663.72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6,164,525.79 | 426,642,912.5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6,445,732.06 | 8,447,227.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0,976.11 | 394,696.9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16,925,739.98 | 530,794,942.68 |
其中:应收利息 | 18,619,067.65 | ||
应收股利 | 88,279,815.82 | 68,634,981.11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2,608,879.31 | 386,023,414.23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3,106,341.86 | 792,222,064.3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5,542,195.11 | 2,144,525,258.4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652,244,834.28 | 3,686,578,104.11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708,514,882.97 | 6,598,825,176.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1,552,000.00 | 195,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862,210.09 | 90,664,527.33 | |
固定资产 | 2,226,375.45 | 2,948,699.7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063,682.38 | 5,997,701.35 | |
无形资产 | 3,933,339.01 | 5,889,883.7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34,359.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11,504.38 | 11,378,651.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32,764.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13,641,592.82 | 10,603,417,104.01 | |
资产总计 | 12,489,183,787.93 | 12,747,942,362.48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500,346,805.55 | 700,466,277.7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227,678.84 | 4,941,642.51 | |
预收款项 | 126,984.13 | ||
合同负债 | 126,984.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461,053.99 | 24,774,278.54 | |
应交税费 | 7,133,357.35 | 6,534,071.40 | |
其他应付款 | 2,582,784,132.47 | 2,466,172,401.9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4,791,473.51 | 451,075,896.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5,170.18 | 1,010,541.5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86,726,656.02 | 3,655,102,094.3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38,877,569.03 | 853,736,072.7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541,591.88 | ||
长期应付款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18,318.88 | 1,293,068.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1,537,479.79 | 931,529,141.01 | |
负债合计 | 4,118,264,135.81 | 4,586,631,235.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46,230,251.00 | 1,121,858,5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51,735,872.93 | 4,076,107,580.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264,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7,645,430.80 | 348,187,310.66 | |
未分配利润 | 2,768,044,097.39 | 2,615,157,692.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370,919,652.12 | 8,161,311,127.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89,183,787.93 | 12,747,942,362.48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260,721,625.51 | 6,380,724,727.9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260,721,625.51 | 6,380,724,727.99 |
二、营业总成本 | 5,537,133,481.04 | 5,642,550,803.0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33,806,312.99 | 4,680,611,275.87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4,366,181.61 | 70,090,241.83 |
销售费用 | 七、63 | 9,106,414.94 | 13,042,314.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5,179,004.31 | 430,494,539.84 |
研发费用 | 七、65 | 90,872,150.01 | 103,707,298.57 |
财务费用 | 七、66 | 303,803,417.18 | 344,605,132.02 |
其中:利息费用 | 309,547,061.07 | 351,566,618.60 | |
利息收入 | 8,681,923.25 | 9,953,747.6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5,997,241.89 | 80,174,334.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0,535,821.78 | 14,694,607.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47,687.32 | -798,108.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514,077.20 | -21,228,430.4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950,228.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19,178.8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6,563,641.78 | 793,383,387.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096,935.06 | 3,289,156.8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66,914.54 | 1,008,807.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0,193,662.30 | 795,663,736.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3,876,086.98 | 139,201,579.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317,575.32 | 656,462,157.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317,575.32 | 656,462,157.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5,397,953.34 | 546,513,026.1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919,621.98 | 109,949,131.0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264,000.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264,000.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264,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77 | 27,264,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3,581,575.32 | 656,462,157.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2,661,953.34 | 546,513,026.1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0,919,621.98 | 109,949,131.0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741 | 0.4059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741 | 0.4059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084,658.93 | 19,312,299.3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5,067,123.04 | 10,790,346.10 |
税金及附加 | 3,355,229.33 | 3,423,356.53 | |
销售费用 | 1,485,377.36 | ||
管理费用 | 112,483,403.58 | 100,874,269.64 | |
研发费用 | 341,349.42 | 915,081.70 | |
财务费用 | 40,346,092.89 | 55,171,554.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667,176.30 | 57,598,145.77 |
利息收入 | 2,828,829.21 | 2,816,523.09 | |
加:其他收益 | 4,261,237.01 | 2,769,423.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38,317,679.17 | 558,946,264.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609,671.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627,900.0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9,178.8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6,070,376.85 | 384,259,280.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7,970.00 | 179.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4,397.55 | 659,071.0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5,903,949.30 | 383,600,388.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2,747.87 | 19,620,266.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4,581,201.43 | 363,980,122.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4,581,201.43 | 363,980,122.0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264,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264,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264,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1,845,201.43 | 363,980,122.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95,551,674.35 | 6,243,007,205.0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588,264.33 | 51,486,893.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8,847,478.33 | 90,379,930.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06,987,417.01 | 6,384,874,029.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26,881,690.31 | 3,723,082,156.9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6,628,843.63 | 997,526,520.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7,107,120.72 | 272,049,306.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6,238,963.39 | 171,996,482.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76,856,618.05 | 5,164,654,466.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130,798.96 | 1,220,219,563.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49,707.31 | 118,001,135.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344,096.5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811.00 | 2,868,30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65,614.82 | 120,869,439.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4,542,286.41 | 892,789,967.7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00,000.00 | 212,426,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11,268.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0,153,554.81 | 1,105,215,967.7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9,287,939.99 | -984,346,528.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390,5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390,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89,613,681.24 | 3,090,299,823.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9,613,681.24 | 3,200,690,323.4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87,114,621.18 | 2,932,542,023.6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45,360,128.45 | 553,540,014.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2,575,499.43 | 94,719,164.7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279,631.37 | 21,116,733.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5,754,381.00 | 3,507,198,772.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6,140,699.76 | -306,508,448.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273.04 | 18,182.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81,567.75 | -70,617,232.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143,762,332.82 | 1,149,043,900.57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68,800.00 | 14,857,341.3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19,334.59 | 15,828,614.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88,134.59 | 30,685,955.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824,944.49 | 67,342,984.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78,351.88 | 33,344,737.7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51,014.98 | 66,759,226.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354,311.35 | 167,446,949.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6,176.76 | -136,760,994.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85,798,188.08 | 1,816,197,775.7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0,563,284.37 | 593,751,532.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 | 2,81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6,364,472.45 | 2,412,767,308.5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2,670.95 | 11,884,855.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8,170,573.65 | 1,280,056,330.0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0,373,244.60 | 1,291,941,185.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991,227.85 | 1,120,826,123.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88,490,966.82 | 4,311,989,499.3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88,490,966.82 | 4,315,989,499.3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94,598,402.64 | 5,014,669,009.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7,128,818.50 | 170,895,864.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67,183.53 | 8,064,935.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0,594,404.67 | 5,193,629,809.1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103,437.85 | -877,640,309.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78,386.76 | 106,424,819.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6,642,912.55 | 320,218,092.9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164,525.79 | 426,642,912.55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66,103,632.98 | 5,117,984,304.64 | 10,705,011,427.51 | 1,957,151,824.82 | 12,662,163,252.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66,103,632.98 | 5,117,984,304.64 | 10,705,011,427.51 | 1,957,151,824.82 | 12,662,163,252.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27,264,000.00 | 2,451,824.81 | 29,458,120.14 | 433,753,978.90 | 492,927,923.85 | 27,728,506.54 | 520,656,430.3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64,000.00 | 575,397,953.34 | 602,661,953.34 | 90,919,621.98 | 693,581,575.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458,120.14 | -141,643,974.44 | -112,185,854.30 | -18,003,834.32 | -130,189,688.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458,120.14 | -29,458,120.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18,003,834.32 | -130,189,688.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51,824.81 | 2,451,824.81 | 150,938.70 | 2,602,763.51 | |||||
1.本期提取 | 52,282,333.20 | 52,282,333.20 | 6,307,469.87 | 58,589,803.07 | |||||
2.本期使用 | 49,830,508.39 | 49,830,508.39 | 6,156,531.17 | 55,987,039.56 | |||||
(六)其他 | -45,338,219.82 | -45,338,219.8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6,230,251.00 | 3,874,693,238.89 | 27,264,000.00 | 2,451,824.81 | 395,561,753.12 | 5,551,738,283.54 | 11,197,939,351.36 | 1,984,880,331.36 | 13,182,819,682.7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98,012.21 | 397,929,159.63 | 434,327,171.84 | 193,914,754.96 | 628,241,926.80 | ||||
(一)综合收 | 546,513,026.14 | 546,513,026.14 | 109,949,131.02 | 656,462,157.16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6,390,500.00 | 106,390,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390,500.00 | 106,390,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398,012.21 | -148,583,866.51 | -112,185,854.30 | -22,424,876.06 | -134,610,730.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398,012.21 | -36,398,012.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22,424,876.06 | -134,610,730.3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1,488,157.38 | 51,488,157.38 | 6,760,558.70 | 58,248,716.08 | |||||
2.本期使用 | 51,488,157.38 | 51,488,157.38 | 6,760,558.70 | 58,248,716.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66,103,632.98 | 5,117,984,304.64 | 10,705,011,427.51 | 1,957,151,824.82 | 12,662,163,252.33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48,187,310.66 | 2,615,157,692.54 | 8,161,311,127.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50,822.14 | -50,822.14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48,187,310.66 | 2,615,106,870.40 | 8,161,260,304.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27,264,000.00 | 29,458,120.14 | 152,937,226.98 | 209,659,347.1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64,000.00 | 294,581,201.43 | 321,845,201.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458,120.14 | -141,643,974.44 | -112,185,85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458,120.14 | -29,458,120.1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6,230,251.00 | 3,851,735,872.93 | 27,264,000.00 | 377,645,430.80 | 2,768,044,097.39 | 8,370,919,652.1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98,012.21 | 215,396,255.55 | 251,794,267.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3,980,122.06 | 363,980,122.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398,012.21 | -148,583,866.51 | -112,185,85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398,012.21 | -36,398,012.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48,187,310.66 | 2,615,157,692.54 | 8,161,311,127.13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2004年6月28日成立,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事[2006]693号),同意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
2008年7月11日,上海城投作出股东决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根据城投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城投控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于合并实施后以存续方式实施分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同日,城投控股、阳晨投资与本公司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就本次合并的相关安排予以明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项已取得城投控股和阳晨投资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授权,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与中国证监会审核及同意。
于2016年12月23日,城投控股通过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于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城投控股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获得阳晨投资的所有资产,并承继所有债权及债务,阳晨投资的业务由本公司继续开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本公司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城投。
于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17日,上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相关文件的议案》。
于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764269544Y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00元,股本总数为702,543,884股。
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同意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上海环境”,股票代码为“601200”。
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于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161,222,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人民币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本次
“环境转债”转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21,858,54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21,858,543.00元。于2024年6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24,371,70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本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城投。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本部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52,329,824.43元及2,011,184,460.91元。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拥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在未来12个月内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人民币1亿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 |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 达到当年合并净利润的10%且少数股东权益大于合并净资产的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的1%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支付的现金或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②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
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a)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本公司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第十节-十二-1。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应收关联方、信誉等级较高的政府机关及国网电力企业的应收款项 |
组合2(第三方企业) |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关联方)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组合2(非关联方) |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3中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类别计提。
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9.75年 5% 2.39%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除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2.38%-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5年 | 3%-5% | 3.80%-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5% | 9.50%-32.33% |
固定资产中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工作量折旧法计提,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计提折旧费。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标准如下:
结转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标准 | ||
信息平台软件 | 信息数据库的全面搭建工作完成,经调试系统功能可以使用,并经使用部门验收。 | |
非技术改造工程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施工、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完成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 | ||||
土地使用权 | 30-50年 | ||||
软件 | 2-15年 | ||||
其他 | 5年 |
特许经营权本公司通过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在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本公司将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该类PPP项目资产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该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运营期及其延展期届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研究环保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分析说明环保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
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主要的收入类型及其计量(a)建造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设计、设备采购、建造安装多项商品和服务承诺,由于本公司需要将上述商品或服务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公司将其整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建造的资产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
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本公司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建造服务前能够主导建造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拥有该建造服务的控制权,因此是主要责任人,在建造服务交付给客户完成验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电力供应、设备销售、联副产品销售等多项承诺,具体承诺视与客户约定不同而存在差异,由于客户能够分别从上述商品或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上述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重大整合、重大修改或定制或者高度关联,本公司将其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电力、设备销售、联副产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c)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价格调整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
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d) 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指本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
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
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
?
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 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定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于运营阶段,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从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 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上文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类型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对于政府补助采取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仅选用一种方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列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公允价值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①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a)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公司认为,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价款以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能够如实反映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建造合同存续期间较长,可能跨越若干会计期间,本公司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推进复核并修订预算,相应调整收入确认金额。
(b)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c)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2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a)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b)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售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随市场价格或需求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存货跌价准备
的金额和变化当期的损益。(c)PPP项目合同本公司于PPP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本公司于PPP项目运营过程中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相关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管理层在对上述大修义务进行估计时,涉及较多的判断,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d)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e)商誉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建造合同
本公司根据建造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造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造合同中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会随着合同进程检查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
(7)PPP项目合同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建造服务开工日期提供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估计,并按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8)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9)税项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
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问题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无 | 0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或污水处理劳务项目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下属从事污水处理的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属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子公司: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及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适用增值税免税,其他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按70%即征即退;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产生的上网发电收入缴纳的增值税按100%即征即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于2024年度,本公司以下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3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b)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4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宝林焚烧项目、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焚烧项目、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二期焚烧项目、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项目、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飞灰项目、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c)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5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d)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6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渗滤液项目、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22年11月、2023年11月和2023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复审,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431004821号、GR202231007136号、GR202331000109号和GR202331000036号,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优惠税率适用期间分别为2024年至2026年、2022年至2024年、2023年至2025年和2023年至2025年。因此,上述四家单位于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下属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
院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810,275,937.70 | 750,598,269.43 |
其他货币资金 | 6,476,182.05 | 20,590,671.2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329,049,574.02 | 398,126,752.44 |
合计 | 1,145,801,693.77 | 1,169,315,693.1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039,360.9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271,792.59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77,678.53 | 1,780,814.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77,678.53 | 1,780,814.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56,645,872.93 | 2,120,480,603.76 |
1年以内小计 | 2,056,645,872.93 | 2,120,480,603.76 |
1至2年 | 707,395,291.44 | 511,064,819.95 |
2至3年 | 399,256,737.12 | 140,168,347.64 |
3年以上 | 354,397,645.12 | 217,536,433.49 |
合计 | 3,517,695,546.61 | 2,989,250,204.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0.02 | 760,838.84 | 100 | 0.00 | 760,838.84 | 0.03 | 760,838.84 | 1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16,934,707.77 | 99.98 | 23,347,064.85 | 0.66 | 3,493,587,642.92 | 2,988,489,366.00 | 99.97 | 41,255,784.84 | 1.38 | 2,947,233,581.16 |
其中: | ||||||||||
组合一: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3,113,123,156.79 | 88.50 | 755,924.70 | 0.02 | 3,112,367,232.09 | 2,619,501,203.77 | 87.63 | 0.00 | 0.00 | 2,619,501,203.77 |
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 403,811,550.98 | 11.48 | 22,591,140.15 | 5.59 | 381,220,410.83 | 368,988,162.23 | 12.34 | 41,255,784.84 | 11.18 | 327,732,377.39 |
合计 | 3,517,695,546.61 | / | 24,107,903.69 | / | 3,493,587,642.92 | 2,989,250,204.84 | / | 42,016,623.68 | / | 2,947,233,581.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第三方企业 | 403,811,550.98 | 22,591,140.15 | 5.59 |
合计 | 403,811,550.98 | 22,591,140.15 | 5.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3,113,123,156.79 | 755,924.70 | 0.02 |
合计 | 3,113,123,156.79 | 755,924.70 | 0.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760,838.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255,784.84 | 765,924.70 | 18,674,644.69 | 23,347,064.85 | ||
合计 | 42,016,623.68 | 765,924.70 | 18,674,644.69 | 24,107,903.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588,579,735.44 | 588,579,735.44 | 14.66 | 207,305.47 |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45,859,306.82 | 445,859,306.82 | 11.10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 123,796,391.53 | 123,796,391.53 | 3.08 | 133,030.59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 118,710,262.46 | 118,710,262.46 | 2.96 | 56,741.75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5,900,841.96 | 92,618,871.85 | 108,519,713.81 | 2.70 | |
合计 | 1,292,846,538.21 | 92,618,871.85 | 1,385,465,410.06 | 34.50 | 397,077.81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咨询服务 | 49,583,484.02 | 49,583,484.02 | 38,982,104.99 | 38,982,104.99 |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419,419,485.62 | 419,419,485.62 | 276,269,192.22 | 276,269,192.22 | ||
垃圾处理服务 | 29,165,821.17 | 29,165,821.17 | 25,310,645.16 | 25,310,645.16 | ||
合计 | 498,168,790.81 | 498,168,790.81 | 340,561,942.37 | 340,561,942.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143,150,293.40 | 已履约未结算工程项目增加 |
合计 | 143,150,293.40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0,731.79 | |
合计 | 0.00 | 570,731.7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9,678,974.78 | 94.76 | 72,766,102.88 | 94.90 |
1至2年 | 5,695,941.03 | 4.16 | 2,605,122.70 | 3.40 |
2至3年 | 330,061.80 | 0.24 | 240,273.50 | 0.31 |
3年以上 | 1,152,264.28 | 0.84 | 1,061,990.78 | 1.39 |
合计 | 136,857,241.89 | 100.00 | 76,673,489.8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39,767,065.83 | 29.06 |
福建省诺希飞翔贸易有限公司 | 26,117,830.00 | 19.08 |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907,109.50 | 4.32 |
安乐设备安装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5,777,000.00 | 4.22 |
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 3,320,000.00 | 2.43 |
合计 | 80,889,005.33 | 59.11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7,526,328.50 | 316,995,184.60 |
合计 | 57,526,328.50 | 316,995,184.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406,494.96 | 85,944,043.66 |
1年以内小计 | 15,406,494.96 | 85,944,043.66 |
1至2年 | 35,438,673.35 | 211,027,710.74 |
2至3年 | 3,002,575.22 | 1,071,774.82 |
3年以上 | 81,054,941.43 | 95,933,369.05 |
合计 | 134,902,684.96 | 393,976,898.2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8,493,180.08 | 64,157,741.45 |
代垫款项 | 11,104,191.23 | 244,991,273.70 |
增值税退税 | 9,642,873.03 | 6,107,554.79 |
往来款 | 69,997,685.56 | 65,690,175.82 |
其他 | 15,664,755.06 | 13,030,152.51 |
合计 | 134,902,684.96 | 393,976,898.2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62,254.70 | 73,919,458.97 | 76,981,713.6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26,819.03 | 526,819.03 | ||
本期转回 | 132,176.24 | 132,176.2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456,897.49 | 73,919,458.97 | 77,376,356.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62,254.70 | 526,819.03 | 132,176.24 | 3,456,897.49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919,458.97 | 73,919,458.97 | ||||
合计 | 76,981,713.67 | 526,819.03 | 132,176.24 | 77,376,356.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9.6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0,000,000.00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16.2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1,970,503.27 |
西和县财政局 | 13,000,000.00 | 9.64 | 保证金 | 1-2年 | |
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 | 6,792,366.18 | 5.0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年以内 |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 2,404,236.40 | 1.7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年以内 | |
合计 | 84,167,105.85 | 62.40 | / | / | 61,970,503.2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0,926,753.13 | 210,926,753.13 | 208,674,974.74 | 208,674,974.74 |
库存商品 | 5,390,729.68 | 5,390,729.68 | 1,294,512.33 | 1,294,512.33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553,459.58 | 15,553,459.58 | 13,520,391.52 | 13,520,391.52 | ||
合计 | 231,870,942.39 | 231,870,942.39 | 223,489,878.59 | 223,489,878.5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长期股权投资 | 12,848,908.74 | 12,848,908.74 | 18,750,000.00 | 92,590.00 | 2025年 | |
合计 | 12,848,908.74 | 12,848,908.74 | 18,750,000.00 | 92,590.00 | / |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4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上境”)就处置持有的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的15.7895%股权事宜取得相关批复。于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意向书,处置预计在1年内可以完成,因此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332,733,746.81 | 296,442,934.25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331.67 | |
合计 | 332,733,746.81 | 296,444,265.9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贷款利息 | 1,331.67 | 1,331.67 | ||||
合计 | 0.00 | 0.00 | 1,331.67 | 1,331.6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13,830,808.60 | 718,675,044.6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55,390,328.12 | 62,346,931.86 |
预缴其他税费 | 20,803,231.19 | 7,822,759.88 |
合计 | 790,024,367.91 | 788,844,736.3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四川阳晨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12,877,978,871.04 | 12,877,978,871.04 | 12,993,061,776.90 | 12,993,061,776.90 | 5.34%-10.6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32,733,746.81 | 332,733,746.81 | 296,442,934.25 | 296,442,934.25 | |||
合计 | 12,545,245,124.23 | 12,545,245,124.23 | 12,696,618,842.65 | 12,696,618,842.65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为人民币10,094,387,605.7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30,403,774.93元)。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1,002,024.94 | 1,000,000.00 | -7,283.01 | 1,994,741.93 | |||
上境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6,078.30 | 7,780.93 | 13,859.23 | ||||
小计 | 1,008,103.24 | 1,000,000.00 | 497.92 | 2,008,601.16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
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 | 14,219,787.79 | -1,370,879.05 | -12,848,908.74 | 0.00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677,306.19 | -27,677,306.19 | 0.00 |
小计 | 14,219,787.79 | 27,677,306.19 | -29,048,185.24 | -12,848,908.74 | 0.00 | 37,000,000.00 | |
合计 | 15,227,891.03 | 28,677,306.19 | -29,047,687.32 | -12,848,908.74 | 2,008,601.16 | 37,000,000.0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联营企业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当期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参见第十节、七-11。注2: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环保”)本期变动,参见第十节、九-4。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9,088,000.00 | 231,552,000.00 | 4,160,640.00 | 27,264,000.00 | 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95,200,000.00 | 27,264,000.00 | 9,088,000.00 | 231,552,000.00 | 4,160,640.00 | 27,264,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投资 | 1,100,000.00 | |
合计 | 1,1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8,618,014.17 | 68,618,014.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2,317.24 | 3,802,317.24 | ||
(1)计提或摊销 | 3,802,317.24 | 3,802,317.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2,420,331.41 | 72,420,331.41 |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862,210.09 | 86,862,210.0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664,527.33 | 90,664,527.3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1,934,912.14 | 497,371,368.5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41,934,912.14 | 497,371,368.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填埋库及退役费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6,987,654.72 | 415,011,893.09 | 20,589,640.55 | 39,263,989.89 | 147,349,927.03 | 839,203,105.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410,165.58 | 498,025.48 | 3,790,582.36 | 57,698,773.42 | ||
(1)购置 | 13,109,518.18 | 498,025.48 | 3,790,582.36 | 17,398,126.0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300,647.40 | 40,300,647.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909,482.27 | 150,875,848.86 | 4,071,807.89 | 1,388,886.24 | 108,254,047.57 | 376,500,072.83 |
(1)处置或报废 | 399,434.28 | 1,403,288.00 | 425,355.73 | 2,228,078.01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11,909,482.27 | 150,476,414.58 | 2,668,519.89 | 963,530.51 | 108,254,047.57 | 374,271,994.82 |
4.期末余额 | 105,078,172.45 | 317,546,209.81 | 17,015,858.14 | 41,665,686.01 | 39,095,879.46 | 520,401,805.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666,434.29 | 195,957,966.11 | 12,837,586.65 | 26,681,795.54 | 38,687,954.13 | 341,831,736.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25,066.16 | 16,424,239.51 | 1,697,643.65 | 3,711,336.24 | 5,121,354.43 | 31,779,639.99 |
(1)计提 | 4,825,066.16 | 16,424,239.51 | 1,697,643.65 | 3,711,336.24 | 5,121,354.43 | 31,779,639.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57,649.46 | 36,450,676.02 | 3,464,599.16 | 796,838.24 | 36,174,720.10 | 95,144,482.98 |
(1)处置或报废 | 292,489.82 | 1,333,123.60 | 391,825.69 | 2,017,439.11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8,257,649.46 | 36,158,186.20 | 2,131,475.56 | 405,012.55 | 36,174,720.10 | 93,127,043.87 |
4.期末余额 | 54,233,850.99 | 175,931,529.60 | 11,070,631.14 | 29,596,293.54 | 7,634,588.46 | 278,466,893.73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844,321.46 | 141,614,680.21 | 5,945,227.00 | 12,069,392.47 | 31,461,291.00 | 241,934,912.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9,321,220.43 | 219,053,926.98 | 7,752,053.90 | 12,582,194.35 | 108,661,972.90 | 497,371,368.5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919,248.10 | 未取得土地权证 |
合计 | 5,919,248.10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464,730.88元)。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5,216,470.66 | 255,427,547.3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15,216,470.66 | 255,427,547.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嘉源环保危废处置项目扩能工程 | 0.00 | 0.00 | 1,412,644.02 | 1,412,644.02 | ||
光伏发电项目 | 15,124,577.08 | 15,124,577.08 | 5,962,101.83 | 5,962,101.83 | ||
松江危废项目 | 281,135,312.67 | 281,135,312.67 | 245,340,948.16 | 245,340,948.16 |
巴彦淖尔农牧固废资源化有机肥项目 | 11,527,072.58 | 11,527,072.58 | ||||
沼气锅炉系统 | 0.00 | 0.00 | 1,397,092.96 | 1,397,092.96 | ||
系统或设备改进 | 4,030,537.08 | 4,030,537.08 | ||||
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 1,663,716.81 | 1,663,716.81 | ||||
其他 | 1,735,254.44 | 1,735,254.44 | 1,314,760.40 | 1,314,760.40 | ||
合计 | 315,216,470.66 | 315,216,470.66 | 255,427,547.37 | 255,427,547.37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松江危废项目 | 310,118,200.00 | 245,340,948.16 | 35,794,364.51 | 281,135,312.67 | 90.65 | 90.65 | 5,066,169.46 | 3,577,922.59 | 1.99 | 自有/贷款 | ||
合计 | 310,118,200.00 | 245,340,948.16 | 35,794,364.51 | 281,135,312.67 | / | / | 5,066,169.46 | 3,577,922.59 | / | / |
(2).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725,829.30 | 36,744,436.72 | 78,470,266.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531,731.45 | 58,141,034.44 | 820,180.18 | 109,492,946.07 |
房屋及建筑物 | 50,531,731.45 | 50,531,731.45 | ||
机器 | 58,141,034.44 | 58,141,034.44 | ||
土地 | 820,180.18 | 820,180.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
房屋及建筑物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
4.期末余额 | 50,531,731.45 | 94,885,471.16 | 820,180.18 | 146,237,382.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253,758.33 | 5,686,639.02 | 36,940,397.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56,497.74 | 6,293,342.91 | 20,504.51 | 26,370,345.16 |
(1)计提 | 20,056,497.74 | 6,293,342.91 | 20,504.51 | 26,370,345.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
(1)处置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
4.期末余额 | 9,584,426.77 | 11,979,981.93 | 20,504.51 | 21,584,913.21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947,304.68 | 82,905,489.23 | 799,675.67 | 124,652,469.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472,070.97 | 31,057,797.70 | 41,529,868.6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09,159,944.40 | 65,212,354.49 | 39,036,968.96 | 5,458,514.57 | 13,318,867,78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554,683.32 | 10,159,801.35 | 300,000.00 | 379,014,484.67 | |
(1)购置 | 368,554,683.32 | 10,159,801.35 | 300,000.00 | 379,014,484.6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2,854,057.25 | 15,600,000.00 | 261,316.00 | 378,715,373.25 | |
(1)处置 | 1,897,435.91 | 261,316.00 | 2,158,751.91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5,600,000.00 | 15,600,000.00 | |||
(3)其他转出(注1) | 360,956,621.34 | 360,956,621.34 | |||
4.期末余额 | 13,214,860,570.47 | 49,612,354.49 | 48,935,454.31 | 5,758,514.57 | 13,319,166,893.8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92,403,802.95 | 12,372,466.68 | 23,058,705.00 | 4,781,358.34 | 3,632,616,33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2,237,803.05 | 1,222,666.21 | 6,001,018.64 | 610,276.23 | 480,071,764.13 |
(1)计提 | 472,237,803.05 | 1,222,666.21 | 6,001,018.64 | 610,276.23 | 480,071,764.13 |
3.本期减少 | 165,683,400.88 | 1,822,936.97 | 261,316.00 | 167,767,653.85 |
金额 | |||||
(1)处置 | 1,897,435.91 | 261,316.00 | 2,158,751.91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822,936.97 | 1,822,936.97 | |||
(3)其他转出(注1) | 163,785,964.97 | 163,785,964.97 | |||
4.期末余额 | 3,898,958,205.12 | 11,772,195.92 | 28,798,407.64 | 5,391,634.57 | 3,944,920,443.2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15,902,365.35 | 37,840,158.57 | 20,137,046.67 | 366,880.00 | 9,374,246,450.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16,756,141.45 | 52,839,887.81 | 15,978,263.96 | 677,156.23 | 9,686,251,449.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特许经营权其他转出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竹园污水及漳州焚烧特许经营权协议调整,PPP项目核算模型发生变更,使得无形资产相应减少。注2: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列报于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中包含处于建设阶段的PPP项目资产为389,308,117.16元(2023年12月31日:309,345,419.80元)。
注3: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为人民币5,841,508,824.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595,570,258.82元)。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源环保”) | 24,079,726.37 | 24,079,726.37 | 0.00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嘉瀛环保”) | 15,446,290.46 | 15,446,290.46 | ||||
合计 | 39,526,016.83 | 24,079,726.37 | 15,446,290.4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嘉源环保 | 20,950,228.09 | 20,950,228.09 | 0.00 | |||
合计 | 20,950,228.09 | 20,950,228.09 | 0.0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嘉瀛环保资产组 | 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危废处理相关机器设备构成,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归属于固体废弃物处理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嘉瀛环保资产 | 159,328,328.08 | 164,000,000.00 | 2025年至 | 收入增长率: | 确定基础 | 收入增长 | 稳定期的收入 |
组 | 2030年,2030年至永续期 | 9.15%-15.00% 利润率:-14.10%-16.35% 折现率:9.00% | 是在预测期前一年实现的收入、利润基础上,根据预计市场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该增长率 | 率:0% 利润率:16.35% 折现率:9.00% | 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159,328,328.08 | 164,000,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费 | 10,070,976.22 | 2,590,930.09 | 8,984,990.51 | 0.00 | 3,676,915.80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88,342,905.07 | 14,990,547.10 | 14,187,776.52 | 429,591.56 | 88,716,084.09 |
其他 | 15,960,302.73 | 6,600,501.23 | 5,213,730.98 | 792,377.26 | 16,554,695.72 |
合计 | 114,374,184.02 | 24,181,978.42 | 28,386,498.01 | 1,221,968.82 | 108,947,695.6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8,921,343.79 | 14,821,012.20 | 89,134,233.74 | 18,057,809.57 |
可抵扣亏损 | 229,132,729.23 | 48,357,269.54 | 292,699,378.19 | 62,496,078.69 |
PPP项目调试期间利润 | 83,991,904.34 | 20,997,976.08 | 87,954,751.08 | 21,988,687.77 |
预计负债 | 905,761,082.53 | 218,153,416.66 | 730,933,877.45 | 175,484,693.40 |
暂时未支付费用 | 92,865,252.44 | 23,216,313.11 | 4,770,463.56 | 1,192,615.89 |
租赁负债 | 119,497,665.89 | 29,306,542.51 | 42,706,903.09 | 10,535,650.95 |
填埋场退役费用 | 9,251,315.83 | 2,312,828.96 | ||
递延收益 | 14,919,537.04 | 3,729,884.26 | 15,737,045.56 | 3,934,261.39 |
其他 | 25,619,086.79 | 6,404,771.70 | ||
合计 | 1,540,708,602.05 | 364,987,186.06 | 1,273,187,968.50 | 296,002,626.6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PPP项目资产 | 2,530,833,267.80 | 589,300,596.74 | 2,297,557,100.58 | 535,786,383.2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27,061,947.52 | 6,765,486.88 | 29,189,806.43 | 7,231,404.54 |
填埋场退役资产 | 6,215,374.40 | 1,553,843.60 | ||
使用权资产 | 123,044,458.64 | 30,193,240.69 | 41,529,868.67 | 10,241,392.33 |
其他综合收益 | 36,352,000.00 | 9,088,000.00 | ||
其他 | 32,126.96 | 8,031.74 | 32,126.96 | 8,031.74 |
合计 | 2,717,323,800.92 | 635,355,356.05 | 2,374,524,277.04 | 554,821,055.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2,734,423.47 | 62,252,762.59 | 246,988,787.47 | 49,013,839.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2,734,423.47 | 332,620,932.57 | 246,988,787.47 | 307,832,267.9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8,225,622.57 | 141,791,053.56 |
可抵扣亏损 | 474,246,082.39 | 427,433,265.51 |
合计 | 612,471,704.96 | 569,224,319.0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176,949.83 | ||
2025年 | 8,054,577.42 | 23,360,629.86 | |
2026年 | 46,809,345.28 | 85,467,276.69 | |
2027年 | 151,878,994.89 | 161,292,759.55 | |
2028年 | 127,715,557.55 | 151,135,649.58 | |
2029年 | 139,787,607.25 | ||
合计 | 474,246,082.39 | 427,433,265.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166,397,112.14 | 166,397,112.14 | 5,345,029.30 | 5,345,029.30 | ||
其他 | 2,321,946.65 | 2,321,946.65 | 679,245.28 | 679,245.28 | ||
合计 | 168,719,058.79 | 168,719,058.79 | 6,024,274.58 | 6,024,274.5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039,360.95 | 2,039,360.95 | 其他 | 诉讼冻结及久悬户 | 20,271,792.59 | 20,271,792.59 | 其他 | 诉讼冻结及久悬户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25,464,730.88 | 25,464,730.8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无形 | 5,841,508,824.00 | 5,841,508,824.00 | 质 | 借款 | 6,595,570,258.82 | 6,595,570,258.82 | 质 | 借款 |
资产 | 押、抵押 | 质押、抵押 | 押、抵押 | 质押、抵押 | ||||
其中:数据资源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9,417,269.91 | 229,417,269.91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197,434,520.65 | 197,434,520.65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10,094,387,605.70 | 10,094,387,605.70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10,030,403,774.93 | 10,030,403,774.93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合计 | 16,167,353,060.56 | 16,167,353,060.56 | / | / | 16,869,145,077.87 | 16,869,145,077.87 | / | /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为取得建设项目贷款,将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或土地使用权等质押或抵押给贷款人。项目公司按会计准则规定,将建造支出形成的资产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以上资产在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16,167,353,060.56元,其中:
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841,508,824.00元(2023年12月31日:6,595,570,258.82元);
②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094,387,605.70元(2023年12月31日:10,030,403,774.93元);
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29,417,269.91元(2023年12月31日:197,434,520.65元);
④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0.00元(2023年12月31日:25,464,730.88元)。
⑤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2,039,360.95元(2023年12月31日:20,271,792.59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22,151,167.07 | 710,409,384.50 |
合计 | 522,151,167.07 | 710,409,384.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287,974,839.21 | 2,048,570,814.43 |
应付设备款 | 249,755,205.55 | 381,014,496.54 |
应付材料款 | 523,957,457.43 | 454,519,908.36 |
应付购买特许经营权款项 | 42,397,061.18 | 454,783,261.18 |
其他 | 464,895,265.92 | 386,564,948.98 |
合计 | 3,568,979,829.29 | 3,725,453,429.4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26,984.13 | |
预收车位出售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合计 | 526,984.13 | 400,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预收款 | 163,564,156.23 | 185,514,569.43 |
垃圾处理预收款 | 85,298,361.50 | 57,140,060.76 |
预收污水处理费 | 137,680,817.38 | |
其他 | 3,873,254.35 | 4,360,429.21 |
合计 | 390,416,589.46 | 247,015,059.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9,374,431.35 | 818,397,487.69 | 800,588,476.76 | 197,183,442.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27,211.61 | 144,052,308.85 | 143,743,408.13 | 3,636,112.33 |
三、辞退福利 | 1,285,046.70 | 1,330,533.63 | 2,615,580.33 | 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3,986,689.66 | 963,780,330.17 | 946,947,465.22 | 200,819,554.6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5,654,061.99 | 639,999,146.48 | 621,747,369.35 | 193,905,839.12 |
二、职工福利费 | 936,659.05 | 47,977,901.83 | 48,483,041.34 | 431,519.54 |
三、社会保险费 | 1,933,891.26 | 52,883,205.73 | 52,880,925.33 | 1,936,171.6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51,692.09 | 50,024,535.14 | 49,843,885.09 | 1,732,342.14 |
工伤保险费 | 105,994.43 | 2,087,878.68 | 2,134,621.26 | 59,251.85 |
生育保险费 | 276,204.74 | 770,791.91 | 902,418.98 | 144,577.67 |
四、住房公积金 | 44,072.00 | 50,790,663.98 | 50,762,121.98 | 72,61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3,282.79 | 15,785,677.15 | 15,622,408.00 | 806,551.9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162,464.26 | 10,960,892.52 | 11,092,610.76 | 30,746.02 |
合计 | 179,374,431.35 | 818,397,487.69 | 800,588,476.76 | 197,183,442.2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69,216.38 | 92,094,282.85 | 91,746,996.25 | 3,316,502.98 |
2、失业保险费 | 190,709.67 | 2,933,437.55 | 3,021,244.08 | 102,903.14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7,285.56 | 49,024,588.45 | 48,975,167.80 | 216,706.21 |
合计 | 3,327,211.61 | 144,052,308.85 | 143,743,408.13 | 3,636,112.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07,905.24 | 17,724,384.25 |
企业所得税 | 53,552,978.69 | 55,812,230.23 |
个人所得税 | 3,603,025.23 | 4,108,849.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2,449.66 | 524,366.91 |
教育费附加 | 447,204.68 | 405,491.27 |
房产税 | 14,631,365.64 | 14,191,287.24 |
土地使用税 | 2,562,039.43 | 2,441,202.31 |
环境保护税 | 9,399.53 | |
其他 | 1,070,851.32 | 791,385.51 |
合计 | 89,327,219.42 | 95,999,197.7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258,005.19 | 109,829,670.30 |
其他应付款 | 61,385,293.14 | 57,821,331.52 |
合计 | 66,643,298.33 | 167,651,001.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应付股利-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06,547,652.56 |
应付股利-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1,668,031.09 | 1,271,032.16 |
应付股利-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0,985.58 | 2,010,985.58 |
应付股利-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94,747.13 | |
应付股利-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 | 1,184,241.39 | |
合计 | 5,258,005.19 | 109,829,670.3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9,319,202.07 | 39,652,313.09 |
代收代付款项 | 9,403,424.51 | 96,499.88 |
其他 | 22,662,666.56 | 18,072,518.55 |
合计 | 61,385,293.14 | 57,821,331.5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30,302,722.66 | 871,394,269.7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2,284,583.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394,735.89 | 17,617,990.70 |
合计 | 1,559,697,458.55 | 1,191,296,843.4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245,236,553.74 | 130,372,741.61 |
待转销项税额 | 208,628,512.10 | 168,204,037.74 |
合计 | 453,865,065.84 | 298,576,779.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901,315,358.50 | 6,297,206,209.05 |
抵押借款 | 417,927,138.29 | 724,265,382.57 |
保证借款 | 37,219,649.45 | 42,357,505.92 |
信用借款 | 2,902,099,238.98 | 2,227,033,990.5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30,302,722.66 | 871,394,269.79 |
合计 | 7,728,258,662.56 | 8,419,468,818.2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50%至4.73%(2023年12月31日:2.59%至4.9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绿色中期票据 | 302,284,583.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2,284,583.00 | |
合计 | 0.00 | 0.0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绿色中期票据 | 100.00 | 3.1 | 2021/9/23 | 3年 | 300,000,000.00 | 302,284,583.00 | 6,853,972.67 | 161,444.33 | 309,300,000.00 | 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0,000,000.00 | 302,284,583.00 | 6,853,972.67 | 161,444.33 | 309,300,000.00 | 0.00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656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
于2021年
月
日,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的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3,000,000张(“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为
3.1%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述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于2021年
月
日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兑付日为2024年
月
日。
于2024年
月,到期兑付。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付债券(2023年12月31日:无)。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19,497,665.89 | 43,267,970.7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394,735.89 | 17,617,990.70 |
合计 | 90,102,930.00 | 25,649,980.0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合计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
合计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经营维修支出 | 104,095,205.64 | 73,918,315.37 | 经营维修支出,系本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进行运营管理,为使其所运营的设备保持一定的处理能力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更新及大修费用。 |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 | 0.00 | 9,251,315.83 | 该项目期初余额系本公司原下属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充嘉源”)提取的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本年减少系嘉源环保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 |
PPP项目后续支出 | 938,594,293.32 | 789,789,643.69 | PPP项目后续支出为本公司使所运营的PPP项目合同资产在运营期间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支出。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245,236,553.74 | 130,372,741.61 | |
合计 | 797,452,945.22 | 742,586,533.2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0,582,027.42 | 3,442,300.00 | 13,512,878.61 | 60,511,448.81 | |
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 | 905,219,398.95 | 1,500,000.00 | 45,112,854.60 | 861,606,544.35 | |
合计 | 975,801,426.37 | 4,942,300.00 | 58,625,733.21 | 922,117,993.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为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获得的政府对于PPP项目的财政扶持。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21,858,543.00 | 224,371,708.00 | 224,371,708.00 | 1,346,230,251.00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6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24,371,70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67,565,127.58 | 224,371,708.00 | 3,443,193,419.5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1,499,819.31 | 431,499,819.31 | ||
合计 | 4,099,064,946.89 | 224,371,708.00 | 3,874,693,238.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于2024年6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24,371,70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352,000.00 | 9,088,000.00 | 27,264,000.00 | 27,264,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352,000.00 | 9,088,000.00 | 27,264,000.00 | 27,264,00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6,352,000.00 | 9,088,000.00 | 27,264,000.00 | 27,264,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2,282,333.20 | 49,830,508.39 | 2,451,824.81 | |
合计 | 52,282,333.20 | 49,830,508.39 | 2,451,824.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对从事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务的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6,103,632.98 | 29,458,120.14 | 395,561,753.12 | |
合计 | 366,103,632.98 | 29,458,120.14 | 395,561,753.1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17,984,304.64 | 4,720,055,145.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117,984,304.64 | 4,720,055,145.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5,397,953.34 | 546,513,026.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9,458,120.14 | 36,398,012.2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51,738,283.54 | 5,117,984,304.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36,417,209.50 | 4,620,914,834.35 | 6,355,878,549.17 | 4,663,068,302.78 |
其他业务 | 24,304,416.01 | 12,891,478.64 | 24,846,178.82 | 17,542,973.09 |
合计 | 6,260,721,625.51 | 4,633,806,312.99 | 6,380,724,727.99 | 4,680,611,275.8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租金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453,218.07 | 302,750.18 | 116,588.09 | 109,959.99 | 54,532.67 | 50,072.47 | 1,733.33 | 597.99 | 626,072.16 | 463,380.63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453,218.07 | 302,750.18 | 453,218.07 | 302,750.18 |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54,532.67 | 50,072.47 | 54,532.67 | 50,072.47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116,588.09 | 109,959.99 | 116,588.09 | 109,959.99 | ||||||
租金业务 | 1,733.33 | 597.99 | 1,733.33 | 597.9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453,218.07 | 302,750.18 | 116,588.09 | 109,959.99 | 54,532.67 | 50,072.47 | 1,733.33 | 597.99 | 626,072.16 | 463,380.63 |
中国大陆 | 453,218.07 | 302,750.18 | 116,588.09 | 109,959.99 | 54,532.67 | 50,072.47 | 1,733.33 | 597.99 | 626,072.16 | 463,380.63 |
合计 | 453,218.07 | 302,750.18 | 116,588.09 | 109,959.99 | 54,532.67 | 50,072.47 | 1,733.33 | 597.99 | 626,072.16 | 463,380.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电力销售、设备销售和其他商品销售 |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90天内到期 | 电力销售、设备销售和商品销售 | 是 | 0 | 无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 | 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 | 是 | 0 | 无 |
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 | 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 | 是 | 0 | 无 |
建造服务 | 在提供建造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 建造服务 | 是 | 0 | 保证类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是 | 0 | 无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是 | 0 | 保证类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22,975,877.23元,其中:
473,427,920.3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849,547,956.88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44,513.61 | 7,805,173.45 |
教育费附加 | 6,745,397.81 | 5,954,191.39 |
房产税 | 47,669,281.11 | 45,916,808.11 |
土地使用税 | 7,184,312.57 | 6,865,580.57 |
印花税 | 3,558,829.86 | 2,755,521.73 |
环保税 | 208,090.24 | 139,066.01 |
其他 | 755,756.41 | 653,900.57 |
合计 | 74,366,181.61 | 70,090,241.8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52,029.87 | 7,619,752.41 |
差旅费 | 1,462,505.21 | 1,221,071.47 |
销售服务费 | 30,534.10 | 93,444.91 |
业务经费 | 877,751.78 | 1,813,119.18 |
咨询费 | 0.00 | 1,485,377.36 |
租赁费 | 133,680.00 | 528,499.10 |
其他 | 549,913.98 | 281,050.47 |
合计 | 9,106,414.94 | 13,042,314.9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2,968,519.88 | 314,287,717.18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2,183,152.63 | 19,026,874.44 |
物业管理费 | 8,177,485.48 | 7,696,043.24 |
劳务费 | 7,714,020.30 | 7,141,027.61 |
租赁费 | 4,006,129.78 | 5,221,402.90 |
差旅费 | 4,344,999.46 | 4,542,502.53 |
折旧费 | 29,982,641.12 | 34,121,780.95 |
办公费 | 13,945,213.37 | 12,123,653.90 |
其他 | 21,856,842.29 | 26,333,537.09 |
合计 | 425,179,004.31 | 430,494,539.8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48,487,069.56 | 55,406,518.70 |
设计试验费用 | 9,330,418.76 | 10,712,205.67 |
直接投入费用 | 29,476,274.51 | 28,908,741.40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931,375.80 | 5,077,858.18 |
其他相关费用 | 2,647,011.38 | 3,601,974.62 |
合计 | 90,872,150.01 | 103,707,298.5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4,646,443.68 | 356,258,855.42 |
减:利息收入 | 8,681,923.25 | 9,953,747.67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5,099,382.61 | 4,692,236.82 |
汇兑收益 | 674,697.84 | 814,348.07 |
其他 | 2,263,581.52 | 2,177,913.02 |
合计 | 303,803,417.18 | 344,605,132.02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分别计入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5,442,154.84 | 79,669,250.0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55,087.05 | 505,084.76 |
合计 | 105,997,241.89 | 80,174,334.7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47,687.32 | -798,108.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77,671.97 | 252,276.60 |
资金使用费 | 15,239,108.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60,64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8,897.51 | 1,331.67 |
合计 | -30,535,821.78 | 14,694,607.6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908,719.99 | 21,645,272.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4,642.79 | -416,841.85 |
合计 | -17,514,077.20 | 21,228,430.4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0,950,228.09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0.00 | 20,950,228.0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519,178.85 | |
合计 | 0.00 | 2,519,178.8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70,982.57 | 258,359.46 | 570,982.5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54,721.06 | 258,359.46 | 454,721.0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116,261.51 | 116,261.51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41,075.50 | 157,000.00 | 141,075.50 |
保险理赔收入 | 1,460,373.86 | 318,132.01 | 1,460,373.86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0.00 | 768,298.18 | 0.00 |
处置废旧物品收益 | 1,558,586.24 | 1,039,857.01 | 1,558,586.24 |
其他 | 365,916.89 | 747,510.15 | 365,916.89 |
合计 | 4,096,935.06 | 3,289,156.81 | 4,096,93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3,297.79 | 891,322.90 | 183,297.7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3,297.79 | 891,322.90 | 183,297.7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支出 | 90,333.43 | 55,152.36 | 90,333.43 |
其他 | 193,283.32 | 62,332.66 | 193,283.32 |
合计 | 466,914.54 | 1,008,807.92 | 466,914.5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1,414,345.83 | 124,808,039.5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61,741.15 | 14,393,539.82 |
合计 | 153,876,086.98 | 139,201,579.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20,193,662.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5,048,415.5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652,592.06 |
调整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影响 | -13,312,670.27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的影响 | 7,261,921.8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834,282.06 |
调整以前期间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3,842,415.9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813,889.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300,759.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653,794.71 |
所得税费用 | 153,876,08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33,216,842.90 | 47,293,482.75 |
受限货币资金解除限制 | 19,084,880.75 | 2,257,600.00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8,681,923.25 | 9,953,747.67 |
收回保证金和押金 | 67,794,895.51 | 28,001,683.66 |
其他往来款 | 110,068,935.92 | 2,873,416.69 |
合计 | 238,847,478.33 | 90,379,930.7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88,160,142.79 | 96,713,395.22 |
支付的往来款 | 126,619,771.30 | 56,062,752.22 |
转入受限的货币资金 | 852,449.11 | 19,102,849.57 |
其他 | 606,600.19 | 117,485.02 |
合计 | 216,238,963.39 | 171,996,482.0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老港四期注销收回投资 | 81,409,335.25 | |
收回预投资款 | 36,591,800.00 | |
合计 | 0.00 | 118,001,135.25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 | 195,200,000.00 | |
合计 | 0.00 | 195,2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嘉源环保出表现金流出 | 3,511,268.40 | |
合计 | 3,511,268.4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4,000,000.00 |
合计 | 0.00 | 4,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超短融发行费用 | 100,500.00 | 196,019.43 |
支付的租赁费 | 23,179,131.37 | 20,920,714.48 |
合计 | 23,279,631.37 | 21,116,733.9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10,409,384.50 | 520,000,000.00 | 15,185,561.70 | 723,443,779.13 | 522,151,167.07 | |
应付股利(列报于其他应付款) | 109,829,670.30 | 130,189,688.62 | 234,761,353.73 | 5,258,005.19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90,863,088.07 | 1,569,613,681.24 | 63,054,232.68 | 1,664,969,616.77 | 9,258,561,385.22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2,284,583.00 | 7,015,417.00 | 309,300,000.00 | 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267,970.76 | 99,408,826.50 | 23,179,131.37 | 119,497,665.89 | ||
专项应付款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合计 | 10,533,154,696.63 | 2,089,613,681.24 | 314,853,726.50 | 2,955,653,881.00 | 9,981,968,223.3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66,317,575.32 | 656,462,157.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950,228.0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7,514,077.20 | 21,228,430.4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556,845.53 | 56,717,617.5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6,093,085.99 | 19,649,400.79 |
无形资产摊销 | 478,792,669.49 | 501,045,054.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386,498.01 | 33,975,128.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5,284.46 | -2,519,178.8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7,599.68 | 632,963.4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0,149,479.14 | 352,300,207.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35,821.78 | -14,694,607.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38,923.44 | 295,528.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700,664.59 | 14,098,011.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81,063.80 | 52,165,069.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9,057,187.13 | 450,809,982.7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0,937,278.80 | -942,896,430.9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130,798.96 | 1,220,219,563.2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43,762,332.82 | 1,149,043,900.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81,567.75 | -70,617,232.0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511,268.4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511,268.40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43,762,332.82 | 1,149,043,900.5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39,325,511.72 | 1,148,725,021.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436,821.10 | 318,878.7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3,762,332.82 | 1,149,043,900.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2,039,360.95 | 20,271,792.59 | 诉讼冻结及久悬户 |
合计 | 2,039,360.95 | 20,271,792.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106,689.55 |
其中:美元 | 153,954.92 | 7.1884 | 1,106,689.55 |
其他应付款 | - | - | 4,915,570.11 |
其中:美元 | 683,819.78 | 7.1884 | 4,915,570.11 |
长期借款 | - | - | 31,299,674.28 |
其中:美元 | 4,354,192.07 | 7.1884 | 31,299,674.2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5,690,849.83 |
其中:美元 | 791,671.28 | 7.1884 | 5,690,849.8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8,830,727.51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2,009,858.8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7,333,333.32 | |
合计 | 17,333,333.3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8,200,000.00 | 18,200,000.00 |
第二年 | 18,200,000.00 | 18,200,000.00 |
第三年 | 17,866,666.66 | 18,200,000.00 |
第四年 | 17,400,000.00 | 17,866,666.66 |
第五年 | 17,400,000.00 | 17,400,0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40,650,000.00 | 159,500,000.0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计试验费用 | 10,748,579.14 | 10,712,205.67 |
人员人工费用 | 48,487,069.56 | 55,406,518.70 |
直接投入费用 | 29,476,274.51 | 28,908,741.40 |
折旧摊销费用 | 931,375.80 | 5,077,858.18 |
其他费用 | 2,647,011.38 | 3,601,974.62 |
合计 | 92,290,310.39 | 103,707,298.5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0,872,150.01 | 103,707,298.5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418,160.38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软件开 | 1,418,160.38 | 1,418,160.38 |
发项目 | ||||||||
碳排放资格认证 | 1,400,764.38 | 1,400,764.38 | ||||||
合计 | 1,400,764.38 | 1,418,160.38 | 2,818,924.76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5月31日 | 0 | 0 | 其他股东与公司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 其他股东与公司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 0 | 40 | 33,354,978.16 | 27,677,306.19 | -5,677,671.97 | 方法:收益法;主要假设:税后折现率7.0%-7.7%;预测期:五年;预测期的收 | 0 |
入增长率:
10.42%-
29.77%;
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
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31日减少一家控股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嘉源”)其他股东与公司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40%,该公司现为我公司的联营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8日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巴彦淖尔环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7日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环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35,000.00 | 南京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20,298.00 | 青岛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20,000.00 | 成都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65,288.8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99.5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6,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10,000.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6,500.00 | 太原市 | 固废处置 | 6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7,2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1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35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0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5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正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房地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21,310.00 | 漳州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26,176.00 | 洛阳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新昌县 | 16,582.00 | 新昌县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蒙城县 | 9,420.00 | 蒙城县 | 固废处置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14,000.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99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33,8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8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19,000.80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17,842.00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4,172.48 | 成都市 | 污水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57,533.00 | 金华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6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5,227.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4,080.00 | 成都市 | 污水处置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3,430.00 | 成都市 | 污水处置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阳晨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9,752.30 | 上海市 | 投资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40,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463.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000.00 | 上海市 | 工程建设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6,000.00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460.00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4.63 | 85.3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000.00 | 上海市 | 房地产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 | 上海市 | 15,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 |
计院有限公司 | 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2,000.00 | 上海市 | 污水处理 | 25.11 | 26.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6,536.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492.00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2,070.00 | 福州市 | 商务服务 | 33 | 设立或投资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23,000.00 | 福州市 | 固废处置 | 51 | 2.94 | 设立或投资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5,500.00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94.43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9,128.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48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51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2,215.00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63.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兰陵县 | 1,598.14 | 兰陵县 | 农牧处置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邵武市 | 6,500.00 | 邵武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阳泉市 | 1,681.70 | 阳泉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股权投资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10,454.80 | 南充市 | 污水处理 | 70 | 设立或投资 | |
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陇南市 | 6,938.00 | 陇南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云霄阳晨水务发展有 | 云霄县 | 150.00 | 云霄县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或投 |
限公司 | 资 | ||||||
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5,000.00 | 宁波市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880.00 | 上海市 | 供热项目 | 92 | 设立或投资 | |
巴彦淖尔环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 | 4,052.82 | 巴彦淖尔市 | 农牧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3,540.00 | 上海市 | 供热项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另三方持股67%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0%股权的少数股东山东省神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1% | 43,127,531.31 | 835,166,136.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684.59 | 190,247.05 | 260,931.64 | 29,410.77 | 58,649.03 | 88,059.80 | 71,590.56 | 194,331.42 | 265,921.98 | 39,769.80 | 62,235.27 | 102,005.0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9,212.16 | 8,954.94 | 8,954.94 | 38,042.16 | 44,570.93 | 19,303.99 | 19,303.99 | 32,685.8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08,601.16 | 1,008,103.2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97.92 | -17,896.7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97.92 | -17,896.76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0.00 | 14,219,787.7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4,160,879.31 | -780,212.2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160,879.31 | -780,212.21 |
其他说明:
2024年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超额亏损情况,详见十、3(4)和3(6)。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6,483,573.12 | 6,483,573.12 |
其他说明:
由于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因此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9,642,873.0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0,582,027.42 | 3,442,300.00 | 2,752,586.86 | 10,760,291.75 | 60,511,448.81 | 资产/收益 | |
合计 | 70,582,027.42 | 3,442,300.00 | 2,752,586.86 | 10,760,291.75 | 60,511,448.8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427,904.11 | 1,360,805.04 |
与收益相关 | 105,151,951.28 | 85,143,191.70 |
合计 | 107,579,855.39 | 86,503,996.7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公司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及关联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公司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及关联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16.68%(2023年12月31日:17.27%)和36.68%(2023年12月31日:41.66%)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于2024年12月31日,已逾期超过30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同收款期限较长,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公司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公司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公司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532,051,107.50 | 532,051,107.50 | - | - | ||||||||
应付账款 | 3,568,979,829.29 | 3,568,979,829.29 | - | - | ||||||||
其他应付款 | 61,385,293.14 | 61,385,293.14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5,240,843.31 | 1,585,240,843.31 | - | - | ||||||||
长期借款 | 9,365,333,857.02 | 244,277,599.40 | 4,245,214,713.05 | 4,875,841,544.57 | ||||||||
租赁负债 | 95,042,571.93 | - | 85,013,810.86 | 10,028,761.07 | ||||||||
合计 | 15,208,033,502.19 | 5,991,934,672.64 | 4,330,228,523.91 | 4,885,870,305.64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公司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1,552,000.00 | 231,552,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1,552,000.00 | 1,100,000.00 | 232,652,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第一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持有的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以其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权益工具投资,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企业股权,公司考虑了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财务状况与初始投资时未发生重大变化,故以投资成本作为对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持有待售资产,采用预计交易对价确认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城投 | 上海市 | 城市建设投资等 | 5,000,000.00 | 46.50 | 46.5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 | |
上海城投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城投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兴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工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建瓴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兴合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运输等服务 | 5,315,510.10 | 1614万元 | 否 | 13,330,031.20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除臭剂和接受维修费、EPC等服务 | 38,386,254.81 | 9053万元 | 否 | 34,061,299.52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保安保洁等服务 | 108,360,571.27 | 12543万元 | 否 | 113,446,933.19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危废处置等服务 | 1,104,718.43 | 622万元 | 否 | 3,815,524.07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购买柴油、活性炭 | 27,935,193.99 | 3702万元 | 否 | 25,181,617.71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处置、运营管理等服 | 76,647,917.84 | 10950万元 | 否 | 107,424,397.08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8,240,537.64 | 1048万元 | 否 | 8,302,317.24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EPC、污泥外运、垃圾陆运等服务 | 34,468,348.29 | 2236万元 | 是 | 27,442,018.68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接受检测等服务 | 1,032,884.00 | 110万元 | 否 | 947,220.20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购买生产用水 | 1,753,154.05 | 308万元 | 否 | 1,903,916.22 |
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高速通行服务 | 851,386.34 | 106万元 | 否 | 949,298.98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EPC、垃圾处置等服务 | 657,755.56 | 1365万元 | 否 | 38,097,123.07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接受装修施工管理服务 | 146,952.13 | 20万元 | 否 | 195,936.12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接受房屋委托管理服务 | 552,380.95 | 是 | 1,668,333.36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建设服务 | 77,358.49 | 3584万元 | 否 | 74,438,798.97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接受咨询服务 | 469,880.00 | 120万元 | 否 | 1,260,962.40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节水型企业创建项目 | 791,898.00 |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水电费 | 130万元 | 否 | 627,962.38 |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43,350.68 | 28万元 | 否 |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购买自来水 | 16,300.21 | 5万元 | 否 |
上海兴合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等服务 | 140,887.68 | 200万元 | 否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危废处置 | 9,200.19 | 是 | ||
合计 | 306,310,542.65 | 47744万元 | 453,885,588.39 |
注:上述三家超过交易额度的关联方均系上海城投控制下关联企业,上海城投及同受其控制的各关联方本年度合计实际发生额未超过2024年经审批的预计总金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 479,012,060.46 |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运营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 493,413,231.86 | 494,880,601.98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提供受托 | 77,893,047.22 | 95,071,358.21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1,493,060.77 | 1,675,797.85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4,343,155.89 | 3,081,064.61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7,006,161.50 | 5,928,740.35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406,215.09 | 1,269,231.13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科研项目创新服务 | 9,024,528.31 | 29,936,434.25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理服务 | 91,858.87 | 85,446.91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理服务 | 318,894.04 | 342,266.65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943,396.19 | 943,396.29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113,258.42 | 74,994,713.19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检测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109,945,605.78 | 101,229,777.95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859,932.00 | 782,034.00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413,374.58 |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销售商品 | 84,666.60 | 61,199,030.69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971,603.76 | 1,103,773.59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202,076,436.17 | 141,556,392.54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3,339.51 |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796.46 |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销售商品 | 17,092,669.55 |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置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设备 | 23,869,792.36 | 55,752.21 |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提供咨询服务 | 4,296,013.49 | 1,732,740.02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752.21 |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服务 | 433,962.26 | 150,091.83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618,634.24 | |
上海城投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提供检测服务 | 2,847,169.80 | |
上海工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服务 | 193,396.22 |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920.35 | |
合计 | 942,750,315.77 | 1,512,346,182.7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和接受/提供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条款和协议执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9-24 | 2025-9-23 | 合同 | 1,886,792.38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0-06-16 | 2025-06-15 | 合同 | 943,396.29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12,800.00 | 12,800.00 |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房屋 | 69,182.83 | 69,182.83 |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 | 机器设备 | 4,870,000.00 | 6,327,433.63 | 1,544,794.73 | 1,073,684.92 | 28,120,567.99 | 31,057,797.71 |
公司 |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325,000.00 | 451,026.24 | 26,465,581.53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车位 | 15,784,131.37 | 14,631,176.35 | 360,161.84 | 601,774.53 | 45,846,376.84 | |||||
上海兴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436,195.94 | 422,196.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价格是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城投 | 37,219,649.45 | 2001-10-31 | 2031-01-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08/26 | 2025/08/25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550,000.00 | 2024/10/17 | 2038/07/23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986.52 | 1,046.5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13,852,581.15 | 9,877,038.89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 4,092,337.49 | 3,300,101.21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169,333.33 | |
合计 | 18,114,251.97 | 13,177,140.1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0.00 | 120,321,056.54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89,491.07 | 2,956,334.77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45,859,306.82 | 427,133,285.3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1,042,700.00 | 812,7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75,632,701.33 | 39,754,275.5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22,933.28 | 321,647.58 | ||
应收账款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000.00 | 129,468.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6,820,640.73 | 3,133,770.73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252,3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4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31,081.41 | 22,818.11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2,287.76 | 55,6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736,945.29 | 12,077,88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40,565,991.55 | 20,637,942.10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00,480.74 | 2,065,051.7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24,492,151.10 | 22,771,078.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41,2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06,206.76 | 2,018,058.99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463,150.00 | 3,1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63,000.00 |
应收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21,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5,900,841.96 | 357,8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3,589,041.08 | 1,784,722.22 | ||
应收账款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26,320.48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8,177.0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工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5,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10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65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439.81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兴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83.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22,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合同资产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30,529,151.41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11,462,852.16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76,946.90 | |||
合同资产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92,618,871.85 | 10,266,486.97 | ||
合计 | 745,802,823.53 | 735,121,503.1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5,383,686.69 | 13,702,127.01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0,492,540.54 | 76,537,321.27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18,381,516.83 | 15,106,768.22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512,377.69 | 75,486,993.68 |
应付账款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00,957,242.17 | 81,910,181.42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356,262.31 | 2,548,652.43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92,400.00 | 603,835.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37,735.85 | |
应付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527,968.39 | 859,657.20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772,106.94 | |
应付账款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627,962.38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79,189.8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13,235.85 | |
应付账款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210,000.00 | 473,935.90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37,252,584.33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27,688,686.71 | 24,769,692.99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864,908.8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440,707.95 | |
应付账款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2,563,162.3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796,971.23 | |
应付股利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06,547,652.56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6,043,218.48 | 15,008,501.51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3,962,264.17 | |
合同负债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44,346.84 |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275,542.78 | 1,275,542.78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3,610,504.61 | 408,621.36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同负债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6,167.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115,419.19 | 122,964.38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建瓴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 |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0.00 | 700,466,277.78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0,014,666.67 | |
长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1,110,674.93 | 82,556,583.34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合计 | 541,121,716.47 | 1,338,899,643.7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366,185,388.27 | 605,229,452.20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投资承诺 | 358,864,200.00 | 360,587,800.00 |
合计 | 725,049,588.27 | 965,817,252.2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购买上海电气集团(肃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157,000,000.00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购买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 29,118,800.00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4,623,025.1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34,623,025.1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主要负责废弃物焚烧及发电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填埋项
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收集和中转;(2)环境服务板块,主要从事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技术开发、咨询;环卫项目管理和设备贸易;(3)污水处理板块,主要从事对城市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4)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主要从事承包及设计规划。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 | 污水处理板块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 | 环境服务板块 | 未分配部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089,771,588.90 | 393,580,434.20 | 1,173,163,165.64 | 574,830,611.14 | 29,375,825.63 | 6,260,721,625.5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584,070.84 | 701,390.92 | 216,518,779.11 | 320,717,525.21 | -538,521,766.08 | ||
利息收入 | 3,465,503.54 | 101,649.79 | 1,717,220.86 | 500,402.42 | 2,897,146.64 | 8,681,923.25 | |
利息费用 | -410,024,751.10 | -35,008,577.16 | -2,059,167.49 | -2,914,968.72 | -42,667,176.30 | 183,127,579.70 | -309,547,061.07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63,098.12 | -32,616,954.61 | 4,932,365.41 | -29,047,687.32 | |||
信用减值损失 | -623,748.46 | 18,137,825.66 | 17,514,077.20 | ||||
资产减值损失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514,058,612.66 | 8,499,693.54 | 18,339,048.02 | 5,916,625.93 | 22,110,047.35 | -94,928.48 | 568,829,099.02 |
利润总额 | 605,390,493.25 | 125,292,633.63 | 17,298,746.28 | 58,928,941.18 | 298,099,008.95 | -284,816,160.99 | 820,193,662.30 |
所得税费用 | -117,825,321.92 | -21,324,038.12 | -3,706,479.66 | -9,650,460.49 | -1,369,786.79 | -153,876,086.98 | |
净利润 | 487,565,171.33 | 103,968,595.51 | 13,592,266.62 | 49,278,480.69 | 296,729,222.16 | -284,816,160.99 | 666,317,575.32 |
资产总额 | 25,202,065,720.85 | 3,695,911,349.93 | 2,149,233,002.06 | 1,213,502,170.18 | 12,500,103,280.93 | -14,778,515,211.02 | 29,982,300,312.93 |
负债总额 | 16,571,212,122.79 | 1,629,175,762.17 | 1,665,112,627.47 | 883,228,357.23 | 4,119,334,658.09 | -8,068,582,897.54 | 16,799,480,630.21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3,859.23 | 1,994,741.93 | 2,008,601.16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79,673,809.26 | 104,251,922.22 | 70,376,052.92 | 21,150,843.96 | 534,782.55 | 9,902,122.21 | -373,458,085.40 |
(2).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269,737.33 | 8,447,227.68 |
1年以内小计 | 24,269,737.33 | 8,447,227.68 |
1至2年 | 2,175,994.73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6,445,732.06 | 8,447,227.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445,732.06 | 100 | 26,445,732.06 | 8,447,227.68 | 100 | 8,447,227.68 | ||||
其中: | ||||||||||
组合一 | 7,210,017.78 | 27.26 | 7,210,017.78 | 1,542,465.78 | 18.26 | 1,542,465.78 | ||||
组合二 | 19,235,714.28 | 72.74 | 19,235,714.28 | 6,904,761.90 | 81.74 | 6,904,761.90 |
合计 | 26,445,732.06 | / | / | 26,445,732.06 | 8,447,227.68 | / | / | 8,447,227.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最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235,714.28 | 72.74 | |||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4,667,552.12 | 17.65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271,232.83 | 4.81 |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3.78 |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71,232.83 | 1.02 | |||
合计 | 26,445,732.06 | 100.0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18,619,067.65 |
应收股利 | 88,279,815.82 | 68,634,981.11 |
其他应收款 | 128,645,924.16 | 443,540,893.92 |
合计 | 216,925,739.98 | 530,794,942.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5,210,961.03 | 5,210,961.03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043,942.34 | 8,043,942.34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55,380,077.74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974,731.27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33,988,925.12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942,683.54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6,568,578.17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181,511.57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368,482.78 | |
合计 | 88,279,815.82 | 68,634,981.11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733,048.83 | 113,647,434.21 |
1年以内小计 | 19,733,048.83 | 113,647,434.21 |
1至2年 | 15,409,250.04 | 237,331,397.70 |
2至3年 | 3,073,235.26 | |
3年以上 | 135,357,437.26 | 137,489,109.24 |
合计 | 173,572,971.39 | 488,467,941.1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000,000.00 | 33,500,000.00 |
往来款 | 154,034,791.15 | 231,148,324.28 |
代垫款 | 6,510,678.23 | 223,792,554.86 |
其他 | 27,502.01 | 27,062.01 |
合计 | 173,572,971.39 | 488,467,941.1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
合计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32.26 | 代垫款项 | 5年以上 | 40,000,000.00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42,625,000.00 | 24.5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33,530,000.00 | 19.3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905,704.40 | 10.8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西和县财政局 | 13,000,000.00 | 7.49 | 保证金 | 1-2年 |
合计 | 164,060,704.40 | 94.52 | / | / | 40,00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708,514,882.97 | 6,708,514,882.97 | 6,625,453,076.77 | 26,627,900.06 | 6,598,825,176.7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627,900.06 | 26,627,900.06 | 0.00 | |||
合计 | 6,735,142,783.03 | 26,627,900.06 | 6,708,514,882.97 | 6,625,453,076.77 | 26,627,900.06 | 6,598,825,176.7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363,878,126.60 | 363,878,126.60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49,920,328.00 | 649,920,328.00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1,760,000.00 | 261,760,000.00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45,467,716.01 | 445,467,716.01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980,000.00 | 202,980,000.00 | ||||||
上海金 | 266,501,839.48 | 266,501,839.48 |
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13,100,000.00 | 213,100,000.00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72,250,000.00 | 172,25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91,067,167.24 | 91,067,167.24 |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50,704,346.00 | 50,704,346.00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3,200,197.44 | 43,200,197.44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1,237,513.69 | 211,237,513.69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330,457.57 | 25,330,457.57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52,668,765.30 | 152,668,765.30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093,688.82 | 6,093,688.82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15,703,595.11 | 15,703,595.11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36,716.00 | 20,136,716.00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97,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06,062.84 | 1,606,062.84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65,820,000.00 | 165,820,000.00 | ||||||
成都温 | 36,720,000.00 | 36,720,000.00 |
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0,870,000.00 | 30,870,000.00 | ||||||
上海阳晨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104,957,440.00 | 104,957,440.00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8,811,597.70 | 178,811,597.70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4,780,000.00 | 84,780,000.00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38,600,000.00 | 138,600,000.00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800,000.00 | 202,800,000.00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800,000.00 | 130,800,000.00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129,205,440.00 | 129,205,440.00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60,264,000.00 | 460,264,000.00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3,379,840.00 | 33,379,840.00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500,000.00 | 64,500,000.00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2,500,000.00 | 82,50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 67,194,785.17 | 67,194,785.17 |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17,300,000.00 | 117,300,000.00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362,000.00 | 91,362,000.00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6,831,000.00 | 6,831,000.00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280,000.00 | 91,280,000.00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840,000.00 | 91,84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43,350,900.00 | 43,350,900.00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109,200,000.00 | 109,200,000.00 | ||||||
晋中市 | 9,500,000.00 | 9,500,000.00 |
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6,392,560.00 | 6,392,560.00 |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4,935,000.00 | 64,935,000.00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6,800,000.00 | 200.00 | 16,800,200.00 | |||||
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73,183,600.00 | 73,183,600.00 | ||||||
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9,380,000.00 | 69,380,000.00 | ||||||
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云霄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巴彦淖尔环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59,288,393.80 | -26,627,900.06 | 0.00 |
合计 | 6,598,825,176.71 | 26,627,900.06 | 142,350,200.00 | 59,288,393.80 | -26,627,900.06 | 6,708,514,882.9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59,288,393.80 | 0.00 | 26,627,900.06 | ||||||
小计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59,288,393.80 | 0.00 | 26,627,900.06 | ||||||
合计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59,288,393.80 | 0.00 | 26,627,900.0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21,137.04 | 4,643,889.15 | 113,207.55 | |
其他业务 | 20,163,521.89 | 10,423,233.89 | 19,199,091.79 | 10,790,346.10 |
合计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运营服务 | 4,667,552.12 | 4,643,889.15 | 4,667,552.12 | 4,643,889.15 |
受托管理服务 | 2,830,188.57 | 4,854,690.22 | 2,830,188.57 | 4,854,690.22 |
租赁业务 | 17,333,333.32 | 5,568,543.67 | 17,333,333.32 | 5,568,543.67 |
其他 | 253,584.92 | 253,584.9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合计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25,084,658.93 | 15,067,123.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3,879,951.47 | 332,822,752.5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609,671.6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520,795.9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60,64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82,886,759.30 | 220,405,199.25 |
资金使用费 | 15,239,108.36 | |
合计 | 438,317,679.17 | 558,946,264.1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89,987.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96,692.1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8,897.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49,209.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42,526.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27,235.86 | |
合计 | 20,015,050.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6 | 0.42741 | 0.427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8 | 0.41255 | 0.4125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瑟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